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额与股权比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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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分配方案是什么

股权的分配方案是什么

股权的分配方案是什么股权分配方案是指股份公司在成立后,根据投资者的出资额、投资者的专业能力、实际付出和股东间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各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的一种规则或安排。

股权分配方案的合理与否,关系到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和各股东权益的平衡。

下面将详细讨论股权分配的主要原则和方法。

一、股权分配原则1. 出资比例原则:股东在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应该与其出资额成正比。

出资越多,其所持股权比例应越高。

这是股权分配的最基本原则,体现了权益与贡献相对应的原则。

2. 专业能力原则:对于那些能够为公司带来独特专业能力的股东,可以给予适当的股份奖励。

比如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市场渠道或技术能力的股东,由于其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可适当提高其股权比例。

3. 业绩贡献原则:考虑股东对公司实际发展所作的贡献,包括资金、劳动、技术、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真实贡献。

有些股东除了出资外,还积极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积极推动公司发展,他们的股权比例应该相应提高。

4. 风险承担原则:对于那些愿意承担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的股东,可以给予相应股份奖励。

在公司初创阶段,股东们需要一起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可以按照出资金额的比例来确定股权比例。

5. 公平和合理原则:股权分配方案要符合公平和合理的原则,不能出现操纵或偏袒某一方的情况。

各股东在股权分配方案中的参与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不能有私下交易或利益输送。

二、股权分配方法股权分配的方法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异,下面列举几种常见的股权分配方法,它们可以单独或者相互结合使用。

1. 等额分配法:根据股东出资额平均分配股权比例,简单公平,适用于出资额相近的股东。

2. 按出资额比例分配法:根据各股东出资额的比例来确定股权比例。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法,直接反映了股东出资额对股权比例的影响。

3. 直接协商分配法:各股东直接协商确定股权比例,根据股东实际情况和谈判能力确定股权比例。

这种方法的实际效果和结果可能受到各方利益博弈的影响,需要注意公平和透明度。

新进股东股权比例如何计算?

新进股东股权比例如何计算?

Don't be obsessed with online games. If you want to play, just play the big game of lif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新进股东股权比例如何计算?导读:新进股东股权比例的计算,按照同比例稀释,股东持股比例,按照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与所有股东认缴出资总额的占比确定,股权获得可以通过大股东转让10%,所有股东同比例稀释出10%给新进股东。

一、新进股东股权比例如何计算?同比例稀释,约定好股东退出条件计算方法,股东持股比例=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所有股东认缴出资总额*100%。

一般分为两种方式:1)大股东转让10%给到新进股东,这30万就属于大股东的个人所有2)所有股东同比例稀释出10%给到新进股东,这30万就属于公司所有一种是将公司财产清算一下得到一个总额全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按比分配利润后再成为注资也可以),之前的股东按章程规定的占股比例算出具体钱的数额,将要新加入的股东的股本加进去,再按各自出资额计算占股比例即可。

二、另一种是新入资的约定好公司占股比例,剩余的比例原股东按原章程规定的比例分配占比即可。

1、新增股东之后,股权比来例分配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新入股的人出资多少,然后只要股东约定,重新协议分配即可。

2、股份代表对公司源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

3、股东是股份制公司zd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三、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股东主要知有两种形式,1、一种是新股东从原有股东处受让取得公司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增加;另一种是新股东对注册资本增资,在公司增资的情况下取得股东的地位。

2、一般而言,企业经营几年后资产增加了,新股东取得股权份额往往不是其投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道有的份额,而是要少。

幼儿园股权分配方案怎么写

幼儿园股权分配方案怎么写

幼儿园股权分配方案怎么写幼儿园股权分配方案一、引言股权分配是指在幼儿园开展投资、运营活动时,股东根据出资额和贡献给予的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条件,享有的决策权、收益权和监督权。

一个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可以激励股东积极参与园所的发展,充分发挥股东的智力和资源优势,有利于幼儿园的长远发展。

二、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股权分配方案应当公平公正,遵循市场规律和公平竞争原则,确保所有股东平等享有投资回报。

