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对策

中国警察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对策
中国警察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对策

中國警察預防腐敗的措施和對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督察委員會副督察長

監察部駐公安部監察局局長

俞湧

主席先生

女士們、先生們:

我為有幸在香港廉政公署與國際刑警組織在香港聯合舉辦的〝國際反貪會議〞上發言,並有機會同與會人員討論預防警察腐敗問題而感到高興。

腐敗毀壞政府信譽,毒化社會風氣,是一個世界性、歷史性問題,警察腐敗嚴重損害警察機關履行職責的效率和公信力,影响社會公平和正義,甚至危害社會穩定。有鍳于此,各國政府及警方對此一直都給予高度重視,不斷採取强有力措施,積極預防、堅決打擊警察腐敗現象。多年來,國際刑警組織在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這次與香港廉政公署共同舉辦〝國際反貪會議〞,又為各國警方交流預防腐敗方面的經驗,加强合作,提供了一個新的平台和良好機會。

中國政府和公安機關為預防、治理腐敗,確保公安民警

依法履行職責,正確行使職權,按照國家關於反腐敗鬥爭的統一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依法從嚴治警的方針,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嚴肅查處警察腐敗案件的同時,嚴格制度,嚴格監督,嚴格教育,嚴格管理,把遏制預防腐敗寓於各項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不斷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走出了一條帶有中國公安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

―加强廉政法規建設,嚴格規範執法權力的運作。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帶有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對於預防警察腐敗來說,制度建設更帶有格外重要的意義。多年來、我國公安機關按照依法治國方略的要求,緊緊抓住執法辦案工作中容易滋生腐敗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始終把廉政法規建設作為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根本性措施來抓,以嚴密的制度防範腐敗現象的滋生,先後制定了一大批與社會主議市場經濟相適應。與《人民警察法》相銜接、體現人民警察職責任務特點的廉政法規和制度,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規定》、《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規範》、《車輛管理所業務崗位規範》、《公安機關和公安

幹警十不准的規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家屬子女從業規定》等,以制度嚴格規範執法權力的運作,防止被濫用。主要內容有:不准徇私枉法,辦人情案;不准參與、保護、包庇走私活動;不准違反國家規定亂收費、亂罰款;不准為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討債、逼債,插手經濟糾紛;不准經商辦企業,公安民警不准從事第二職業,不准以警察職權為親友經商提供任何方便條件;不准利用職權强行推銷社會公共安全產品;不准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証劵;不准參加用公款支付的營業性娛樂場所活動;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等。這些禁止性規定,有效約束了公安民警的執法行為,有效地從源頭上預防了腐敗現象的產生。

―嚴格管理,强化監督,確保執法公正和效率。不受監督的警察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多年來,我國公安機關經過實踐,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國公安特色的監督制約機制。一是內部監督的主體比較齊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和《公安機關內部審計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國家監察部門在公安機關內部派駐了監察機構,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基本都建立了警務督察和內部審計機

構。監察、督察、審計三個部門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公安執法權力的行使進行監督。監察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檢查公安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受理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人民警察不服主管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督察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對公安機關和民警現場執法執勤情況的監督,包括重要的警務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和實施情況;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治安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刑事治安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强制措施的實施情況;交通、户政、出入境、邊防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誌的情況;處置公民報警、請求救助和控告申訴的情況等。內部審計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各級公安機關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對公安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等項目進行審計等。二是監督措施和手段比較健全。我

國公安機關先後制定了《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公安機關受理控告申訴暫行規定》、《公安機關追究領導責任暫行規定》、《公安機關實施停止執行職務和禁閉措施的規定》等規章,具體規定了執法監的內容、程序、手段和重點等。根本有關法律,我國公安機關對違紀警察的行政處分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對受行政處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延期晉升警銜、降低警銜、取消警銜。違法違紀構成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查處。三是外部監督的渠道比較暢通。除了按照法律規定接受各級人大和檢察機關的監督外,各級公安機關還通過全面實行警務公開,聘請特邀監督員,完善信訪舉報制度,建立定期聯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制度,開展警務評議等多種形式,不斷拓寬外部監督渠道,保証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逐步形成易於揭露和有效治理腐敗的預警機制和工作機制,使警察權力的運行置於嚴格的監督之下。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機制,着力鏟除滋生腐敗現象的土壤和條件。近年來,我國公安機關按照國家反腐倡廉的總

體部署,適應建立健全社會主議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從容易發生問題、出現腐敗現象的源頭入手,不斷改革和完善公安隊伍管理機制、執法監督機制,不斷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深入推進公安機關行政審批、財務管理、幹部人事制度三項改革。各級公安機關經過認真清理,取消了一批公安行政審批項目,對保留的審批項目,也通過規範崗位設置、分解審批權力、嚴密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手續,加强審批監督,既革除了舊模式公安行政管理上的某些弊端,優化了投資環境,又從源頭上鏟除了易於滋生腐敗現象的土壤和條件。各級公安審計部門緊緊抓住重點經費、重點單位和重點部門,進行認真審計,在維護內部財經紀律、規範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減少損失浪費、預防經濟違法違紀和腐敗現象,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公安中心工作的開展等方面,都發揮了特殊重要的作用。為不斷提高警察隊伍的整體素質,近年來,我們在全國公安機關全面推行幹部聘任、競爭上崗、低分培訓等制度,激活了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執法為民、奮發有為的內在動力。

