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观点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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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的十大名言

孟德斯鸠的十大名言

孟德斯鸠的十大名言孟德斯鸠(1635-1703),英国哲学家,他的大部分著作旨在传达自由主义的观念,也是英国和欧洲保守派的代表。

他鼓励人们将理性批判思考和实验思想作为思想和真理的标准。

以下是他的十大名言:一、“人的唯一本领就是思想”。

孟德斯鸠认为,人的唯一资本就是思想,只有培养思想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加有价值,更加有能力。

他认为,思想是一种最宝贵的财富,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才能让自己在核心竞争力上脱颖而出。

二、“人类是用自己的感官来认识世界的,而不是用理性”。

孟德斯鸠认为,人类应当通过自己的感官来认识世界,而不是通过理性。

这意味着,如果要获得真正的认知,就必须结合观察,实验和思考的方法才能做出正确的认识,而不是仅仅依靠纯粹的理性。

三、“信仰是一种傲慢,纯粹的实践才算是真理”。

孟德斯鸠认为,信仰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傲慢,而真正的真理只有通过纯粹的实践才能够获得。

他指出,只有把实践作为一种共同的标准,才能为人们建立一个更为有效的社会秩序,并获得真正的有用的、可靠的信息。

四、“人们越是相信自己,就越是相信错误的看法”。

孟德斯鸠在认为,人们思想的深度和错误的相关性是正相关的,他认为,一个人越是相信自己,就越容易相信错误的看法。

因此,他建议人们适时地反思自己的看法,确定自己是不是真正掌握了事实,并可以正确地进行分析决策。

五、“一路上,最重要的不是目的地,而是如何到达目的地”。

孟德斯鸠认为,当人们为实现某一目标而奋斗时,一路上最重要的不是目的地,而是采取何种方法才能达到目的地,也就是说,一个人在通往目标的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比达成目标本身更为重要。

六、“接受无穷的可能性,是培养创造力的重要方法”。

孟德斯鸠认为,培养创造力的重要一步就是接受无限的可能性。

他指出,只有放弃对客观事物的偏见,才能够客观地观察客观事物,才能拓展自己的创造力。

七、“真正的智慧是将自己的低级欲望和小聪明抛之脑后,而以无私的精神投身于崇高的事业”。

孟德斯鸠认为,智慧的真正体现不是单纯的智力,而是一种奉献、克己、无私的精神,也就是将自己的低级欲望和小聪明抛之脑后,而以无私的精神投身于崇高的事业。

孟德斯鸠、卢梭的政治思想

孟德斯鸠、卢梭的政治思想

孟德斯鸠、卢梭的政治思想孟德斯鸠的政治思想(一)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1 .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全部政治理论的核心。

他运用历史的方法从经验和事实出发去探寻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存在规律,以便为解决社会政治问题提供普遍适用的政治原则。

2 .“法的精神”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与影响、制约它的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相互关系体现为一种规律性。

3 .提出“法的精神”的目的:(1) 立法者掌握了法的精神中体现的原则,就能够制定出符合人类理性的政治法律制度,建立起理想的社会。

(2) 人民掌握了“法的精神”,就能遵纪守法,使理想的社会制度长治久安。

4 .意义。

“法的精神”强调国家政治法律制度与各种相关因素之间的必然性关系,表明孟德斯鸠已从国家外部寻找国家运动的规律了,这种认识是非常深刻的。

孟德斯鸠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证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受客观规律支配的思想家。

5 .局限性.孟德斯鸠还没能找到国家政治法律制度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他不仅将一个国家的良法善政寄托在立法者的智慧上,而且宣扬了一种法律决定一切、法律万能的观点,认为只要有了一种好的法律制度,就可以实现理想的社会。

这表明“法的精神”仍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二)政体的分类1 .国家政体可以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三种。

