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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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

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

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仲裁和诉讼是两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它们在许多方面都有着不同的优缺点。

本文将对仲裁和诉讼进行详细对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的差异。

一、仲裁的优点1.快速解决争议:相对于诉讼程序,仲裁通常更加迅速。

在仲裁中,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仲裁庭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并且往往可以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

2.保密性强:仲裁通常以机密方式进行,不会公开审理。

这对于商业争议特别重要,因为商业秘密对公司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3.灵活性高: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仲裁员,这有助于确保专业知识和经验与争议的性质相匹配。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制定程度较高的程序规则。

4.成本相对较低:虽然仲裁会有一定的费用,但与诉讼程序相比,仲裁通常更加经济实惠。

这是因为仲裁较为简单,避免了繁琐的法院程序以及其他额外的费用。

二、仲裁的缺点1.限制程序选择:在仲裁中,程序的选择通常较为有限。

当事人需要遵循仲裁规则,并且不具备像诉讼那样广泛的法律程序。

2.难以执行:有时候,仲裁裁决在执行上可能存在困难。

当事人可能需要经过额外的步骤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这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延误和成本。

三、诉讼的优点1.权威性:诉讼是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具有强制性。

这给予当事人更大的信心,因为他们知道判决将被切实执行。

2.广泛的法律程序:相对于仲裁,诉讼程序拥有更加广泛的法律程序。

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程序,并通过上诉等方式寻求更高层次的司法审查。

3.证据收集能力:诉讼程序赋予当事人广泛的权力来获取证据。

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传票等方式强制他人提供证据,从而增强自己的案件材料。

四、诉讼的缺点1.费用高昂:诉讼往往需要支付较高的律师费、庭审费等。

此外,诉讼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导致当事人花费更多资源。

2.公开审理:诉讼程序通常是公开进行的。

这可能会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压力和负面影响。

3.时间周期长:相比仲裁,诉讼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

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精华!)

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精华!)
法院作出
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责任;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接到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按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
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判决
(裁决)
生效
日期
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产生法律效力。和解书、调解书和裁决书三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审由中院管辖: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部门或省一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地域管辖:
未复议的由该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复议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由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关系;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仲裁庭制:
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合议制度)一审可一人独审,也可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构成或审判员构成,二审时由审判员构成合议庭。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由审判员组成或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审理
机构
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行工作场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级别管辖:大多数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建筑工程纠纷解决仲裁还是诉讼的利弊分析

建筑工程纠纷解决仲裁还是诉讼的利弊分析

建筑工程纠纷解决仲裁还是诉讼的利弊分析建筑工程纠纷在实施过程中时有发生,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较为常见的包括仲裁和诉讼。

本文将从效率、成本、专业性以及可执行性等方面,分析建筑工程纠纷解决仲裁和诉讼的利弊。

一、效率1. 仲裁: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方式,通常可以比诉讼更快速地解决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一般仲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仲裁庭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可以更快地了解案情,审理和裁决案件。

2. 诉讼:诉讼作为一种公正公平的解决纠纷方式,法院会依法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

然而,诉讼程序相对繁琐,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

尤其是在忙碌的法院积案较多的地区,诉讼程序可能会拖延很长时间,影响项目进度。

二、成本1. 仲裁:相比诉讼,仲裁的费用通常较低。

仲裁不需要支付律师费用,也不需要缴纳法院费用。

仲裁费用主要包括仲裁机构的仲裁费、仲裁庭的费用以及仲裁员的酬劳等。

2. 诉讼:诉讼的费用相对较高,包括律师费用、法院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特别是在复杂的建筑工程纠纷中,律师费用可以极高,导致当事人承担较大负担。

三、专业性1. 仲裁:仲裁机构通常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他们具备专业的建筑工程知识和经验,有能力独立、公正地判断和裁决纠纷。

仲裁员的专业性可以确保纠纷得到更为专业和合理的解决。

2. 诉讼:诉讼程序相对来说较为公正,但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一定具备建筑工程的专业知识。

在建筑工程纠纷中,涉及到的技术性和专业性问题较多,可能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判断和裁决。

