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大纲》专用教材-第一节 证券经纪【圣才出品】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专用教材章节题库(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圣才出品】

第二章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第一节合规管理责任主体【大纲要求】掌握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所承担的责任;掌握公司员工对自身的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掌握子公司的合规管理责任。
【要点详解】一、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所承担的责任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合规管理具体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2)审议批准公司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并督促制度的实施;(3)决定合规总监的聘任、解聘及报酬事宜;(4)决定合规部门的设置及职能;(5)审议批准向监管机构定期提交的合规报告;(6)评价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确保合规问题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7)保障合规总监独立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沟通;(8)保障合规总监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报告路径畅通;(9)确保在公司发展战略上体现对合规文化的倡导和鼓励;(10)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2.经营管理层合规管理的具体职责(1)实施与经营管理层相关的合规政策,保障经营管理的合规运作;(2)为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并配备履行职责需要的合规管理人员;(3)确保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部门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调查权;(4)及时、有效解决合规问题,落实责任追究;(5)与合规总监共同建立并完善合规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6)倡导和培育合规文化;(7)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3.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具体职责(1)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规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确保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及时制定适应自身业务需要的合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对经营管理中的合规风险控制措施及时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3)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发现的合规风险和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合规管理部门,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就专门事项提交由负责人签发的有关合规情况报告;(4)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就本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情况作出总结,并报送公司合规管理部门。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专用教材章节题库(公 法)【圣才出品】

第一章公法第一节刑法【大纲要求】掌握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概念;了解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的基本概念。
掌握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掌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的基本概念及犯罪构成;了解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熟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犯罪构成;了解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的犯罪构成;了解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构成;了解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了解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犯罪构成;熟悉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犯罪构成;了解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犯罪构成;掌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熟悉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犯罪构成;掌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擅自运用客户资金、财产罪的犯罪构成与法律责任;掌握洗钱罪的犯罪构成与法律责任;了解逃税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了解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概念;了解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构成。
【要点详解】一、基本理论1.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概念(1)犯罪犯罪的概念为: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2.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的基本概念(1)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形态作为一种未完成形态的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大纲》专用教材-第一节 合规管理责任主体【圣才出品】

第二章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第一节合规管理责任主体【大纲要求】掌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各层级子公司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掌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自身执业行为合规性承担的责任。
【要点详解】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各层级子公司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7~10条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第10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各层级子公司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如下:1.董事会董事会决定本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董事会应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1)审议批准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2)审议批准年度合规报告;(3)决定解聘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4)决定聘任、解聘、考核合规负责人,决定其薪酬待遇;(5)建立与合规负责人的直接沟通机制;(6)评估合规管理有效性,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2.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或监事应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1)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2)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1)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遵守合规管理程序,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支持和保障;(2)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整改,落实责任追究;(3)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4.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各层级子公司负责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各层级子公司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1)在本单位组织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起草、制定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2)建立并完善本单位的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将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要求嵌入业务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中;(3)在本单位主动倡导合规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公司合规文化;(4)积极配合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的工作,认真听取并落实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提出的合规管理意见;(5)为本单位配备合格合规管理人员,避免分配与其履行合规职责相冲突的工作;(6)支持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工作,为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提供履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本单位重要会议、查阅本单位各类业务与管理文档、充分尊重其独立发表合规专业意见的权利等;(7)在业务开展前应当充分论证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充分听取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合规审查意见,有效评估业务的合规风险,主动避免开展存在合规风险的业务;(8)发现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合规风险事项时,及时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大纲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0)》的通知【法规类别】证券综合规定【失效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大纲(2012)》的通知【发布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日期】2010【实施日期】20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0)》的通知(2010年)为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我会根据2008年以来新发布和修订的证券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制定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0)》,现予公布。
原《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大纲》同时废止。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0年)使用说明本大纲用于指导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
协会将根据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和市场发展变化情况修订大纲。
一、考试范围1、从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应知应会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2、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应知应会的证券市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有关合规管理的基本理论、实务及技能。
二、考试报名条件1、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
考试使用中文。
考试时间为 180分钟。
(有关考试的具体事项由协会另行公告)四、考试合格标准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
五、考试成绩有效期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六、其他本大纲第二部分法律法规中标注*的内容,考生可以自行学习,不纳入考试范围。
目录第一部分合规理论与实务第一章合规理论第一节合规基本概念及涵义第二节合规风险与其它公司风险的关系第三节合规管理与公司治理、公司内控的关系第四节其它合规问题第二章合规体系建设第一节合规文化建设第二节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第三节合规管理中管理人员与合规专业人员的角色分工第三章合规职能第一节合规的核心职能第二节合规沟通渠道第三节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若干重点第四章合规评估与问责机制第二部分法律法规第一章法理基础第二章公法基础第一节刑法及反洗钱法第二节程序法第三章民商经济法第四节民法第五节商法第六节经济法第三部分证券公司业务规则第一章证券公司管理规则第一节证券公司法人治理规则第二节人员管理规则第三节风险控制管理规则第四节内部控制管理规则第五节财务管理规则第六节IT治理规则第七节其他有关规则第二章证券公司业务管理规则第一节经纪业务管理规则第二节投资银行业务管理规则第三节自营业务管理规则第四节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第五节融资融券业务管理规则第六节研究咨询业务管理规则第七节其他业务管理规则附件:参考书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部分合规理论与实务第一章合规理论第一节合规基本概念及涵义掌握合规及合规管理的基本概念;了解全球范围内合规管理近期迅速发展的背景及原因;掌握合规管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大纲(2020)》

