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人发〔2011〕9号 - 山西省农业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1.27•【字号】晋人社厅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7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农业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原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8]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农业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山西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为做好全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原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原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原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省农业事业单位的特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1、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包括从事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及饲料、乡镇企业等部门)举办,或者按照规定程序设立、从事公益性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农业事业单位,参照本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
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晋政发[2011]3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22
【实施日期】2011.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通知
(晋政发[201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确保实现“十二五”全省农业和农村发展良好开局,省人民政府决定,在继续执行现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基础上,2011年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一、对大中型灌区的10000公里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实施补贴。
每公里补贴2万元。
二、对农村饮水水价实施补贴。
井深400米或扬程200米以上的农村饮水工程每供1立方水补贴1元。
1 / 1。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调整领导包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调整领导包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18.07.16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7.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调整领导包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充实2018年度驻村工作队有关事项的通知》(晋驻村帮扶组〔2018〕2号),我厅帮扶村数量由原来临县大禹乡的10个村调整为6个村(府底村、侯家沟村、圪台上村、大后沟村、前小峪村、前大禹村)。
为落实好“两包三到”联动帮扶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晋驻村帮扶组〔2018〕2号通知要求,结合厅属各单位实际和人员变动情况,在2015年结对帮扶的基础上,对厅领导包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进行适当调整。
关于领导包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的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按照晋农人发〔2015〕18号通知执行。
附件:1.2018年度省农业厅帮扶村情况表
2.省农业厅党员干部(处级)结对帮扶情况表
3.省农业厅党员干部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责任明白卡
山西省农业厅
2018年7月16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8.05.31•【字号】•【施行日期】2018.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2018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已经省农业厅2018年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山西省农业厅2018年5月31日2018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为促进全省农业农村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确保2018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省农业厅决定对2018年度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具体考核方案如下:一、考核对象各市农委,畜牧、农经、果业局(中心)。
二、考核内容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包括:现代特色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民收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绿色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农业农村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政风行风建设9项一级考核指标28项二级考核指标及特色考核指标。
三、考核办法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有机结合,在日常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年终集中考核。
1.单位自查。
12月上旬,由各市农业部门对一年来本市农业农村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定,并写出专题报告。
2.省厅考核。
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农业厅组织考核组对各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集中听取工作汇报。
同时,由厅相关业务单位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市各项工作进行专业考核。
考核组和业务单位根据考核评分标准对各项工作分别打分排队。
四、考核评定与表彰(一)考核评定1.单项工作考评。
每一项工作由责任处站依据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专业考核并评分排队。
2.综合工作考评。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发布《山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发布《山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0.06.12•【字号】晋农牧医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发布《山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农牧医发[2010]9号)各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中心):为了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规范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我厅制定了《山西省农业厅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
山西省农业厅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山西省农业厅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
第二章场所与设施第三条用于兽药经营的营业场所和仓库应当宽敞、整洁,其面积应当与所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以下规定:(一)在地市、县级城区内设立的兽药经营企业,营业场所和仓贮面积均应不少于30平方米。
(二)在乡镇地区设立的兽药经营企业,营业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仓贮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三)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企业,应另设置兽用生物制品专库,其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疫苗的运输过程中应有冷藏设施。
(四)专门从事批发的兽药经营企业,可以不设置零售柜台、货架等设施,但其办公、营业场所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仓贮面积应不少于50平方米。
第四条兽药经营企业的仓库应当与营业场所隔离,其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兽药经营企业应当根据所经营兽药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
其中,冷藏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为0~20℃,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75%之间。