四、可执行性1. 仲裁:仲裁裁决一般来说具有较高的可执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

如有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仲裁费用也可以在法院执行程序中要求对方承担。

2. 诉讼:诉讼裁决同样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法院的裁决。

然而,由于建筑工程纠纷案件通常较为复杂,执行过程可能会遇到困难,需要额外的时间和成本。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纠纷解决仲裁和诉讼各有其利弊。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区别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区别
特殊情况:国家机密或以当事人医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但结果必须公开。
行政复议
具体行政行为 不平等主体间 / / √ 书面/口头 ╳(书面审查) ╳
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 不平等主体间 / / √ 书面 √ √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 二审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一般情况下:基础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一般情况下: (1)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 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经最高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 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特殊情况: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2)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机关内部行为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3、申请时间: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2、审理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的地方性法规。(不包括规章)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一审判决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做出 4、诉讼时效: 4、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 知道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最多不得超过30日。 (2)不动产,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 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二章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第十二章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机构根据仲 仲裁员和法官来源、 法官专职化,由人大任 裁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聘任, 形成不同 命,实行任命制 专业性较强,专案专办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差别点
审判庭组成不同
仲 裁
当事人选定仲裁庭人员, 或由仲裁委主任指定,裁 决权由仲裁庭行使
诉 讼
由法院指定审判庭和审 判庭组成人员,审判权 由人民法院行使
下列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 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强制力不同
监督的方式不同
内部有审委会、上级法 内部由中国仲裁协会监督, 院监督,外部有人大、 外部则由法院监督 检察机关、社会大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仲裁委员会仲裁与人民法院起诉 的区别是什么?
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 法院诉讼了。 2、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 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 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而法院是 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 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2009-8-16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差别点
性质不同 受案范围不同
仲 裁
带有民间性的居中裁决, 是私权处分权的授予 只能受理当事人有处分权 的私权的争议 必须有双方当事人事前或 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才能 受理 无级别和地域、专属的限 制,实施协议管辖 实行一裁终结
诉 讼
国家司法权的体现 一切因私权发生的纠纷 均可受理 只要一方当事人起诉合 法就受理 有地域、级别和专属的 强制性管辖 实行四级二审终审、一 般两审终审,还可以申 请再审

法学专业术语易混淆点

法学专业术语易混淆点

法学专业术语易混淆点在法学领域中,有许多专业术语,由于其相似的发音或者拼写,容易让人混淆。

这些混淆点在学习法学过程中可能导致误解和歧义。

本文将介绍一些法学专业术语的易混淆点,并对其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术语。

一、法律与法规法律和法规是法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之一,但是它们常常被人们混淆使用。

在法学上,法律指的是国家或者社会普遍公认的规范行为的准则,通常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存在。

而法规则是由政府或者上级机构制定的、适用于特定领域或者特定群体的规则。

可以说,法律是法规的一种更为广泛的概念,而法规则是法律的一种具体表现。

二、诉讼与仲裁诉讼和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两个常见途径,但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诉讼指的是当事人将纠纷交由法院审理解决的过程,涉及诉讼程序、证据交换等。

而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与专业仲裁机构约定或者通过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独立仲裁员解决的过程,其特点是程序简便、效率高、秘密性强等。

三、合同与协议合同和协议是法学中常见的文书形式,经常被人们混淆使用。

合同指的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就特定法律关系建立、变更或终止而达成的一致意见,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某一具体事项而达成的一致意见,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可以说,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

四、讼案与案件讼案和案件是涉及法律争议的两个概念,但常常被人们混淆。

讼案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所处理的全部案件,包括已经结案和正在审理的案件。

而案件则是指特定的纠纷事件,可以是正在审理中的,也可以是已经结案的。

五、原告与被告在法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是最基本的当事人身份。

原告指的是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其权益的一方,而被告则是被原告起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方。

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人可以同时承担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

六、民法与刑法民法和刑法是法学中两个重要的法律分支,但是容易被人们混淆。

民法是指调整个人和私人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合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的两种重要的法律救济方式。

本文将从定义、程序、特点、案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行政诉讼的定义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确认该行政行为的一种诉讼方式。

二、行政诉讼的程序1.提起诉讼: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受理立案: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诉讼材料后,依法受理并立案。

3.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可以向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派员前往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4.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依法组织开庭审理。

5.判决或裁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或裁定。

6.执行判决或裁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判决或裁定的内容,履行行政行为或赔偿义务。