―持續不斷地開展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活

動,提高廣大公安民警拒腐防變的能力。開展廉政教育,幫助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和公安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筑牢思想道德防綫,是反腐敗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近年來,各級公安機關按照我國政府的統一部署,在縣市公安局長以上領導幹部中深入開展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三講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動,重點對奢侈浪費和可能影响領導幹部公正、依法履行職務的問題進行了專項治理,進一步規範了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同時,根本反腐倡廉鬥爭的需要,針對不同地區、不同時期公安民警的思想實際,組織開展全心全意的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綫教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法制教育,通過樹立一大批廉潔從政的先進典型,弘揚正氣。特別是運用重大典型案例,深入進行剖析,通過內部發通報、編寫警示教育叢書、拍攝專題教育片等多種方式,舉案講紀、以案說法,不斷增强公安民警的自律意識,從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堤防。

應該說,我們採取的這些措施有效地遏制並預防了公安民警的腐敗象,提高了廣大民警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水平,有力地維護了我國的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得到了

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許。

女士們、先生們,預防警察腐敗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也是各國警方面臨的共同任務。我們真誠地希望通過國際刑警這個國際組織,繼續加强與各國警方在反腐敗鬥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期待着在此次會議上得到更多可供借鑒的經驗和做法。我堅信,只要我們不斷努力,不斷加强交流與合作,我們在預防和治理警察腐敗方面必將取得更大成效。

警察权力滥用的预防以及避免

论警察权力滥用的预防和避免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真理。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与军队共同构成保卫国家安全的两大支柱。人民警察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它在国家政权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警察一方面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大量而艰巨的任务;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其它权力得以顺利行使的后盾。也就是说,国家法律赋予警察机关和人民警察相当大的行政权力和刑事司法权力,其中许多权力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益和自由。由此可见,警察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警察权力运行与公民权益保障密切相关。警察权力依法运行,则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力,少部分警察的特权思想突出和滥用权力,则使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警察机关的形象受到损害,国家政权和人==专政的根基受到动摇。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和避免警察权力的滥用历来就是各国统治者和广大公众普遍关心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在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已成为时代主流的新的历史时期,十分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探讨和研究,以便防微杜渐、标本兼治,确保警察权力的健康和良性运行。 一、警察权力的内涵、外延及法律渊源 (一)警察权力的内涵所谓警察权力,通常是指警察的职责和权限,具体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人民警察的职务责任和为履行职务责任所享有的相关权力,简称为警察职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却自然不自然、有意无意地将警察职权混同甚至等同于警察权。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因为两者是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的两个概念。一般的说,警察权是一种国家权力,包括国家制定警察法规、规定警察职责权限、领导和使用警察力量的权力。在我国,警察权属于人民,属于国家。而警察权力(又称警察职权)则是国家通过立法赋予警察机关和警察人员的,是与警察职务密切相联的责任和权力。因此,警察权力与警察权既不能混同,更不能乱用。 (二)警察权力的法律渊源由于警察权力的相对特殊性,世界上许多国家均通过法律形式予以确定。对此,我国也不例外。关于警察权力问题,我国宪

加强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加强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我国的反腐败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腐败这颗毒瘤的存在关乎民心相背,国家安危。而世界各国成功反腐经验无不是在加强力度空前的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完善外部监督体系。因此,我们党和人民必须拿出足够的智慧和勇气,找出腐败滋生蔓延的根源,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保障更大民意参与反腐体系中,铲除腐败这颗毒瘤。 一、腐败滋生的原因 目前,腐败大案要案有增无减,腐败发生的范围在扩大,腐败程度上有所加深,腐败手法更加复杂,形式更加隐蔽,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主要的症结应从两个方面分析。 1.1、党员干部自身缺乏感恩、敬畏之心,底线迷失。 在众多贪官的回忆录和悔过书中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官员上任伊初誓言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培养及期望,用毕生的精力贡献社会和人民,然而现实生活中,这些干部缺乏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缺乏向养育自己的人民感恩、缺乏对党纪国法的的敬畏,相反的他们要百姓无条件地敬畏干部,视党纪国法为儿戏,自甘放纵堕落的同时对人民的感恩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逐渐消失殆尽。在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下,认为拿点不是违法,至多是违规违纪,这种政治底线上的迷失,生活上的糜烂,导致经济上的腐败,道德上的败坏。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归根结底,这些干部放松了政治素养的学习,权利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1.2、法律法规约束不力、体制改革不到位致使公权力缺少刚性制约 一方面,一些法规制度处于试行阶段,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约束力不大、震慑力不足、惩处力不强,政策层面上存在过于原则性和粗线条的缺点,一些“模糊”问题得不到具体化,故而还未施行就遭受执行难的瓶颈,甚至在执行过程中扭曲甚至违背了决策层的初衷。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近年来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使得社会经济发展无形中扩充了公权力行使的范围,强化了公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渗透力度,增加了公权力的“分量”和“含金量”,从而扩大了腐败分子的“活动空间”。

