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情况
德国的国企改革

德国的国企改革德国国企改革:通过民营化来改造国有企业2014-03-04 10:33:25 作者:本报记者赵玲玲来源:中国国资报道评论(0)20世纪80年代,世界各国掀起了私有化浪潮后,德国创造了一系列具有鲜明德国特色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极大的启示。
德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最早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
当时的联邦政府经济部长艾哈德主张通过民营化来改造国有企业。
在他看来,民营化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改变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并使两者分离,从而使国有企业能够真正进入市场参与竞争。
与此相应,企业的管理体制发生变革,形成独立于政府的经理集团,并置于众多股东的有效监督之下,由此可以在市场竞争中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而企业效率的提高有助于扩大企业的资本、增加社会就业。
20世纪80年代,世界各国掀起了私有化浪潮后,德国创造了一系列具有鲜明德国特色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极大的启示。
基本做法:1987年,联邦政府全部售出所持有的大众汽车公司、煤炭电力股份联合公司和普鲁士矿冶股份公司等主要国有企业的股份。
两德统一后,德国政府致力于改造原东德地区的国有企业,主要措施是成立“托管局”,利用“托管”形式进行“注资改造”。
为筹集改造的资金,托管局先后在国内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特种债券,获得巨额资金后注入国有企业。
注资后再采用新的管理措施,如实行股份制加以改造。
由此使大多数原东德国有企业扭亏为盈,并成为富有竞争力的企业。
电讯和邮政的改革是德国国企改革的最成功的典范。
1989年,电讯、邮政服务、邮政银行等部门率先与联邦脱钩,并于1995年成为股份公司,开始私有化之路。
从此以后,联邦邮政通过招标选择最佳项目合作伙伴,仅此一项,就节约了近30%的费用。
在电讯领域,德国电讯公司脱离邮政后,始终占据了国内电话和电视线网络中的大部分。
联邦政府为了保证公平竞争,成立了一个独立的调查机构,对德国电讯进行约束,有时候甚至对德国电讯施以歧视性手段。
德国、法国国有经济:发展历程和经验启示

德国、法国国有经济:发展历程和经验启示作者:郎昆冯俊新来源:《法国研究》 2020年第4期郎昆冯俊新【摘要】作为传统西方国家的代表,德国和法国的历史实践为我们客观认识和评价国有企业提供了重要研究素材。
二战后,为恢复经济和解决社会问题,两国政府都有规划地成立并发展国有企业:联邦德国政府在汽车、钢铁等支撑经济命脉的基础性行业建立了一批国有企业;法国在二战前后也进行了多次国有化运动。
此后,国有企业对于重振国家支柱产业,带动经济发展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两国先后进行了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但至今国有经济仍占有相当比重。
本文梳理了两国国有经济的发展历程,并在历史数据支撑的基础上,总结了两国国有企业发展的经验启示。
【关键词】国有经济德国法国经济史国有企业应该如何布局和发展,是一个理论界和实务界都长期关注的重要话题。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非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总计210万亿,是GDP的两倍以上,成为最重要的公共资产。
同时,近年来国有企业以全国四分之一的经济规模贡献了近一半的税收,成为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公共财政的支柱。
如何发展利用好国有资产,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德国和法国国有经济的发展历程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经验启示。
德国、法国作为欧洲大陆的两个传统大国,其经济发展历程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二战结束后为恢复经济和解决社会问题,同时受福利社会思想影响,两国都有规划地成立并发展国有企业:战后西德联邦政府在汽车、钢铁等支撑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性行业建立了一批国有企业;同时期的法国戴高乐政府也进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
大规模的国有企业对于重振国家支柱产业、带动战后经济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
到了20世纪80年代,为了提高国企运营效率和解决亏损问题,德法两国先后进行了私有化改革。
尽管如此,在今天的德国和法国,国有企业仍在经济活动中占有一定比重:截至2017年底,德国国有企业总营业额为5718亿欧元,占GDP之比为17.6%;法国国有企业营业额占GDP之比也长期稳定在10%左右。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模式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以私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
