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及铁路合同解读
浅谈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

浅谈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铁路工程验工计价是指依据合同对铁路建设项目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物资设备、征地拆迁及相关工作、费用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
是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办理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价款结算应在验工计价后进行。
本文仅仅针对铁路工程验工计价这一环节,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供同行参考。
一.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相关规定2014年11月5日,铁路总公司印发了关于《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
文件规定,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
文件明确了验工计价的依据有:(1)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协议;(2)批准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3)建设单位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4)建设单位下达的投资及实物工作量计划;(5)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6)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7)国家、行业和总公司有关规定。
二.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的内容建设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
以下工程/工作和费用均应通过验工计价确认:(1)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征地及拆迁、其他工程等已完合格工程数量和工程价款;(2)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已完合格工作数量及其费用;(3)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期贷款利息、财务费用等概算内批准费用。
三.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存在问题与探讨结合日常工作,通过对在建项目的调研与检查,发现验工计价这一环节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1)签字盖章缺漏、资料不完善。
有些项目的验工计价表中签字盖章的地方存在缺漏,日期未填。
验工计价资料不完善多存在于地方负责的征地拆迁验工计价环节中。
建设单位应根据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征地拆迁实施协议,据实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验工计价,并确保5方签认清单齐全。
(2)超前验工计价。
在建工程中,个别建设单位为了完成投资计劃或为了缓解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验工计价中存在未完成的工作超前验工计价的现象。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制度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制度验工计价制度1、监理项目部按项目管理机构现行文件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为确保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监理项目部要选拔熟悉工程造价管理、廉洁奉公、原则性强的监理人员建立完整的投资控制组织机构,并建立一套完整的投资控制制度,推行各级监理人员负责制。
2、对承包单位报审的验工计价资料,监理组长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承包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核实已完工程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证明资料的完整性。
对超报的工程量要求扣除重报,对质量管理及质量证明资料不完善的工作内容不予验工计价。
3、监理项目部及监理组应建立验工计价台帐。
4、监理项目部及监理组应督促承包单位严格履行承包合同,对违反承包合同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建设单位。
5、对承包单位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合同工期等违约行为,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采取措施,调换相关责任人或加强施工管理力量。
6、通过验工计价审核签认制度确保工程的质量满足合同要求,计量的工程量符合施工图纸及相关要求。
7、验工计价的依据(1)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
(2)施工合同及工程量清单。
(3)经批准的开工报告;(4)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5)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6)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7)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8)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单位和合同允许的价格调整。
(9)国家、铁路总公司或其它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8、验工计价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完工程经监理工程师逐项核定数量,质量验收合格,资料齐全。
(2)符合施工图数量(或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
(3)经批准的变更设计、索赔费用及相关资料齐全。
9、验工计价的程序(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季、月或其它)验工计价表,同时提交工程数量计算明细表,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施工图增减工程数量表。
(工程检查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试验检测报告等附件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已完工程数量逐项核对、确认已达到质量合格)。
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及铁路合同解读共44页PPT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及铁路合同解读
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5、教导儿童服从真理、服从集体,养 成儿童 自觉的 纪律性 ,这是 儿童道 德教育 最重要 的部分 。—— 陈鹤琴
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及铁路合同解读

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及铁路合同解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对工程建设验工计价及合同解读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在工程建设中,对上对下验工计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决定了工程的销售价格和合同的履行情况。