怎样遏制腐败现象蔓延

理性看待腐败现象切实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关于建立防腐备案机制的设想 重庆市三峡监狱——王俊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近些年来突飞猛进地发展,经济活动的增加和资金流动频繁催生了腐败的滋生和蔓延,而民众对现存腐败现象的了解多是不全面甚至是过于悲观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影响了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如何更加有效地打击腐败,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引导民众建设新兴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从世界各国反腐败的成功经验来看,注重预防是国际社会治理腐败的基本理念,也是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只有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既是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重要的就是要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笔者认为,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首先要做的就是正确、理性地对当前我国存在的腐败现象做出一个客观、全面的评价,从腐败的产生源头、表现形式、造成的影响、以及在当前经济建设各行各业渗透的深度、广度作出一个定性、定量的分析,这样不仅有助于给反腐败斗争提供真实、有力的现实依据,而且更有助于给民众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从而有力地保证我国经济建设的有序发展。 一、搞清目前腐败的存在形式 如何正确地对目前存在的腐败现象做出正确而客观的评价,从而保证我们能够真正地从爆发腐败的源头上防治腐败,从容易滋生腐败的现行制度上防治腐败,促进我们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要了解的就是容易滋生腐败的相关机制。 在当前的社会中,腐败的存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同样也充斥在社会生活的各行各业,由制度引起的腐败更是五花八门。仅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公布的调查结果来看,目前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例: 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导致腐败的原因相关对策 选择性执行任务没有落实执行的法例及不清晰的政策检讨法例并制订实际可行的政策 滥用职权监管不足及指示不清执行监督人员问责制度及订下清晰的指示及权责 行政延误繁复及不必要的程序简化程序,订立服务标准及监察进度 机密资料外泄缺乏足够管制措施制定适当的机密资料保安措施 公众对其权利及义务认识不足政策及工作程序缺乏宣传提高政策工作程序的透明度

(整理)论行政权力腐败及其防治

目录 一、我国行政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危害性 (2) (一)行政权力腐败的涵义 (2) (二)行政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 (2) 二、行政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3) 三、权力腐败的原因 (3) (一)长期的封建社会影响 (4) (二)新旧体制交替 (4) (三)缺乏完备的监督机制 (5) (四)权力制约机制的不健全 (5) (五)行政行为不规范 (5) 四、治理行政权力腐败的措施 (6) (一)以德倡廉,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6) (二)以监督保廉,建立“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 (7) (三)以俸养廉,提供“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8) (四)以法护廉,创造“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9) 五、结论 (9) 六、参考文献 (10)

论行政权力腐败及其防治 【摘要】行政权力腐败是行政权力的异化,是个别行政人员利用人民授予的为社会服务的行政权力谋取私利,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的滥用、个人化、不作为。反腐倡廉是当前全国人民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通过简单分析行政权力腐败的涵义、形式、危害以及其形成的原因,针对这些危害和成因,提出了看法,并且针对行政权力腐败的防治的有效措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一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腐败行政权力反腐倡廉 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问题。因此,反腐败已成为各国目前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我国也不例外。“腐败的根本是权力的腐败”,腐败作为一种外部表现形式,它的背后总是权力的腐败,是权力运行失控、失衡所致。所谓权力腐败,指的是执掌权力的某些机关或干部背离公有权力的性质和原则,把权力私有化、关系化、特权化、商品化,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社会中出现的权力腐败基本表现为行政权力的腐败。行政权力缺少限制和规范是产生行政权力腐败的主要原因,所以防治腐败应当从规范行政行为入手,通过加强监督、立法制约行政权力,同时将以德倡廉、高薪养廉作为辅助手段,达到遏制甚至消除行政权力腐败的目的。