德国政府直接通过财政、货币、税收、规划等诸多政策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间接通过投资、保险、科技、信息、计划等经济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并以高效的信息化服务,扩大全球市场贸易范围,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劳动者素质,鼓励创新与革新,努力给社会创造一个低税负、低通胀、低利率、保护竞争、增强发展活力、宽松有序的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在战后很短时间内创造了“经济奇迹”,成为世界经济强国,保持了经济的长期繁荣。
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概况德国地处欧洲中部,1990年10月东西德统一后,共设立15个州,1个直辖市,国土总面积35.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255万。
2001年,德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达2.3万亿美元。
综观联邦德国经济发展过程,德国经济之所以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迅速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关键在于定国之初选择了“社会市场经济”这一经济发展模式。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确立私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
德国《基本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保护私有制,但也并不排斥其它形式的所有制。
《基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把私有土地、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转为公有。
在德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共存在着八种形式的所有制:即私人垄断所有制、非垄断性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小私有制、国际私人垄断所有制、国家垄断所有制、合作化所有制、工会所有制和国际国家垄断所有制,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私人垄断所有制和国家垄断所有制。
在国家垄断所有制结构中,以经济基础设施(道路、桥梁、隧道、港口、机场、行政办公大楼等)、社会基础设施(学校、医院、博物馆、艺术厅等)和军事工业及设施为主体,汽车、造船、采矿、钢铁、有色金属、交通、供电、供水、煤气及污水处理等行业采取国家参股、控股等“公”“私”混合经营,其主要目的是为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运转创造必要的宏观条件和保证国家与经济安全。
西方国有企业发展与改革历程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西方国有企业发展与改革历程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纪玉山张跃文(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 130012) 内容摘要:现代国有企业在西方国家从产生到发展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
西方国有企业的兴衰起伏,与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同时证明了在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也有生存空间。
西方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表明:更好地承担公共职能和实现市场化是国企改革的两大主要目标;股份制改造和创造良好竞争环境,是国企改革的主要路径。
关键词:西方国有企业改革借鉴一、国有企业是西方国家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存在几乎与资本主义的历史一样悠久,而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国有企业的出现,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大约30年。
出于战争需要,美国对一部分私人企业实行了国有化,还投资兴建了一些国有企业。
此后,英、法等国也将一部分私人工矿企业收归属国有。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日等国的国有军需企业也大量增加。
国有企业大发展时期,始于30年代大危机以后,并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
以法国为例,法国在此期间经历了三次国有化浪潮。
1936年,执政的社会党为缓和民众与大型垄断组织的矛盾,对铁路、航空、部分军需企业等实行了国有化,建立了法国国有铁路公司,控制了两大飞机制造厂,并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对部分军工企业实行了国有化。
第二次国有化浪潮发生于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许多企业受到战争和经济危机的双重打击,无力自我恢复,为迅速完成经济重建,法国政府在1945到1946年间,颁布了一系列国有化法律,先后将雷诺汽车公司、法兰西电力公司、法兰西煤炭煤气公司、法兰西银行、国民工商银行以及30多家保险公司收归属国有。