2 .共和政体又分为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两种。

民主政体由全体人民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

贵族政体是由一部分人民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政体。

3 .君主政体是由单独—人依据法律执政的政体,君主掌握最高权力。

君主、贵族阶级和政治团体是构成君主政体的三个要素。

4 .专制政体是由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的政体。

5 .孟德斯鸠反对专制政体,主张实行共和政体成君主政体。

(三)政体原则1 .涵义。

政体原则可以解释为使政体行动的东西,是使政体运动的人类的感情。

它贯穿在政体之中,指导一切、推动一切,并且恢复一切。

2 .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品德。

主要是指爱祖国、爱平等、爱法律的政治品德,其中心是要求人们遵守法律。

历史趣闻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观点 孟德斯鸠主张什么政体

历史趣闻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观点 孟德斯鸠主张什么政体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观点孟德斯鸠主张什么政体导语:孟德斯鸠是18世纪欧洲的代表人物,他是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是西方国家学说的奠基人。

他的一生当中提出来的学说和著作为欧洲的资本主义发孟德斯鸠是18世纪欧洲的代表人物,他是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是西方国家学说的奠基人。

他的一生当中提出来的学说和著作为欧洲的资本主义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那么孟德斯鸠代表作有哪些呢?18世纪的欧洲还正处在新旧社会交替的混乱当中,孟德斯鸠的思想主张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应运而生,在当时受到了广大人民的欢迎。

孟德斯鸠代表作并不多,但是每本作品写出来反响都很强烈,其中《论法的精神》收到的反响最为强烈,因为他反映出了大部分平民百姓的心声,孟德斯鸠就是在他的这部著作当中提出了“三权分立”的学说。

他主张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将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割开来,不同的人或单位分工不同,这样就削弱了君主的权利,使更多的人都参与到了国家大事的制定和实行当中,使平民百姓分得了部分的权利提高了百姓的地位,孟德斯鸠的这个学说可以说是顺应了民意,他的这部著作的提出不仅仅对法国起了重要的作用,它还对当时的其他国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为发展资本主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治理好国家的最好的武器,众人皆是平等的,任何人违反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之才,所以受到了广大人民的欢迎,因此这部著作也成为了孟德斯鸠的代表作。

孟德斯鸠的作品对18世纪的欧洲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为西方发展资本主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孟德斯鸠的观点提到孟德斯鸠,一般都不会太陌生。

孟德斯鸠是18世纪欧洲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他提出的许多学说观点和著作对当时的欧洲影响都非生活常识分享。

孟德斯鸠的国家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孟德斯鸠的国家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孟德斯鸠的国家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的一位政治哲学家,他以其对政治制度和国家组织的深刻思考而闻名于世。

他通过著作《法国精神》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等作品,揭示了自由政治和分权制度的重要性。

在他的国家观中,孟德斯鸠强调了现代国家制度的必要性和作用。

他认为,国家是一个由民众共同组成的社会团体,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个人权利。

他强调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契约关系,即国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并为其提供安全、正义和福利。

孟德斯鸠主张的国家观也强调了政治权力的制衡和分立。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当被分散到不同的机构和人群之中,以避免权力的滥用和专制的发生。

他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概念,即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应当分别归属于不同的机构,相互制约。

只有通过这种制衡机制,国家才能保持稳定、公正和持久的发展。

此外,孟德斯鸠还对法律的作用和意义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他认为,法律应当是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并且应当适用于所有人。

只有通过法律的保护和执行,国家才能实现秩序和公民的公正待遇。

他主张立法过程应当充分倾听民意,建立起由民主和参与性的政治结构。

总之,孟德斯鸠的国家观体现了他对现代国家制度的理性思考和追求。

他强调了国家的作用和目标,倡导政治权力的分散和制衡,以及法律的公正和公正执行。

这些观点对于我们理解和建设现代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整篇文章的组织框架和内容分布。

在本篇长文中,文章结构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旨在引入主题并提出文章的目标。

通过对孟德斯鸠的国家观进行概述,读者可以对接下来的内容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同时,也需要明确文章的结构,以便读者有条理地进行阅读。

