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运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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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管理与绩效提升

浅谈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管理与绩效提升

浅谈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管理与绩效提升煤炭作为我国最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其运输方式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铁路运输作为煤炭运输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大客户管理与绩效提升方面也有其独特的管理理念和发展路径。

本文将从大客户管理和绩效提升两个方面,对煤炭铁路运输进行浅谈。

一、大客户管理1.客户分析在煤炭铁路运输中,大客户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对于煤炭铁路运输企业来说,首先需要对大客户进行深入的分析,了解客户的需求、运输规模、运输周期等信息。

也需要了解客户的背景、行业地位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只有通过深入的分析,企业才能更好地与客户沟通合作,提升运输效率。

2.客户需求满足在大客户管理中,满足客户需求是企业的首要任务。

针对不同的大客户,企业需要根据其需求特点,提供个性化的运输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运输规划和服务安排。

企业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客户在运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客户需求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满足。

3.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大客户管理中,企业需要着重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通过与大客户的长期合作,企业可以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体系,提升运输效率,并且能够获取更多的信息和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

通过长期合作,也可以建立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绩效提升1.运输效率提升在煤炭铁路运输中,提升运输效率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需要通过不断优化运输方案,提升运输技术水平,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速度和运输安全性。

也需要加强对运输过程中各环节的监控和调度,确保运输的顺利进行。

2.安全生产保障在煤炭铁路运输中,安全生产是首要的任务。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安全技术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只有保障安全生产,才能有效提升运输绩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信息化管理推进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企业需要加强对信息化管理的推进。

通过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对运输过程中各环节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和优化,进一步提升运输绩效。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晰中国铁路总公司与所属铁路运输企业的运输管理权责,加强和规范运输集中统一指挥,落实铁路局生产经营自主权,构建市场化铁路运输管理和组织体系,增强铁路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依据国务院关于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章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所属铁路运输企业。

第三条铁路运输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集中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全路效率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第四条总公司是国家铁路运输组织的责任主体,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运输和特运、专运、抢险救灾运输等任务,履行国家赋予的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职能。

主要是:运输基本规章制度的集中统一管理;路网性运输资源的集中统一布局;跨局列车开行方案和运行图的集中统一编制和调整;路网车流径路和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的集中统一管理;跨局列车运行和分界口列车交接的集中统一指挥;国铁货车的集中统一管理和调配;能力紧张去向及接卸点运力的集中统一平衡;跨局机车运用的集中统一调配;主要干线施工维修的集中统一安排;客货运输价格及杂费的集中统一管理。

总公司为铁路局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运力保障,最大限度地保证铁路局“有货即运、有客开车”。

第五条铁路局是安全、生产、营销、服务的责任主体,在服从全路运输集中统一指挥、完成公益性运输和重点运输等任务的前提下,充分行使生产经营自主权。

主要是:承担本局运输安全主体责任;自主开展市场营销;自主配置管内运力;自主组织管内运输生产;自主开展客货运输服务。

第二章运输调度指挥第六条运输调度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铁路局与铁路局间由总公司,铁路局管内各区段间由铁路局,一个调度区段内由本区段列车调度员统一指挥。