2. 贡献优先原则:股权分配应该根据股东的贡献进行分配,包括资本贡献、投资风险承担、管理经验、人脉资源等方面的贡献。

3. 逐年回报原则:股权分配方案中应考虑园所对股东的回报,使投资股东逐年获得合理的收益。

三、具体分配方式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制定了如下的股权分配方案:1. 股东出资额影响股权比例:a. 股东出资额占幼儿园总资本的比例越高,其股权比例越高。

例如,出资额占总资本的比例为10%,则股权比例为10%;b. 出资额为零的股东,无法参与股权分配;c. 出资额占比为负数的股东,其股权比例为零。

2. 技术、管理经验等贡献影响股权比例:a. 根据股东为幼儿园带来的技术、管理经验、人脉资源等方面的贡献,给予适当的加成;b. 通过评估股东的技术、管理经验等贡献情况,给予加权分配。

3. 投资风险承担影响股权比例:a. 股东承担的投资风险越高,其股权比例越高;b. 投资过程中承担的风险包括幼儿园运营风险、扩张风险、政策风险等;c. 通过分析投资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给予加权分配。

四、逐年回报根据幼儿园整体运营状况和发展方向,确定逐年回报机制:1. 初期发展阶段:幼儿园在初期发展过程中,将优先保障园所的运营、设备投入等基础建设,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较低,以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2. 中期发展阶段:随着幼儿园的稳定发展,股东的回报比例逐渐增加,以回报股东的投资和风险承担。

3. 成熟发展阶段:当幼儿园进入成熟发展阶段,股东的分红比例达到合理水平,以回报股东的长期投资。

股东出资额与股权比例的关系

股东出资额与股权比例的关系

股东出资额与股权比例地关系()标签:分类:案例解析年月,陈某与赵某、白某三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三人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赵某担任董事长,持股比例是;陈某担任总经理,持股比例是;白某担任董事,持股比例是.,资金按照股份比例调拨,调拨额与股份比例不相符时,超调资金作为负债考虑,股权比例不变,增加调资计算资金利息. 年月日,三人共同签署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建筑建材销售、室内装潢服务;公司股东为赵某、陈某、白某,赵某出资现金万元人民币,陈某出资现金万元,白某出资现金万元; 公司股东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全部缴纳地出资额为公司地注册资本,经验货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章程和公司地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地为准.同日,陈某存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万元,赵某、白某共同存人人民币万元. 年月日,三人向会计师事务所写出书面投资声明,表明共同投资兴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赵某投资入股货币资金万元,陈某投资入股货币资金万元,白某投资人股资金万元,并提供了书面地出资协议. 年月日,会计师事务所作出验资报告,证明三人均按约定将出资款存人了银行账户. 年月日,区建设委员会向区工商分分局发函称,请给予赵某、陈某、白某办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同月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核准登记,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陈某向法院起诉称年月日其与赵某、白某签订了公司章程,约定:由赵某出资万元,其与白某各出资万元,共计万元作为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注册资本金.签订章程当天,赵某、白某口头称,让其担任大股东,因此其将万元股本金注入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验资账户,赵某、白某则注入万元作为股本金.此后,其多次要求赵某、白某接实际出资额变更股本金持有比例,二人拒绝变更.陈某请求法院确认其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实入股本金为万元;判令赵某、白某向其返还不当得利. 赵某、白某共同答辩称年月,陈某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约定:赵某地出资比例为,陈某是,白某是,资金调拨按比例调资,超调资金作负债考虑,股权比例不变.此后,三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公司章程,公司股本金为人民币万元,已作为注册资本金存入公司临时账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注册登记,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人地合作协议、公司章程、验资证明是合法地,不经依法变更是不能变地.陈某称其出资万元,仅是证明资金来源,不能证明其性质以及持有人.请求法院驳回陈某地全部诉讼请求. 在法院地主持下,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两被告赵某和白某将其全部出资转让给陈某,由陈某支付出资款共计万元人民币.从工商登记手续变更之日起,二被告在房地产公司当中地股份全部转让给陈某. b5E2R.【涉及问题】陈某认缴出资万元,实际缴纳出资万元,能够据此认定陈某地持股比例为吗?如果请求确认其持股比例为,陈某能够同时请求返还不当得利吗? p1Ean.【律师评析】按照公司法地规定,如果增加公司地注册资本或者增加股东地持股比例,必须经过严格地法定程序: ()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或者增加股东持股比例地决议.决议应当载明增资地金额、增资地股东、增资地比例、出资地时间和方式. ()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地记载事项,如注册资本、出资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等,发生变化地情况下,必须进行修改. ()股东以货币出资地,必须将货币以股东投资地名义存入开户行;以实物、无形资产出资地,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办理产权交接、过户手续; 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增加注册资本地,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实收资本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向工商局提交增加注册资本地申请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地验资报告. ()工商局受理增资申请,颁发变更注册资本后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因此,非经法定程序,公司不能变更股东地持股比例,不能变更公司地注册资本数额.本案中,虽然两被告口头承诺陈某持有公司地股份,但是该口头承诺不能改变章程和登记机关所确认地公司资本以及股东地持股比例本案中,按照公司章程地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实际缴纳地出资已经达到万元,公司也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三人向验资机构申请验资地时候,提交地书面投资声明称,陈某出资万元,赵某出资万元,白某出资万元;同时,三人已经将万元资金打入了设立中地公司地账户.验资机构据此出具验资报告符合法律规定.至于陈某多存人地万元,作为股东之问地债权债务,股权比例不变. 本案中,陈某提出地是两个诉讼请求,第一确认股份,第二返还不当得利. 事实上,如果请求确认股份,就不存在返还不当得利地问题;如果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就不存在确认股份地问题,困此两个诉讼请求之间是相互冲突地,原告陈某不能同时提出两个诉讼请求. DXDiT.【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第条:股东会地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地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地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地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地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条第款: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TCrp.。