正文部分是对孟德斯鸠的国家观进行详细的叙述和分析。

在这一部分,可以分为多个要点来讨论。

每个要点都应该提供详细的解释和支持材料,以便读者能够全面理解孟德斯鸠的国家观。

结论部分是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和归纳。

思想家介绍之孟德斯鸠

思想家介绍之孟德斯鸠

法律学说
人们的谋生方式对法律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法律 同各民族谋生方式关系密切,不同的谋生方式需要法律的 多少、程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从事商业和航海业的 民族比从事耕种土地的民族更多地需要法律,也更容易实 行民主、共和、法治;而从事农业的民族就比从事畜牧业 的民族更需要法律;从事畜牧业的民族比从事狩猎的民族 更需要法律。他还认为,不耕种土地的民族由于常常会因而耕种土地的民族对如何分配土地更关心,所以他 们更加需要民法。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还突出了法治原则。针对法国当 时的政治弊端,孟德斯鸠希望法国实现理想的立宪君主制,君 主、贵族和资产阶级各阶层都参与政事。他所开出的解救、 改良社会的药方是三权分立,通过政治权力的划分,以一种权 力牵制另一种权力,以一种力量和另一种力量相抗衡,在总体 上防止过分扩张和专横地行使政府权力。这实际上是确定 了法治原则的重要性和现实性。 当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孟 德斯鸠脱离不了他的历史身份,他所谓的“三权分立”不过 是阶级分权和分工,这是孟德斯鸠及其学说的局限性。
气候学说
孟德斯鸠是特别重视地理环境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他认 为一个国家的气候、土壤、土地面积大小等地理因素对这 个国家的人的性格、情感、风俗、法律以及政治制度都有 着直接的影响,甚至有决定性的影响。比如,寒带地区民 族骁勇骠悍,热带地区民族则心神萎靡。土壤贫瘠使人勤 奋,土地肥沃则使人因生活宽裕而柔弱。 孟德斯鸠说:“如果精神的气质和内心的感情真正因不同 的气候而有极端差别的话,法律就应当和这些感情的差别 以及这些气质的差别有一定的关系。”比如,炎热和寒冷 的气候对法律的影响是不同的,在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人们 大都懒惰、怯懦、心神不定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这种 气候适合暴君制,并且制定较多残酷的法律维护统治;而 寒冷的气候则使人意志坚强、刚毅、勇敢、自信、豪放, 人们善于捍卫自己的自由。在这种气候条件下,适合建立 民主共和国制,并且利用法律维护自由。

孟德斯鸠一般精神名词解释

孟德斯鸠一般精神名词解释

孟德斯鸠一般精神名词解释
孟德斯鸠一般精神是指以孟德斯鸠的思想为基础,以崇尚自由和平等并且主张经济和政治平等的人文主义思想。

它的核心思想是“无政府主义”,即主张人们都应该有一种新的思想观点,即人们在政治组织方面完全自由,由于私有财产的存在,个人的权力和责任逐步衰减,也就是政府的职责,自由和平等,政治平等。

孟德斯鸠一般精神的基本理念是一切应该是自发的,尤其是在政治组织方面。

它主张开放,自由和平等,尊重和尊重他人。

孟德斯鸠提倡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冲突,以积极向上的精神态度进行思考,实现自己的理想。

孟德斯鸠主张通过和谐、公平、人类自由和和平的社会需求来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

孟德斯鸠还声称,在当今的社会中,政治,文化和经济力量是不平衡的,因此需要采取行动来改变这种不平衡。

例如,政府有责任改善社会经济制度,包括就业、住房和教育。

孟德斯鸠也指出,社会正受到资本主义的控制,因此政府应做出努力来纠正这种不平衡,以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

孟德斯鸠的思想也被称为“人文主义”,因为它反对任何破坏人文精神的行为。

孟德斯鸠提倡社会公正和对弱者的尊重,抵制将人民提升到贵族的行径,维护资源的公平分配。

孟德斯鸠的精神倡导的是一种尊重和尊重他人的精神,拒绝任何具有破坏性的行为,实现个人理想的唯一途径是通过理性讨论和相互尊重。

孟德斯鸠一般精神充满着崇尚自由和平等的人文主义思想,以实
现政治平等和社会公正为目标,鼓励积极向上的思维,反对任何伤害社会的行为,并改变当前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从而实现更为和谐的社会全体的利益。

它也提倡尊重他人,以相互尊重、公平、和平为基础,以实现正义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促进人民以和平方式一起生活。

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

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

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学号:姓名:提起孟德斯鸠, 大概都会想起他的“三权分立”学说。

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以英国政体为原型,在继承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第一次系统地阐释和论证了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并赋予不同的机关。

他认为,只有各种权力间彼此能够相制衡的体制才有可能会创造一个无私的政体。

但同时许多人也曾对三权分立的思想做出过批判,那么三权分立的内容与实质是什么?应当怎样客观、全面地评价这一学说的性质与历史地位?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统治阶级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和贵族极尽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苛政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