第七条总公司统一管理和调配国铁货车,为铁路局实货运输提供运力支持。

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规定

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规定

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重点物资运输,提高铁路货运质量,巩固扩大铁路货源,发展铁路与运输大客户战力合作关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重点,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第三条铁路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大客户年运量、月计划、日装车、运费结算、运输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为大客户提供手续简便、计划优先、运力倾斜的优质服务; 第四条铁路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加强协调,努力确保,强化考核; 第二章大客户认同第五条铁路大客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属于国家政箦扶持的重点企业; 2、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遵守铁路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集中统一指挥; 3、同一发货人在同一发站,或同一收货人在同一到站,经铁路发磅或到达年运量在100万吨以上或运输付费1亿元以上;4、所涉及的发到站必须是铁路FMOS联网车站,具备整列装卸车作业条件;5、必须是货源直执着拥有者和向铁路支付运费的独立主体;6、自愿遵守铁路大客户章程附件1的各项规定,愿与铁路建立长期友好协作关系; 第六条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可向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下同提出并填写“铁路大客户申请表”附件2,铁路局核实后报铁道部,铁道部审核同意后,向客户核发“铁路大客户证书”; 第三章年运量确定第七条大客户的年度运理每年核定一次;由大客户填写“铁路大客户年度运量表”附件3,铁路局核实,铁道部审定,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大客户提出的年度运输需求,要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确保重点的有关政策,要体现合理运输、直达运输和均衡运输的原则;大客户于每年12月上旬前,如实填写“大客户年度运量表”,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 第九条铁路核实大客户年运量时,要考虑大客户产运需购销合同和上年实际,考虑市场需求和铁路运力增长等因素,原则上大客户运量增幅要高于所在地区铁路运量平均增长水平; 第十条铁路局结合大客户运输条件与铁路运力衔接情况、上年总运量和去向别运量完成情况,与大客户协商提出年度总运量、主要去向和收货人运量、直达列车方案建议;于12月中旬前,签字盖章后报铁道部; 第十一条铁道部根据铁路局与大客户协商提出的大客户年度运量意向,统筹协调后,于12月底前在“铁路大客年度运量表”上签字盖章,最终确定大客户年度运量;对其中具备直达列车开行条件的,铁道部组织有关铁路局铺画跨局直达列车运行图,为大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运办保证; 第十二条大客户年度运量确定后,除不可抗力外,铁路和大客户双方必须确保运量按进度完成;由于铁路原因造成亏欠的,前欠后补;由于客户原因造成亏欠的,视运力情况而定; 第四章月计划安排第十三条大客户的月度运输计划和日常补充计划通过铁路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直接向铁路分局不设分局的直接向铁路局,下同提报; 月度运输计划要按照大客户年度运量表确定的年运量和均衡运输、直达运输的原则,按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的填报格式和要求托运人名称必须与铁路大客户证书认定的名称一致,每月16日前,通过铁路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向铁路分局铁路局提报,铁路分局铁路局要优先受理; 日常补充计划根据月计划完成和市场变化情况,通过铁路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向铁路分局铁路局提报,铁路分局铁路局要随时受理; 第十四条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和到港货物运输计划由铁道部协商交通部等有关部门审定,其余运输计划由各铁路分局铁路局优先安排; 第五章装车组织第十五条铁路各级调度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运输计划组织车,确保计划况现; 第十六条大客户的日请求车,按照均衡运输的原则,每日通过铁路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向铁路分局铁路局提报; 第十七条铁路分局铁路局根据大客户提报的次日请求车,统筹安排各大客户次日装车计划,于每日16点前通过铁路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通知大客户,通过运货五系统通知装车站,同时上报铁路局和铁道部; 