中国腐败治理的历史梳理

中国腐败治理的历史梳理 国家人文历史微信账号2014-07-31 今天,中国人已经习惯于抱怨腐败现象的猖獗和反腐败的措施如何不利,在“加大力度”的话语下一个接一个“大案要案”的调查与揭露,除了给老百姓增添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以及更加确定了人们脑中对于“权力”的各种想象之外,似乎也并没有起到所宣称的“震慑”腐败的作用。没错,腐败是一个困扰全球的难题,在著名的反腐败国际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所发布的“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中,如果大家有兴趣把这个数据从1996年至今所有国家的得分情况作一个时间跨度的对比的话,可以发现比较清廉的国家依然还是那么几个。 透明国际的反腐败工作开展了那么多年,众多国家不断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是可以很确定地说,全球腐败的状况没有什么明显改善。难怪腐败研究的专家斯文森(Jakob Svensson)认为腐败研究中最大的难题之一就是: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反腐败机构,人们为反腐败开出了那么多的药方,为什么成功的反腐败案例却如凤毛麟角(公认的成功案例只有新加坡和中国香港)?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没有答案,遍访各种腐败治理研究的文献,药方无非是两条:一条是国家中心主义的。即要想成功的反腐败,一定需要一个有坚定反腐败决心的政治领导人或者领导集团,一个或几个强而有力的反腐败机构(如香港的廉政公署),一套专业化且行之有效的反腐败制度或者律法等等,总之,只要国家行动起来,腐败治理就有希望;另一条则是社会中心主义的。反腐败决不仅仅是国家的事儿,公众参与才是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下去的主要动力。在发展中国家中,手握国家权力的人——公职人员——就是公共部门腐败的主体,没有公众参与的推动,国家反腐败的决心从何而来;没有公众参与的支持,反腐败部门的权力如何得到加强;没有公众参与的力量,反腐败改革如何得以长期维续。 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史,可以发现公众参与一直都存在,而且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追踪今天中国反腐败制度的形成过程的话,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时期:一是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根据地的反腐败斗争中,就已经出现了公众参与的最初形式;二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文革”之前,反腐败斗争的公众参与以政治运动的形式出现;三是“文革”结束后,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反腐败制度的恢复和重建阶段,公众参与式微,主要以写“人民来信”的方式检举和控告腐败行为;四是在互联网和新媒体崛起的过程中,“网络反腐”赋予了反腐败斗争中公众参与的新形式。而在这四个时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公众参与的途径与地位都是完全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就以此为线索来大致回顾一下这一历程。 不仅仅是“检举”:苏区反腐中的公众参与 1931年11月成立的工农检察部,可以说是革命根据地时期第一个相对完整的反腐败机构。其有一套自上而下的与各级政府相配套的组织体系:中央政府设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省、县、区三级设工农检察部,城市设工农检察科。工农检察部决不是一个徒有虚名的部门,其涉及当时最重要的利益,土地分配问题。因此,这一部门的负责人人选在整个苏维埃政权中是极为关键的,第一任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部长为何叔衡(1876~1935),其是湖南宁乡人,曾与毛泽东一起作为湖南省代表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因此,在选举各部部长时,由毛泽东力挺何叔衡为工农监察委员会部长。何叔衡在工农检察部内身兼数职,同时

监狱人民警察权力的限制

在不同学术语境,权力地内涵是复杂而多元地. 但不管怎么变换视角解读,在权力是一种“力量”这一基本特性上还是能达成共识地. 借助权力这种“力量”,某种特定地预期局面和结果即可以或可能产生. 监狱警察权力属于这样地“力量”,是监狱警察为实现国家意志,组织管理囚犯在实现刑罚执行目标过程中对囚犯理念、行为地影响力和控制力. 或者说监狱警察权力是监狱警察凭借一定地政治(法律)强制手段,在监狱有序地结构中,对监狱刑罚权力地一种支配力和控制力,是职位、职权、责任和服务地内在统一. 法律赋予监狱人民警察一项重要地权力是改造罪犯,执行刑罚.这就使得监狱在执行职务活动时拥有了改造话语权.问题在于改造话语地一元独霸态势对监狱警察权力行使地实质形成了遮蔽.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遮蔽了监狱警察权力不断扩张地问题. “监狱是权力最赤裸裸地、最肆无忌弹地表现出来地地方. ”当下没有人否定监狱警察改造权力地合法性、权威性,但在监狱地安全和稳定是改造工作地基础和前提地共识下,“安全为天”同样成了监狱地权威话语.在维护监狱秩序稳定地“金钟罩”下,公权力场域掺杂进私权力场域地利益考量,便使监狱警察权力地这种持续扩张失去了正当性,暴露出更多地“肆意”与“恶”.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遮蔽了监狱警察权力私人化地问题. 监狱警察权力实际上是由若干自然个体生命具体行使地,所拥有地一切合法权力和权威也就与掌权者地自身利益及其相关集团地利益混在一起,即“政府本身不应有自己地私利,但操作并组成政府地人却有自身地利益. 而且他们会借助政府地强制力来实现自身地利益”.借助改造话语地权威,监狱警察权力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被异化为私人权力,这就是“权力寻租”. 监狱行刑实践中地调换工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等权力领域就存在这样地“权力寻租”问题,后果是警察滥权渎职,走向腐败,侵犯囚犯合法权益,消解刑罚地权威.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监狱警察权力地遮蔽问题带来诸多悖论,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为监狱安全和稳定而一味持续扩张地监狱警察权力,因为警察权力地过度行使,最终引起地可能是囚犯地强力反弹,诱发重特大案件,破坏监狱地安全和稳定这样地改造罪犯地基础和前提.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首先,必须建构监狱警察权力伦理,尽量避免权力边界模糊和弹性状态地出现,以正义地、刚性地、细化地法律、法规制约监狱警察权力地扩张与收缩. 而规范地、可预见地、可考核地法规制度是监狱警察在行使职权时地职业伦理底线,禁止逾越. 用制度制约行刑权力,规范警察地职务行为,既能防止滥权,又能防止权力冲动,实现权力伦理地价值诉求.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其次要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在坚持人大和检察院等专门机关地法律监督地同时,整合监督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和强化社会监督,以期达到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地目标.当前要做好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工作,我们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一)实行监狱执法部门分权制约,创新自我监督.一是要改变对罪犯地重要执法环节地管理、审核、呈报全都由一个部门负责,权力过于集中地状况,通过实行权力分解地办法,对监狱执法部门进行分权制衡.二是要强化上级管理机关对下级监狱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地层级监督.上级管理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监狱执法工作程序,对监狱机关地执法活动和民警地执法行为,尤其是各方热点关注地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工作,必须制定明确而具体地程序规定.三是要强化法制部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行政奖惩等地办理工作,在不弱化原有业务部门层级监督地情况下,增加监狱法制部门地审核监督环节,实行分权制约.四是要压缩基层民警在执法行为上地“自由裁量空间”.当前,在监狱对罪犯改造情况地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认定等执法环节上,存在着“自由裁量”范围过宽和标准过于原则笼统等问题.要切实解决这一执法环节程序不严密、不规范地问题,必须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要细化执法考核办法,合理确定执法“自由裁量”范围,建立健全对第一手考核结论地监督制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整合监狱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一是要通过规章制度建设,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范围,缩小执法者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规范执法监督地内容、范围、形式、程序以及监督部门地职责权限.二是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中地主导地位.纪检、监察部门地纪律监督要实行关口前移,切实改变发生了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才去查处地状况,做到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地严肃查处与对违反执法工作纪律、工作程序等问题地查处齐头并进,更好地发挥应有地监督作用.三是要积极配合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地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地监督规定.对拒不履行监督决定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审计等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四是要重点加强法制部门建设.推行对罪犯减刑、假释等环节增加法制部门地审核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监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

