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总建设 [2014] 298号 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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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建设项目各项管理行为规范运作和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是通过日常或集中检查、考核和评估,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管理行为及管理成效进行的综合考评,包括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

第四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第五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每年开展1次,考评期从项目开工开始至初步验收结束。

第六条总公司工管中心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铁路局、铁路公司承担建设项目(含代建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自评工作。

第七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采用评分制,根据本办法附表考评标准进行打分或“一票否决”,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评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含)~85分为合格, 60分(不含)以下和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综合管理成效等五个部分,合计100分。

(一)管理制度标准化(10分):主要包括管理职责、管理策划和制度建设等管理内容。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15分):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内容。

(三)现场管理标准化(20分):主要包括工作环境、基础设施、设备资源等管理内容,涵盖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四)过程控制标准化(35分):主要包括开工阶段标准化管理、施组管理、设计管理、首件评估、作业标准化、试验及检验检测、问题处置、验收管理和达标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XXGZH-10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计算工程投资完成额,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工程GZH-10标建设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东南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结合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GZH-10标段建设的验工计价。

3、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1)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及补充合同或协议;(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3)业主下达的月度、季度、年度投资计划;(4)审核后的施工图及施工、设计、建设三方审核会签的施工图数量。

(5)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变更设计及其他调整费用文件。

(6)合同约定或规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证明文件。

4、验工计价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真实反映工程和业主投资完成情况。

二、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1、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项目经理部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副经理成员: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计划合同部。

2、验工计价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财务部、计划合同部、工程管理部、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参与,日常工作由计划合同部具体负责。

职责如下:(1)组长(项目经理):代表项目部全面负责所管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对验工计价工作进行管理。

(3)计划合同部部:验工计价主责部门,负责对建设单位验工计价,负责对项目经理部下属各施工工区、作业队的验工计价。

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向业主办理对外验工计价,对施工工区、作业队批复对内验工计价。

(4)工程部:负责提供准确的施工图数量,负责督促各施工工区、作业队及时完善已完工程的内业资料。

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78号)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

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5929748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5929748

验⼯计价管理办法5929748验⼯计价管理办法为了进⼀步搞好⼯程项⽬的验⼯计价⼯作,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发挥验⼯计价⼯作在⼯程项⽬管理、成本管理中的作⽤,提⾼经济效益,规范和统⼀验⼯计价⼯作,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程验⼯计价办法》(铁建[1989]129号),结合我部承担⼯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验⼯计价依据1.1 集团公司指挥部下达的分割概算、年度、季度投资计划或调整计划。

1.2 设计资料、《施⼯规范》、《验标》等⽂件规定。

1.3 铁建(1998)115号⽂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1.4 双⽅签订的⼯程承发包合同,以及双⽅商定的补充协议和承诺,有关概算资料和铁道部每年公布的材料价差系数。

1.5 在分割概算未下达之前,可先按暂⾏指标计价,待分割概算下达后调整其差额。

1.6经检验⼯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且计价数要与实际完成⼯程数量相符。

第⼆条验⼯计价程序验⼯计价按照⽉预⽀,季度、年度验⼯计价及末次验⼯清算分阶段办法执⾏。

2.1 由各公司项⽬部于季、年末对已完⼯程进⾏实地丈量,计算完成⼯程数量,由集团公司指挥部计价⼈员会同⼯程技术、质检⼈员及各公司项⽬部验⼯计价⼈员,对已完⼯程的质量进⾏检查,复核⼯程数量,填写已完⼯程数量汇总表,并由集团公司指挥部⼯程部负责⼈、质检⼯程师签认。

