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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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试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试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对博士生的要求(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博士研究生1.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2.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3.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须在本学科一级学术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博士研究生1.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或1篇SCI学术论著;2.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3. 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对硕士生的要求(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硕士研究生1.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2.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3.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硕士研究生1.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2.除口腔医学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或者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和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3.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对博士生的要求(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博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在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篇学术论著;.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在收录期刊发表篇学术论著;.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篇学术论著,其中篇须在本学科一级学术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博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或篇学术论著;.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发表篇学术论著,其中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 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发表篇学术论著,其中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对硕士生的要求(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篇学术论著,其中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学术论著篇,其中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除口腔医学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或者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和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规定

关于下发《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相关院系:近年来,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迅速发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规模日益扩大,现我校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近千人。

为了加强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管理,切实保障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培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们对原《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和《重庆医科大学在职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外出临床轮转申请表3、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计划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多渠道培养医学高层次人才,规范我校研究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1998】54号文“关于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修订本实施细则:一、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及类别(一)博士学位: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我校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均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所申请的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必须有一届毕业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学位:可授予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我校凡已授予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一)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须是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论文发表要求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论文发表要求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重庆大学2014年4月11日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 2 -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VIP专享]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

[VIP专享]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重庆大学2014年4月11日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2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书写格式及排版要求一、排版次序研究报告的内容一般应由十四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封面、扉页、独创性声明、目录、符号说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前言、论文正文、结论、参考文献、文献综述、致谢、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二、书写格式(一)封面1、博士后研究报告封面用???色皮文纸。

2、题目:不超过30个汉字。

3、“UDC ”不用填写。

4、“密级”:不用填写。

有保密要求不宜公开的论文由导师提出申请,经院系审核、研究生学院批准。

保密期限一般为两年,保密期满自动承认使用授权声明,并予以公开。

5、“分类号”: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类号,分类号可在图书馆主页查阅(分类法简表)6、“博士后类别”填写流动站博士后或工作站博士后。

7、“博士后学科名称”选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

(二)扉页格式同封面。

(三)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声明须由作者及导师签名,未签名者不得参加出站答辩。

(四)目录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要求简明扼要。

(五)符号说明根据论文中采用的符号、变量、缩略词等专用术语加以定义和注释,以便论文阅读和迅速查找某符号的明确含义。

若上述符号和缩略词使用数量不多,可以不设专门的汇集表,而在论文中出现时加以说明。

(六)中文摘要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内容、关键词和资助渠道。

关键词一般为3〜5个,关键词用逗号分隔,最好从《医学主题词表》和《汉语主题词表》中摘选,当《医学主题词表》和《汉语主题词表》的词不足以反映主题时,作者可自行设计关键词。

《医学主题词表》和《汉语主题词表》可在图书馆二楼教参阅览室查阅。

资助渠道排在摘要第一页的最下方,没有可不写。

(七)英文摘要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内容和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一般为3〜5个,关键词用逗号分隔。

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处不得注明博士后本人及合作导师的姓名。

(八)论文正文一般由标题、文字叙述、图、表格和公式等五个部分组成。

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及学位论文规范

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及学位论文规范

1002临床医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第一部分学科概况和发展趋势临床医学是研究疾病的流行、诊断、治疗和预防的一门科学,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从整体出发,结合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和病理过程进行研究,进而确定诊断,通过治疗和预防以消除疾病,减轻病人痛苦,恢复病人健康和改善生活质量。

早期的临床医学仅仅是对疾病现象的观察和尝试性治疗的总结,即天然和本能的经验医学。

而后随着物理诊断学的形成、解剖学研究的深入、生物学、化学研究的突破以及无菌概念的形成和发展、麻醉药品的研发与使用等,临床医学得到长足发展。

现代临床医学的理论知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于18世纪。

迄今,临床医学学科建设日臻完善,学科分类日趋精细,形成了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等18个研究方向。

现代医学模式不断发生着显著的变革。

20世纪70年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bio-psycho-social medicalmodel)逐步取代了传统生物医学模式,成为一种全新的医学模式,从生物、心理、社会全面结合的角度理解人的生命、健康和疾病,反映了临床医学的进步。