第十八条铁路分局铁路局根据下达的大客户装车计划,足额配送空车,车站要严格按计划组织装车;大客户要提供稳定货源,积极配合车站优化装车作业组织,不断提高装卸车效率; 第十九条铁路大客户的装车实际,每日通过铁路中央货票货汇总统计,形成大客户运量完成情况报表; 第二十条因铁路原因造成欠装的,要及时补装;因客户原因造成欠装的,车站记录具体原因,每月汇总后逐级上报; 第二十一条遇客观原因造成停限装时,铁路优先安排大客户的国家重点运输; 第六章集中收付费第二十二条大客户运输货物的运杂费统一向铁道部支付;铁道部在资金清算中心设立“大客户运费专户”; 第二十三条大客户与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要签订支付款协议,将需要支付的运杂费提前存入专户;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按照中央货票库的货票信息,按日与大客户结算,并按协议定期与大客户对账,具体办法按“大客户运输进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大客户货物运输使用专组货票;车站制票时,涉及大客户的运单和货票的托运人名称必须与铁路大客户证书认定的名称一致;车站不再向托运人收取运杂费,货票报销联暂不交托运人,按应收运杂费据金额填开“预付款抵用凭证”,作为车站已缴运输进款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每日对每个大客户进行结算,将运杂费收妥的信息,按装车日期、货票起止号码和合计款数在货票系统中反馈给铁路分局局和装车站,装车站据此将货票报销联交给托运人; 第二十六条因大客户的专户资金不足,造成铁睡结算不成时,装车站按有关规定核假运杂费迟交金;对恶意拖欠不成时,装车站按有关规定核收运杂费迟交金;对恶意拖欠的,由资金清算中心通知运输局予以停止装车,并追缴所欠费用; 第二十七条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向大客户收取的运杂费、运输进款仍统计在装车站及所属铁路局分局; 第七章信息服务第二十八条铁路不断优化完善铁路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保持信息通道畅通;大客户配设终端,通过中国铁路商务网站及铁路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与铁路交换信息; 第二十九条大客户通过铁路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向铁路提报月度运输计划和日请求车计划,接收批准的月度运输计划和日装车计划,查询本单位有关运输信息,向铁路通报生产、销售、库存和各种运输方式的运量情况,向铁道部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条铁道部通过中国路商务网站公布铁路有关运输政策、法规、运输能力等相关信息;通过铁路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向大客户提供装车实际、运费清单和运输条件及列车到达预告等信息,受理大客户投诉、反馈有关意见; 第八章分析考核第三十一条铁路部对铁路局和大客户双方实行月考核、年评价;每月5日前,铁路局和大客户分别将上月运量完成情况和欠装分析通过信息通道报铁道部; 第三十二条铁道部考核铁路局管内大客户的年运量进度完成情况、主要去向运量完成情况、直达运输兑现率及大客户服务质量情况等;对无特殊原因连续3个月未完成铁道部下达的大客户运量指标的,查实后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铁道部考核大客户货源组织情况、主要去向运量情况、直达运输况现率、运输付款及协作配合情况等;由于客户原因连续3个月货源落空、年运量无法兑现、重点运量未保证、付款信用不好、装卸效率下降的,由车站提出书面材料逐级上报,核实后列为未达客户; 第三十四条对参与铁路大客户运输组织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进行奖励;对考核未达标的客户取消资格;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五条铁道部和大客户双方均有权终止在客户服务;提出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年度运量表上签署终止原因和意见,盖章确认后,铁路大客户服务即行终止; 第三十六条铁路大客户运输的商务及其他事宜,仍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各铁路局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附件: 1、铁路大客户章程 2、铁路在客户申请表 3、铁路大客户年度运量表附件1:铁路大客户章程第一条本章程是规范铁路与大客户之间权利、义务及相互关系的准则; 第二条铁路大客户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铁路运输中具有重要地位,愿与铁路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客户; 第三条铁路与大客户在战略合作中共同遵循确保重点、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对大客户提供以下服务: 1、对大客户实行年运量单定、月计划单列、日装车确保、运杂费单交的运输服务办法; 2、对大客户实行优先计划、优先配空、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质服务的运输管理办法; 第五条铁路大客户享有以下权利: 1、在年运量、月计划、日装车、运费结算、运输服务等方面、享受优质服务; 2、优先使用铁路的新增运力和新产品 3、对铁路杂费进行核对检查,有权要求铁路对已核实的错漏收费用进行更正; 4、通过铁路商务网站和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有关的运输信息; 