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电力通信专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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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局电力通信网网管系统管理办法解析

电业局电力通信网网管系统管理办法解析

电业局电力通信网网管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业局电力通信网网管系统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华中电网通信运行管理规程(试行》、《四川电网调度管理规程》、《四川电力通信网运行管理规程》 , 结合电业局电力通信网网管系统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为电业局电力通信网的提供制度保证.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电业局通信网管的维护管理(包括各级传输网络、交换网络、接入网络及支撑网络等。

第三条电业局电力通信网网管系统管理实行以下原则:(一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专人进行管理.(二主机实行专机专用原则。

(三操作维护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四网络连接必须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要求. 第二章网管系统的操作维护分级第四条电业局电力通信网网管系统操作维护是系统管理员用户。

第五条电业局电力通信网内一个独立的网管系统只设定一个系统管理员用户, 可设定多个系统维护员用户、系统操作员用户和系统监视员用户。

第六条网管系统管理员用户根据所履行的职责范围设定系统维护员用户、系统操作员用户和系统监视员用户的权限, 系统维护员用户和系统操作员用户均以实名方式登录网管系统进行操作,系统监视员用户可以使用同一个公用用户名.第三章网管系统的操作维护职责第七条系统管理员的职责(一网管系统的全面管理。

(二网管系统的配置。

(三系统网元的创建、删除、连接。

(四网管数据通道 DCC/ECC 的配置。

(五增加、修改、删除低级别用户.(六各级用户口令的初始设置。

(七操作日志管理.(八事件设置 /性能门限的修改。

(九修改网元告警等级。

第八条系统维护员的职责(一对网管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二可以新建或删除系统维护员以下级别的用户。

(三业务配置数据的修改。

(四新建或拆除电路数据。

(五电路数据删除、修改操作.(六网元设备板卡复位操作。

(七访问和备份网管系统数据。

第九条系统操作员的职责(一电路数据环回、测试、倒换操作。

(二对告警进行确认.第十条系统监视员的职责(一对系统告警状态进行监视.(二浏览各种性能监测结果。

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电力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电力通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通信设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

二、管理要求1. 设备管理目标1.1 保障电力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通信系统的可用性和稳定性;1.2 提高电力通信设备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效率。

2. 电力通信设备管理责任2.1 设备管理责任由设备管理员承担,具体责任分工如下:a)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b) 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c)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故障的处理和解决;d)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维修和更换。

3. 设备管理制度3.1 设备管理计划制定a)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设备管理计划,明确设备的维护和巡检频率;b)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管理计划制定巡检任务表,明确巡检内容和时间节点。

3.2 设备巡检与维护a) 设备管理员应按照巡检任务表进行设备巡检,记录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异常情况;b) 设备管理员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c) 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3.3 设备故障处理a) 设备管理员应及时响应设备故障报警,进行故障排查和处理;b) 设备管理员应记录设备故障情况和解决方法,为日后故障处理提供参考。

3.4 设备维修与更换a)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b) 设备管理员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c) 设备管理员应与采购部门联系,申请更换故障设备或需要升级设备。

4. 设备管理记录4.1 设备管理员应建立设备管理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和维护记录;4.2 设备管理员应及时更新设备管理台账,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3 设备管理员应保存设备管理记录,为设备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改进提供参考。

5. 设备管理评估5.1 定期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设备管理的效果和质量;5.2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和完善设备管理工作。

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通信运行管理,确保电力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电力生产和供应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电力通信系统的管理由电力通信部门负责,其职责包括:(一)制定电力通信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二)组织制定电力通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计划,并进行实施;(三)负责电力通信系统的运行监测和故障处理;(四)组织开展电力通信系统的技术研究和创新,提升系统运行水平;(五)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电力通信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协调运行。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三条电力通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电力通信系统的运行监测:监测电力通信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二)通信线路的管理:建立通信线路的巡检制度,定期检查通信线路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通信设备的管理:建立通信设备台账,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及时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四)通信系统的备份和恢复:建立通信系统的备份和恢复制度,定期进行备份,确保在系统故障或灾害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恢复;(五)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建立电力通信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通信系统的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六)人员培训和考核:组织电力通信系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升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四条电力通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电力通信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和设备的工作情况;(二)对通信线路的巡检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巡检记录和问题处理情况;(三)对通信设备的维护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维护记录和设备更换情况;(四)对通信系统的备份和恢复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备份记录和恢复效果;(五)对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六)对人员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培训和考核记录。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在电力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通信设备的管理,保障电力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电力通信设备的维护水平和管理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通信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及时、管理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通信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设备的运行水平。