20世纪90年代,循证医学带来了临床医学又一次新的变革,其核心思想是有证可循,有据乃行。

当今,医学发展呈现新的趋势特征,生命与健康规律的认识趋向整体,疾病的控制策略趋向系统,临床医学正走向“4P”医学模式,即预防性(Preventive)、预测性(Predictive)、个体化(Person alized)和参与性(Participatory)。

“4P”医学模式1是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实施完成后出现的新的医学模式,将为解决长期困扰人类的很多重大疾病开辟新途径,为临床医学的快速发展提供新的科技动力。

第二部分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临床医学硕士应系统掌握医学基础知识。

应牢固掌握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和药理学等基础知识;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发展演变规律和诊疗等临床医学知识;熟悉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多渠道培养医学高层次人才,规范我校研究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1998】54号文“关于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修订本实施细则:一、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及类别(一)博士学位: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我校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均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所申请的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必须有一届毕业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学位:可授予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我校凡已授予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一)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须是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二)在职申请硕士学位,须是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两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三、课程学习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必修课≥70分为合格。

课程结束后四年内必须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将重新学习课程。

(一)博士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16.0学分。

1.公共必修课(8.0学分)外语(英语) 144学时 4.0学分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80学时 4.0学分2.专业课、专业外语 4.0学分3.学术讲座(可在三年内修完)≥4.0学分4.教学、临床实践 4.0学分总学分不低于16.0(二)硕士科学学位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的公共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学分要求为18.0学分,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30.0学分。

1.公共必修课(10.0学分)外语(英语) 108学时 5.0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8学时 1.0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 36学时 2.0学分医学统计学 36学时 2.0学分2.专业基础课(≥8.0学分)生物信息学 2.0学分蛋白质组学 2.0学分分子病理学 2.0学分基因组学 2.0学分3.专业课、专业外语4.0学分4.学术讲座(可在三年内修完)≥4.0学分5.教学、临床实践 4.0学分总学分不低于30.0(三)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公共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学分要求为10.0学分,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3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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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对博士生的要求
(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博士研究生
1.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2.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3.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须在本学科一级学术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博士研究生
1.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或1篇SCI学术论著;
2.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
3. 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对硕士生的要求
(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硕士研究生
1.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2.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3.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硕士研究生
1.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2.除口腔医学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或者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和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
3.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三、对七年制本硕连读研究生的要求
(一)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七年制本硕连读研究生须发表1篇学术论著。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七年制本硕连读研究生须发表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

四、文章确认标准和统计方法
(一)确认标准
1.研究生的文章均以正式发表或收到清样为确认标准,研究生在学期间正式发表或已被录用的论文清单必须附在本人学位论文中。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如文章已正式发表,须交验文章发表刊物的该期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论文复印件;如收到清样,须验清样及版面费发票原件,交复印件。

2.发表文章期刊来源(SCI、CSCD、中文核心库等)的确认以文章发表当年该期刊的收录数据库为准;我校暂不认可《世界胃肠杂志》作为SCI收录杂志;不认可各种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文章。

3.本规定所说“学术论著”,指的是原创性研究著作,并非会议论文、短篇论著等。

(二)统计方法
1.研究生发表文章的数量统计仅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为准,且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重庆医科大学。

2.计入统计数的文章必须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硕博连读者在硕士生期间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计入其博士生学习阶段的文章发表数。

3.发明专利公开可相当于1篇CSCD核心库论著。

发明专利申请人须为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须为第一发明人或者第二发明人(导师排名第一)。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须验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公布通知书的原件,交复印件。

五、其他
(一)申报科研课题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训练和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学习申请一项外向型科研项目:博士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或卫生部课题;鼓励硕士生申请省、市级科研课题,完成一份合格的课题标书。

博士生申报科研课题,博、硕士生发表论文将作为授予学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学术活动
在校研究生应尽可能多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活动,鼓励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作学术报告或主讲学术讲座。

(三)写进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资料如以论文形式发表,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重庆医科大学。

(四)研究生已完成培养全过程,如未达到学校规定发表论文的要求,可以毕业,暂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待论文发表后到研究生学院备案申请讨论授位事宜。

本文件从2010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始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
二○一○年九月附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分类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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