5、提出关于铁路运输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优先参加铁路组织的运输业务及技术培训; 第六条铁路大客户须履行以下义务:1、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自觉遵守铁路的有关规章制服,服从铁路运输集中统一指挥; 2、积极配合铁路组织均衡运输的直达运输,不断提高装卸效率,加快铁路车辆周转; 3、按时、足额交纳铁路运输费用; 4、在运输方式选取择上,优先安排铁路运输业务; 5、遵循铁路信息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与铁路的信息沟通,及时反馈货源和市场信息; 第七条加入铁路大客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属地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企业; 2、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遵守铁路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统一指挥; 3、同一发货人在同一发站,或同一收货人在同一到站,经铁路发送或到达年运量在100万吨以上或运输付费1亿元以上; 4、所涉及的发到站必须是铁路FMOS联网车站,具备整列装卸车作业条件; 5、必须是货源直接拥有者和向铁路支付运费的独立主体; 6、愿与铁路建立长期友好协作关系; 第八条加入铁路大客户按以下程充办理: 1、客户按自愿原则,向铁路局提出填写“铁路大客户申请表”; 2、铁路局对客户提出的申请进行初步核实后报铁道部,铁道部审核后,向大客户核发“铁路大客户证书”; 第九条大客户的年度运量每年核定一次;由大客户填写“铁路大客户年度运量表”附件3,铁路局核实,铁道部审定,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大客户提出的年度运输需求,要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确保重点的有关政策,要体现合理运输、直达运输和均衡运输的原则;大客户于每年12月上旬前,如实填写“大客户年度运量表”,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 2、铁路核实大客户年运量时,要考虑大客户产运需购销合同和上年实际,考虑市场需求和铁路运力增长等因素,原则上大客户运量增幅要高于所在地区铁路运量平均增长水平; 3、铁路局结合大客户运输条件与铁路运力衔接情况、上年总运量和去向别运量完成情况,与大客户协商提出年度总运量、主要去向和收货人运量、直达列车方案建议;于12月中旬前,签字盖章后报铁道部; 4、铁道部根据铁路局与大客户协商提出的大客户年度运量意向,统筹协调后,于12月底前在“底路大客户年度运量表”上签字盖章,最终确定大客户年度运量;对其中具备直达列车开行条件的,铁道部组织有关铁路局铺画跨局直达列车运行图,为大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运力保证; 第十条铁路大客户运输的月计划安排队、装车组织和运杂费云付,按铁路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一条铁路大客户运输的商务及其他事宜,仍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铁路大客户进入中国铁路商务网站及铁路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享受信息服务,按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铁路对大客户实行月考核、年评价;主要考核和评价大客户的货源组织情况、主要去向量完成情况、直达运输兑现率、运输付款及协作配合情况等;由于客户原因连续3个月货源落空、年运量无法兑现、重点运量未保证、付款信用不好、装卸效率下降的,由车站提出书面材料逐级上报,核实后列为未达标客户;对考核未达标的客户,取消其大客户资格; 第十四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铁道部可随时提出终止大客户服务: 1、由于企业改制、重组或企业经营主本发生变化的; 2、由于客户不配合铁路提高作业效率、造成铁路货车在客户专用线或专业站长时间待卸,严重影响铁路货车装卸作业效率,经多次协调无效的; 3、由于客户原因致使货源多次落空,年度协议运量不能按进度正常兑现或兑现率较低,严重影响需方企业正常生产的,给铁路信誉和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客户对国家规定的重点运量不予保证的; 第十五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大客户可随时提出退出大客户服务: 1、由于铁路原因致使确定的客户年度运量计划车续两年兑现率达不到90%的; 2、由于铁路原因连续3个朋致使年度协议运量汉有按进度正常兑现或兑现率较低,严重影响供需双方企业正常生产的; 3、铁路相关部门服务不到位、处理投诉不及时、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第十六条铁道部或大客户要求终止或退出铁路大客户服务时,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同意后,双方在铁路大客户年度运量表上盖章确认,铁路大客户服务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客户退出大客户运输服务后,应及时向铁道部交回“铁路大客户证书”;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大件铁路运输管理规定(3篇)