附件: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大纲(2020)中国证券业协会2020年1月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大纲(2020)》,用于指导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工作。
一、测试性质根据《办法》第十八条,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包括“从事证券、基金工作10年以上,并且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或者从事证券、基金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基金业自律组织任职5年以上”。
因此,通过测试是担任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测试范围测试范围包括: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理论与实务知识;与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
三、测试方式测试采取笔试(机考)的方式,题型为选择题,共120题,满分为100分。
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测试合格标准及成绩有效期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视为测试合格。
测试合格的,测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五、测试内容详见以下正文。
第一部分合规管理理论与实务第一章合规管理基础理论一、基本概念掌握合规、合规管理的定义;了解境内外金融行业合规管理的发展情况;了解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意义;熟悉合规管理的理念;熟悉合规管理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关系。
二、合规风险掌握合规风险的基本概念;掌握金融机构合规风险主要关注的内容;了解合规风险与运营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的联系与区别;熟悉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概念;掌握不同业务模式下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的特点。
第二章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一、合规管理责任主体掌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各层级子公司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掌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自身执业行为合规性承担的责任。
二、合规负责人与合规部门设立掌握合规负责人的法律定位;熟悉合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及任免规定;掌握对合规负责人兼职的限制;掌握合规负责人的法定职责;掌握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履职所享有的权利;熟悉合规负责人的考核职权;掌握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及薪酬制度。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大纲》专用教材-第一节 基本职能【圣才出品】

第三章合规管理职能履行第一节基本职能【大纲要求】一、制定合规政策与程序了解证券公司制定和实施合规政策与程序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合规政策与程序的形式和内容;熟悉法律法规变化时应当评估、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流程的要求;熟悉对制度流程修订的跟踪检查方式。
二、合规咨询了解合规咨询的对象和意义;熟悉需要合规咨询的事项和情形;掌握合规负责人与合规部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合规咨询的方式和程序;了解合规咨询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的区别。
三、合规审查掌握对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及向监管部门提交的材料等的合规审查权利和义务;了解合规审查和法律审查的区别;掌握合规审查意见的出具方式;掌握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对于自身需审查文件的合规审查责任。
四、合规检查了解合规检查与稽核检查的区别和联系;熟悉与其他检查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掌握检查计划的制定;掌握合规检查的基本方法;熟悉合规检查的重点内容;掌握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形。
五、合规监测掌握合规监测的范围和手段;了解合规监测与风险控制监控的区别;熟悉敏感信息的概念;熟悉敏感信息知情人的概念;掌握对敏感信息和敏感信息知情人的监测方式;熟悉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了解对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及其他信息交流工具的监控方式。
六、合规报告了解合规报告的路径;熟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定期合规报告的要求;掌握定期合规报告的报送时间和主要内容;掌握临时合规报告的触发条件、基本内容、未报告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免责情形。
七、合规风险处置了解合规风险处置的主体;熟悉合规风险处置的主要内容;熟悉合规风险处置的基本流程;掌握通过合规风险处置对公司制度和流程漏洞以及执行力问题的解决方式。
八、合规宣导与培训了解合规宣导与培训的种类、常用形式及主要内容;熟悉常规合规培训项目及不同业务部门合规培训的重点;了解合规宣导与培训的对象、频率以及效果评估方式。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专用教材章节题库(证券公司业务规则)【圣才出品】

