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定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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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定密等级确定阶段
确定保密等级
根据涉密事项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相应的保密等级。
制定保密措施
根据涉密事项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 措施,包括保密教育、保密检查、保密应急
处置等。
定密程序终止阶段
要点一
终止定密程序
在涉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或者涉密事项已经公开的 情况下,应当及时终止定密程序。
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2023-11-09
contents
目录
• 定密工作总则 • 定密制度体系 • 定密工作程序 • 定密技术保障 • 定密工作管理 • 定密工作实践案例
CHAPTER 01
定密工作总则
定密定义与原则
定密定义
定密是指国家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对特定事项或信息进行标记、识别和管理 ,以控制和管理国家秘密的一种措施。
保密工作的有效性。
保密技术培训与演练
1 2 3
培训计划
制定详细的保密技术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 时间、目标等,确保相关人员具备足够的保密意 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
包括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保密技能等方面 的培训,提高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
演练活动
定期组织保密技术演练活动,模拟真实场景,检 验涉密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保密技术的实际应 用效果。
制定定密方案
定密工作责任人根据涉密事项的具体情况, 制定详细的定密方案,包括定密范围、保密 措施、保密期限等。
定密责任人确定阶段
确定定密责任人
根据涉密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定密 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利。
建立定密档案
为每个涉密事项建立相应的定密档案,记录 涉密事项的详细信息,包括涉密事项的性质 、内容、保密措施等。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定密工作是指对国家秘密进行认定、确定、保密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制定一套合理有效的定密工作制度十分必要。

一、定密的适用范围定密工作适用于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所有处理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定密工作制度,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二、定密的原则1. 保密责任原则:所有处理国家秘密的人员都应当具有保密意识,将保守国家秘密作为自己的法定职责,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2. 必要性原则:定密必须具备明确的必要性,未经必要定密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信息进行定密处理。

3. 秘密等级原则:根据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并严格遵循相应的保密措施。

4. 需绝密副本原则:对于绝密级国家秘密,应当制作一份绝密副本,以备可能的遗失或损毁。

5. 原则性识别原则:定密时,应当明确标识国家秘密的涉密信息,防止信息在传递和存储过程中泄露。

6. 保密期限原则:根据国家秘密的特点和需要,划分不同的保密期限,并严格执行。

三、定密的程序1. 定密责任人的确定:每个部门和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定密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部门或单位的定密工作。

2. 定密申请:根据实际需要,由处理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提出定密申请,明确申请的定密级别和保密期限。

3. 定密审批:定密责任人对定密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定密的等级和期限。

4. 定密登记:将定密的相关信息登记到国家秘密档案系统中,并保存好相应的定密材料。

5. 定密传递和使用:定密责任人按照规定将定密材料传递给需要使用的人员,确保定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违反定密规定的后果1. 泄密行为的追究:对于违反定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2. 损失赔偿责任:对于由于泄密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泄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吊销保密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泄密行为,相关人员将被吊销保密资格,并禁止从事相关涉密工作。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定密工作,提高定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定密工作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市、区保密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各股、室、所、队定密工作的管理.本规定所称的“定密工作”是指:本局各股、室、所、队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重要事项或信息,履行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确定为国家秘密,并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第三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并授权定密责任审核人负责本局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本局定密责任审核人在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区保密局的指导和监督.定密责任审核人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定密范围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二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单位国家秘密的定密和解密工作;三负责审核、确定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四负责变更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等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负责解密工作;五参与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和对信息公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工作.第四条定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一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内容.1.确定秘密等级.各部门对照国家保密法、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以及有关部门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部门定密的具体事项,拟定本部门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2.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有两种方法确定:1对能够预见具体时间的国家秘密,可根据国家秘密产生时间至解密时间的长短确定保密期限或根据某事件发生、截止时间确定保密期限;2对无法预见具体解密时间的国家秘密,可以按照“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的规定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月计. 3.确定知悉范围.应当坚持“控制范围”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即非工作必须知悉该项国家秘密的人员,均不得接触和知悉该项国家秘密事项.因离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涉密岗位的人员,不得再列入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确因工作需要知悉某份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需经定密审核人员提议和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上级另有要求的除外.4.标志国家秘密载体.国家秘密确定后必须在其载体上做出标志.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除在其封面或者首页按已确定的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做出明显标志外如:机密★1年,需要在较大范围传达贯彻或有可能对外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应当在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部位做出标注如“注:本页第四行和第七行数据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又如,“注:本页第三自然段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二定密工作的一般程序:在定密工作中,定密责任人的工作程序是:定密建议—定密审核—定密审批—定密标志.对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业务项目或文件资料,以本局名义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由定密建议人股室负责人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福建省保密局颁发<福建省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闽工商办字〔1999〕第516号及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填写定密审批表,提出定密建议;由定密审核人依照保密范围,进行审核;报经主管领导批准确定,最后根据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由文印室按照法定标志要求在文件或资料上标密.股室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由股室负责人确定.会签文件的定密由具体承办单位负主要责任.各股室对涉及本部门内容的定密情况进行审核.在定密的过程中,“不明确事项”和“有争议事项”,报区保密局确定,使用定密的特殊程序来处理.第五条定密工作应接受上级机关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第六条各股室对所产生的或派生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没有及时确定密级、标明密级标志或者在密级确定之前未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致使该事项扩大接触范围,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或本局责令纠正、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七条在定密工作中,承办人员、审核人员和审核批准的领导均为定密责任人.其中具体承办、审核人员为定密直接责任人,审核批准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别承担国家秘密事项的拟定建议、审核、批准的定密责任,确保定密工作符合法定程序.对定密责任人因工作失职或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秘密事项错定、漏定,致使国家秘密事项泄露,或者影响正常交流,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调离原工作岗位;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第八条本规定由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定密工作制度(3篇)

