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简述工程计量的方法及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

简述工程计量的方法及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工程计量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量值计量的过程,以确定工程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数据。
工程计量的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综合测量法。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主要有变更作业量原则、变更作业费用原则和变更作业费率原则。
工程计量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 直接测量法:直接测量法是指通过直接测量工程项目的实际尺寸、数量或重量等,来确定工程项目的计量数值。
直接测量法适用于可直接测量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砌筑工程等。
在直接测量法中,常用的测量工具包括测量尺、测量仪器等。
2. 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是指通过测量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其他参数来确定工程项目的计量数值。
间接测量法适用于无法直接测量的工程项目,如管道工程、电气工程等。
在间接测量法中,常用的测量方法包括测量角度、测量距离、测量高度等。
3. 综合测量法:综合测量法是指通过综合考虑直接测量法和间接测量法的结果,来确定工程项目的计量数值。
综合测量法适用于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工程项目,如复杂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
在综合测量法中,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测量工具。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 变更作业量原则:根据实际变更的工程项目的数量或面积等,来确定变更价款。
变更作业量原则适用于工程项目变更较为简单的情况,如增加或减少某个工程项目的数量。
2. 变更作业费用原则:根据实际变更的工程项目的成本,来确定变更价款。
变更作业费用原则适用于工程项目变更较为复杂的情况,如改变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品牌等。
3. 变更作业费率原则:根据实际变更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费率,来确定变更价款。
变更作业费率原则适用于工程项目变更较为复杂且工程量较大的情况,如改变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
在确定变更价款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变更的合理性:变更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建设规划和设计要求,是否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2. 变更的必要性:变更的工程项目是否是由于设计不合理、施工困难等原因导致,是否能够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鉴定方法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鉴定方法一、前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
这时候,需要对变更后的工程进行重新评估,并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本文将介绍工程变更合同价款鉴定方法。
二、什么是工程变更合同价款?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施工方案、设计方案等发生改变,从而导致施工成本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双方需要重新协商确定的合同价款。
三、鉴定方法1. 确定基准期基准期是指原始合同签订日到提出变更申请日之间的时间段。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确定基准期内的市场行情和物价水平。
2. 确定影响因素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调整、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上涨等。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并确定其对成本的具体影响。
3. 计算成本差异根据基准期和影响因素分析结果,计算出原始合同价格和变更后价格之间的差异。
这个差异就是变更合同价款。
4. 鉴定合理性在计算出变更合同价款之后,需要对其进行鉴定,判断其是否合理。
如果变更合同价款超过了市场行情和物价水平的波动范围,则需要重新协商确定。
5. 编制鉴定报告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需要编制鉴定报告,详细说明鉴定的过程和结果,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1. 需要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和物价水平的波动情况,避免因为单一因素导致误判。
2.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受到任何一方的影响。
3. 需要对鉴定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结语工程变更是建设过程中常见的情况,在确定变更合同价款时需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本文介绍了工程变更合同价款鉴定方法,并提供了注意事项。
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是工程建设中常见且重要的问题。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或新增工程等原因,导致工程量或工程性质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合同价款的调整。
那么,工程变更合同价款如何确定呢?首先,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等文件,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如下: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这种情况下,只需根据变更工程的实际工程量,按照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价格计算变更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根据变更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参照合同中类似工程的价格,提出变更价款。
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确认的变更价款进行调整。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根据变更工程的特点、工程量和成本等因素,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对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格进行确认,如有必要,可邀请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确认后的变更价格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此外,在工程变更价款确定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 手续应齐全。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需要相关手续的支撑,包括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手续齐全有利于确保工程变更价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资料应详实。
工程变更资料应能满足编制工程变更价款的要求,包括变更工程的具体情况、工程量、成本等。
资料的详实性有助于提高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内容应合理。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确保变更内容的合理性,避免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不合理波动。
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过于繁琐的变更内容,应予以剔除或简化。
4. 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在确定变更价款时,应遵循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变更价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是建筑工程管理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用于处理项目执行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规范变更或工程量的变化。