(二)在乡镇地区设立的小型兽药经营企业,可以根据所经营兽药品种的贮藏条件,只设置阴凉库。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副产品【发文字号】晋农[市场]发[2007]31号【发布部门】山西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07.08.31【实施日期】2007.08.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市场)发[2007]31号)各市农业、畜牧、果业局(中心),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省农业厅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附件: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市发[2007]22号)精神,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国质办〔2007〕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7]111号)安排要求,省农业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和《山西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强化基层监管和服务,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整治目标力争用四个月的时间,全省地级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晋农人发〔2011〕9号 - 山西省农业厅

附件:山西省农业厅201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先进单位(26个)办公室种植业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人事劳资处农产品加工局畜牧兽医局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山西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山西省生态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山西省农村能源技术培训鉴定基地)山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山西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总站(山西省农药检定所)山西省蔬菜产业管理站山西省名优产品开发中心山西省牧草工作站山西省农业厅后勤服务中心山西省农业遥感中心山西省果业工作总站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山西省农牧业信息中心山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山西省饲料兽药监察所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实践培训基地)山西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山西省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站山西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二、先进工作者(224名)1、行政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12名)王进仁张和平裴峰张软斌姚继广马苍江李文科阎会平双树林蒋国文赵恒唐光耀2、行政处室和事业单位其他处级干部(25名)闫艾平阴埝埝王芳李林旺冀俊强张康萌任义琴左丽峰常晋生岳磊李铮侯流沙畅红周吴丽琴史民康郝志勇周智深梁建文王毅敏张宏宾张运莲李金霞杨子森冯俊吾谢卓3、机关处级以下公务员(4名)乔羽郝登明李固高跃龙4、事业单位处级以下工作人员(183名,按姓氏笔画排序)于艳凤马军王栋王莉王峰王暄王小娟王玉燕王玉霞王代乐王丽英王宏恩王林虎王国丽王春玲王晋民王晓荣王铁贵王彩虹王淑芳王景华王景春王慧兰车国顺毛云荣艾晓红左珍环石维山卢香玲田茵田伟强史亚坤史丽娟白全亮白锐峥冯铸邢亚亮成锦霞毕升师周戈吕小虎乔红进任鹏伊江山刘杰刘旗刘巍刘永安刘永岗刘志宏刘丽青刘建兵刘俐君刘振华刘凌霞刘瑞东刘瑞宇刘锦春齐广志齐永红闫科技闫维平许永平孙天原孙奋勇苏永强杜慧英李飞李沁李娟李聪李霞李云飞李亚男李仰陶李丽娟李秀兰李金花李学兵李拴英李树军李胜飞李晓飞李登山杨克芳杨治平杨晓明杨继业杨慧玲吴栋邱海杰何江宋茜宋长水宋瑞娟张涛张颖张静张卫锋张子伦张中东张东霞张守岚张丽敏张宏军张国进张彦良张洁花张姝瑶张艳梅张艳锋张莲芝张桂福张晓鹏张朝晖陈瑞铭陈新强武东轶武宇鹏武降英武晓梅苗耿志范林平和亮周晓军庞瑞刚郑晓东郎晓娟孟四海孟变云赵强赵小凤赵少婷赵书平赵先萍赵建明赵彩霞赵雅丽赵晶晶胡伟胡志鹏段晓康侯东来侯丽丽姚振军贺晔贺光华秦静芳聂景荣晋鹏程贾嫘贾建刚贾晓红贾彬良高巧艳高龙华高新中郭欣郭文斌郭永江郭伟奇郭向向郭宇飞郭良琴曹成卓龚朴龚卫红常鹏康宇逯玉梅尉亚妮董艳敏董健京韩敏程建国焦光月靳月琴雷宇平路栓喜樊宁薛村波穆艳娥戴润芳。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项目监督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晋农监管发[2007]9号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项目监督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晋农监管发[2007]9号](https://img.taocdn.com/s3/m/b419a858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65.png)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项目监督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项目监督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晋农监管发[2007]9号)各市农业、畜牧、果业、农经局(中心)、运城市农办,厅各直属单位:《山西省农业项目监督检查规定(试行)》已经省农业厅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过省政府法制办审查。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农业厅2007年12月28日山西省农业项目监督检查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保证项目资金安全,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依据农业部《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农业建设项目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山西省农业厅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山西省农业厅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产业化项目有关要求以及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省农业厅组织的农业项目的监督检查。
本规定所指农业项目,包括由中央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安排,归口省农业厅管理的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支农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第三条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督,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对省农业厅组织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要予以配合。
第五条检查人员必须依法办事,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干预被检查单位与项目无关的工作或经营管理活动。
检查人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监督检查工作经费不得在项目中列支。
第七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业项目社会公开监督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山西省农业厅2012年度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26个)
办公室
种植业处
新农村建设指导处
人事劳资处
农产品加工局
畜牧兽医局
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山西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山西省生态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山西省农村能源技术培训鉴定基地)
山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山西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总站(山西省农药检定所)
山西省蔬菜产业管理站
山西省名优产品开发中心
山西省牧草工作站
山西省农业厅后勤服务中心
山西省农业遥感中心
山西省果业工作总站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山西省农牧业信息中心
山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山西省饲料兽药监察所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实践培训基地)山西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站
山西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先进工作者(224名)
1、行政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12名)
王进仁张和平裴峰张软斌姚继广
马苍江李文科阎会平双树林蒋国文
赵恒唐光耀
2、行政处室和事业单位其他处级干部(25名)
闫艾平阴埝埝王芳李林旺冀俊强
张康萌任义琴左丽峰常晋生岳磊
李铮侯流沙畅红周吴丽琴史民康
郝志勇周智深梁建文王毅敏张宏宾
张运莲李金霞杨子森冯俊吾谢卓
3、机关处级以下公务员(4名)
乔羽郝登明李固高跃龙
4、事业单位处级以下工作人员(183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艳凤马军王栋王莉王峰
王暄王小娟王玉燕王玉霞王代乐
王丽英王宏恩王林虎王国丽王春玲
王晋民王晓荣王铁贵王彩虹王淑芳
王景华王景春王慧兰车国顺毛云荣
艾晓红左珍环石维山卢香玲田茵
田伟强史亚坤史丽娟白全亮白锐峥
冯铸邢亚亮成锦霞毕升师周戈
吕小虎乔红进任鹏伊江山刘杰
刘旗刘巍刘永安刘永岗刘志宏
刘丽青刘建兵刘俐君刘振华刘凌霞
刘瑞东刘瑞宇刘锦春齐广志齐永红
闫科技闫维平许永平孙天原孙奋勇
苏永强杜慧英李飞李沁李娟
李聪李霞李云飞李亚男李仰陶
李丽娟李秀兰李金花李学兵李拴英
李树军李胜飞李晓飞李登山杨克芳
杨治平杨晓明杨继业杨慧玲吴栋
邱海杰何江宋茜宋长水宋瑞娟张涛张颖张静张卫锋张子伦张中东张东霞张守岚张丽敏张宏军张国进张彦良张洁花张姝瑶张艳梅张艳锋张莲芝张桂福张晓鹏张朝晖陈瑞铭陈新强武东轶武宇鹏武降英武晓梅苗耿志范林平和亮周晓军庞瑞刚郑晓东郎晓娟孟四海孟变云赵强赵小凤赵少婷赵书平赵先萍赵建明赵彩霞赵雅丽赵晶晶胡伟胡志鹏段晓康侯东来侯丽丽姚振军贺晔贺光华秦静芳聂景荣晋鹏程贾嫘贾建刚贾晓红贾彬良高巧艳高龙华高新中郭欣郭文斌郭永江郭伟奇郭向向郭宇飞郭良琴曹成卓龚朴龚卫红常鹏康宇逯玉梅尉亚妮董艳敏董健京韩敏程建国焦光月靳月琴雷宇平路栓喜樊宁薛村波穆艳娥戴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