大件铁路运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件铁路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高效、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大件物品的装载、运输、卸载和保管等活动。

第三条大件铁路运输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大件铁路运输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运输管理水平。

第二章装载与加固第五条大件铁路运输的装载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装载前,应进行装载方案的编制,明确装载方法、装载位置、加固措施等;(二)装载时,应确保货物平稳、牢固,不得倾斜、碰撞、滑落;(三)装载后的货物应进行试装试验,确认装载方案合理,符合运输要求。

第六条大件铁路运输的加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货物种类、重量、形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加固材料和方法;(二)加固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耐久性;(三)加固作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加固质量。

第七条大件铁路运输的装载和加固作业应严格按照装载方案和加固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运输第八条大件铁路运输的运输计划应提前编制,并经铁路运输企业审核批准。

第九条大件铁路运输的车辆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车辆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符合国家标准;(二)车辆具有良好的制动性能和稳定性;(三)车辆内部空间满足货物装载要求。

第十条大件铁路运输的运行速度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货物种类、重量、形状等因素,确定运行速度;(二)运行速度不得超过车辆允许的最高速度;(三)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监控,确保运行安全。

第十一条大件铁路运输的运行线路应选择适宜的线路,并经铁路运输企业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大件铁路运输的运行过程中,应加强以下工作:(一)加强车辆监控,确保车辆状态良好;(二)加强运行监控,确保运行安全;(三)加强人员管理,确保人员安全。

铁路货运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

铁路货运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

铁路货运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重点物资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服务质量,优化铁路货运组织,巩固扩大铁路货源,发展铁路与运输大客户战略合作关系,做好对铁路货运大客户(以下简称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工作,依据《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和《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大客户的运输服务管理工作,合资和地方铁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大客户是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在铁路运输中具有大宗稳定货源和运量,按规定程序与铁路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企业.大客户服务实行全路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发展条件、统一信息技术服务平台。

第四条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重点,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第五条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大客户年运量、月计划、日装车、运费结算、信息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为大客户提供手续简便、计划优先、运量保证的优质铁路货物运输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铁道部运输局和铁路局运输处为专职管理部门,负责大客户运输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铁道部大客户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

研究完善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全路大客户发展规划;2。

负责受理和核实跨铁路局特大型企业提出的大客户服务意向,核准铁路局与大客户运输服务关系的建立和解除;3.审定大客户年度运量计划,指导铁路局合理安排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运输组织方案、旬(日)装卸车计划运力安排等运输组织管理工作;4.负责对铁路局及大客户有关运输统计、分析和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运费结算和信息服务等有关业务工作;5。

与跨铁路局的特大型企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指导铁路局建立与其管内大客户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第八条铁路局大客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加强市场营销,掌握企业运输需求,培育发展铁路货运大客户,制定铁路局管内大客户发展规划;2.受理并核实铁路局管内企业提出大客户运输服务意向书;3。

浅谈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管理与绩效提升

浅谈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管理与绩效提升

浅谈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管理与绩效提升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煤炭作为能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而煤炭铁路运输,作为我国煤炭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管理和运营问题,如大客户管理和绩效提升。

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浅谈。

一、大客户管理我国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主要是煤炭企业。

如何进行有效的大客户管理成为了提升运输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

1. 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机制是大客户管理的基础。

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煤炭的产地、质量、运输距离、运输方式和运输周期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为后续的运输和结算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 提高服务水平煤炭企业对运输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提高服务水平成为大客户管理的重要环节。

煤炭企业需要考虑到完善的货运通道、合理的运输价格、快捷的运输方式、及时的信息反馈等方面,才能有效地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3. 加强跟踪服务在运输过程中,及时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及时向客户反馈货物的状态和运输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加强跟踪服务是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必要手段之一。

二、绩效提升绩效提升是提高煤炭铁路运输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

在进行绩效提升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优化运输路线优化运输路线是提高运输效率和降低运输成本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不同运输路线的评估和比较,选择最优的运输路线,可以有效地降低货物的运输时间和运输成本。

2. 提高运力利用率提高运力利用率可以有效地降低运输成本。

在货运量充足的情况下,适当提高运力利用率,对于铁路运输企业来说是一种极为重要的运营策略。

如采取协同配车、通用集装箱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运力利用率。

提高运输效率是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的重要措施。

铁路运输企业需要加强与沿线重点企业的合作,积极推广信息化平台,以实现运输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提高运输效率。

4. 加强安全管理运输安全是运输工作的核心问题。

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

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

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重点物资运输,提高铁路货运质量,巩固扩大铁路货源,发展铁路与运输大客户战力合作关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重点,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第三条铁路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大客户年运量、月计划、日装车、运费结算、运输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为大客户提供手续简便、计划优先、运力倾斜的优质服务。

第四条铁路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加强协调,努力确保,强化考核。

第二章大客户认同第五条铁路大客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属于国家政箦扶持的重点企业。

2、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遵守铁路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集中统一指挥。

3、同一发货人在同一发站,或同一收货人在同一到站,经铁路发磅或到达年运量在100万吨以上或运输付费1亿元以上。

4、所涉及的发(到)站必须是铁路FMOS联网车站,具备整列装(卸)车作业条件。

5、必须是货源直执着拥有者和向铁路支付运费的独立主体。

6、自愿遵守《铁路大客户章程》(附件1)的各项规定,愿与铁路建立长期友好协作关系。

第六条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可向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下同)提出并填写“铁路大客户申请表”(附件2),铁路局核实后报铁道部,铁道部审核同意后,向客户核发“铁路大客户证书”。