公司里面股权怎么分配

公司里面股权怎么分配

公司里面股权怎么分配一、初创公司应如何分配股权一、初创公司应如何分配股权初创企业股权分配方式有:一、按照出资额比例分配,出资是股权分配的依据,根据出资额与占总出资额比例进行股权分配,这种方式可能使得每位出资人获得股权比例有多有少。

第二、股权协商分配方式。

两位股东,一个出资60%,一个出资40%,但股权进行平均分配。

平均分配方式可能会削弱公司创始人的控制力而影响公司决策。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割《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公司股权的分割,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转让股权的程序进行。

结婚后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取得的,股权属于个人财产,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公司国有股权如何转让国有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出资人的同意,应当将股权转让给具有购买能力的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应当进行变更登记,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生效要件。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出资与管理股权分配方案

出资与管理股权分配方案

出资与管理股权分配方案出资与管理股权分配方案一、引言股权是公司按照出资比例而分配给股东的权益。

股权分配方案是指在公司成立或增资扩股时,根据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制定的分配原则和具体操作步骤。

本文将针对出资与管理股权分配方案进行详细论述,旨在为公司的股东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

二、股权分配方案的制定原则1. 公平原则:股权分配方案应确保每位股东能够按照其出资比例合理获得相应的权益,避免出现任何不公平现象。

2. 激励原则:股权分配方案应充分激励各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3. 稳定原则:股权分配方案应能够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

三、股权分配方案的具体步骤1. 确定股权比例:根据各股东的出资金额,计算出每个股东的出资比例。

2. 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根据股权比例,编制股权分配方案,明确各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和责任。

3. 协商股权转让:根据股权分配方案,各股东可以协商进行股权转让。

转让的原则是保证其他股东的知情权和优先购买权,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 股权登记:将股权信息登记在公司的股权登记册中,确保股权分配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5. 股东协议签订:根据股权分配方案,公司与各股东签订股东协议,明确各股东的权益和责任,规定公司治理及利益分配等具体事项。

四、股权管理方案1. 股东权益保护: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内部制度和程序,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权益被侵害。

如要发生股权变动,应提前征求股东意见并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2. 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公司应积极推行股东民主管理模式,鼓励股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为股东提供参与公司决策的机会。

3. 信息透明:公司应规范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确保股东及时获得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增加公司经营的透明度。

4. 利益分配机制: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将利益及时、公平地分配给各股东,并确保股东根据其出资比例获得相应的回报。

五、股权分配方案实施中的问题及解决途径1. 股权转让问题: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可能出现价格过高或过低的问题。