第五条电力通信设备管理的主体是电力通信设备管理部门,其职责是负责电力通信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和检测。

第六条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和维护记录,确保电力通信设备的资料完整和变更时有据可查。

第七条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二章设备分类及管理第八条电力通信设备按照维护和管理的不同要求,分为核心设备、重要设备和一般设备三类。

第九条核心设备是指对电力通信系统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导致系统瘫痪的设备,必须予以重视,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重要设备是指对电力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作用的设备,一旦故障将会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可靠运行。

第十一条一般设备是指对电力通信系统的运行影响相对较小的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电力通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设备分类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维护程序。

第三章设备管理责任第十三条电力通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力通信设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和维护计划;(二)组织实施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三)建立设备档案和维护记录,做好设备资料的整理和更新;(四)统计、分析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汇报设备的故障情况和处理情况;(五)制定设备维护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指导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六)组织设备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设备管理人员的维护水平。

2024年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____年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通信设备的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通信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和淘汰等所有环节。

第三条电力通信设备应具有稳定性、安全性、兼容性和可维护性等基本要求,通过国家认证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国家电网公司统一制订并组织实施,各地区、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执行。

第五条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电力通信设备的采购应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原则。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明确需求和技术要求,同时权衡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因素。

第八条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且应具备合格供应商有研发能力和生产实力等要求。

第九条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设备的质量和交付期限,并约定设备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及时验收采购设备,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符合规定要求,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解决。

第三章安装管理第十一条电力通信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符合设备接入要求和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制定详细安装方案,进行设备的准确安装和接线,同时测试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装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十四条安装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布线要求进行合理的使用安排,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并对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故障记录,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及时更换老化设备和零部件。

通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通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通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前言通信用电是指通信系统中使用的各类电力设备和电力线路,对通信系统起到电力供应和保障通信运行的作用。

为了确保通信用电安全,维护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通信用电的管理工作,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通信系统的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通信系统中的所有电力设备和电力线路的安装、维护、管理和使用。

3. 责任•通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通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通信用电安全培训和宣传。

•通信用电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通信用电的安全工作。

•通信系统使用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正确使用通信用电设备,确保通信用电安全。

4. 安全标准通信用电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通信用电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二、通信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1. 设备选择选择通信用电设备时应根据通信系统的需要和规模进行选择,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2. 设备安装•通信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符合相关安装规范和标准。

•安装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防止因设备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防护,确保设备免受损坏和污染。

3. 设备维护•定期对通信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检修和维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记录维护细节和结果。

三、通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管理1. 线路布置通信用电线路的布置应符合相关规定,保持线路与其他电力线路和通信设备的安全距离。

2. 线路敷设通信用电线路应采用专用的线槽、管井等敷设方式,防止电力线路与通信线路相互干扰或因敷设不当引发安全隐患。

3. 线路管理定期对通信用电线路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四、通信用电的使用规范1. 通信用电设备的使用•通信用电设备的使用应符合设备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规范。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防护和防止过载。

2. 电源管理•通信用电的供电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管理,确保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电力通信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电力通信现场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力通信现场施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线路、通信设备、通信基站等施工现场。

三、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施工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

2. 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施工环境,评估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2)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3)施工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应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照明等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

3. 施工结束后的安全检查(1)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现场无安全隐患。

(2)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

五、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六、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电力通信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电力通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供电局电力通信专业管理制度

供电局电力通信专业管理制度第一篇:供电局电力通信专业管理制度本文由殘﹎夙ザ修彬贡献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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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ZW 贵州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ZW 2 1314-2010 供电局供电局电力通信专业管理制度2010-06-25 发布2010-06-25 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3.1 贵州电网通信网...... 2 3.2 通信电路分级...... 2 3.3 管理原则...... 3 3.4 通信调度...... 3 3.5 设备技术资料...... 3 4 职责与权限...... 3 5 内容与方法...... 3 5.1 通信调度...... 4 5.2 通信资源管理...... 4 5.3 通信运行计划 (5)5.4 规章制度及设备管理...... 5 5.5 资料管理...... 5 5.6 运行管理...... 5 5.7 网管操作及口令管理...... 6 5.8 数据备份与恢复...... 6 5.9 检修管理 (7)5.10 抢修管理…… 7 5.11 备品备件与仪器仪表管理…… 7 5.12 技术管理…… 8 5.13 风险体系建设…… 9 6 报告和附录…… 9 附录A …… 10 附录 B …… 11 附录C …… 12 Q/GZW 2 1314-2010 前言为指导和规范贵州电网地区供电企业通信专业的运行维护及资源管理,明确电力通信专业管理、维护机构应承担的管理、维护职责和义务、以及工作范围、工作界面、安全责任,确保贵州电网通信网内通信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附录 A、B、C 为资料性附录。