浅谈健全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14171736.html, 浅谈健全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作者:李慧萍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3年第12期 摘要:权力是社会政治生活的核心,其运行是否科学有效,是判断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权力的行使需要有效的监督作为保障。本文基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就健全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理论基础展开讨论,并提出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新形势权力制约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2013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为此,笔者现就健全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课题浅谈几点看法。 1 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形势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决定》再次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实践看,由于权力制约不力、监督乏力,少数主要领导干部把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习惯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一言堂”,甚至一手遮天。这些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主要领导干部。我们必须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一把手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 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理论基础 权力是社会政治生活的核心,其运行是否科学有效,是判断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是时代和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监督是权力的单向运行,是权力授予主体控制被授予权力的行使,以保障权力行使符合授予意图。制约是权力主体之间权力的相互钳制,以防止任何一方滥用权力,具有权力运行的双向性。但监督与制约都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都体现了对权力的控制。 第一,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行政监察机关具有教育、纠偏、惩戒和保护等职能,其调查和政纪处分权具有较强的威慑力。行政监察机关要把监察监督渗透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和严格监督,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

如何遏制腐败现象蔓延(整理版)

怎样遏制腐败问题 今天我和大家一起谈谈腐败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讲:什么是腐败、腐败的表现形式、腐败的根源、怎样遏制腐败。首先我们来看看 一、什么是腐败 通过字典查找,腐败一词源于植物学是指,农作物发霉、腐烂,不能使用。后来引入到政治领域,成为政治术语,是指权利的变质,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腐败一词并非法律术语,是属于社会道德的范畴,是社会中的领导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私用的表现形式,当腐败涉及到损害或者侵害公共利益的时候,将受到《刑法》及相关的制约。 二、腐败都有哪些表现形式 通过阅读大量书籍,我讲腐败的表现形式总结为以下11中 (1)贪污 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手中的职权,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贿赂 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选举中,为了获得某种权力或者职位,向手中拥有选举权的人送上好处费或者以实物的形式,让选民获得利益,通过这种用实物或

金钱交换权力的形式,就是贿赂行为。其中给予好处费或者实物的人是行贿人,而收取好处费或者实物把手中的选票投给别人的是受贿人。 (3)以权谋私 国家公职人员或非公职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获得非法的私人利益。 某领导干部,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或者职务上的便利,在发放集体财产过程中,或者再为别人办理合法的手续的事务的过程中,收取礼金、购物券(代金券)或者礼品卡等,能给自己带来利益。 (4)生活腐化 利用职权,非法取得财物,过着奢侈高贵、挥金如土、权色交易的糜烂生活。 处在某些特殊岗位的领导,通过手中的权力或者,获得大量的金钱,在生活上,向往奢侈奢华的享受,每餐都是都是鱼翅鲍鱼、购买奢侈品(LV的皮包),情感上保养情妇,不止一个“二奶” (5)挥霍国家资财 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某领导干部,在使用公款消费的过程中,为自己购买礼品或者为家人、亲属购买礼物,而将票据交予单位由国家报销,或者借公派外出勘考察之名旅游消费这种表象形式

中国警察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对策

中國警察預防腐敗的措施和對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督察委員會副督察長 監察部駐公安部監察局局長 俞湧 主席先生 女士們、先生們: 我為有幸在香港廉政公署與國際刑警組織在香港聯合舉辦的〝國際反貪會議〞上發言,並有機會同與會人員討論預防警察腐敗問題而感到高興。 腐敗毀壞政府信譽,毒化社會風氣,是一個世界性、歷史性問題,警察腐敗嚴重損害警察機關履行職責的效率和公信力,影响社會公平和正義,甚至危害社會穩定。有鍳于此,各國政府及警方對此一直都給予高度重視,不斷採取强有力措施,積極預防、堅決打擊警察腐敗現象。多年來,國際刑警組織在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這次與香港廉政公署共同舉辦〝國際反貪會議〞,又為各國警方交流預防腐敗方面的經驗,加强合作,提供了一個新的平台和良好機會。 中國政府和公安機關為預防、治理腐敗,確保公安民警