事业单位定密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定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定密。

(二)统一领导原则:在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定密工作体系。

(三)分级负责原则:根据保密事项的密级和涉及范围,明确定密责任人。

(四)权责一致原则:定密责任人应当对定密工作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五)动态管理原则:对保密事项进行定期审查,及时调整密级。

第二章定密范围第四条本事业单位定密范围包括:(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二)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事项;(三)涉及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秘密事项;(四)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重要秘密事项;(五)其他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具体定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国家秘密科研项目和技术成果;(二)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工程、设施、设备;(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数据、信息;(四)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活动、人员;(五)涉及国家秘密的境外合作项目、人员往来等。

第三章定密程序第六条定密程序如下:(一)初步识别。

各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进行初步识别。

(二)提出定密建议。

初步识别为国家秘密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定密建议。

(三)审核批准。

定密建议经事业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确定为国家秘密。

(四)定密通知。

保密委员会将定密决定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五)定密登记。

相关部门对定密事项进行登记,建立定密档案。

第七条定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进行识别、审核、批准;(二)对定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三)对定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引言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确保国家、组织和个人的信息安全成为重要的任务。

定密工作制度作为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具有保密信息资产和确保国家利益的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阐述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包括定密的基本原则、定密的程序和定密的管理责任。

二、定密的基本原则定密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以下是定密的基本原则:1. 最低必要原则:定密应根据信息的敏感程度和需要保密的程度进行分类,确保信息的最低必要范围内得到限制访问。

2. 分级管理原则: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将信息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3. 工作需要原则:定密应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避免过度保密和不必要的定密,确保信息在传递和共享中的合理使用。

4. 种类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的种类和性质,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包括技术手段、物理手段和管理措施等。

三、定密的程序定密的程序包括信息的鉴定、定密审查和定密备案。

1. 信息的鉴定:信息的鉴定是指对待定密的信息进行评估和判定,确定其保密级别的过程。

鉴定信息的保密级别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信息的来源、内容、影响程度等因素。

2. 定密审查:定密审查是指对需要进行定密的信息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定密的条件和要求。

定密审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3. 定密备案:定密备案是指将已经定密的信息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备案材料的安全性。

定密备案应包括定密文件的标题、定密依据、定密责任人等信息。

四、定密的管理责任定密的管理责任由各级管理人员和定密责任人共同承担,确保定密工作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1. 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应制定和完善定密工作制度,并负责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相关规定的执行。

2. 定密责任人的责任:定密责任人应负责本单位的定密工作,包括信息的鉴定、定密审查和定密备案等环节。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制度目的定密工作制度是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的安全,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三、密级分类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涉及的范围,将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划分为不同的密级,包括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

四、定密责任1. 单位领导负责对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进行定密工作,并明确责任人。

2. 负责定密工作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

3. 定密责任人应保证定密工作的高度保密性,不得将相关信息外泄或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五、定密标志1. 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应在文件、资料、设备等上标注相应的密级标志,以便辨别和管理。

2. 密级标志应采用统一的标识和颜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注。

六、定密依据定密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并参照国家定密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

七、定密流程1. 单位领导确定定密事项,并委任负责人进行具体操作。

2. 负责人根据定密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和标注。

3. 定密责任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定密申请,申请流程应包括申请、审批和归档等环节。

4. 有关部门根据定密申请,进行相应的评定和审核,并给予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5. 已批准的定密信息应进行备案和登记,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八、定密管理1. 单位应建立定密档案和登记册,记录所有的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2. 对于善后工作,包括废止、解密或销毁等,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3. 定密责任人应负责保管好定密信息,严防泄密和盗窃行为的发生。

九、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定密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

结语定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的保护意识,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一、背景与意义信息的确保和保密对于一个组织或者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的泄露和非法获取的风险也日益增加。