本制度由贵州电网公司提出。

本制度由贵州电力调度通信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范峰、赵亮、田勇、冯春林、胡常洁、姚祖贵、杜茜林、黄韬。

《昆明供电局电力通信管理实施细则》资料

Q/CSG-YNPG212112-2012昆明供电局电力通信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版)Q/CSGM 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企业制度 2012-04-05发布 2012-04-05实施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 发布Q/CSG-YNPG212112-2012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方法 (4)6 检查与考核 (8)7 附录 (8)附录A通信维护界面 (9)附录B通信设备缺陷处理流程图 (11)附录C通信资源申请单 (12)附录D电话维护单 (13)附录E昆明地区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次数统计表 (14)前言本实施细则起草部门:昆明供电局系统运行部本实施细则主要起草人:王翔、王琳、王坚娟、辛平安、杨兆兴。

本实施细则主要审核人:字美荣、韩武、杨云红、龚宇、张晋川、徐佳。

本实施细则由庞骁刚批准。

本实施细则由昆明供电局系统运行部提出。

本实施细则由昆明供电局系统运行部负责解释。

本细则2010年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二次修编。

该办法发布实施后,原《昆明供电局电力通信管理办法》(试行)(QB/YWKM-207-04-2010)同时废止。

昆明供电局电力通信管理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规范了昆明供电局电力通信管理工作的内容和各单位的职责。

本细则适用于昆明供电局电力通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昆明电网各县级供电企业、电厂以及用户变电站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献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应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 2 1003-2008)第4.5条《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云电调[2009]6号)第二章第十七节、第四章第十一节《云南电网设备检修调度管理标准》(QB/YW207-01-2009)第5.2、5.3条《云南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办法》(QG/YW-DD-02-2009)第5条《云南电力通信调度管理规定(试行)》(QG/YW-DD-08-2009)第5条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电力通信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内容与方法
·缺陷原因不能确定或需要相关单位配合工作时,通信 调度通知相关业务运行维护单位、通信运行维护单位, 双方抢修人员相互配合对缺陷进行处理。 ·承载在通信设备、光缆纤芯上的继电保护、安稳业务 发生缺陷时,通信运行维护单位和业务运行维护单位 人员必须同时到现场配合处理。 ·缺陷涉及ADSS、OPGW光缆的,光缆所配合输电管理所、 东川分局处理光缆接续和测试工作。 ·缺陷处理完毕,通信调度应立即向缺陷申报部门确认 业务恢复,并通报相关业务单位。
管理内容与方法
3、缺陷管理 ·通信所、光缆所发现缺陷,向通信调度汇报。 ·输电管理所、变管一所、变管二所、东川分局、试验 一所、试验二所、营配分局、信息中心等发现缺陷后, 向通信调度汇报。 ·通信调度受理上级通信调度、业务运行维护单位申告 的缺陷,或通过通信网管发现缺陷后,应立即判断故 障点、故障影响范围,通知通信运行维护人员处理, 中断继电保护、安稳、调度自动化等生产实时控制业 务通信通道的,应立即向当值调度员及远动值班员汇 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职责
11、信息中心 ·本局综合数据网的运行维护。 12、项目管理单位 ·提交通信新设备投运申请、检修申请、新业务 接入申请等。 ·提供通信新设备投运、业务接入等技术资料。 ·组织通信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资 料。
第三部分 管理内容与方法
管理内容与方法
1、巡视及巡视要求 光缆巡视: ·输电管理所、东川分局结合输电线路巡视周期对管辖 范围内的OPGW、ADSS光缆进行巡视,每年不得少于1次。 ·特殊情况下,对重要通信设施进行特巡。 ·光缆巡视的主要内容包括:光缆外观是否光滑完整, 金具是否有缺失、是否有移位、是否完好,接头盒是 否完好、安装是否正常,光缆幅垂是否和电力线相符 合,光缆对地距离是否足够。 ·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设备缺陷或异常,应详细记录, 对紧急缺陷及严重异常情况需立即汇报通信调度,必 要时对设备薄弱环节进行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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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电力通信专业管理制度.txt生活是一张千疮百孔的网,它把所有激情的水都漏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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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ZW 贵州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ZW 2 1314-2010供电局供电局电力通信专业管理制度2010-06-25 发布2010-06-25 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3.1 贵州电网通信网…… 2 3.2 通信电路分级…… 2 3.3 管理原则…… 3 3.4 通信调度……3 3.5 设备技术资料...... 3 4 职责与权限...... 3 5 内容与方法...... 3 5.1 通信调度...... 4 5.2 通信资源管理...... 4 5.3 通信运行计划...... 5 5.4 规章制度及设备管理...... 5 5.5 资料管理...... 5 5.6 运行管理...... 5 5.7 网管操作及口令管理 (6)5.8 数据备份与恢复...... 6 5.9 检修管理...... 7 5.10 抢修管理...... 7 5.11 备品备件与仪器仪表管理...... 7 5.12 技术管理...... 8 5.13 风险体系建设...... 9 6 报告和附录...... 9 附录 A ...... 10 附录 B ...... 11 附录 C (12)Q/GZW 2 1314-2010前言为指导和规范贵州电网地区供电企业通信专业的运行维护及资源管理,明确电力通信专业管理、维护机构应承担的管理、维护职责和义务、以及工作范围、工作界面、安全责任,确保贵州电网通信网内通信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附录 A、B、C 为资料性附录。

