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贸易术语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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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贸易术语

CFR贸易术语

外贸术语CFR即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外贸专业术语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

《2000年通则》指出,CFR贸易术语是全球广泛接受的“成本加运费”术语的唯一的标准代码,不应再使用C&F(或C and F,C+F)表述形式。

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外贸专用术语CFR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

(一)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按国际商会对外贸专业术语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1.买方义务(1)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2.卖方义务(1)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4)签订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二)外贸术语CFR的变形按外贸基本术语CFR成交,如货物是使用班轮运输,运费由CFR合同的卖方支付,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实际上由卖方负担。

大宗商品通常采用程租船运输,如船方按不负担装卸费条件出租船舶,卸货费究竟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订明。

买卖双方可在外贸专用术语CFR后加列表明卸货费由谁负担的具体条件:1.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货)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cfr贸易术语解释

cfr贸易术语解释

cfr贸易术语解释
cfr贸易术语的意思是成本加运费。

CFR,全称Cost and Freight,中文意思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

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

CFR价的计算等于FOB价加上运费,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FR国际贸易术语是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

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国际贸易术语解读

国际贸易术语解读

∙ CFR/CNF 贸易术语∙ 1、定义:CFR/CNF 是COST AND FREIGHT三个单词的其中一个字母组合而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必需的海运费,交货后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自交货时已转移至买方。

∙2、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及内河运输(至贸易国的目的港,海港,河港均可以)。

∙3、关键点:交货点、风险点在装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海运费付至目的港船上,保险由买方办理并支付。

∙ 4、 CFR/CNF和CIF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 CFR/CNF合同中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

其他义务和CIF是相同的。

∙5、实际义务中的注意点∙ A、风险点的转移:风险点为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到船舱内,风险点即转移到买方,国此买方必须在此之前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因此实际业务中卖方应于装运前和国外买方就如何发装船通知以及何时发装运通知,商定办法,贸易合同中也应注明装船通知的发送内容,方式,发送时间等。

∙ B、港杂费,装运港的港杂费,THC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港杂费,提货费等由买方承担。

∙ C、其他注意点同CIF注意点一样(一)工厂交货( EXW)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货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

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二)货交承运人(FCA)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

cfr术语变形

cfr术语变形

cfr术语变形
cfr贸易术语的四种变形CFR变形主要有:常见焊接变形的基本形式有收缩变形、角变形、弯曲变形、扭曲变形、波浪变形。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这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即卖方负责卸货,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这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

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国际贸易术语CFR

国际贸易术语C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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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C公司于2001年7月16日收到巴黎D公
案例1.
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中国C公司于
2001年7月16日收到巴黎D公司发盘:“马
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
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
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
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
CFR的变形
• 卸货费究竟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订明。为了明 确责任,可在CFR术语后加列表明卸货费由谁负担的具体条 件: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这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即卖方负责卸货,买方
不负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
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在CFR术语的附加条件,只是为
了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
并无任何改变。《2000年通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
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第双30页方/共通31过页 合同条款加以规定。
第31页/共31页

这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
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
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案例分析1.
(1)不成立 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 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 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 C公司的这次回复已 经否定了对方的第一次发盘 但,D公司第二次的 回复,“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 受,速复。”,令发盘再次成立 C公司的第二次 回复““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 开出,请确认”。”,错误地接受已失效的第一 次发盘,而不是第二次确认发盘。合同不成立。 (2)有错误。 a. 最后回复时,接受对方16日发 盘,错误,应该接受对方第二次回复的时间。 b. 对方尚未确认,却早早开出信用证。 c. 最后回 复时,使用“请确认”字样,错误,画蛇添足。

CFR 术语

CFR 术语

CFR 术语: 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

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CFR 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 术语。

A 卖方义务B 买方义务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运输至指定的目的港。

b)保险合同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无义务。

b)保险合同无义务。

A4 交货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B4 受领货物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收受货物。

A5 风险转移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 风险转移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贸易术语FOB、CIF、CFR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贸易术语FOB、CIF、CFR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4、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 CNF 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 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5、 价格术语国际惯例不同,FOB 价格在美国惯例和国际商会的1990及2000年通则惯例,CIF大多数为国际商会的1990年/2000年惯例,订立贸易合同或客户开出信用证中注意加以区别。
6、 空运货物:FOB 卖方只承担货物上飞机之前的所有费用空运费,空运目的港费用由买方承担。 CIF 卖方除承担FOB空运费用外还需按买方要求承担空运费以及对货物空运投保保险。 空运货物自装运港交付后货物所有权即转移至买方。
7、 租船订船不同:FOB价格由买方指定船公司/船代公司甚至货代公司安排船运,买方能否及时租船订舱,会影响卖方的及时交货以及银行交单等。 CIF价格则由卖方自主选择船公司或货代公司。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及内河运输(至贸易国的目的港,海港,河港均可以)。
3、 关键点:交货点、风险点在装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海运费付至目的港船上,保险由买方办理并支付。
4、 CFR/CNF和CIF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 CFR/CNF合同中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 其他义务和CIF是相同的。
B、 港杂费,装运港的港杂费,THC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港杂费,提货费等由买方承担。
C、 其他注意点同CIF注意点一样。
(二) FOB/CIF/CFR的共同点
1、 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如中国长江河运,美国五大湖地区河运)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2、 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实际为船舱内)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船舱内)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国际贸易术语.CFR

国际贸易术语.CFR

案例分析1. (1)不成立 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 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 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 C公司的这次回复已 经否定了对方的第一次发盘 但,D公司第二次的 回复,“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 受,速复。”,令发盘再次成立 C公司的第二次 回复““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 开出,请确认”。”,错误地接受已失效的第一 次发盘,而不是第二次确认发盘。合同不成立。 (2)有错误。 a. 最后回复时,接受对方16日发 盘,错误,应该接受对方第二次回复的时间。 b. 对方尚未确认,却早早开出信用证。 c. 最后回 复时,使用“请确认”字样,错误,画蛇添足。
•2、三种术语的主 要不同之处?
• (1)办理运输的责任的规定不同,CIF和CFR 下由卖方办理运输,FOB下由买方办理; • (2)办理保险的责任不同,CIF下由卖方办理 保险,FOB 和CFR下由买方办理保险; • (3)术语后的地点不同;
• (4)各术语的价格构成不同,CFR价等于 FOB价加上运费,CIF价等于CFR价加上保 险费。
2.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 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 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 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 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 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 质证书与产地证明。若出现这类情况,会 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案例1. • 中国C公司于2001年7月16日收到巴黎D公 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中国C公司于 2001年7月16日收到巴黎D公司发盘:“马 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 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 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 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 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D公司复电 “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 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 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 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 退回信用证。 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 ,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 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 1.合同是否成立刻 2.我方有无失误 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 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 议在中国仲裁”。D公司复电“市场坚挺, 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 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19日复电 “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 出,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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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贸易术语的详细解释
含义
CFR即“Cost and Freight"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1.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

使用CFR的注意事项
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

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

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2.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
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质证书与产地证明。

若出现这类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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