第三章年运量确定第七条大客户的年度运理每年核定一次。

由大客户填写“铁路大客户年度运量表”(附件3),铁路局核实,铁道部审定,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大客户提出的年度运输需求,要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确保重点的有关政策,要体现合理运输、直达运输和均衡运输的原则。

大客户于每年12月上旬前,如实填写“大客户年度运量表”,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

第九条铁路核实大客户年运量时,要考虑大客户产运需购销合同和上年实际,考虑市场需求和铁路运力增长等因素,原则上大客户运量增幅要高于所在地区铁路运量平均增长水平。

浅谈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管理与绩效提升

浅谈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管理与绩效提升

浅谈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管理与绩效提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铁路运输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由于煤炭在能源领域的巨大需求,煤炭铁路运输的管理和运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如何管理和优化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是提高运输效率和绩效的关键所在。

大客户管理,指的是对于煤炭铁路运输的重要客户进行管理。

这些客户的运输量大、对运输效率的要求高,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不仅会影响其自身的经济效益,也会影响整个铁路运输体系的稳定性。

因此,煤炭铁路运输企业需要实行针对大客户的管理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1.建立大客户档案建立大客户档案,是进行大客户管理的基本工作。

档案应包括客户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历史运输记录等。

通过建立档案,能够全面掌握客户的情况,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2.制定服务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大客户,应制定不同的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包括运输时效、服务内容、运费等方面。

通过制定服务标准,可以明确客户的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的要求。

3.建立服务团队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负责大客户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服务团队应由具备丰富铁路运输经验和技能的人员组成。

服务团队应全程跟进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客户遇到的问题,保证服务质量达到最优状态。

4.优化服务流程针对不同的大客户,应优化服务流程,做到快速、高效、精准。

对于那些重要的大客户,可以实行VIP服务,为其提供优先通道、专人服务等特殊服务。

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可以提高运输效率,降低客户等待时间,提高客户满意度。

5.引入信息技术运用信息技术是提高大客户服务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可以通过对客户的信息进行归档分类、实施信息化应用等方式,让客户更加方便地获得服务。

同时,借助信息技术,可以快速反馈客户意见,及时纠正服务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总之,煤炭铁路运输的大客户管理,是提高运输效率和绩效的关键所在。

通过建立大客户档案、制定服务标准、建立服务团队、优化服务流程、引入信息技术等措施,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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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重点物资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服务质量,优化铁路货运组织,巩固扩大铁路货源,发展铁路与运输大客户战略合作关系,做好对铁路货运大客户(以下简称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工作,依据《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和《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大客户的运输服务管理工作,合资和地方铁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大客户是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在铁路运输中具有大宗稳定货源和运量,按规定程序与铁路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企业.大客户服务实行全路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发展条件、统一信息技术服务平台。

第四条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重点,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第五条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大客户年运量、月计划、日装车、运费结算、信息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为大客户提供手续简便、计划优先、运量保证的优质铁路货物运输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铁道部运输局和铁路局运输处为专职管理部门,负责大客户运输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铁道部大客户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

研究完善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全路大客户发展规划;2。

负责受理和核实跨铁路局特大型企业提出的大客户服务意向,核准铁路局与大客户运输服务关系的建立和解除;3.审定大客户年度运量计划,指导铁路局合理安排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运输组织方案、旬(日)装卸车计划运力安排等运输组织管理工作;4.负责对铁路局及大客户有关运输统计、分析和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运费结算和信息服务等有关业务工作;5。

与跨铁路局的特大型企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指导铁路局建立与其管内大客户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第八条铁路局大客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加强市场营销,掌握企业运输需求,培育发展铁路货运大客户,制定铁路局管内大客户发展规划;2.受理并核实铁路局管内企业提出大客户运输服务意向书;3。