1981至1982年,法国掀起了第三次国有化浪潮,主要原因是在经历了经济高速增长期后,法国经济出现了严重的比例失调,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国内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利用,使经济增长放缓。
为启动生产,缓解社会矛盾,法国政府于1982年2 月颁布了国有化法律,决定采取大规模的国有化措施。
德国国企私有化和国资监管情况的考察报告

托管局在推进托管企业转型过程中 , 咀确转型
的经济 目 标是通过产业重组 , 迅速私有化以及企业 重组和清算实现转型过程 中的利益最大化 ; 政治 目 标是确保公众对转型的支持 , 即维持现有的就业水 平并创造新 的工作机会 , 维持工业生产能力并使之
现代化 , 优化生态环境 , 创造健全的市场竞争环境 ,
政府注入资本金及后续投入费用合计 11亿欧元 。 4O 同时在具体政策上采取 了减免措施 ,包括投资补
助; 特殊折 旧法 ; 10 在 0万个新建项 目中 , 有大部的 项 目在一定期限内不征收所得税 ; 国家从欧盟预算 中取 出部分资金 , 作为专项补贴 , 鼓励对落后地区 的投资 ; 银行系统专门制订 了向企业发放低息贷款
全局 , 负责到底。 财政 、 经济劳动部门配合改革营造 外部环境 , 主要包括 : 向东部各州和地方提供平衡
法》 对东德国企在托管过程 中的企业所有制和企 , 业结构调整等诸多问题作出规定 , 运用经济、 法律 、 行政等手段 ,调控和引导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 积极主动地参与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结构调整。
场政策 ( 富余人员的培训和再就业等 )从而形成了 ,
以国有企业转型为中心 ,各项政策整体推进 的局
面。
产品没有市场 、 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 , 托管局共托
管了东德包括大企业的分支企业在内的约4 00 50  ̄
国有企业 。
( ) 二 企业转 型 的三个 目标
二是运用综合管理方法 , 在经济转型过程给予 恰 当的指导 , 以贯彻转型战略。托管局根据企业经 营状况将托管企业分成不同级次 , 分类调整企业组 织结构 。 对需要重组的企业首先将其化整为零或化 大为小 , 分割为较小的单位 。 对其进行审计和治理 整顿 ; 然后 , 选择投资人 , 对其进行私有化 。大型企 业一般优先考虑西德和外国的投资人 , 小型企业则 优先转卖给企业的原领导人 , 有些难 以私有化的企 业则 由托管局委托私人经营, 由托管局直接整顿 或
国外一些国家国有企业改革浅析

Vision
西方部分国家的国有企业改革说明,即使是在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的国家,国有企业也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弥补 市场失灵的有效媒介;员工持股是减少企业内部私有化阻力的有效措施;由竞争性领域到垄断性行业的先易后难 方式有利于私有化的顺利推进。
国外一些国家国有企业改革浅析
文=陈 功
从俄罗斯的叶利钦和普京改革的效果对比看,全面的私有化并没有形成企业的有效所有者 和产权结构的合理化,因而没有形成有效的投资激励机制;而普京通过重新国有化增强政府的 调节作用后,俄罗斯经济逐渐走出危机,步入复苏增长期。由此可见,大规模私有化并不必然 促进经济改善,政府仍需保持对经济的战略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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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私有化改革也使得一些具有战略性质的大企业落入 少数财阀手中,形成了寡头企业,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 民的利益。
(一)西欧主要国家的国有企业私有化 1979年,英国开始私有化运动,法国、意大利和 德国的私有化运动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 英法意德的私有化改革均是按照先易后难,先竞
争性部门和盈利企业、后垄断性部门和亏损企业的顺序 进行。四国的私有化均起到了改善财政状况、提高劳动 生产率的作用,但同时伴随着高失业率。
四国之中,英国的私有化范围最大,国有经济占 比已降至2%以下。英国政府采取奖励本企业员工购买 股票的政策来缓解员工对私有化的反对。法、意、德的 国有经济比重在改革之后保持在10%左右,在能源、公 共事业等领域保留了国有控股地位。
(二)美国的国有企业私有化及放松管制 美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是私有化和放松管制的结合。 美国在二战结束后快速出售了大部分军工企业。 里根政府时期将一些联邦政府公司售给了私人经营,之 后美国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案例较少。截至目前,美国的 国有企业还有17家联邦政府公司及5家政府资助公司。 20世纪70年代,美国开始了放松管制改革。美国 政府取消了对国有通讯业及公共汽车业的管制,取消了 对绝大部分有线电视和无线电广播以及电子计算机的电 讯服务方面的限制,并在电力、天然气、铁路、航空、 公路、电信、金融等领域放开价格、放松市场准入及退 出。放松管制导致价格水平的大幅度下降,有利于提高 企业的竞争力。 西方主要国家的国有企业改革说明,即使是在市 场经济十分发达的国家,国有企业也是政府进行宏观调 控、弥补市场失灵的有效媒介;员工持股是减少企业内 部私有化阻力的有效措施;由竞争性领域到垄断性行业 的先易后难方式有利于私有化的顺利推进;国有企业的 私有化与企业重组相结合是促进私有化顺利实施、提高 私有化效果的有效措施;在市场发育成熟、私人资本实 力雄厚的情况下,公共产品的供给可采取国有企业与私