三、行政诉讼的特点1.公开性:行政诉讼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参加诉讼。

2.审判权: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判,保证了司法独立。

3.强制性:行政诉讼的判决或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4.保护权益:行政诉讼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

四、行政诉讼的案例1.某公司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拒绝了营业执照的申请,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和庭审,最终法院判决行政机关撤销该行政行为,给予某公司营业执照。

2.某村民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拆除了其房屋,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和庭审,最终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赔偿某村民的损失。

五、行政复议的定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查该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

六、行政复议的程序1.申请复议: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受理审查: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仲裁费用计算】天津仲裁委员会友好仲裁收费办法一、仲裁怎么定义法律常识:仲裁一般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过后的结果,双方会签订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内容提交第三者判断,并且双方需约定须遵守仲裁结果。

国际上的仲裁有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海事仲裁、解决投资争端仲裁,为解决国际纠纷提供很大的帮助。

一般而言,仲裁只用于民事纠纷,而不适用于刑事、行政纠纷,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自愿的前提下,仲裁机构才可能受理仲裁案件,我国仲裁为“一裁终局”。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仲裁程序的步骤是什么仲裁程序的步骤是什么(一)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申请有其自身特点和作用:一,仲裁申请是仲裁程序开始的准备,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第二,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争取采用仲裁解决纠纷的请示;第三,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手段。

仲裁的受理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制度。

仲裁案件受理的特点:一,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

即:仲裁申请程序只有与仲裁受理程序相结合,仲裁程序方能开始;第二,仲裁案件的受理标志着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的开始,并排除法院审判权的行使;第三,仲裁的受理程序包括仲裁机构对仲裁申请的审查处理和决定受理案件的相关活动。

(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

这个组� 仲裁庭行使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

根据《仲裁法》,仲裁庭组成有两种形式:1、合议仲裁庭。

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当水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庭时,应当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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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制:
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合议制度)一审可一人独审,也可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构成或审判员构成,二审时由审判员构成合议庭。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由审判员组成或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审理
机构
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法院作出
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责任;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接到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按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
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判决
(裁决)
生效
日期
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产生法律效力。和解书、调解书和裁决书三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维持原决定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
2.变更原决定的,由复议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
1.对县级以上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其上级主管部门;
2.对垂直领导的机构:上一级主管部门;
3.对地方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
4.对省一级及国务院各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部门。
法院
判决

受理
按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有2种意见时);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
自行和解或调解
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45日内审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审由中院管辖: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部门或省一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地域管辖:
未复议的由该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复议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由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关系;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
区督)
上级对下级
行政诉讼
(司法保护)
法院对行政机关
适用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他们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适用:
1.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调整的(合同、房产、侵害名誉权纠纷)
民事案件适用
不适用
行政案件不适用,但赔偿诉讼适用
是否
实行
级别

地域
管辖
不实行(不按行政区划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劳动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的,由合同履行地管辖。
1.经行政复议不服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
2.直接起诉的: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申请
方式
书面
(订立仲裁协议)
书面、口头
书面、口头
审判
原则
自愿、独立、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
(特:一审终审)
审判
方式
开庭,不公开审理
开庭不公开
公开审理,公开判决
书面审查
公开
是否
适用
调解
适用
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应先行调解,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3.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被告住所地;
4.运输合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
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实施、结果)地、被告住所地;
专属地域管辖
1.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2.港口作业:港口所在地;
3.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
4.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先立案的法院。
级别管辖: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书》上诉期满不上诉才生效!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10日内上诉。受理上诉案件,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侵权赔偿:先由行政机关解决,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执行地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
对于追索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案件,法院执行或仲裁庭裁决可先予执行。先执行的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一审法院执行;对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劳动争议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企业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3.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死亡的
4.债务案件
5.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过分、不当或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同左
不适用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有关人身)
2.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申请
时间
(诉讼
时效)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因拖欠报酬的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日起1年内
普通: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般2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损毁或丢失,诉讼时效1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自知道之日起60日内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行工作场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级别管辖:大多数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2.保险合同: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申请
回避
人员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有利害关系;
3.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4.接受请客送礼
同左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有利害关系的
同民事诉讼
审理
人员
单数,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法律经贸专家不少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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