为了加强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的安全,定密工作制度应运而生。

二、定密工作的目标定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机构内部信息和文件的保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敏感信息,同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通过建立定密制度,可以降低信息泄露和盗窃的风险,保护机构的核心利益。

三、基本原则1. 需知原则:定密工作的参与者都应该了解并遵守定密政策和规定,掌握机密文件的特点和保密措施。

2. 保密责任原则: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机构的机密信息,禁止未经授权地泄露或者使用机密信息。

3. 分级管理原则: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信息分为不同的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和管理措施。

4. 需密即审原则:所有的文件和信息都应该经过定密审批程序,未经定密审批的文件和信息不得传阅或者外传。

5. 权责统一原则:明确定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确保定密工作的协调和高效进行。

四、定密过程1. 定密审查:所有要进行定密的文件和信息都应通过定密审查流程。

定密审查包括文件的内容、结构和重要性的评估,以确定文件的相应密级。

2. 密级标识:经过定密审查的文件和信息应标识相应的密级。

标识可以采用密级标志、水印、密封等方式进行。

3. 存储和传输:根据文件的密级和保密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文件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这包括加密、权限设定、物理保护等。

4. 定期审查与更新:定密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文件的密级和保密要求可能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因此,定密工作需要定期审查和更新,确保文件的保密性得以持续维护。

五、责任和监督1. 责任分工:明确定密工作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各个岗位的职责清晰,定密工作的协调进行。

2. 监督检查:建立定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培训教育:对定密工作参与者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能力,确保定密工作的有效进行。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定密工作管理制度篇一:定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定密工作,提高定密的规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定密工作的科学管理,根据《人民国保守秘密法》和省、市工商局相关规定,结合江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局各股、室、所、队、中心定密工作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定密工作”是指:区局各股、室、所、队、中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秘密及其密级具体围的规定,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符合秘密条件的重要事项或信息,履行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确定为秘密,并确定其密级、期限和知悉围,对在期限的秘密变更密级、变更期限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三条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并授权定密责任(审核)人负责区局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

区局定密责任(审核)人在区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市工商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局的指导和监督。

定密责任(审核)人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定密围《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秘密事项一览表》;(二)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单位秘密的定密和解密工作;(三)负责审核、确定以区局名义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期限、知悉围;(四)负责变更以区局名义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的等级、期限、知悉围,并负责解密工作;(五)参与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和对信息公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定密工作的容和程序。

(一)定密工作包括确定秘密事项的密级、期限、知悉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容。

1、确定秘密等级。

各部门对照《法》、《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秘密事项一览表》以及有关部门的《秘密及其密级具体围的规定》确定本部门定密的具体事项,拟定本部门秘密事项的密级。

2、确定期限。

期限有两种法确定:(1)对能够预见具体时间的秘密,可根据秘密产生时间至解密时间的长短确定期限或根据某事件发生、截止时间确定期限;(2)对无法预见具体解密时间的秘密,可以按照“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的规定确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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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定密工作,提高定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定密工作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市工商局相关规定,结合江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局各股、室、所、队、中心定密工作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定密工作”是指:区局各股、室、所、队、中心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重要事项或信息,履行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确定为国家秘密,并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三条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并授权定密责任(审核)人负责区局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

区局定密责任(审核)人在区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市工商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保密局的指导和监督。

定密责任(审核)人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定密范围《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
(二)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单位国家秘密的定密和解密工作;
(三)负责审核、确定以区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四)负责变更以区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等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负责解密工作;
(五)参与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和对信息公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定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内容。

1、确定秘密等级。

各部门对照《国家保密法》、《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以及有关部门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部门定密的具体事项,拟定本部门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

2、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有两种方法确定:
(1)对能够预见具体时间的国家秘密,可根据国家秘密产生时间至解密时间的长短确定保密期限或根据某事件发生、截止时间确定保密期限;
(2)对无法预见具体解密时间的国家秘密,可以按照“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的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月计。

3、确定知悉范围。

应当坚持“控制范围”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即非工作必须知悉该项国家秘密的人员,均不得接触和知悉该项国家秘密事项。

因离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涉密岗位的人员,不得再列入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

确因工作需要知悉某份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需经定密审核人员提议和区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上级另有要求的除外)。

4、标志国家秘密载体。

国家秘密确定后必须在其载体上做出标志。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除在其封面或者首页按已确定的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做出明显标志外(如:机密★1年),需要在较大范围传达贯彻或有可能对外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应当在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部位做出标注(如“注:本页第四行和第七行数据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又如,“注:本页第
三自然段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

(二)定密工作的一般程序:
在定密工作中,定密责任人的工作程序是:定密建议—定密审核—定密审批—定密标志。

对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业务项目或文件资料,以区局名义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由定密建议人(股室负责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填写定密审批表,提出定密建议;由定密审核人依照保密范围,进行审核;报经主管领导批准确定,最后根据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由文印室按照法定标志要求在文件或资料上标密。

股室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由股室负责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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