德国铁路公司私有化进程搁浅

1 月 7日,德 国政府 宣布 推迟 De tc e Ba n的私有 化进 程 ,再 次启 动 的时 间表另 行通 知 。“ 0 u sh h 我 们不 会在错 误 的时 间将 这 些资产 推 向资本 市场 。 ”德 国财 长 P e tib u k表 示 。 er S e r c n 该 私有化 方案 计划 将 De tc e B h u sh a n打造成 控股 公司 ,其客运 业务 、货 运业务 、后 勤业 务分 别成 为下属 的三 个相 互独立 的 公司 ,控股 公 司 2 .%的股 权将被 私有 化 。该方 案是 德 国社会 民主党 和基 督 49
教 民主 党议 员们 费尽周 折 谈判 的产物 ,私 有化 进程 的搁浅 ,对 两党 来说无 异于 吞 下一剂 苦药 。 德 国的政 客们 期望政 府仅 仅是 推迟 私有化 方 案,而 不是彻 底取 消 。正如 An ea Mek l g l r e所说 ,“ 我
预 计最 终会有 合适 的 时机实施 私有 化方 案 。 但 就政客 讨论 加大 经济 干预力 度 和收 购银行 股权 的情 形看 , 国的评论 家们 认为 , ” 德
C DS合 约是 由交易双 方 私下 协商达 成 的,其本质 是对 某种 标 的债券违 约 的保 险 。由于 CD S合 约 是在 场外 ( OTC)达 成和 交 易 的,所 以无法 被有 效监 管 。
美 国联 邦监 管机 构正在 讨论 如何 改变 C S的交 易方 式,增 加交 易透 明度 ,减 少其对 股市 和债 市 的不确 定性 影响 。1 月 1 D 0 0 日下午 ,纽 约联储 召集 了第二 次 会议 ,讨论 为 C DS设立 中央 交易柜 台 (e ta o n e- a t cn rlc u tr p ry)或其他 交易 机 制。
国企改革要市场化:与德国高级改革专家的对话

希 : 戈利先生 补充得很重要 , 巍
有 助 于 国 家现 代化 和 减 少官 僚
主 义 。
括 由联 邦财 政 部 支 付 的 工 作 费 用 , 代
偿 国 有 企 业 的 银 行 债 务 和 社 保 费用
等 , 包 括 企 业 支 付 的 成 本 。 因 为 国 不 有 企 业 私 有 化 将 不 可 避 免 地 导 致 失 业 率 急 剧 上升 , 退 企 业 富 余 员工 应 辞
佳 龟 之
有 企 业 私 有 化 改 革 的 机 构 , 理 委 员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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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会 是 由 联 邦 财 政 部 牵 头 组 建 的 专 门 负 责 监 督 托 管 局 董 事 会 和监 管 国 有
资 产 的 机 构 ,这 个 委 员 会 共 2 5人 , 财
困 难 等 深 层 次 理 沦 政 策 问 题 进 行 了 广 泛 而 深 刻 的 研 讨 。 笔 者 有 幸 参 加
希 : 们首先在报 纸上发 广告 . 我
征 询 所 有 投 资 者 的 收 购 愿 望 和 价 格
不 了解 市 场 情 况 , 没 有 定 价 标 准 。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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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情况
与世界其它国家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经验相比,德国的经验很有特色。
就西欧重要国家来说,统一前的联邦德国是唯一自始至终追求私有化的国家,当上世纪50、60年代,法、英等国家通过公有化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时候,德国却反其道而行之,通过进一步的私有化来解决问题。
在两德统一的过程中,德国完成了东部地区的国有企业私有化。
因此,世界上只有德国一个国家,拥有将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私有化和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双重经验。
一、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原则
中文的国有企业按照德文原文意为公共企业(Oeffentliche Unternehmen, Public Enterprises),而非国有企业(state–owned enterprises),因为公共企业在联邦制国家内,分为联邦所有、州所有和市镇所有。
只有联邦所有的企业才是国有企业。
联邦国有企业指的是由联邦政府包括联邦各个部所有和联邦特别财产所有。
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拥有资本的方式分为两类:直接参股企业和间接参股企业。
联邦参与股份的企业既可能是联邦投资与私人资本合资的股份制企业,也可能是联邦和州或者市镇联合投资的公共事业或企业单位。
例如著名的萨尔矿业公司就是联邦政府和萨尔州政府联合投资的上市股份公司,在创业资本58亿马克中,联邦占74%,州占26%。
科隆-波恩机场是联邦、北莱
茵州、科隆市、波恩市和科隆与波恩附近的两个县6个政府联合投资的有限股份公司。
参股企业的业务不限于国内市场,还扩大到世界市场。
例如,德国电讯通过参股和收购的方式,已经在美国、波兰等国家设有分公司。
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基本原则是建设社会市场经济,而不是财政收入或者其它经济政策的考虑。