按铁道部的委托要求,与客户协商、确定《铁路货运大客户战略合作协议》(格式见附件3)相关内容,并组织协调铁路局与企业进行签署;4.受理并核实大客户年度运量计划申请,与大客户协商确定主要去向运量、月度运量和直达列车开行方案,并与大客户每年签订一次《铁路货运大客户年度运量互保协议》(格式见附件4);5。

负责合理安排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运输组织方案、旬(日)装卸车计划运力安排等运输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旬计划和日(班)计划组织实施;6。

协调铁路局相关部门做好运费结算和信息服务等有关业务工作;7.做好大客户的运输统计、分析和测评工作;8.建立与大客户的沟通协调机制,掌握大客户产运销动态、市场变化及其他需求,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章大客户服务关系的建立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作为铁路大客户服务对象:1。

经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是向铁路支付运费的独立法人主体;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铁路有关规章制度,能按照铁路运输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配合铁路搞好货运组织工作,愿与铁路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3.具有均衡、稳定的铁路货源,每年铁路货物发送量100万吨以上或运输付费5000万元以上;4.所涉及的装车点应具备铁路信息网络接入条件和整列装车作业条件。

第十条铁路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下列程序建立大客户运输服务关系:1。

铁路局大客户管理部门应对符合大客户条件的企业开展营销宣传,主动与发展对象进行沟通,受理企业提出的《铁路货运大客户服务意向书》(格式见附件1)。

2.铁路局就《铁路货运大客户战略合作协议》的有关事项与企业进行协商,对达成合作共识的,形成铁路局大客户发展建议,报铁道部。

3.铁道部大客户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复铁路局上报的大客户发展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委托铁路局与大客户办理战略合作协议签字和发放大客户证书.4.铁路局接到铁道部的批复后,组织铁路局局长(或其委托代理人)和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铁路货运大客户战略合作协议》,并向企业颁发“铁路货运大客户证书”。

5.大客户企业接到铁道部核发的大客户证书后,分别与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签订《铁路大客户运输费用结算协议》(格式见附件5)、与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签订《铁路货运大客户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协议》(格式见附件6)。

第四章年度运量计划确定第十一条大客户的年度运量每年核定一次。

大客户每年12月上旬提出次年运输需求,填写“铁路货运大客户年度运量表”(见附件2)报铁路局运输处。

铁路局运输处受理并核实大客户运输需求,与大客户共同协商后,提出次年度运量建议,于12月中旬报铁道部运输局.铁道部运输局统筹协调后核准大客户次年的年度运量计划,于12月底批复下达到铁路局.铁路货运大客户年度运量表经大客户企业、铁路局和铁道部运输局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铁路局根据铁道部核定的大客户年度运量计划,本着直达运输、均衡运输的原则与大客户签署《铁路货运大客户年度运量互保协议》.第十二条铁路局核实大客户年度运输需求时,应与大客户充分协商,要考虑大客户产运需购销合同和上年实际,考虑市场需求和铁路运力增长及国家调控等因素,在大客户有需求时,运量增幅应高于所在地区铁路运量平均增长水平。

对于货源保证、重点优先、付款信用好和装卸效率高的优质客户,其运量需求要优先满足。

第十三条铁道部对大客户年度运量计划中具备跨局直达列车开行条件的,组织有关铁路局铺画跨局直达列车运行图,为大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运力保证.第五章月度运输计划安排第十四条铁路部门通过中国铁路商务网受理大客户提报的月度运输计划原提订单,每月19日前受理次月月编计划原提订单,当月的日常计划原提订单随时受理.第十五条大客户所涉及的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和到港货物运输计划由铁道部协商交通部等有关部门审定,其余运输计划由各铁路局审定。

按大客户的运量进度安排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和编制旬运输方案。

第十按大客户的运量进度安排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和编制旬运输方案。

第十七条铁道部、铁路局对大客户月编运输计划、运输方案在月度《运输生产经营计划》中下达.第六章日常运输组织第十八条铁路局调度部门通过中国铁路商务网接收大客户提报的日请求车和通知大客户日承认车信息,通过铁路内部运货五系统将大客户的日请求车和承认车信息下达装车站并同时上报铁道部.第十九条铁路局调度部门要严格按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和旬运输方案组织装车,确保月度运量计划兑现.第二十条装车站要加强与大客户的日常沟通协调,落实货源,优化大客户装车作业组织,提高运输效率,确保按日装车计划兑现。