依法履行職責,正確行使職權,按照國家關於反腐敗鬥爭的統一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依法從嚴治警的方針,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嚴肅查處警察腐敗案件的同時,嚴格制度,嚴格監督,嚴格教育,嚴格管理,把遏制預防腐敗寓於各項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不斷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走出了一條帶有中國公安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 ―加强廉政法規建設,嚴格規範執法權力的運作。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帶有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對於預防警察腐敗來說,制度建設更帶有格外重要的意義。多年來、我國公安機關按照依法治國方略的要求,緊緊抓住執法辦案工作中容易滋生腐敗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始終把廉政法規建設作為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根本性措施來抓,以嚴密的制度防範腐敗現象的滋生,先後制定了一大批與社會主議市場經濟相適應。與《人民警察法》相銜接、體現人民警察職責任務特點的廉政法規和制度,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規定》、《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規範》、《車輛管理所業務崗位規範》、《公安機關和公安

论新形势下权力腐败的原因及对策

论新形势下权力腐败的原因及对策 论新形势下权力腐败的原因及对策2007-02-10 16:47:44 惩腐兴廉,整肃史治,是国家兴亡之所系,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治理腐败的重大措施,解决了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消极腐败问题,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其遏制的力度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级阶段,反腐败形势仍很严峻。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职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把惩治腐败作为关系党的生死

存亡的头等大事来抓,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对新形势下产生腐败的成因进行再透析,并进一步探究反腐败对策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 权力腐败所谓权力腐败,即公共权力的错位,就是执掌权力的某些机关、领导者和其他执法人员违背公共权力的性质和原则,使公共权力私有化,错用、滥用权力,造成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一种现象。 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涉及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力腐败而言,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人员把公共权力据为己有,以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轻者吃拿卡要,重者贪[本文转载自污受贿,有的甚至丧失人格公开索贿,非法攫取经济利益。二是有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好高骛远,突出表现为失职渎职行为和严重官僚主

义。三是个别领导不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奉行个人专断、搞“一言堂”等家长制作风,个人说了算。四是少数人在改革开放以来抵制不住奢靡之风的侵蚀,生活糜烂。五是有的地区和部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形成严重的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凡此种种,虽发生在个别地区和部门或少数人身上,但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妨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影响了党和群众的关系,使党的执政地位受到严峻挑战。 二、权力腐败的原因 各种各样的权力腐败现象是政治系统的痼疾,它的形成与蔓延有着复杂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和主观心理等方面的原因。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腐败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旧体制交替,分配不合理,是滋生权力腐败的重要原因。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旧体制的某些做法还在起作用的情

浅析中国政治腐败现象的滋生和对策

腐败问题牵连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贪官腐败,必然导致民不聊生。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对腐败问题尤其关注。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令如今大学生不敢进入社会,不敢面对未来生活的挑战。政坛的腐败令我们的正义感和社会公平感受到了威胁。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腐败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寻求根治腐败问题的方法。 一、腐败现象的产生 纵观中国历史,历代封建政权之所以“人亡政息”、政权更迭、江山易人,政治腐败是根源。数千年专制制度下的中国,一直在和官僚体制的腐败进行斗争,斗争的结果就是不断的惩治,又不断的滋生,百屠不灭,百清不尽,人民对于腐败是切齿痛恨的。今天的中国,“封建制度”已经消亡,“共和国”已经建立,但是人民仍旧不能和摆脱腐败政治的困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腐败也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和蔓延,似乎比以前历代封建王朝来的还更迅猛,更严重。我们每年查处的省部级领导干部10多名,对腐败分子的惩处也很严厉。腐败不但威胁着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稳定,而且还会严重削弱国家能力,激化社会矛盾,从而时刻影响着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腐败现象产生的各种原因 (一)、制度原因 国家政治制度的制约机制不健全——官员掌握着管理和分配稀缺资源权力,而责任制度、监督制度、人事制度、法律制度本身的弹性过大。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等一些教育制度、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建立或完善,使现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加难度。由于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一些领导干部放任自流,高高在上,一手遮天,不以身作则,坏了自己,也带坏了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 (二)、社会原因 公民的态度和行为、社会的价值观念。腐败与反腐败本身就是对立的、矛盾的、相互排斥的。当这种抵制腐败的力量比较强大的时候,腐败现象的发展就比较缓慢而微弱。而当这种抵制的力量有所削弱的时候,则腐败现象的发展就会变得非常迅猛。所以反腐败的斗争是一个需要不断地、持久地进行的过程,公民应把握好主流方向,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三)、思想原因 极少数政府官员道德品质的堕落、道德败坏使得官员无法抵御远大于其合法收入的金钱诱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思想教育也开始接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在国外先进优秀文化传来同时,腐朽污浊之气也随之进入。在这种情况下,党的机关和企业单位的某些公职人员由于本人素质不高,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在金钱和物质引诱面前失去了自控能力。而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与政治存在不合理方面,又为这些不坚定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这就使得少数公职人员当官做老爷和以权谋私的欲望恶性膨胀起来,利