本制度由贵州电网公司提出。

本制度由贵州电力调度通信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范峰、赵亮、田勇、冯春林、胡常洁、姚祖贵、杜茜林、黄韬。

本制度审核人:沈冠全、张涛、吴永华、刘明、陈俊。

1Q/GZW 2 1314-2010供电局电力通信专业管理制度1 范围地区通信网是贵州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网调度、自动化、电力市场运营商业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基础,是确保贵州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其包括传输系统、数据通信系统、语音交换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通信电源及相应的辅助系统,及对通信网运行起支撑作用的通信管理网、数字同步网、网络安全系统等。

本制度适用于贵州电网公司所属地区供电企业通信专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CSG 2 1003—2008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CSG/MS0808-2005 中国南方电网通信管理规定贵州电网公司黔电人[2009]256 号文“关于印发《贵州电网公司通信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电生计[2009]83 号文“关于明确公司通信管理、运行维护界面的会议纪要”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 贵州电网通信网贵州电网通信网是中国南方电网通信网的组成部分:包括省通信网、地区通信网两部分,在南方电网通信网络的划分中位于第二层与第三层。

省通信网络由贵州电网公司至所辖贵州各地区供电局以及中调直接调度的厂站,并由中调通信网管直接管理的通信网络组成。

地区通信网络由地区供电局至所辖范围内的县调以及地调直接调度的厂站,并由地级通信专业管理机构通信网管直接管理的通信网络组成。

3.2 通信电路分级贵州电网通信电路分为两级管理,在南方电网通信电路的分级管理中处于第二、第三级:二级通信电路为贵州电网公司、中调使用的通信电路,由中调负责管理;三级通信电路为地区供电企业、地调使用的通信电路,由地区通信机构负责管理。

2Q/GZW 2 1314-2010 3.3 管理原则贵州电网通信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网络互联、资源共享的原则,通信网的资源调配和运行管理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支线服从干线的原则。

3.4 通信调度是指通信专业管理机构对所辖通信网运行所进行的监控、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贵州电网通信网内设省、地两级通信调度,下级通信调度必须服从上级通信调度指挥。

3.5 设备技术资料设备技术资料是指在通信系统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定、制度、规划与总结(含计划)、日志、项目管理文档、设备台帐、通信网络基础资料、技术类文档、设备随机资料、软件介质、数据备份介质等。

4 职责与权限 4.1 负责编制地区电网通信网的规程规范、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种规程、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

4.2 负责本地区电网通信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上级下达的通信网络运行方式及通信资源调配计划。

4.3 负责所辖通信网络的调度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指挥处理所辖通信网络故障运行管理工作,执行上级通信调度命令。

4.4 负责地调中心站端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编制年度运行方式,年、月度运行计划及临时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4.5 负责审批所辖通信网络的运行方式,年、月度运行计划及临时检修计划,设备的停复役及变更方案,下达地调使用电路的通知,并监督执行。

4.6 4.7 4.8 4.9 负责地区电力载波频率的协调、安排。

负责地区数据网络 IP 地址和应用网络 IP 地址的统一规划和分配。

负责所辖通信网络检修计划的审核或批复,监督、协调现场检修的实施过程。

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通信设施的大修、技改、更新、移设及设备报废计划。

4.10 负责所辖通信网络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及考核工作。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通信管理机构报送报表、资料。