第二十一条因铁路原因造成欠装的,要创造条件给予补装。

因客户原因造成欠装的,视运力情况而定,运力条件允许的要给予支持。

铁路局记录欠装具体原因,每月汇总后报铁道部运输局。

第二十二条遇客观原因造成限装时,铁路优先安排大客户的国家重点运输。

第七章集中结算第二十三条大客户运输货物的运杂费统一向铁道部支付。

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负责铁路货运大客户运杂费集中结算工作.第二十四条大客户与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要签订结算协议,将需要支付的运杂费及时汇到指定账户。

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按照中央货票库的货票信息,按日与大客户结算,并按协议定期与大客户对账,具体办法按《铁路大客户运输进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车站制票时,涉及大客户的运单和货票的托运人名称必须与结算协议列明的托运人名称一致.车站不再向托运人收取运杂费,货票报销联暂不交托运人,按照应收运杂费票据金额填开“预付款抵用凭证",作为车站已缴运输进款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每日对每个大客户托运人进行结算,将运杂费收妥的信息,按装车日期、货票起止号码和合计款数在货票系统中反馈给铁路局和装车站,装车站据此将货票报销联交给托运人。

第二十七条因大客户汇入资金不足,造成铁路结算不成时,装车站按《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规定核收运杂费迟交金。

对恶意拖欠的,由资金清算中心通知运输局,予以停止装车,并追缴所欠费用.第二十八条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集中结算的运杂费,运输收入仍统计在装车站及所在铁路局。

第八章信息服务第二十九条铁路部门建立与大客户交换信息的可靠渠道,保持信息通道畅通,并不断优化完善大客户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第三十条铁路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部门通过中国铁路商务网受理大客户提报的月度运输计划原提订单和日请求车计划,下发批准的月度运输计划和日装车计划。

向大客户提供本单位有关运输情况、预付资金信息、运杂费结算、列车追踪等信息查询服务,提供到货预告服务。

公布铁路有关运输政策、法规、运输能力等相关信息。

接收大客户通报的生产、销售、库存和各种运输方式的运量情况信息。

受理大客户向铁道部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意见和建议.第三十一条铁路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大客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实施、维护和优化完善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工作。

提供全国统一电话服务热线,受理大客户的技术咨询,提供7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

第九章分析考核第三十二条铁道部对铁路局、铁路局对大客户铁路运量实行月考核、年测评.每月5日前铁路局和大客户分别将上月运量完成情况和欠装分析报铁道部大客户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铁道部运输局考核铁路局管内大客户的年运量兑现、年度运量互保协议执行以及大客户服务质量等情况,对无特殊原因连续3个月未完成大客户平均月度运量指标的,查实后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铁路局对大客户建立年度测评体系,按月对大客户实施测评。

因客户原因连续3个月货源落空、重点运量未保证、付款信用不好、装卸效率下降的,经铁道部核实后列为年度未达标客户。

大客户的装车实绩和运杂费结算情况以铁路中央货票库及铁路大客户运输结算系统汇总的统计资料为考核依据。

第三十五条对参与大客户运输组织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进行奖励.第十章大客户服务关系的解除第三十六条铁路部门和大客户均有权提出终止大客户运输服务协议,提出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三十七条铁路局大客户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企业提出的解除大客户战略合作协议的意向;对未能履行大客户义务的企业提出解除大客户战略合作协议的建议,经铁路局主管领导核实情况后向铁道部报告.第三十八条铁道部大客户管理部门在接到铁路局解除大客户战略合作协议意向报告后,应与大客户进行协商,在一个月内将协商结果通知铁路局,铁路局与大客户办理协议解除手续。

第三十九条大客户战略合作协议解除后,该企业与铁路签订的相关协议即行自动解除。

该企业不再享受大客户专有服务。

铁路局大客户管理部门负责收回大客户证书和数字证书密钥,并交铁道部大客户管理部门。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大客户运输的商务及其他事宜,仍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前发《铁路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铁运〔2005〕26号)同时废止.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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