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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专铁路验工计价办法

客专铁路验工计价办法

客专铁路验工计价办法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正确掌握工程进度和计算工程投资完成额,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或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结合铁路客运专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工程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永久设备、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管理费在部或客专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相对应;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如合同约定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工期计价方式,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计价节点相对应。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1、依法签订的客运专线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追加合同);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3.客专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4.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5.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二章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客专公司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第八条验工计价工作应明确具体部门牵头组织,监理单位、客专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分级审核。

铁路建设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参考)

铁路建设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参考)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铁路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各参建方的合法权益,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1号),以及《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44号)文件精神,结合*****铁路总指挥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本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验工计价。

本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

建筑安装工程、永久设备、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第四条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价承包,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相对应,以对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与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进行验工计价.第五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1.依法签订的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追加合同或委托协议);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3. 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4.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5.经审核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发放的施工图;6.经审核及批准的变更设计;7.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8.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的符合工程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以“合同条款”及其相关文件标准为准)、计量准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即“已完工程数量表”(含质量证明文件)和“验工计价表”;9.工程项目批复、初步设计审查后报部核备概算、国家、铁道部各类政策性调整文件.第六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1总则第一条根据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xx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中国中铁指挥部)、集团公司有关验工计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主要依据和标准1.xx公司与工总签订的总价承包合同;2. 中国中铁指挥部与集团公司签订的施工分劈合同;3.xx公司签发的施工图数量;4.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5.已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资料。

2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管理机构1.指挥部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 xx2.验工计价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合同部、工程部、机物部参与,日常工作由合同部具体负责。

第四条工作职责1.组长:代表集团公司全面负责对验工计价的管理及批复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对验工计价工作进行管理。

3.合同部:验工计价主责部门。

协助中国中铁指挥部对xx公司的季度验工计价。

负责对中国中铁指挥部的季度验工计价。

负责对经理部下属各总队的分劈验工计价。

4.工程部:准确统计施工图数量,每季对各总队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进行复核。

5.物资部:负责验工计价中的甲供材料数量、费用的统计及签认(包括甲供材料的业务费用分劈);负责对当地材料价格的调查与单价、运距认定。

3 与xx公司和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计价第五条与xx公司的验工计价:根据xx客专[2007]23号文编制每季已完工程数量表及验工汇报材料。

第六条与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计价:同上。

第七条验工数量:截止时间为每季末的25号第八条对xx公司和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程序1、每季度末18日前各总队将本季验工数量明细表报经理部,经理部汇总后于20日前将已完工程数量表报至各监理分站。

2、监理分站在23日前对数量复核结束后报中国中铁指挥部,同时报送本季对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计价表。

4 对各总队的分劈验工及支付第十四条验工依据:中国中铁指挥部批复的验工计价。

第十五条验工单价:以集团公司批准的内部分劈单价为准。

客专铁路验工计价办法

客专铁路验工计价办法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正确掌握工程进度和计算工程投资完成额,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或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结合铁路客运专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工程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永久设备、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管理费在部或客专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相对应;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如合同约定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工期计价方式,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计价节点相对应。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1、依法签订的客运专线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追加合同);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3.客专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4.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5.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二章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客专公司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第八条验工计价工作应明确具体部门牵头组织,监理单位、客专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分级审核。

第九条各方的验工计价管理职责1.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或实施单位)报验的已完工程(永久设备、征地拆迁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及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的质量确认和计量,并在相关表格和封面签字。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验工计价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及时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合同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并进行计价的活动。

验工计价是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实行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计价项目分为合同清单内和清单外两大类。

第三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一)工程承包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三)经铁道部批准的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及个别概预算;(四)经审批的开工报告;(五)经审核的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六)项目部对下任务分割、工程量清单分割以及清概分劈资料;(七)项目部的各类管理办法及规定;(八)各类年度、季度、月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九)业主、监理、集团公司有关验工计价的规定。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照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杜绝超计、漏计现象的发生。

第二章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项目部与各分部分别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计价小组相关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项目部验工计价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合同部。

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验工计价工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

第七条验工计价职责分工:(一)各分部:负责编制《验工数量表》(须附形象进度及工程量计算过程说明),在日前报送项目部合同部。

相关技术、质量证明材料(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需监理签认的资料),由各分部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签字。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XX计〔2010〕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铁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各参建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建设〔2006〕211号)及铁道部相关法规,结合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建设项目的验工计价。

本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征地及拆迁、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也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一)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咨询、勘察设计等相关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二)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三)铁道部批准的设计概(预)算;(三)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四)公司下达的年度、季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五)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等资料;(六)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七)与各地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书及铁道部与云南省签订的铁路建设有关问题会谈纪要;(八)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六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七条联合体中标实施的工程,公司只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验工计价。

铁建设【2006】211号 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

铁建设【2006】211号 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建设[2006]211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2006-11-22发布有效)各铁路局,投资公司,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铁道部原《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建[1989]129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章)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中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铁道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铁路建设基金预算,合理组织建设,及时验工计价。

第五条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价款结算均应在验工计价后进行。

第六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禁止虚假验工计价。

第七条验工计价的依据:1.工程承包合同;2.批准的开工报告;3.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4.建设单位下达的计划;5.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6.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确定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计价。

第九条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采用合同总价下的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价。

工程量清单范围外的工程,属于建设单位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以及由于人力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合同的工程,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在批准费用项下计费;其他工程由双方协商单价,按验工数量进行计价,但不得超过承包合同总价。

铁路工程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一局MHTJ-10标段验工计价行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结合***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定义:是指对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并进行计价的活动。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验工计价的管理机构: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由工经部负责牵头组织,各工区、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物资机械部、建设协调部共同参与,按部门职责分工分别对计价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签认,移交工经部据以计价。

第四条验工计价原则:坚持“先对外、后对内”的原则,提前策划足额计价,实现计价与产值同步。

第五条验工计价周期:对外分为季度计价和末次计价,每季末月18日开始办理,25日结束。

对内分为月度统计、季度计价和末次计价。

第二章验工计价依据第六条对外验工计价依据(一)工程承包合同(含补充合同)中验工计价有关规定;(二)经批准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经审核的施工图;(三)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四)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对签认的资料;第七条对内验工计价依据(一)建设单位批复的验工计价(二)各工区已完成合格工程数量(三)集团公司审核并批复的分劈清单(四)集团公司签订《项目部经济承包责任书》第三章各部门职责第八条经理部各部门职责职责(一)工经部将各工区上报的对外验工计价资料按分工原则及时提供给经理部相应部门。

计价资料审核完成后,工经部编制验工计价单,负责监理总站、建设单位签认及审批工作,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材料调差,建立验工计价台账并及时更新。

(二)工程部审核与工程数量相关资料;(三)物机部审核材料消耗台账;(四)安全部审核汇总安全费支出表;(五)质量部审核工程质量承诺书;(六)中心试验室审核试验月报。

第九条工区各部门职责:(一)工经部是牵头部门,工程、物机、安全、质量、试验、协调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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