与此同时,铁路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也需要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解读。
本文将就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及铁路合同进行一些相关的解读和分析。
首先,对上对下验工计价是指在工程项目中,通常由业主或建设单位的监理或验收部门对施工单位施工完成的工作进行质量验收和工程计价的过程。
这个过程涉及到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施工进展、工程量完成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最终形成对施工单位的付款依据。
对上对下验工计价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工程的质量和支付的公正性,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对上对下验工计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并按照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提交相关工程量证明资料和照片等;2. 业主或建设单位的监理或验收部门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工程质量和工程量的评估;3. 监理或验收部门根据验收情况,进行工程计价,并形成计价报告;4. 业主或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计价报告进行付款。
从以上的步骤可以看出,对上对下验工计价着重考核了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工程管理能力,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量的合规完成。
接下来,我们来解读一下铁路合同。
铁路合同是指在铁路建设或维护项目中,相关工程主体与业主或建设单位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铁路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铁路建设及维护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铁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联系方式、签订地点和日期等;2. 工程的基本信息,即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模、工期和地点等;3.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即合同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和付款时间等;4.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即工程项目需要达到的技术指标和验收标准;5. 合同的履行义务和责任,即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6. 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即双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即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方式和程序;8. 合同的附加条款,即与合同有关的其他附加条款,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等。
关于各项目对上对下计价工作的要求

关于各项目对上对下计价工作的要求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执行经理、商务经理及计划人员:2014年上半年即将过去,公司施工产值逐步上升,资金回笼不够及时,为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对各项目上半年验工计价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对上计价的要求1、各项目部要积极与业主单位沟通,在二季度末这个关键节点力争本项目已完工产值计价率达到100%;2、合同内已完成的铁路项目二季度末已完产值确保计价率达到100%,已形成纪要的变更索赔额争取暂计或部分暂计,对有政策性依据可进行费用调整的,要及时清理上报,加强与业主和设计院的沟通,争取暂计价;3、具备或允许超计价的项目,要积极通过与各单位沟通,力争对7月份的产值或部分产值提前计价。
二、对下计价的要求1、公司对下计价的要求是按月进行,各项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办理计价,理顺与劳务队伍之间的经济关系;2、公司要求对劳务队完工三个月内必须办理结算手续,大多数项目都在坚持,尤其是收尾项目要加大对劳务队伍的清算工作,及时准确会回相关部门对工程数量进行审核,固化劳务分包成本;3、结算存在较大争议的,由项目商务经理或计划部长牵头,各部门协助,通过会议的形式对劳务队提出的要求,按签订的合同逐条进行审核,属于原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内容坚决不予计价,确属合同外费用的,核实工程数量后谨慎参照公司及集团公司指导价进行费用结算。
三、上半年经管相关报表的填报要求各项目部在上报半年经管报表时,数据应提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各本项目各部门上报数据具有连贯性、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望各项目部计划人员接此通知后,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要求做好统一布置,提前做好策划工作,使本项目已完产值全额计价或超额计价,对下计价及时不拖延。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经济管理部2014年6月23日。
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及付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施工管理,规范工程验工计价工作,维护项目部及施工队利益,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业主(或局指挥部)、对施工队验工计价,不适用于对劳务分包队的验工计价。
第三条所谓验工计价是指项目部对业主或施工队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经验收确认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已完工程给予计价拨款的全过程。
工程验工计价可分为对上和对下两部分,对业主(局指挥部)的称对上验工计价,对施工队的称对下验工计价。
项目部为此项工作的管理主体,施工队为此项工作的实施主体。
第二章工程验工计价的依据第三条工程验工计价的依据:1、业主批准的施工预算或中标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
2、项目部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
3、经批准的合同外增加的项目及款项的补充协议。
4、已完工程的各种质量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
5、业主要求施工的其它项目。
第三章验工计价办法第四条对上验工计价办法1、对上验工计价原则上按业主及局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2、对上验工计价,在每月22日前各施工队计划部门牵头编制当期验工计价报表,上报项目部各相关部门签认,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汇总计价,经监理签认后上报业主(局指挥部)批复。
3、对上验工计价要及时准确,字迹清楚,格式正规,基础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附有形象进度文字说明及必要的照片。
第五条对下验工计价1、对下验工计价实行月份、季、末次验工计价。
2、月份验工计价原则上按照业主(局指挥部)批复及各施工队上报的验工计价进行分劈,付款按批准的月份验工计价扣除供料款和扣留额后,根据内部承包合同支付。
预算验工分劈的扣留额:内部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上交比例款+工程税金3、季度验工计价:按批准的季度验工计价额扣除月份的验工计价款。
付款同月份付款规定。
根据对上与业主的计价频率,及时对施工队进行计价拨款。
计价内容含合同工程量、实际发生并经批复的变更设计、材料调差等。