第二章证券公司业务规则第一节证券经纪【大纲要求】掌握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基本流程;掌握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规定;掌握经纪业务与其他业务隔离的相关规定;掌握经纪业务的禁止性规定;熟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中账户管理、三方存管、单客户多银行、交易委托、交易清算、指定交易及托管、查询及咨询等环节的业务风险及规范要求;熟悉监管部门对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
掌握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有关规定;掌握办理终止代理关系手续的规范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的规定;掌握有关投资者账户安全保护的规定;掌握中登公司关于对新增休眠账户的管理规定;熟悉监管部门规范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的要求。
掌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定义及其法律性质;掌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规定;掌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流程;掌握证券公司、银行及客户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中的权利与义务;掌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类型;熟悉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自有资金开户的规定;熟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划转的有关规定。
熟悉证券营业部关键岗位人员强制离岗制度;熟悉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了解证券营业部关键岗位的双人负责制度;熟悉监管部门对证券营业网点管理的有关规定;了解证券公司总部对营业部的稽核制度;掌握证券经纪人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的必备条款的内容;掌握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条件、流程和要求。
掌握证券交易佣金收取的标准及佣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业务的有关规定;熟悉境内居民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有关规定。
掌握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掌握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转股、赎回、回售、本息兑付等业务规则;熟悉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交易所控制会员结算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了解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的规定;了解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处理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配合证券交易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的要求;了解证券交易所对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的规定;了解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制交易的有关规定。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考点手册-(法律法规)第二~三章【圣才出品】

