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院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01《中铁五局一公司质量管理办法》(QBTWY-ZL-01-2018)

附件(QB/TWY-ZL-01-2018)中铁五局一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减少、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和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中铁五局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行GB/T50430《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与管理,使工程质量满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与用户要求,争创省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从事施工生产的工程指挥部、项目部、分公司、作业队及服务站(队)。
第四条质量相关术语、定义质量管理制度:按某些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的、适用于一定范围的质量管理活动要求。
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质量管理活动的步骤、方法、职责。
质量管理制度一般应形成文件。
需要时,质量管理制度可由更加详细的文件要求加以支持。
质量信息:反映施工质量和质量活动过程的记录。
不符合: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情况。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事情。
事故:造成质量或其它损坏的意外活动过程的记录。
施工质量检查:施工企业(项目部、作业队)对施工质量进行的检查、评定活动。
质量管理创新:在原有质量管理基础上,为提高质量管理效率、降低质量管理成本而实施的质量管理制度、活动、方法的革新。
情况。
第二章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第五条质量方针依靠科技规范管理持续改进顾客满意第六条质量目标1.杜绝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2.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达到省部级优质工程标准,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4.不断增强顾客满意,杜绝发生被通报的不良行为记录;确保项目开通以后无质量缺陷。
中铁五院薪资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铁五院薪资制度篇一:中铁五院生产组织管理办法铁道第五勘察设计院勘察设计项目生产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项目生产组织管理,充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缩短勘察设计周期,提高文件质量,降低勘察设计成本,满足顾客需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内从事勘察、设计、咨询业务的各生产单位,是各生产单位、项目部、总体组、配合施工队承担院统一管理的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项目生产组织的依据,各生产单位自揽外委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院统一管理的勘察、设计、咨询项目主要包括:1、综合项目(1)院承揽的多专业协作与配合需要两个以上生产单位共同完成的大、中型综合勘察设计咨询项目,如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市政等综合项目;(2)二级单位承揽的需多专业协作与配合需要两个以上生产单位共同完成的、拟由省部级单位审查的综合勘察、设计、咨询项目。
(除此以外的综合勘察、设计、咨询项目须报计经处,由院决定是否需要院统一组织生产、技术审查)2、单体项目(1)专业技术条件复杂的较大型单体勘察、设计、咨询项目,如特大桥、大跨度高墩台桥梁、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的桥梁、特长隧道、采用特殊掘进方法及衬砌支撑技术的隧道工程等;(2)采用复杂技术处理的大面积地下隐蔽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重大滑坡处理工程;(3)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项目;(4)特殊结构、特殊功能要求的一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第四条生产组织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勘测与设计一体化原则。
2、集中统一指挥原则。
3、服从服务全局原则。
4、工期与质量相统一原则。
5、成本与效率相协调原则。
第五条生产组织模式采用以专业分院为基础、以项目为中心,由计经处全面组织安排,项目部、总体组具体组织实施矩阵式管理模式。
由单个生产单位可以组织完成的项目,经院委托后可代院行使生产组织管理职责。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目的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贯彻实施GB/T28001-2001体系标准,确保人员健康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各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职责3.1公司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大力整治事故隐患,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个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各单位必须全面贯彻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确保公司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依法管理,持续改进,以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3.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杜绝重大责任伤亡事故;杜绝因违章造成的铁路行车险性以上事故;杜绝爆炸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危害事件的发生;职工因工死亡率不超过0.17‰;重伤率控制在0.6‰以内;轻伤率不超过3%;职业病发生率少于1.5‰。
3.3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3.3.1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公司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选配条件,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3.3.2工程管理部职责3.3.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人员健康、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工作实施监管。
3.3.2.2负责对危险源进行识别,编制危险源清单,并组织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清单,制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便消除、控制危险因素。
3.3.2.3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措施和建议。
对事故隐患比较严重的单位有权采取停工整顿或罚款等措施。
中铁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铁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各岗位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 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上级单位,并配合调查处理。
3. 事故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预防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上级单位。