警察伦理学自考整理

【网络综合 - 自考答案】 第一章 职业道德的特征:1内容上的稳定性2范围上的特殊性3形式上的适用性。 警察道德现象包括:1警察道德意识现象2规范3活动。 警察伦理学的任务:1探讨警察道德的形成,本质及其发展规律2概括和阐述警察道德和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3研究警察道德实践的途径和方法4分析警察道德中的精华和糟粕,完成批判,吸收借鉴和扶植等任务。 警察伦理学的研究方法:1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2历史分析3比较4系统分析(整体性原则,有机关联性,动态性,有序性)。 第二章 近代专职警察道德的几个阶段:1晚清时期2北洋军阀3国民党统治。 中国旧警察道德特点:1忠于统治者2官德与警德合一3理论与实践脱节。 人民警察道德发展阶段:1萌芽与初创时期(1921-1949)2形成发展(1949-1976)3系统和完善(1976-现在)。 中国警察道德发展规律:1警察道德的发展直接受到国家机器状况的制约2在新与旧善与恶的斗争中不断发展3是一个曲折上升的过程。 第三章 警察道德本质的理解:1警察道德是一种受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社会意识2是调节警察行为的特殊规范3是警察职业精神的集中体现

警察道德的特征:1政治性2自觉性3示范性4导向性。 警察道德的功能:1调节功能2教育3认识。 警察道德作用:1人民警察道德的提升有助于实现依法治国方略2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3有助于维护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4有助于提高警察队伍素质5有助于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6有助于警察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价值。 第五章 警察权力的理解:1警察权力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2是一种法定的权力3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4的目标是实现国家意志警察权力的构成要素:1权力的执行者2权力设施与装备3权力规范4权力信息。 警察权力特征:1法定性2约束与强制性3公共性4单向性5工具性6时效性。 警察权力内容:1治安行政管理权(治安行政处理权,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监督检查权,劳动教养审批权,治安行政强制权)2刑事执法权3警械武器使用权4紧急状态处置权。 为什么要加强警察权力制约:1加强警察权力制约是警察权的特点决定的2是由人民警察职业价值的双重性决定的3对反对警察权力腐败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警察道德对警察权力的制约作用有哪些:1警察道德是制约警察权力的自律机制2能提高警察权力的影响力3是实现警察权力正效应的重要条件。 警察权力观的内容:1警察权力价值观2代理观3责任观。 树立正确权力观应树的观念:1牢固树立公仆意识2确立正确的利

廉政风险防控是遏制腐败易发多发的好制度_李英华

检察日报/2011年/9月/20日/第005版 廉政周刊 廉政专家评说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廉政风险防控是遏制腐败易发多发的好制度 本报记者李英华 据《瞭望》新闻周刊最近报道,为了更好地监督权力,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将很快下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将把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官员,作为重点防控对象,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列入重点防控的范围。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预防腐败的新举措。”9月16日,北京市委党校教授罗忠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指导意见》是为有效解决现阶段腐败易发多发问题而进行的制度设计。 核心内容是解决权力风险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作出了明确部署。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而近年来的中央纪委全会,也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作了安排和部署。 经过各地的探索与实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如今已经成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机制建设。 “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将出台《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再次展示了党和政府廉政建设的决心。”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丕教授说。 在北京市委党校教授罗忠敏看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其核心内容就是解决权力风险问题。通过识别、分析、防范、管理各类风险点,着力打造一张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网,使权力得到监控,从而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 要落实到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开始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21个、试点的有10个;55个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驻在部门中,在机关开始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15个、试点的有12个,在系统开始部署的有17个、试点的有8个;同时,部分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校等企事业单位也启动了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 据报道,下一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向前推进。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作为反腐倡廉一项创新性工作,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指导思想。”罗忠敏分析说,当前,必须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把改善民生、避免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作为风险防范的重点。还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围绕政策实施落实、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廉

论权力腐败的防范措施

论权力腐败的防范措施 内容摘要:腐败,人人痛恨。扼制权力,监督权力,是建设健康的和谐社会的根本。所谓权力腐败,指利用公共权力来达到私人目的,增加私人利益的行为。权力失去制约必然腐败。如何看待当前中国的腐败现象,关系着能否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腐败。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 《检察日报?廉政周刊》评出的2008年反腐典型案件让我们深刻反思,不找出真正的症结,恐怕难以走出反腐困境。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 关键词:权力腐败原因防范措施 中共中央2008年5月13日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规划》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了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作出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整体推进的工作部署,提出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相关措施,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本文在分析一些案例的基础上,结合行政组织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科学的相关理论,来进行分析权力腐败的现状、产生原因及防范措施。 一、权力腐败的现状 当前我国社会中最严重的腐败现象是权力腐败。根据2009“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08年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6684件33953人,人数分别比2007年增加1%和10.1%。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数字最有说服力。透过这些数字,既看到了党和国家坚决反对腐败的决心,更看到了惩治腐败的明显成效。其中,一批大案要案被查处,4名省部级干部被查处,充分表明了无论职位多高,只要搞腐败,就逃不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二、权力腐败的原因