第二章证券公司管理规则第一节公司治理考点一:设立证券公司的条件和程序1.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②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③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⑤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⑥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证券公司的设立程序我国证券公司的设立实行审批制,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设立。
考点二:证券公司变更和终止的有关规定1.变更的有关规定根据《证券法》第122条,证券公司变更证券业务范围,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2.终止的有关规定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考点三:证券公司股东的类别及各类股东应当符合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的相关规定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有《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10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3.《关于修订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的通知(2010)》中的相关规定(1)对入股股东(包括增资股东或者股权受让方)入股行为的审慎性监管要求。
(2)对入股后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入股后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除符合上述各项审慎性监管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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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则
第一节证券经纪
【大纲要求】
熟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基本流程;掌握经纪业务的禁止性规定。
了解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有关规定;熟悉有关投资者账户安全保护的规定。
掌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定义及其法律性质;了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规定。
了解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主要规定。
熟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账户管理、证券登记、托管和存管、证券和资金清算交收的主要规定。
熟悉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的主要规定。
掌握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的主要规定;了解存托凭证的交易机制。
掌握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条件;熟悉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
【要点详解】
一、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基本流程
要开展经纪业务,证券经纪商首先必须与客户建立具体的代理委托关系。
按我国现行的做法,投资者入市应事先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其代理点开立证券账户。
投资者到证券经纪商处委托买卖证券之前,证券经纪商与投资者必须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也称《证券委托买卖协议》),并为投资者开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这是接受具体委托之前的必要环节。
经过这个环节就意味着证券经纪商和投资者之间建立了经纪关系。
投资者在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并存入证券交易所需的资金,就具备了办理证券交易委托的条件。
当投资者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包括投资者填写委托单和证券经纪商受理委托,则投资者和证券经纪商之间就建立了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委托关系。
二、经纪业务的禁止性规定
证券经纪人应当在《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经纪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4)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5)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6)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7)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8)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9)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三、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有关规定
1.证券账户的开立
证券公司营业部在为客户开户时须根据中国结算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确认客户证券账户的开户资格及各类证券品种的交易权限。
须针对客户拟投资的高风险证券品种进行客户适当性评估与管理,向客户揭示风险:按照中国结算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和账户开立的基本要求在经纪业务账户管理系统中开立证券账户。
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
(1)境内自然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由客户本人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境内自然人申请开立B股账户,需先开立B股资金账户。
即境内居民个人需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到其原外汇存款银行,将其可投资B股的外汇资金转入本人欲委托买卖B 股的证券公司的B股保证金账户,然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本人进账凭证到该证券公司开立B股资金账户,最后凭B股资金账户开户证明开立B股证券账户。
(2)境内法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客户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境内法人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开立机构证券账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境内合伙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客户填写“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提交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合伙组织成立证书)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合伙协议或投资各方签署的创业投资企业合同及章程(须加盖企业公章),全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证明书(须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
创业投资企业还须提交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文件。
(4)经办人查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一致性,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所有资料交复核员实时复核。
(5)复核员实时复核,确认合格后在注册申请表上注明“已审核”并签名,同时加盖开户业务专用章后,将资料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客户,其余资料留存。
(6)按规定数据格式实时向中国结算公司传送开户数据,内容包括自然人姓名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或法人名称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开户机构、申请日期等。
实时接收中国结算公司返回的确认结果,按规定格式打印证券账户卡或B股账户确认书(统称证券账户卡),加盖开户代理机构“证券账户开户业务专用章”后交申请人。
(7)收市后经办人将客户留存资料归入客户资料档案留存。
2.资金账户的开立
(1)资金账户开立的一般要求
①客户开立资金账户,应到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提出书面申请,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②客户开立资金账户时必须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风险揭示书》、《买者自负承诺函》(均一式两份),以及《客户资金存管合同》(一式三份)等文件。
一份交客户保存,一份由营业部存档,《客户资金存管合同》一份交指定商业银行。
③证券营业部在为客户开户前须对客户进行投资者人市风险教育,并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审核客户的开户资格,查验客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留存客户申请资料。
查验无误后在经纪业务账户管理系统中予以登记。
④证券营业部为申请人开立资金账户时,须依据客户的书面申请设置资金账户的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服务品种、存管或银证转账银行,请客户自行设置密码。
⑤营业部必须对客户的证券账户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所签署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等各类协议、合同、《风险揭示书》、买者自负承诺函、业务申请书(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要求留存的各类资料一并归档,按资金账号进行排序,妥善保管,要配备专库并由专人管理。
(2)资金账户开户的操作规范
①开户申请
a.自然人客户
客户本人办理开户:客户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拟选择指定商业银行的借记卡,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等相关协议、合同、承诺函等必备文件。
委托他人代办开户:代办人提交经公证的委托开立资金账户代办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授权他人代理证券交易:委托人与代理人一起到营业部,同时提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由委托人本人提出授权委托申请,填写客户授权委托书。
如委托人无法到柜台办理授权委托手续,还应向营业部提交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b.法人客户
要求法人客户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同名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开立资金账户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客户授权委托书、银行结算账户证明文件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两份)。
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应详细写明授权权限、授权期限等内容。
②查验和复核
a.经办人查验自然人客户开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一致性。
b.查验法人客户开户条件是否符合《证券法》规定,应以企业真实名称开立资金账户,不得以他人名义开立资金账户进行证券交易。
客户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办理过年检等;证券账户卡及其复印件机构的名称是否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上的机构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否一致;《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上所填写的客户信息是否与提交的资料一致、完整;《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上加盖的公章是否与提交的原始资料上的公章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