七、安全投入与保障1.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 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 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工作目的为保障中铁公司全员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形象,促进铁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铁路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3.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铁集团公司内所有单位和岗位,全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与责任一、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中铁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为委员长,相关领导担任委员。
二、中层管理人员和岗位负责人职责中层管理人员和岗位负责人必须负责和落实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隐患,并在安全风险排查中协助工作组。
三、员工职责员工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对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管理事宜有义务向领导反映,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生产管理监督1. 由中铁集团公司专门机构对公司内部各单位和岗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监督,情况上报公司领导;2. 公司内部各单位应当加强自身调查和监督,确保相关隐患消除;3. 意外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内部专业机构组织进行调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公布调查结果与处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一、基本要求1. 预防性排查,发现隐患;2. 重点排查燃气、电气、机电、热气、高处作业、餐厅、宿舍等易发生安全事故场所。
具体安全风险内容在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文件中;3. 炼铁、炼钢、轧钢、冷轧等生产过程中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监测和检查工艺过程中的安全问题;4. 对新投入使用的重要设备、新工艺、新产品和新工地等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必要时进行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
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程序1. 分析和掌握事故历史;2. 分析和掌握环境因素;3. 按业务类型逐一评估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列出相应的风险内容;4. 统计整合风险,确定重要性。
第四章安全生产安全措施一、安全生产措施建立一套安全生产的安全措施,促进铁路事业的持续发展,包括:燃气检查检验、电气检查检验、机电设备检查检验、热气、高处作业、餐厅卫生、宿舍等安全管理措施。
中铁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中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施工、监理、设计、物资供应、设备租赁等环节。
第三条中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中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责任主体。
1. 项目部: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2.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个人: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安全意识。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本部门安全隐患。
(4)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项目部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个人安全生产责任:(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4)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项目部应采取以下安全生产措施:(1)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中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概述中铁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对于安全生产极为重视。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中铁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规范了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要求,明确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是中铁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二、责任和义务1.企业领导责任中铁的企业领导应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具体职责如下:•确立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的方案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确保企业内部的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都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安排安全生产经费和资源,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公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实施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并进行安全检查与评估。
2.部门及负责人责任各部门和负责人都有责任带领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职责如下:•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定和实施监督计划,并定期检查督促执行;•针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漏洞和风险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解决并报告;•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制定有关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推广安全文化,对员工进行安全经验教育,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及时予以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员工责任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始终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职责如下:•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保证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按照安全标准操作进行工作,并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接受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提升安全素质。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目标中铁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目标是:•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和事故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防止和减少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2.1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中铁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领导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组织管理、生产安全控制、事故应急管理和安全责任追究。