正确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对于确保项目成本控制、避免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几种方法:1. 预定单价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合同中已经预定了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
当工程需要变更时,根据预定的单价和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出变更工程的合同价款。
2. 类似项目单价法:- 如果变更的工程项目在原合同中未预定单价,可以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来确定。
这要求比较与变更工程性质相似、时间相近的其他项目或工程的合同单价。
3. 实际成本加成法:- 通过计算变更工程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如材料、人工、机械使用费等)并加上合理的管理费用、风险费和利润等间接费用来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变更工程复杂、难以预估的情况。
4. 总价协商法:- 当变更工程的范围和影响较大,或者使用其他方法难以合理确定价款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变更合同总价。
5. 补偿平衡法:- 若变更工作中既有增项也有减项,可以对增减项分别评估,然后进行平衡处理,确保最终的变更合同价款反映了实际的工程量增减情况。
在确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时,通常需要遵守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同时基于充分、合理的资料和信息做出决策。
合理确定变更合同价款有利于合同双方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因工程变更引发的争议。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能需要通过谈判和协商,在满足合同和法律规定基础上,找到既公平又实用的解决方案。
当涉及到工程变更的处理和合同价款的确定,有几个重要的实践考虑和步骤,这有助于保护项目各方的利益并促进项目顺利实施:1. 详细记录和通报变更:- 工程变更通常需要详细记录,包括变更的原因、范围、预期的影响以及预计的成本。
所有这些信息都应该及时且清晰地通报给所有相关方,确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2. 评估变更的影响:- 在执行任何成本估算之前,重要的是要对变更可能对项目整体进度、成本以及质量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工程合同价款变更确定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变更确定方法一、变更原则工程合同价款的变更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都应当有充分的依据,并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变更过程中,应当保证信息公开,确保双方对变更内容有充分的了解和共识。
二、变更条件1. 工程设计发生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工程质量标准改变;2. 市场材料价格发生显著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3. 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如地质条件、环境法规等,影响工程成本;4. 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导致原合同价款不再适用;5.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
三、变更程序1. 提出变更请求:当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形时,任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变更请求;2. 变更评估:接收到变更请求的一方应对变更内容进行评估,包括成本计算、影响分析等;3. 协商确定:双方应在收到变更请求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协商,就变更内容、价款调整等达成一致意见;4. 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及新的合同价款;5. 履行变更:按照补充协议执行变更内容,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价款调整方法1. 工程量增减: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重新计算工程款项;2. 材料价格波动:参照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机制,或双方协商确定新的材料价格;3. 施工条件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增加的施工难度和成本,协商确定增加的费用;4. 法规政策调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五、争议解决若双方在变更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双方在变更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证据,及时记录变更事项及其影响,为后续结算提供依据。
同时,变更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确定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确定方法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技术难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原因,导致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以满足最终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相关的计价规范来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工程变更的确认:首先需要明确工程变更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变更可以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更、设备材料变更等。
变更的内容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业主的审查和批准。
2.变更量的计算: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确定变更量的计算方法。
对于设计变更,可以通过对变更前后施工图纸进行对比,计算新增或减少的工程量;对于施工工艺变更,可以根据变更后的工艺要求,计算新增或减少的工程量;对于设备材料变更,可以根据变更后的设备材料清单,计算新增或减少的工程量。
3.单价的确定: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
根据变更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可以采用合理的计价方法和依据,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
例如,对于新增工程量,可以参考类似工程的单价进行确定;对于减少工程量,可以根据剩余工程量的单价进行确定。
4.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根据变更量和单价,计算工程变更的价款。
将变更量与对应的单价进行相乘,得到变更工程的价款。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价款不仅包括新增工程的价款,还可能包括因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施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
5.变更价款的审批和支付: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批由业主负责,根据变更价格进行审批,并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在变更价款确定后,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提出变更价款的支付申请,由业主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确定方法主要包括工程变更的确认、变更量的计算、单价的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以及变更价款的审批和支付。
这些步骤的严格执行可以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保障施工单位和业主的权益。
工程合同价款变更确定