3Q/GZW 2 1314-2010 4.11 协助计划部门组织本地区通信网络的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4.12 参与本地区电网通信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和协调重点通信工程建设工作。

4.13 组织编制所辖通信网络故障处理预案,组织实施。

4.14 协助安监部门组织所辖通信网络通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组织制定本地区电力通信系统反事故措施,负责组织所辖通信网络反事故演习。

4.15 负责所辖范围通信专业的培训工作。

4.16 执行上级调度通信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专业工作。

5 内容与方法5.1 5.1.1 通信调度为确保电力系统地区通信网安全可靠运行,各地区供电企业必须设置相应的通信调度。

下级通信调度须服从上级通信调度(中调)的指挥。

各级通信部门和各通信专业均应服从调度,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并按照总调及中调制定的通信调度管理规定及规定中的细则要求执行。

5.1.2 地区通信调度是三级通信电路运行的指挥机构,地区电网通信运行人员必须接受通信调度指挥,配合处理通信故障,保障通信网正常运行。

通信调度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5.1.3 通信调度电话是指挥处理通信故障的必要手段,对其实行全时段录音,调度电话录音至少保留 3 个月。

中调、地调直调厂站调度电话、通信运行人员电话变更,必须于变更前3 个工作日将新电话号码通报通信调度。

5.1.4 地区电网通信人员应及时更新调度台、厂站端的资料。

省通信网络设备扩建、改造,必须向中调申请,并报送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新设备接入按照总调及中调制定的新设备接入规定及规定中的细则要求执行。

5.2 5.2.1 通信资源管理各地区使用省通信网及其他地区通信网通信资源(用于开通二、三级通信电路)必须向通信调度提出资源使用申请,待其批复后方可使用。

5.2.2 各地区必须按照中调下发的通信网资源调配方案、通信电路开通方式通知单,按时完成资源调配、电路调试、开通工作,做好记录与回复,并接受考核。

5.2.3 相关流程及工作时限按照总调及中调制定的通信资源管理规定及细则要求执行。

4Q/GZW 2 1314-2010 5.3 5.3.1 通信运行计划各地区供电企业应编制年度通信运行计划,每年 10 月 10 日前向中调报送次年度二级通信电路运行计划。

中调统筹协调后,下发贵州电网通信年度运行计划。

5.3.2 编制内容、深度及时限按照总调及中调制定的相关运行方式编制规范、通信统计评价规程中的要求执行。

5.4 5.4.1 规章制度及设备管理各设备运行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运行管理岗位责任制和设备专人负责制,明确岗位职责和维护工作内容,实施规范化管理。

5.4.2 建立设备台帐、根据设备台帐的内容统一制作设备的标识牌,悬挂于设备的明显位置,便于运行维护人员的巡视和故障处理。

设备标识牌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责任部门、安装位置、所属系统、投运日期、设备参数、售后服务信息(联系方式)等。

5.5 5.5.1 资料管理设备技术资料应齐全、正确、统一、清晰。

对于重要及核心设备,应将资料复制并以多种方式、不同地点保存。

实施分类保存,统一管理,防止丢失和泄密。

软件介质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地点,以确保软件介质的安全。

5.5.2 借阅资料须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软件的原盘不允许外借。

安装使用时,使用备份的软件进行安装。

备份软件若需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5.5.3 设备技术资料只有在软硬件系统终止使用时,相关的技术资料才进行报废并销毁。

报废及销毁技术资料,应由负责人签字,并登记备案。

5.5.4 各地区应掌握所辖站点及设备的通信资源状况、设备技术资料,有完整的资源统计、调配、开通、使用等管理资料。

通信设备和设施的资料、图纸齐全。

5.5.5 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完成通信资料更新,图纸资料清晰、准确,图实相符(包括在通信资源管理系统中的更新)。

各通信管理机构及维护单位在进行相应的涉及通信资源新增、变更、删除工作时,按照总调及中调制定的通信资源管理规定及规定中的细则要求执行。

5.6 5.6.1 运行管理各地区运行部门要定期安排维护人员对维护范围内的无人值班站及光缆线路定期巡视检5Q/GZW 2 1314-2010 查。

5.6.2 运行维护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规程和规定,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决执行通信调度命令,加强通信线路和设备巡视检查、数据备份、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和相关记录,进行运行统计分析,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各项工作,使通信质量符合要求。

5.6.3 5.7 5.7.1 站端巡视周期不应超过一个月,光缆巡视周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网管操作及口令管理运行及检修过程中须通过网管对地区通信网络设备进行数据配置时,必须事先取得通信网管授权,填写相应网管操作票,得到批复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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