浅谈铁路项目验工计价心得

浅谈铁路项目验工计价心得不同于公路项目每个月跟业主计量一次的计价模式,铁路项目验工计价为每季度进行一次。
以沪昆高铁为例,验工计价的截止日期为每个季末的25日,第四季度计价的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铁路验工计价做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项目的盈亏,下面就铁路项目验工计价谈谈个人的一点心得。
一、验工计价定义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二、验工计价参考依据1、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咨询、勘察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3、业主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由于铁路建设管理没有完全脱离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铁路系统长久在社会发挥当中形成特殊的地位,相对来说有比较独立管理机构和独特的运营模式.铁路项目按季度计价,每个季度计价金额不能超过业主下达的投资计划,超过下达计划部分不能纳入验工计价,少于投资计划有可能会受到业主的罚款.因此施工单位在上报业主计划时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业主根据施工单位上报计划再结合公司要求下达相应投资额.这样情况下业主下达的投资计划最能符合施工单位验工计价的需要。
4、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5、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6、经铁路总公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批准的设计概算;7、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图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评定及其他现场验工计价核对资料;8、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三、计价原则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不漏验、不多计,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验工计价须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实行总价包干承包方式的项目,验工计价的子目须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相对应。
铁路工程合同管理内容分析

铁路工程合同管理内容分析铁路工程合同是指在铁路建设和维修过程中,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
合同管理是指对铁路工程合同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监督和控制,确保各方合同权益的实施和维护。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签署、履行、变更和结算等各个环节。
本文将对铁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进行详细分析。
一、合同签署合同签署是铁路工程合同管理的起始阶段。
在签署合同之前,各方要进行充分的协商,明确合同的目标、范围、工期、价款等各项内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签署合同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投标法、合同法等,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签署合同还需要进行正式的文书公证,以保证合同的可执行性和法律效力。
二、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铁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
履行合同需要各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规定,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要求进行工作。
履行过程中,各方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变更的需要,可以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确保合同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三、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内容需要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合同变更可以是主动变更,也可以是被动变更。
主动变更是指由一方或双方自愿提出变更请求,经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合同修订;被动变更是指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内容需要进行调整。
合同变更需要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充,并经过双方协商和签字确认,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合同变更还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各方配合和协作,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
四、合同结算合同结算是指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按照约定进行价款结算的过程。
在合同结算中,需要对工程质量、进度、变更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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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工计价组织机构和职责
2、项目部验工计价组职责 ⑴ 项目经理是项目重大事项决策的第一责 任人,对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工作的最终决策 负责。 ⑵ 项目总工是项目部验工计价日常管理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验工计价组各部门职责的 明确、相互间的协同配合以及验工计价的及时 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 ⑶ 项目施工技术部长是确认项目分部完成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
⑻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缺少应有 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材料未按规定试验 和未确认合格者; ⑼擅自使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⑽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而擅自变更设计 者; ⑾未经项目建设单位最终确认,并计价的工 程量增加、变更、签证等。
三、验工计价表格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珠伊 松铁路项目经理部计划合同培训资料
课程授课提纲
第一部分
对上对下验工
一、验工计价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验工计价组织机构和职责
1、验工计价机构的组成
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常务副经理、 项目总工、项目总经为副组长,项目计划、施 工技术、安全质量、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负 责人为组员组成的项目验工计价组。验工计价 组是项目部验工计价工作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由项目计划部门负责。
2、项目部验工计价组职责