上世纪60年代,在联邦德国财政私有化过程中,财政部的文件明确指出,私有化不是因为企业对国家财政是亏空还是盈余的需要,而是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让国家退出非国家任务的领域,在这个原则下,私有化首先是对公共企业的任务重新定义。
闻名遐迩的大众汽车公司曾经承担的公共任务是,生产普通大众也能够买得起的私人
小轿车。
这一公共任务在战后新成立的联邦共和国政府看来是很荒唐的。
因此,大众汽车公司被列入联邦德国60年代初第一批私有化的大型国有企业名单。
承担公共任务并非公共企业存在的必要前提。
德国的基本原则是,在事关国家或市镇的重大利益,并且以其它方式不能更好地或者更经济地达到目的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公共企业来承担。
在与私人企业发生竞争的领域,要让位于私人企业,这是社会市场经济的原则。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德国从来没有将公共企业视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政府不能利用公共企业的产品价格对某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形成影响,因为这是不公平竞争,是政府根据反垄断法要控制的价格垄断行为。
德国统一后,东德国有企业私有化成为统一后联邦德国的首要任务。
私有化的方案是将现有国有企业拍卖给私人资本投资者。
拍卖的基本原则是对所有投资者机会均等。
这意味着,在符合拍卖程序的情况下,外部投资者和内部投资者比如原企业领导的机会是均等的。
二、德国企业私有化的有关做法
(一)前西德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做法
前西德私有化的主要程序是通过私有化法,以规范私有化的目的、范围、程序和出卖企业私有化收入的使用途径。
联邦所有的大型企业私有化的方法是出卖股票,逐步减少联邦持股比例,从部分私有化到完全私有化。
在将国有独资企业改革为国家和私人合资企业后,德国在70年代改革的重点是减少联邦政府的间接参股。
通过出卖参与股份的公司,使联邦政府完全退出。
1970年联邦经济活动收入占联邦财政收入的1.26%,到1977年这个比例已经降低为0.34%。
上世纪90年代是德国私有化的年代。
从1991年到2002年以来,联邦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直接参股企业和联邦特别财产企业的总数由214个减少到120个,重要直接参股企业从136个减少为37个。
三大重要公共部门联邦铁路、联邦邮政和联邦通讯的私有化任务基本完成,整个期间私有化总收入为235.74亿欧元。
各年收入见附表。
(二)原东德国有企业私有化方法
东德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统一协议和财产赔偿法。
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具体法律是自由选举后新的议会在1990年6月17日通过、7月1日生效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私有化和重组法》和《信托法》。
新的法律对莫德罗过渡时期政府对信托局的任务和私有户的基本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
私有化的做法是,有企业向托管局提出资产负债表,托管局的专家对企业的真实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将企业出卖事项公开登报。
有购买意向的企业和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托管局提出购买申请。
托管局在购买申请者中选择最具竞争性的买主,并与其达成出卖协议。
根据1990年初的估计,原东德的全民所有资产总值为13000亿马克。
在私有化过程中,托管局的专家认识到,原东德国有资产的价值被高估了。
由于许多企业设备陈旧,在拍卖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整顿。
为了保证一定的就业位置,许多企业必须由托管局向买家提供一笔补贴,才能够出卖掉。
因此,实际全民资产最后是负值2100亿马克。
东德的私有化与西德的私有化的区别是,需要私有化的对象范围特别广泛。
东德是一个对几乎所有的国家资产进行私有化的地区。
因此,需要对不同的类型资产采取不同的方法。
东德的国有资产由三部分组成:工商企业的资产,主要由机器和设备构成;国有和集体农业企业的资产,主要由土地构成;市镇的房地产。
这三个不同部分私有化的承办单位、方法和进程是不同的,对国家财政负担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附2.德国较大的私有化项目
1.1960年7月,德国大众汽车公司60%的资本被变卖,40%资本归国有。
一年后,大众汽车上市,第一批股票市值350马克。
至今,下萨克森州股份占20%。
最大的股东是汽车制造商保时捷公司,股份为30%。
2.VEBA 化学公司在1965年实行部分私有化,联邦政府只有25%的股份。
1987年,政府的这部分股份也被变卖。
2000年,VEBA与国有化学公司VIAG合并,成立新的Eon公司,总部在杜塞尔多夫。
3.汉莎航空公司的股票在1966年第一次上市。
国有控股比率由此下降为74,31%。
80年代,联邦政府在汉莎航空公司的股份一直在下降,1997年,公司完全私有化。
4.1995年德国联邦邮政电信公司改组为股份制公司德国电信股份公司(Deutsche Telekom AG)。
一年后上市。
联邦所占股份不足15%,17%的股份属于复兴银行(Kreditanstalt fuer Wiederaufbau,KfW)。
5.1995年德国邮政(DeutschePost )改组为股份公司。
2000年上市。
联邦所占股份目前是30.6%。
6.2007年7月联邦政府开始实施德国铁路的部分私有化法,按照该法案草案,49%的资产上市,或卖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