一、组织管理1. 项目部门的设置与职责:任何铁路建设工程都应设立专门的项目部门来负责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项目部门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项目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并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要与工程的特点相结合,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生产安全控制1. 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控制:项目部门应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对于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和材料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2. 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项目部门要划定施工区域,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
对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3. 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对于施工中存在的危险作业,项目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门的人员进行操作。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具有相关的安全证书。
三、事故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项目部门要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动合作,形成有效的应急机制。
2. 事故调查与处理:对于发生的事故,项目部门要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的事故分析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同时,要积极做好事故的报告和记录工作。
四、安全责任追究1. 安全责任的划定和落实:项目部门要明确安全责任的划定,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做出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罚款、停工整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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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第五勘察设计院勘察设计项目生产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项目生产组织管理,充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缩短勘察设计周期,提高文件质量,降低勘察设计成本,满足顾客需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内从事勘察、设计、咨询业务的各生产单位,是各生产单位、项目部、总体组、配合施工队承担院统一管理的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项目生产组织的依据,各生产单位自揽外委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院统一管理的勘察、设计、咨询项目主要包括:1、综合项目(1)院承揽的多专业协作与配合需要两个以上生产单位共同完成的大、中型综合勘察设计咨询项目,如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市政等综合项目;(2)二级单位承揽的需多专业协作与配合需要两个以上生产单位共同完成的、拟由省部级单位审查的综合勘察、设计、咨询项目。
(除此以外的综合勘察、设计、咨询项目须报计经处,由院决定是否需要院统一组织生产、技术审查)2、单体项目(1)专业技术条件复杂的较大型单体勘察、设计、咨询项目,如特大桥、大跨度高墩台桥梁、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的桥梁、特长隧道、采用特殊掘进方法及衬砌支撑技术的隧道工程等;(2)采用复杂技术处理的大面积地下隐蔽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重大滑坡处理工程;(3)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项目;(4)特殊结构、特殊功能要求的一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第四条生产组织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勘测与设计一体化原则。
2、集中统一指挥原则。
3、服从服务全局原则。
4、工期与质量相统一原则。
5、成本与效率相协调原则。
第五条生产组织模式采用以专业分院为基础、以项目为中心,由计经处全面组织安排,项目部、总体组具体组织实施矩阵式管理模式。
由单个生产单位可以组织完成的项目,经院委托后可代院行使生产组织管理职责。
第六条勘察设计标准化、技术业务建设、勘察设计软件开发等,由总工办归口管理。
第二章生产组织程序第七条计经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或业主安排、中标通知书、协议、委托、合同或以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要求为依据,编写任务通知书,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下达给各生产单位,并抄送有关职能部门。
第八条勘察项目部中的项目经理、副经理,配合施工队队长、副队长,由计经处与主管院(副)总研究推荐,报主管副院长批准。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总体)由总体单位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向计经处推荐,经计经处审核后,报院总工程师审定,主管副院长批准;各专业负责人由各生产单位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向计经处推荐,经计经处和总体审核后,报院总工程师审定,主管副院长批准。
第十条计经处会同主管院(副)总、项目负责人(总体),根据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工期要求,提出生产组织意见,请示主管副院长同意后,由项目总体为项目实施进行策划准备。
第十一条召开项目前期会议,会议由主管生产副院长主持,院总、主管院副总、计经处、总工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总体)参加,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并由项目负责人(总体)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工期、各种要求以及相关的技术原则等进行实施策划。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总体)组织召开总体组会议,介绍项目主要情况,布臵勘察设计咨询任务,提出重点问题及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总体)组织各专业负责人编写“生产调度通知单”、“勘测任务书”和“计划作业表”。
“生产调度通知单”交计经处拟文报主管生产副院长批准,“勘测任务书”由总工办负责审定后交计经处拟文报主管生产副院长批准,“计划作业表”经各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计经处拟文报主管院(副)总批准,由计经处下达给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
第十四条确需委外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包括自揽项目),由委托任务单位向计经处提出申请,计经处根据委外项目的性质、合同额、工作量大小、工作的重要性等因素按院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确定委外方式,由计经处和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招标小组,或计经处委托生产单位成立招标小组,通过招标或议标方式确定外协单位(委托单位招标时需将结果报计经处),招标或议标结果报主管副院长、院长批准,由委托单位组织实施,并对外协工作的质量、进度具体负责。