警察职务犯罪的生成机制及遏制理论

警察职务犯罪的生成机制及遏制理论 潘嘉 警察职务犯罪,是警察实施的与其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具体包括警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谋取经济利益,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破坏国家对警察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各种犯罪行为。就其本质而言,警察职务犯罪是警察职权运作过程中的异化现象。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比,警察职务犯罪除具有一般职务犯罪特征之外,还具有政治上的敏感性、犯罪手段隐蔽性极高的特征。 警察职务犯罪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它们的相同点都是与警察职务相关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警察在执行职务行为中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它是警察职务犯罪的主要方式。对此,刑法采取两种立法模式:一种为明定式,即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刑法条文中给以明确规定,如警察所犯的贪污罪、受贿罪、非法拘禁罪等等。另一种是隐含式,即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要实施这些犯罪,警察也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为地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行为。二是警察在执行职务行为中,滥用职权(即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程序)实施的犯罪行为,如警察所实施的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等。三是警察在执行职务行为中,应履行法定义务且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义务而构成的犯罪行为。前者如警察所实施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等,后者如警察所实施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①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导致警察职务犯罪的范围宽泛,大致涉及刑法中的29个罪名。②尽管每一宗警察职务犯罪的发生都有其具体原因、促成条件和环境,但只有认清其犯罪原因的共性才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警察职务犯罪,进一步设计预防对策。下面我试用雷克利斯的遏制理论探寻警察职务犯罪这一类犯罪发生的共同原因。 当代美国犯罪学家雷克利斯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犯罪遏制理论”(containment theory),着重用社会控制的强弱来解释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并吸收了关于犯罪原因的心理学观点和社会学观点的优点,推动了对促成个体犯罪的内部人格力量以及塑造个人动机和人格的社会文化力量的分析。有学者认为,“雷克利斯提出的遏制理论模式就是心理控制模式的代表。”③他认为犯罪是个人内在的控制能力和社会中存在的外部控制因素缺乏的结果,是对推动和引诱个人进行犯罪的驱力(drive)和拉力(pull)缺乏遏制(检查和控制)引起的。④为了介绍此理论,他引入了四个概念:外部压力或拉力(outer pressure or pull)、外部遏制(externalcontainment )、内部遏制(inner containment) ,内部推力(innerpush)。这一理论的核心是外部压力或拉力和内部推力促使人产生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而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则阻止、中和、抵抗个人产生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当外部压力或拉力和内部推力比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强大时,个人就会产生越轨及犯罪行为。雷克利斯强调,最重要的外部遏制因素是期待个人遵从群体中占优势的行为准则的社会压力,最重要的内部遏制因素是一个象绝缘体那样起作用的、排斥违法犯罪行为的概念。⑥本人认为,目前我国的警察职务犯罪也可以看作是上述四种力量博弈,外部压力或拉力和内部推力最终战胜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的结果。 警察面临的外部压力或拉力是那些迫使或引诱警察进行犯罪行为的外部力量。由于社会的变迁、交往的增多以及利益关系的多元化,参与这种外部力量的势力越来越多,警察面临的来自家庭、单位、社会的压力及诱惑力也越来越大。大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导致警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相对贫困的制度缺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地从新的不平等走向平等的过程,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动的社会进程,本质上是一场社会平等化进程的序曲,这种平等化进程也就是社会现代化的演进。根据亨廷顿的观点,“现代性产生稳定性,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 ⑥由于我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这种不稳定性带来制度上的缺失反映在警察群体就是利益分配的不公平。由于从事国家公务,警察被剥夺了进行营利性经济行为的权利,但国家给予

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遏制腐败的对策

目录 内容提要 (2) 一、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 (3) 二、当前腐败现象的对策分析 (4) 三、总结 (6) 参考文献 (7)

内容提要 近年来,腐败现象迅速滋生和蔓延,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腐败现象根源于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它与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自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学习,使我加深理解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使我懂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反腐败斗争。 关键词:腐败现象,监督教育,政府。

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遏制腐败的对策 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反映了对权力的失控失监。改革开放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象的真正遏制。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但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此外,一般象的真正遏制。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但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此外,一般知等数不胜数,腐败之风并无收敛之迹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不论说服教育还是道德约束,都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为后盾,一般政策性规定的强制力也十分有限。而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规范,它不仅有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不少法律条例本身就是道德规范)的功能,也有内化的特性,可以使只顾个人需要而不顾法律的规范要求的行为受到惩处。但是,由于我们缺少执法守法的传统,致使法制建设严重滞后,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作出政策性规定所起的一种特殊的规范,它不仅有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不少法律条例本身就是道德规范)的功能,也有内化的特性,可以使只顾个人需要而不顾法律的规范要求的行为受到惩处。但是,由于我们缺少执法守法的传统,致使法制建设严重滞后,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作出党纪为“摆设”,视政令为“白条”,把中央的三令五申当成耳边风,你禁你的,他干他的。再次,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一、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 首先,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当前,在社会转型期,由于道德理想的迷失、道德观念的错位、道德准则的失范,引起道德行为的失序。这种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现象相当严重。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治伦理建设,就是要以德倡廉,强化人们的道德观念,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其次,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制。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但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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