到了十八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展开,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和专制主义愈加势不两立,革命时机才进一步成熟。

这个历史形势给孟德斯鸠提出了反封建反暴政反教会的时代任务和思想主题,同时也规定了他的思想的“妥协的”、“温和的”、“谨慎的”性格。

思想领域的革命也为孟德斯鸠理论的形成作好了较为充分的思想准备。

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法国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对他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一大批进步的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和进步人士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奔走呼号,他们激烈的抨击封建主义腐朽的社会秩序,或提出新的初期资产阶级的社会理想。

这些活动都是在专制主义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

同时,作为人类近代史的开端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也被广泛的接受。

这个革命产生了新的社会形态,在那里取得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思想便自然地传播到毗邻的法国。

这都为《论法的精神》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孟德斯鸠把国家权力划分为三种。

“(1)立法权力,(2)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3)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他写道:“依据第一种权力,国王或执政官制定临时或永久的法律并修正或废止已制定的法律。

孟德斯鸠的政治品德

孟德斯鸠的政治品德

孟德斯鸠的政治品德
孟德斯鸠的政治品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爱国:孟德斯鸠是一位法国人,他深深地爱着他的祖国。

他希望通过政治活动和学术研究来推动法国的进步和繁荣。

2.公正:孟德斯鸠是一位公正的观察者,他不会被任何偏见或个人情感所左右。

他坚持认为,政治家和学者应该追求真理和公正,而不是为自己的私利或者特定的利益集团服务。

3.法治:孟德斯鸠是一位坚定的法治主义者。

他认为,政治权力应该受到限制,并且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行使。

他反对专制政体,认为这种政体无法保障人民的权利。

4.智慧:孟德斯鸠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学者,他的智慧和学识使他能够深刻地理解政治和社会问题。

他通过自己的研究和著述,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思想遗产。

5.独立:孟德斯鸠是一位独立的思想家,他不愿意被任何特定的思想或学派所束缚。

他坚持独立思考,并且愿意在必要时反对自己曾经信仰的观点。

总之,孟德斯鸠的政治品德体现了他对真理、公正、法治、智慧和独立的追求。

这些品德使他成为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学者,并对法国和全世界的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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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观点及影响
一、生平与著作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 Louis Montesquieu1689-1755法国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欧美各国特别是美国政治体制的奠基者。

主要著作有《波斯人信札》1721《罗马盛衰原因论》1734《论法的精神》1748《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
二、法学方法一比较的方法
他的比较方法不仅是纵向的历史的比较还包括横向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比较不仅包括宏观的、整体的研究也包括对某一法律制度的微观比较不仅包括法律的比较还包括对法律存在的社会条件的比较。

他的比较研究的面之广也是罕见的除了欧洲外他的视野涉及伊斯兰教法、甚至涉及印度、日本和中国还有美洲的法律。

他告诫人们要判断这些法律中哪一些最合乎理性就不应当逐条逐条地比较而应当把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看来进行整体的比较。

所谓整体的比较就是要结合各个国家的自然条件、历史状况、人情风俗等等从他们的整个法律体系和部门法体系即“法的精神”上进行比较。

孟德斯鸠认为只有整体比较才算是实质的比较才能掌握各具体法律制度或法律规范的真实要旨。

相反逐条地比较则是形式主义的比较文字上的比较得不出什么实质性的结论。

二历史的方法孟德斯鸠力求从法律演变的历史中去寻求法的精神为每一时代的法律寻找历史基础。

在他的论著中大量采用这一方法。

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他研究了古罗马社会从产生到灭亡的全过程特别是法律和政治制度演变的历史从中证明“自由与平等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这一主题。

在《论法的精神》里他进一步对具体法律制度包括各个部门法制度及其思想成因作历史的研究。

通过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历史研究孟德斯鸠得出了开创性的结论人类受多种事物支配就是气候、宗教、法律、施政的准则、先例、风俗、习惯。

结果在一定民族形成了一般的精神即民族精神立法应当符合民族精神。

三、自然法与人定法理论
自然法孟德斯鸠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中那时支配人们生活的只有自然法。