最高院典型案例∣到底应如何判定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

最高院典型案例∣到底应如何判定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

最⾼院典型案例∣到底应如何判定公司股东的持股⽐例案件来源⼀审:江西省新余市中级⼈民法院(2016)赣05民初13号民事判决⼆审:江西省⾼级⼈民法院(2017)赣民终307号民事判决再审:最⾼⼈民法院(2018)最⾼法民申168号民事裁定裁判要旨股东认缴的出资数额系股东意思⾃治事项,不同于股东实际缴纳出资这⼀履⾏⾏为。

不能简单地按照各股东实际投资额调整其在公司的持股⽐例,除⾮公司已就调整各股东持股⽐例、修改公司章程形成了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案情简介1.2010年3⽉18⽇,星泰公司经注册登记成⽴。

公司章程载明:星泰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陈⽴新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33.34%;章运来、邱锋各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各占33.33%。

2.2010年3⽉29⽇,陈⽴新、章运来、邱⼩平共同签订⼀份星泰公司合股投资补充协议,内容为:“根据⽬前投资现状,经三股东协商⼀致同意,以投产时间为准对投资⽐例进⾏调整,以签字为准。

”3.邱锋系邱⼩平与习⼗⾹之⼦,邱锋因患病于2013年11⽉22⽇去世。

4.新余⾦⼭会计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截⽌2014年12⽉25⽇,陈⽴新在星泰公司出资2631576.46元、邱⼩平、习⼗⾹出资20万元、章运来出资1123264.4元。

另,根据2009年11⽉5⽇星泰公司与邱锋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邱锋拥有50万元的技术股;本案⼀审庭审中,章运来陈述其实际出资的款项中有9万元系其替邱⼩平的投资。

审理过程1.陈⽴新向⼀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陈⽴新在星泰公司出资2631576.46元,占星泰公司66.54%股份;邱⼩平、习⼗⾹出资20万元,占星泰公司5.06%股份;章运来出资1123264.4元,占星泰公司28.4%股份。

经审理,⼀审法院判决如下:(1)确认陈⽴新为星泰公司出资2631576.46元,占星泰公司59.07%股份;确认邱⼩平、习⼗⾹为星泰公司出资790000元,占星泰公司17.74%股份;确认章运来为星泰公司出资1033264.4元,占星泰公司23.19%股份;(2)驳回陈⽴新其他诉讼请求。

合资书合资企业的股权利益分配和决策机制

合资书合资企业的股权利益分配和决策机制

合资书合资企业的股权利益分配和决策机制合资企业的股权利益分配和决策机制合资企业是指由两个或多个法人或个人共同出资的企业,并通过合资协议进行管理和运营的一种商业组织形式。

在合资企业中,股权利益分配和决策机制是关系到各方权益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就合资企业的股权利益分配和决策机制展开讨论。

一、股权利益分配合资企业的股权利益分配涉及到各方出资额、风险承担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

在一般情况下,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与出资额成正比,即出资额越高,所持股权比例越大。

而权益分配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股东协议来约定。

1.股权比例的确定股权比例的确定主要依据各方的出资额和投入价值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出资额越高的股东拥有越大的股权比例。

此外,还可以根据各方的技术、管理经验或其他资源投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风险分担机制在合资企业中,风险承担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股权利益分配中可以设置不同风险承担比例,即各方承担的风险与其股权比例成比例。

这样可以鼓励股东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同时也能保护各方的利益。

3.利润分配政策合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是股权利益分配中关键的一环。

一般情况下,利润分配可以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即股东所持股权越高,其分得的利润也越多。

此外,还可以根据各方的贡献程度或其他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二、决策机制合资企业的决策机制是指对企业经营、发展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方式和程序。

确立合理的决策机制可以保证各方在企业管理中享有合理的权力,并使各方可以共同参与企业决策。

1.股东会议决策股东会议是合资企业决策的核心机构,各方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议来讨论和决策重大事项。

在股东会议中,可以根据股权比例来决定各方的表决权。

一般而言,股东持有的股份越高,其在股东会议中的表决权也越大。

2.董事会决策董事会是合资企业决策的重要机构,由各方股东选出的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企业的日常经营和发展。