工程合同价款变更确定一、变更原则在进行工程合同价款变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变更后的价款对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
2. 依法合规:所有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 协商一致:任何价款变更都需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
4. 明确具体:变更的内容、金额及影响应详细列明,避免产生歧义。
二、变更流程1. 提出变更:甲方或乙方在发现需要变更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和预期的影响。
2. 评估影响:接到变更通知的一方应对变更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成本、工期等方面。
3. 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就变更内容进行协商,确定是否接受变更以及变更后的具体价款。
4. 签订补充协议:一旦协商一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后的价款和其他相关条款。
三、变更内容在确定工程合同价款变更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变更原因:详细说明导致价款变更的原因,如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
2. 变更范围:明确变更涉及的工程范围,包括具体的工程量、项目或部分。
3. 增减金额:计算并列出因变更导致的价款增加或减少的具体金额。
4. 工期调整:如果变更影响了工程进度,应相应调整工期,并在协议中注明。
5. 其他条款: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调整的其他相关条款也应一并考虑。
四、注意事项在执行工程合同价款变更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 及时性:一旦发现需要变更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对方,避免延误工程进度。
2. 文件保存:所有与价款变更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都应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核查。
3. 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一经签订,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4. 第三方审核:如有必要,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核,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五、结语。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工程变更价款一般由承包方提出,建设单位审核,按照施工合同
约定的调整方式实行计算。
一般来说工程变更价款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
的合同价款。
对于工程报价清单中已有的工程内容,在增减该部分工
作内容时,按照原有的单价实行调整。
但是若工程的工期较长(大于
十八个月时),材料价格的风险预测难度较大,这样的情况下对于部
分主要材料价格(甲乙双方可事先约定)能够随市场波动实行调整,
即采用当前较为普遍的动态管理的办法确定调整价款。
另一种情况,
虽然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但工程量变化太大(较原合同
中约定的工程量增减15%以上),这种就不能简单地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价款,而能够考虑采用预算定额为基础的计价方式,在此
基础上适当考虑浮动系数来计算调整价款。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能够此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由造价工程师审核并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执行。
对于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的情况,一般来说在当前我国
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下,多采用按照预算定额和相关的计价文件及造
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实行计算。
若甲乙双方就变更价
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到工程所在地的造价工程师协会或造价管
理站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双方亦可提请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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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摘要】本文通过对现行的合同示范文本及计价规范中关于工程变更价款条款的分析,提出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组成,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合同中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这三种情况下工程变更价款计算的方法。
1 引言工程变更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合同状态的改变,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而采取的对原文合同文件的修改与补充,同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和工期的一种措施。
工程变更会导致合同工期的改变及工程造价的变化,部分工程甚至造成工程造价失控,因此工程变更价款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 现行合同示范文本及计价规范对于工程变更价款的规定及分析1) 99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变更价款确定了三个原则: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由于示范文本中缺乏对“适用于” “类似于”“没有适用或类似于” 的阐述,直接导致工程变更价款计算三原则在工程实践中应用困难。
结合英国联合合同委员会JCT 合同条件第13.1 条款的规定,笔者建议对变更价款计算三原则z 作以下补充:“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中“适用于”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性质相同,即两者的图纸尺寸、施工方法、材质完全一致;②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施工条件一致;③变更工程的增减工程量在执行原有综合单价的合同约定幅度范围内;④合同已有项目的价格没有明显偏高或偏低。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中“类似于”可理解为以下情形:①变更项目于合同中已有项目两者图纸尺寸不同,但施工方法、材质、施工条件相同;②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两者材质改变,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相同。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可理解为以下情形:①指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性质不同;②指变更项目与合同中项目施工条件不一致;③变更工程的增减工程量在执行原有综合单价的合同约定幅度以下;④承包商对原合同项目单价采用不平衡报价,单价明显偏高或偏低。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于工程变更价款的规定: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②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与99 版FIDIC 合同条件相比,计价规范未明确采用新的综合单价的界限,直接导致实际工程施工合同对采用新的综合单价的的合同约定幅度千变万化,不利于工程变更的管理。
99版FIDIC 第12.3款“工程估价”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①该项工作测出的数量变化超过工程量表或其他资料表所列数量的10%以上;②此数量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率的乘积,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0.01%;③此数量的变化直接改变该项目的单位成本超过1%。
3 变更工程单价的组成变更工程价款确定的核心是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变更项目的单位成本超过1% 1)人工费:指实施单位变更项目所需消耗的人工工日乘以合同规定的人工单价。