但他不赞成霍布斯关于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的说法他认为自然法的内容有四项和平、寻找食物、自然爱慕和希望过社会生活。

他的论证逻辑是这样的人因无知便有自卑感于是害怕战争需要和平人因无知便感觉软弱但又有生理需求于是便要寻找食物人为了生存而交往相互交往中产生了爱慕之心随着交往增加他们便有了一个相互结合的新理由自愿过社会生活于是人类就进入了政治社会。

二人定法与霍布斯相反孟德斯鸠认为人类进入了社会状态后就进入了战争状态正是这种战争状态需要并产生了法律。

他说“人类一有
了社会便立即失掉自身软弱的感觉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平等消失了于是战争状态开始了。

”因为每一个个别的社会都感觉自己有力量这就产生了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每个社会中的人都感觉到自己有力量他们企图将社会的主要利益夺来自己享受这就产生了个人之间的争斗。

正是由于存在着这两种状态人法才得以建立。

人法分为国际法、政治法和民法国际法解决国家之间关系的法。

政治法调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法律。

民法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民法使人获得财产。

孟德斯鸠的自然法学说的特点他没有把自然法作为政治推理的大前提从中演绎出理想的政治制度。

他之所以论述自然状态和自然法其目的在于揭示存在于法律和各种事物所可能有的种种关系之中的“法的精神”。

依他看来人类无须缔结契约而因自身需要和天性就可步入政治社会因此孟德斯鸠是古典自然法学派中唯一否认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家。

四、法的精神法的精神实际上是指下列几种关系
1法律应该与国家政体的性质、原则有关系2法律应该与国家的自然条件有关系也就是与气候、土地质量、地理形势、面积、人民生活方式等有关系3法律应该与政治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同居民的宗教、性情、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等有关系4法律与法律之间也应该有关系法律应该同他们的渊源、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基础的秩序也有关系。

以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的“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一书的中心思想就是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

五、自由理论孟德斯鸠是个自由主义者自由是他追求的目标。

按照他的说法自由有两种哲学上的自由和政治上的自由。

“哲学上的自由是要能够行使自己的意志或者至少自己相信是在行使自己的意志。

而政治自由是要有安全或者至少自己相信有安全。

”政治上的自由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同政制相联系的自由一类是同公民相联系的自由。

孟德斯鸠重点探讨了这两类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首先他探讨了同公民相关的法律与自由的关系问题。

他说“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

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他进一步解释说这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二是任何人都不应该被任何人或势力“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其次孟德斯鸠探讨了与政制相联系的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在他看来要想保障自由从国家政治角度必须限制政府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

“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只有从政制上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才能使政治自由在法律上不至于落空。

孟德斯鸠由此从自由转到分权理
论。

六、分权理论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是其自由理论在政治体制上的继续和发展。

孟德斯鸠认为要想实现政治自由就必须实行权力分立。

为此他汲取了以往的分权理论特别是洛克的学说创立了完整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与制衡的理论。

关于三权分立的理由简单地说就是为了保障政治自由防止国家权力腐化。

三权分立是为了保障自由而为了保障三权分立的实现又必须做到三权制衡。

具体说立法权应该由人民集体享有由人民自己选出的议会机关来行使。

行政权主要是决定媾和或宣战、派遣或接受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以及其他法律的执行权。

司法权是依照法律惩罚罪犯和裁判私人争讼的权力具有独立性。

总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必须由不同的机关分别行使三权彼此独立同时要互相制约。

如行政要服从法律但君主可以行使对立法的否决权立法不能干涉行政但同时可以审查、监督君主对法律的执行议会享有弹劾权司法必须以立法为依据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对立法的审查权。

这样使整个国家权力配置处在独立、制约、平衡的基础上从而防止权力专断保障自由。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与洛克的分权论相比在理论上更为系统、深入、细致为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对1787年美国宪法及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1791年法国宪法产生了直接影响。

此后人们说到“三权分立”一般是指孟德斯鸠的理论。

影响孟德斯鸠是古典自然法学的代表他的自然法思想影响了后世的自然法学孟德斯鸠又将法律与社会条件联系起来对后世的社会法学派有影响他采取了历史和实证的研究方法对后来的实证分析法学和历史法学有着影响。

学号:1512001203607
姓名:段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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