在董事会中,各方可以根据股权比例来决定董事的席位,从而参与企业的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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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额与股权比例的关系
(2011-08-2119: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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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2003 年6 月,陈某与赵某、白某三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三人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赵某担任董事长,持股比例是40%;陈某担任总经理,持股比例是30%;白某担任董事,持股比例是30%。

,资金按照股份比例调拨,调拨额与股份比例不相符时,超调资金作为负债考虑,股权比例不变,增加调资计算资金利息。

2003 年7 月2 日,三人共同签署了公司章程。

章程规定: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建筑建材销售、室内装潢服务;公司股东为赵某、陈某、白某,赵某出资现金400 万元人民币,陈某出资现金300 万元,白某出资现金300 万元; 公司股东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股东全部缴纳的出资额为公司的注册资本,经验货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章程和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为准。

同日,陈某存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700 万元,赵某、白某共同存人人民币370 万元。

2003 年7 月4 日,三人向会计师事务所写出书面投资声明,表明共同投资兴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赵某投资入股货币资金400 万元,陈某投资入股货币资金300 万元,白某投资人股资金300 万元,并提供了书面的出资协议。

2003 年7 月11 日,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验资报告,证明三人均按约定将出资款存人了银行账户。

2003 年7 月14 日,区建设委员会向区工商分分局发函称,请给予赵某、陈某、白某办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同月l5 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核准登记,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 万元。

陈某向法院起诉称:2003 年7 月2 日其与赵某、白某签订了公司章程,约定:由赵某出资400 万元,其与白某各出资300 万元,共计1000 万元作为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签订章程当天,赵某、白某口头称,让其担任大股东,因此其将700 万元股本金注入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验资账户,赵某、白某则注入370 万元作为股本金。

此后,其多次要求赵某、白某接实际出资额变更股本金持有比例,二人拒绝变更。

陈某请求法院确认其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入股本金为700 万元;判令赵某、白某向其返还不当得利。

赵某、白某共同答辩称:2003 年6 月,陈某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约定:赵某的出资比例为40%,陈某是30%,白某是30%,资金调拨按比例调资,超调资金作负债考虑,股权比例不变。

此后,三人于2003 年7 月2 日签订了公司章程,公司股本金为人民币1000 万元,已作为注册资本金存入公司临时账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注册登记,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人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验资证明是合法的,不经依法变更是不能变的。

陈某称其出资700 万元,仅是证明资金来源,不能证明其性质以及持有人。

请求法院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
了和解协议。

两被告赵某和白某将其全部出资转让给陈某,由陈某支付出资款共计370 万元人民币。

从工商登记手续变更之日起,二被告在房地产公司当中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陈某。

【涉及问题】陈某认缴出资400 万元,实际缴纳出资700 万元,能够据此认定陈某的持股比例为70%吗?如果请求确认其持股比例为70%,陈某能够同时请求返还不当得利吗?
【律师评析】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者增加股东的持股比例,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 (1)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或者增加股东持股比例的决议。

决议应当载明增资的金额、增资的股东、增资的比例、出资的时间和方式。

(2)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如注册资本、出资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必须进行修改。

(3)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必须将货币以股东投资的名义存入开户行;以实物、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办理产权交接、过户手续; 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实收资本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交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6)工商局受理增资申请,颁发变更注册资本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因此,非经法定程序,公司不能变更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能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

本案中,虽然两被告口头承诺陈某持有公司70%的股份,但是该口头承诺不能改变章程和登记机关所确认的公司资本以及股东的持股比例本案中,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已经达到1000 万元,公司也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

三人向验资机构申请验资的时候,提交的书面投资声明称,陈某出资300 万元,赵某出资400 万元,白某出资300 万元;同时,三人已经将l000 万元资金打入了设立中的公司的账户。

验资机构据此出具验资报告符合法律规定。

至于陈某多存人的300 万元,作为股东之问的债权债务,股权比例不变。

本案中,陈某提出的是两个诉讼请求,第一确认股份,第二返还不当得利。

事实上,如果请求确认股份,就不存在返还不当得利的问题;如果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就不存在确认股份的问题,困此两个诉讼请求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原告陈某不能同时提出两个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第44 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180 条第2 款: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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