2)材料费:是指实施单位变更项目所需消耗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实际消耗量加上一定得损耗乘以材料单价。
3)机械使用费:是指实施单位变更项目所需消耗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乘机械台班单价。
4)管理费及利润:本文所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是以2004 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的基础,管理费和利润依据规定是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作为计算基础,对于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不同确定管理费率及利润率。
4 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4.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99版FIDIC12.3 条款规定:“各项工程的适宜费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 。
因此,清单或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原则上应执行此价格。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在工程实践中,执行原报价请蛋蛋加油两种情况:①工程量变化:原报价清单所列项目由于设计图纸深度不够,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工程量产生变化,在此情况下,工程师不必发出变更指示,执行原合同单价。
②工程量变更: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中已有某些工作的工作量增减,执行原合同单价以上两种情况,直接执行原报价清单中综合单价,但需甄别变更项目是否满足前述“适用于”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4.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99 版FIDIC12.3 条款规定:“如合同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和价格”。
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
依据前述分析,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单价在工程实践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确定综合单价:①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两者图纸尺寸不同,施工方法、材质、施工环境相同。
如地面细石砼或水泥浆找平层厚度的改变,在此情况下由于施工工艺、材料、施工条件未产生变化,可以原报价清单综合单价为基础采用按比例分配法确定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具体如下:单位变更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的消耗量按比例进行调整,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不变;变更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执行原合同确定的费率:综上所述: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二投标综合单价X调整系数。
②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两者材质改变,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相同。
如建筑结构的砼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发生改变,在此情况下由于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相同。
可采用类似于定额换算的方法调整综合单价。
具体如下:变更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执行原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单位变更项目的材料消耗量执行报价清单中的消耗量,对报价清单中的材料单价可市场价或信息价进行调整;变更工程的管理费执行原合同确定的费率。
综上所述: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价清单中综合单价+(变更后材料价-合同项目中的材料价)X报价清单中材料消耗量。
4.3 合同中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消耗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
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单价,变更项目的单价需区分四种情况分别确定:①指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性质不同承包商根据工程师指示实施某项变更工作,但此项工作内容在原合同没有规定费率和价格,在此情况下,可采用套用地方定额消耗量法或合理价值法确定变更工程单价。
套用地方定额消耗量法:当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性质不同,在合同中没有变更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项目,但本地区现行定额或补充定额由使用的项目,可依据定额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人工工资单价执行原合同单价,材料及机械台班单价在合同中已有执行合同材料单价,合同中没有的执行市场价或信息指导价,变更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执行原合同确定的费率。
综上所述: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二单位变更工程定额人工消耗量X合同工资单价+单位变更工程定额材料消耗量X材料单价+单位变更工程定额机械消耗量X机械台班单价+ (单位变更工程定额人工消耗量X合同工资单价+单位变更工程定额机械消耗量X机械台班单价)X合同管理费率及利润率。
合理价值法:工程师根据投标书、工程变更具体内容和形式确定合理的施工组织与生产效率,在此基础上预先确定人工费、材料费和设备使用费,或在工程变更实施后,由承包商提供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原始凭据,并由工程师审核确认,人工工资单价执行原合同单价,材料及机械台班单价在合同中已有执行合同材料单价,合同中没有的执行市场价或信息指导价,变更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执行原合同确定费率。
综上所述: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二单位变更实际人工消耗量X材料单价+单位变更工程实际机械消耗量X机械台班单价+ (单价变更工程实际人工消耗量X合同工资单价+单位变更工程实际机械消耗量X机械台版单价)X合同管理费率及利润率。
②指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施工条件不一致这是指变更工作项目在原合同或清单中有项目性质的项目,但两者施工条件及环境不同,变更工程单价需以合同中已有项目的单价为基础确定,此情形可采用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由于两者工作内容一致,工作环境的变化直接会导致工人工作效益及机械工作效益的变化,即工程变更单价中人工与机械消耗量在原报价清淡的基础上有所变化,人工单价及机械台班单价执行合同规定的单价,而材料费不作调整,在此基础上依据投标费率确定管理费及利润,计算变更工程单价。
综上所述:人工费二合同中人工消耗量X(1+施工条件变化人工工效调整系数)X合同中人工单价机械费二合同中机械消耗量X(1+施工条件变化机械工效调整系数)X合同中人工单价材料费二合同中材料消耗量X合同中材料单价管理费与利润执行合同费率变更工程综合单价二投标综合单价+ (合同中人工消耗量X施工条件变化人工工效调整系数X合同中人工单价+合同中机械消耗量X施工条件变化机械工效调整系数X合同中人工单价)X 合同管理费率及利润率。
③变更工程的增减工程量在执行原有综合单价的合同约定幅度以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范围以外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据此认为,当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增减,工程量清单有误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应采用新的单价。
作出这样规定的内在原因是:当工程数量大幅度变化,完成单位产品的人工、材料、机械的直接成本投入虽然是不变的,但简洁成本(管理费)随着工程量变化是不断变化的。
工程变更使原合同工程量增加,变更工程单价应降低,工程变更使原合同工程量减少,变更工程单价需提高。
为便于操作,各种合同条件均设定了重新确定新价格的工程量变化界限。
通过以上分析,变更工程单价计算的关键事确定管理费率,而新的管理费率应依据此项目工程量增减幅度,以合同规定管理费率为基础按比例推算新的管理费率。
综上所述:合同约定幅度范围内变更工程综合单价执行原综合单价;超过合同约定幅度范围变更工程综合单价=投标综合单价+(人工费+机械费)X(经工程师确认管理费率-投标管理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