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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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追究制度(6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6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所在科室科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____结的;(二)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____的;(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五)不按规定接待、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____办理有关事项的;(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七)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八)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____所需要补正全部材料的;(九)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

第三条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科长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或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并责令科长作出书面检查或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或降职,并可对科长予以诫勉或免职。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或其他____已谅解的;(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三)主动挽回损失的;(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二)干扰、阻扰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六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的问责方式。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方法(doc 4页)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方法(doc 4页)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方法(doc 4页)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一)一般工作过错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____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____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有限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有限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有限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一、背景介绍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法人实体,承担着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工作过失可能会导致重大风险和损失,因此有必要建立规范的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本文将介绍有限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工作过失责任的定义在有限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工作过失是指员工未履行或者违反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客户损失或对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原则有限公司在追究工作过失责任时,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于工作过失的追究,公司应当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2.依法依规原则:公司的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

3.事实为根据原则:公司在追究工作过失责任时,应当基于对事实的客观认定,并充分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4.适用法定程度原则:公司追究工作过失责任的范围与力度应当依照法定规定予以限定,不得随意扩大或减少。

5.教育与改进原则:通过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加强员工的教育与纪律建设,推动公司的整体改进与提升。

四、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程序有限公司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程序如下:1.事故发现与报告:一旦发生可能涉及工作过失的事故或问题,员工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2.事实调查与分析:公司将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事故或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包括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查看相关文件等。

3.追究责任与决定处罚: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将认定责任人员,并根据情况决定合适的处罚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调岗、停职、解聘等。

4.处罚结果通知与申诉:公司将书面通知被追责人员,并告知其申诉权利。

被追责人员如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5.审核与确认: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诉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最后确认处罚结果。

五、工作过失责任追究的效果与风险控制1.效果:通过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能够及时纠正和解决员工工作中的失误和过失,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利益最大化。

责任追究规章制度范本

责任追究规章制度范本

责任追究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追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责任追究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合规运行。

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第四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二)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三)滥用职权,侵害公司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进度的;(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条合作伙伴在与公司业务往来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违反合同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二)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三)利用不正当手段,损害公司利益的;(四)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第六条责任追究工作由公司责任追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追究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相关人员,确保责任追究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责任追究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线索发现:工作人员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投诉,认为有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及时向责任追究部门报告。

(二)初步核实:责任追究部门对线索进行初步核实,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应当启动调查程序。

(三)调查取证:责任追究部门对涉嫌责任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查清事实真相。

(四)责任认定:责任追究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责任人的责任性质和程度。

(五)处理决定:责任追究部门根据责任认定,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六)责任追究实施:责任追究部门按照处理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责任追究措施第八条责任追究措施包括:(一)批评教育;(二)责令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停职检查;(五)降职使用;(六)解除劳动合同;(七)追究法律责任。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模版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模版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工作过错责任的追究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管理制度,以推动组织成员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并确保工作过错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和防范。

该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内的所有成员。

二、责任追究原则1. 严格追究责任:对于任何工作过错行为,无论大小,本制度都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2. 公正公平:责任追究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人。

3. 事实为依据:责任追究的结果应该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凭主观臆测对工作过错进行定性。

4. 知情权和申诉权:被追究责任的成员应当享有知情权和申诉权,可以自行辩护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责任追究程序1. 发现工作过错:任何组织成员在发现工作过错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2. 调查和取证:组织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涉及的过错进行调查取证,并制作调查报告。

3. 追究责任:根据调查报告,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工作过错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 审批和复核:追究责任的决定应当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由领导层进行复核。

5. 通知与执行:责任追究的决定应当向相关当事人发出通知,并按照决定进行执行。

6. 记录和归档:责任追究的整个过程应当记录并归档,以备查阅和备案。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和措施1. 通报批评:对于较轻的工作过错,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通报批评,以提醒相关成员引以为戒。

2. 谈话函电:对于一般的工作过错,可以通过谈话或函电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相关成员进行整改。

3. 警告处分:对于较为严重的工作过错,可以给予责任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4. 记过处分:对于重大的工作过错,可以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并要求相关成员进行深刻反省和整改。

5. 降职或罚款:对于严重的工作过错,可以给予责任人降职或罚款等经济惩罚,同时要求进行整改。

6. 开除或依法追究:对于极端严重的工作过错,可以解除责任人的劳动合同或凭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追究。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本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本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本单位的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维护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述工作过错是指在工作中发生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失、影响单位形象等不良后果。

第四条本单位对工作过错采取追究责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第二章追究责任主体第六条对于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发生工作过错时,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相应的追究责任。

第七条对于本单位的员工,在发生工作过错时,同样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相应的追究责任。

第八条对于本单位的实习生,在发生工作过错时,也适用本制度进行相应的追究责任,但追究责任的方式和程度应根据实习生的身份和权益进行相应调整。

第九条对于本单位的外包人员,在发生工作过错时,可协商与所属单位一起进行相应的追究责任。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原则第十条对于故意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过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本制度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过失行为造成一般后果的工作过错,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过失行为造成轻微后果的工作过错,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纪律教育。

第十三条过错责任的追究应考虑到相应责任人的行为情节、后果严重程度、教育改进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追究责任的程序第十四条发现工作过错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告给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由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调查核实完成后,纪检监察机构应依法认定工作过错的性质、后果严重程度,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依法认定工作过错的性质、后果严重程度后,纪检监察机构应向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告知,并告知其享有申诉、辩护的权利。

第十七条相关责任人收到书面告知后,有权进行申诉或辩护,期限为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过失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作过失是指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工作程序、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四条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过失的分类第五条工作过失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程度,分为一般工作过失、严重工作过失和重大工作过失。

第六条一般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中出现的轻微失误,未给单位造成明显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但需要进行批评教育和改进的行为。

例如,文件中的文字错误、数据录入错误等。

第七条严重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中出现的较为严重的失误,给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需要进行警告、扣罚绩效工资等处罚的行为。

例如,工作任务延误、重要信息遗漏导致工作受阻等。

第八条重大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中出现的极其严重的失误,给单位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者法律责任,需要进行降职、撤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严厉处罚的行为。

例如,泄露单位机密、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单位受到处罚等。

第三章工作过失的认定第九条工作过失的认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综合考虑过失的性质、情节、后果和责任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

第十条认定工作过失应当经过调查核实,听取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对于工作过失的认定,应当形成书面的认定报告,明确过失的事实、性质、责任人和处理建议等内容。

第四章工作过失的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于一般工作过失,由直接上级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在部门内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工作过失,除了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当扣罚责任人当月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并在单位内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工作过失,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降职、撤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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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无正当理由,在安排时间内无结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若造成用户上访或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1次罚款100元。

9、办理建设手续或现场协调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0、施工中监理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1、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2、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应对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商品房销售核算房屋预售面积大于或小于3%,使用户投诉或上访的,一律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15、房款结算有误的,一律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差价损失。

16、商品房出现重复销售、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失误或与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争议的,出现1次扣罚责任人10%的年终奖金。

17、办理按揭贷款时,如因收件填写、检查、办证等延误放款,影响公司业务运行的,所贷款额不记入销售业绩,视情节轻重扣发责任人部分效益工资及部分年终奖金。

1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100元。

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1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帐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2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2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

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3、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4、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50元。

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部分年终奖金。

25、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6、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50元。

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责任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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