实物工作量的第一责任人。签认累计数量不得 超过建设单位计价数量、设计数量;变更数量 应依据变更通知单单独计量。 ⑷项目安全质量部长是签认合格工程量和 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质量不合格 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因自身原因造成质量不合 格而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严格执行安全、 质量管理,对分部的罚款及时在当期计价中扣 除。 ⑸ 项目计划部长是确定计价金额的第一 责任人。要保证计价依据充分,计算准确;要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
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将建设项目施工图 设计、施工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总 承包单位(或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 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并对 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负责的建设组织方 式。招标人依据鉴定后修改初步设计提供 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编制施工图 设计大纲,并在规模、标准不变、功能满 足要求的情况下,调整工程量清单据以报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
价。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同国家发 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文 件》中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 款”; 总承包合同的专用合同条款中与 变更索赔有关的条款有二项:
15.4.4 Ⅰ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增减,按 照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概算和相应中 标降造率计算费用。 15.4.5 保险范围之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 的损失,按照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费用 计算。 15.4.6 因工程量变化产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对超过合同约定的变化部分采用新的 单价:
一、单价承包合同
三、验工计价表格
三、验工计价表格
三、验工计价表格
三、验工计价表格
第二部分
铁路合同解读
铁路合同种类及相关条款内容。根据铁道 部招标范本规定,铁路目前的合同分为三 种:单价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和总 价承包合同。
一、单价承包合同
用于工程技术要求高、地质条件复杂、工 期安排紧、采用新技术、高难新的建设项 目上,单价承包合同是招标人根据初步设 计、鉴定后修改概算或施工图投资检算提 出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工 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进行报价,中标后合 同实施过程中,在规定工程量变化幅度范 围内,合同单价保持不变,施工单位承担 单价风险,建设单位承担数量风险。
3、验工计价程序
⑶ 计划部门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单价及验工 计价组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单,编制计 价 表, 并与各部门签署的“工程款支付联签单”一起 交财务部门。 ⑷ 财务部门根据本月计价金额,扣 除 安 全质量和物资设备部门所扣安全质量罚款、项 目部供应材料费、设备租赁费及合同中约定的 其他应扣款项后,在“联签单”对应的签字栏 中签署付款意见,并报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 批。
2、项目部验工计价组职责
详细建立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台帐。同时,也是 各类经济资料(合同、计价单、变更索赔费用 计算资料、统计报表等)的日常管理部门。 ⑹ 物资设备部长是确定应扣材料、租赁 费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所供材料以及发生 的设备租赁费用,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及时 在当期计价中扣除,扣款金额要有计算依据。 ⑺项目财务部长是依据合同及“工程款支
二、对下验工计价
2、验工计价原则: ⑴ 验工计价按月度进行。 ⑵ 计价项目要与合同清单项目一致; ⑶ 计价数量不得超过设计数量; ⑷ 计价单价不得超过合同约定单价; ⑸ 如工程项目、数量、单价超出,必须有充 分依据和量化内容,并及时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
补充合同。
二、对下验工计价
3、验工计价程序: ⑴ 每月23日前现场技术主管、质检工程师 将核定的分部、作业队、架子队已完合格工程 数量按工程数量签认单填写,并报送项目部工 程技术部。必要时填写工程数量计算书一并报 送。 ⑵ 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项目验工计价组 有关人员对完成的合格数量进行现场确认,并 在已完工程数量签认单及“工程款支付联签单 ”中签署意见。
3、验工计价程序
⑸项目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财务部门向分 部拨款。同时将批复后的“联签单”、计价单自 留一份,其余返还计划部门。如有计价依据不足 、审批手续不全或与相关部门当期帐务未核对准 确等情况的,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 ⑴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开工者; ⑵无施工计划者; ⑶无合同或补充合同者; ⑷无计量资料者; ⑸因施工错误而造成增加的工程数量; ⑹工程质量不合格(混凝土浇注完毕满28天 算合格工程)或需返工待处理者; ⑺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者;
⑴该项工程测算出的数量变化超过工作量 表或其他资料表中所列数量的10%; ⑵此数量变化与该项工作单价的乘积,超 过中标合同金额的0.01%; ⑶此数量变化直接改变该项工作的单位成 本超过1%; ⑷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为固定费率项 目。
一、单价承包合同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约定为: 投标时,投标人应自主报价,物价波动引 起的价格调整,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政策 允许调整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调整的内容 可进行调整,其余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不另行调整。
一、单价承包合同
单价承包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同国家发改 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中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 单价承包合同的专用合同条款中与 变更索赔有关的条款有二项: 15. 变更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中增加15.4.4、 15.4.5、15.4.6项:
一、单价承包合同
2、项目部验工计价组职责
付联签单”,及时、准确扣留相关费用的第一 责任人。在当期计价金额中扣留所有应扣款项 后方可实施拨付。 ⑹项目部验工计价组各责任部门,必须对 负责内容的正确性进行复核,认真签署意见, 对只签姓名无具体意见的视为无效签认。
二、对下验工计价
1、验工计价依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 资料真实准确,证据充分。 ⑵ 文字表述明确,便于计算。 ⑶ 签认手续齐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