第三章生产管理工作职责第十五条主管生产副院长职责1、负责全院生产组织管理及生产安全;2、组织制定与生产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3、批准成立项目总体组、项目部、配合施工队;4、主持召开全院性质的生产会议;5、审批院生产计划(包括年、季度生产计划和调整计划)、任务通知书、生产调度通知单、勘测任务书;6、决策有关生产计划和生产安排的重大问题;7、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利于院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处理有决定权(重大责任事故向院提出处理意见);8、批准计经处组织选定的合格分(承)包方。
第十六条院总或主管院副总职责1、审定勘测任务书、总体设计原则,解决勘察设计、工程设计咨询计划执行中的有关技术问题;2、负责督促各级技术领导抓好勘测项目的出工准备、中间检查、资料验收;3、审定重大勘测方案,审定重大协议的签订和重大协议的协商函;4、主持院控勘察项目的中间检查、确定主要技术方案;5、审批计划作业表;6、审定重大方案及设计(咨询)文件,决定有较大争议的技术问题,决定采用重大的新技术项目;7、审定委外任务的设计原则、工作内容、工作量、技术要求、验收标准以及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8、组织总体组和专业设计人员进行竣工验收、设计回访。
第十七条计经处职责1、计经处是院生产计划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是院生产组织管理的调度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全院的生产任务,对项目进度控制总负责;2、负责编制院年度、季度生产计划和调整计划以及任务通知书;3、负责制定与生产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4、负责组建总体组、项目部、配合施工队;5、负责下达项目任务通知书、生产调度通知单、勘测任务书及计划作业表;6、负责监督和检查生产进度、生产安全,对重点项目按生产计划要求进行督办;7、负责组织生产例会,并根据会议情况整理生产会议纪要,经主管副院长审查后分发各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执行;8、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影响院声誉的责任单位依据第十一章中相关条款向主管生产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院创造良好声誉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向主管副院长提出奖励建议;9、参加院中间检查,审核实际勘测工作量,必要时参加勘测资料验收,审定实际勘测工作量;10、组织选择委外合格分(承)包方和签定委外合同。
第十八条总工办职责1、负责组织编制院标准化、业务建设、勘察设计软件开发的年度、季度计划,并纳入院年度、季度生产计划;2、组织审定并下达总体设计原则,组织审定勘测任务书;3、组织对勘测过程随机抽查,掌握院勘测总体质量的动态情况;4、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生产单位的设计文件质量,收集与分析设计质量信息;5、协调解决设计过程中具有共性的专业接口、分工问题;6、负责对所有出院技术文件进行把关;7、协调解决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对不合格品进行鉴别、评价并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8、对项目生产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析评价并对生产部门发生的设计质量责任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总体)职责1、负责项目整体策划,组织编写勘测任务书、计划作业表、生产调度通知单,并组织领导总体组具体实施;2、组织各专业负责人进行方案研究、现场踏勘和出工准备;3、负责组织向承担测绘、勘探任务的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确定综合勘测方案,审定测绘技术设计书;4、负责组织院中间检查、勘测资料验收,组织相关专业签订综合性重大协议;5、负责编写各阶段总说明书文件和总体设计原则;6、组织审查各专业设计原则、设计文件及图纸;7、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综合性技术问题及各专业间的技术接口问题;8、组织各专业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汇报文件和设计总结,按院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设计评审,设计验证;9、组织各专业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解答疑难问题,负责与建设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建设单位的信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10、负责对变更设计的确认;11、有权向计经处提出更换总体组中不称职的专业负责人,有权建议对专业间配合不力,影响项目进度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专业负责人(专业组长)职责1、配合项目负责人(总体)进行项目策划,并组织本专业具体实施;2、按项目负责人(总体)规定的勘察范围提出本专业的勘察计划工作量,并组织搜集本专业勘测所需资料,做好出工准备;3、向承担测绘、勘探任务的单位进行技术交底;4、勘测期间各派遣专业组长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勘测现场,负责搞好本专业勘测技术作业实施,确保基础勘测资料完整性、准确性,符合规程、规范等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对本专业的勘测资料质量负责;5、组织签定本专业技术协议;6、参与制定计划作业表,负责本专业设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7、负责编写专业设计原则及设计文件,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配合做好综合性方案研究工作;8、负责本专业变更设计的确认;9、在生产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加强与项目负责人(总体)、相关专业负责人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解决专业配合问题;10、及时向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职责1、负责项目勘察的全面组织工作,对各单位派出的勘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制定本项目勘测设计计划,对勘测设计产品质量向院负责;2、负责制定项目部的质量目标和人员技术配臵方案,以期达到资源最优化配臵;3、负责各专业、各参加单位之间协调工作,解决生产中的各种问题,搞好均衡生产;4、负责项目部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组织质量评定,提高勘测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5、负责组织勘测设计资料成果的质量自检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并按检查验收组意见组织完成补充修改;6、对项目部的生产安全总负责。
第二十二条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职责1、主持编写“外业生产进度安排”,进度安排必须满足均衡生产的要求。
2、向全体职工进行技术、任务交底,明确任务范围、工作量、技术要求、生产计划安排和对内、外业计划的要求。
3、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重点踏勘,了解线路的位臵走向、地形特征、道路交通状况、重点不良地质地段、水文条件复杂地段、大桥以上桥位、枢纽、隧道、重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等。
4、主持召开技术会议,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稳定线路平、纵断面,经各专业研究确认的线路平、纵断面,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以免造成各专业资料的返工。
5、组织生产班组及有关专业对单项测绘成果、勘探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各项质量检查表,接受院组织的中间检查、资料验收。
6、对项目部的生产安全具体负责。
第四章勘测组织与管理第二十三条勘测阶段划分三阶段:初测、定测、补充定测。
两阶段:初定测(现场先初测后定测)、补充定测。
一阶段:一次定测。
第二十四条院成立勘察项目部负责项目勘察阶段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各单位派出的勘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