2.2 各公司项⽬部验⼯计价⼈员以签认的⼯程数量汇总表为依据编制验⼯计价报表,封⾯盖项⽬部印章。

2.3 完备上述⼿续后,各公司项⽬部验⼯计价报表编制⼈员在指定期限内将计价表和⼯程数量表报送集团公司指挥部计划部门审批。

2.4 ⽉预⽀⼯程款:由集团公司指挥部计划部门根据各公司项⽬部当⽉实际完成建安⼯程价值报集团公司指挥部财务后预⽀。

2.5 季度验⼯计价:各公司项⽬部按当季完成的实际⼯作量,分章节编制季度验⼯计价报表,报集团公司指挥部计划部门审批,作为季度结算的依据。

2.6 年度验⼯计价:各公司项⽬部按当年完成的实际⼯作量,分章节编制年度验⼯计价报表,报集团公司指挥部计划部门审批,作为年度结算的依据。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第一条为提高铁路建设水平,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下同)通过招标将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下同),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负责的建设组织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采用成熟技术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能够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交验标准,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的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建设项目可以整体实行工程总承包,也可以对其中相对完整独立的综合工程区段、专业或单项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

综合工程区段长度一般不小于50公里,专业工程标段长度一般不小于100公里。

第五条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达到要求并按初步设计批复修改、补充后,方可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第六条实施工程总承包的建设项目,采用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管理、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工程总承包单位实行总承包的建设管理方式。

第七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全过程实施管理,主要包括:负责征地拆迁及外部协调工作;招标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合同;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组织检查初步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资料和初步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变更设计;确定节点工程;组织验工计价并拨付工程款;组织工程交工验收;负责协调既有线改造项目建设、运输关系。

第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负责,主要包括:完成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调试、安全生产等工作;受建设单位委托,具体负责征地拆迁、环保水保、耕地保护、文物保护等外部协调工作,编写工程总结等。

第九条监理单位对施工监理负责,主要包括:审查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施监理,对物资设备(包括地材)进行检查;协助建设单位合理确定计价的节点,提出节点计价意见。

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78号)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

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91号)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总公司研究决定,普速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在执行《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的基础上,对验收主体等作出如下调整和补充,并提出相关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普速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体铁路局作为普速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体(总公司予以明确的除外),负责组织铁路建设项目静态、动态和初步验收工作。

铁路公司管理的普速铁路建设项目,由运营接管铁路局牵头,与铁路公司共同组织普速铁路建设项目或运营管段内工程的竣工验收。

静态验收报告、动态验收报告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初步验收组织单位,初步验收报告报总公司建设管理部、运输局、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二、关于铁路建设项目静态验收条件将公跨铁立交桥已经移交完毕作为静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建设单位应将公跨铁立交桥的建设和移交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同步推进,未完成移交手续的公跨铁立交桥不得投入使用。

三、严格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环水保、消防设施、电梯验收、安全保护区划定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对验收条件认真组织检查确认,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关于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的探讨

关于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的探讨

关于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的探讨摘要: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是建设工程验收阶段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关系到施工管理方面的问题,更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

因此,本文结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探讨了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的具体流程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希望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流程;注意事项一、引言铁路建设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质量的高低对于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效率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铁路建设工程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的关键环节,而其中验工计价又是验收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将着重讨论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的流程和应注意的问题。

二、验工计价的具体流程1. 基本概念验工计价是指在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审核期间,对竣工工程量的计量和计价。

验工计价的目的是正确计算竣工工程款,通过科学严格的验收程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2. 数量计量与价格计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入验工计价程序。

验工计价的基本流程是量计量、价格计算、审核结算。

量计量阶段的核心是对竣工工程进行实际测量和核量,包括工程量表计算、测量超验和项目验收等。

价格计算阶段的核心是依照规定的价格标准计算应付款项,包括定额计价、合同单价计价、技术升级变更价等。

审核结算阶段的核心是对量价计算和其他相关支出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进行决算结算。

3. 常见问题(1)工程量误差问题工程量误差指的是竣工工程实测量与设计计划量之间的差异。

工程量误差可能是由于施工中的测量误差或图纸设计问题等原因导致,这就需要对实际工程现场进行仔细的查勘和测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2)价格计算问题价格计算问题主要是指未按规定报价或标准计价导致的结算差异。

在铁路建设工程中,价格计算主要分为定额计价、合同单价计价、技术升级变更价等多种方式。

针对不同的计价方式,在验工计价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防止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

(3)结算问题结算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领取结算款时的资料不完整或错误;2)实际工程量和计划工程量不符;3)计价标准的出现问题;4)审核过程中纪律监督不严,存在漏审核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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