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档案管理制度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10篇)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根据《____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利用和保护档案,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凡利用本村形成的档案人员,须持本人____等有效证件,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经村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利用者需全文摘抄、复印或拍摄的须逐项进行登记,经村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利用。
三、档案查阅利用者不得带走、涂改、增删、勾画、损毁档案,违者按有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格档案利用注销,写明归还日期和时间,杜绝档案利用的模糊现象,真正做到职者责清。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二)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制度为确保一年一度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特制定本制度:一、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材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整理科学、标准,查找方便、快捷。
二、归档整理工作应在次年____月底前完成。
三、归档整理应周密____,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不漏归、不遗失,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表。
四、归档整理时必须对字迹不耐久、纸张破损的材料进行修复,而后方能归档。
五、对标题不规范、落款时间不准确或不明白的文件材料应拟写标题,核定好文件日期,才能进行整理归档。
六、档案整理完备必须开展编目工作,便于查阅利用。
七、村“两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档案管理负主要责任,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年度文件材料按时归档,使村级档案健康有序发展。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三)制度西峡县五里桥镇人民政府____年____月____日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1、热爱档案事业,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2、严格执行《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熟悉业务,了解本单位历史和现状;认真编制检索工具,编写参考资料,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4、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定期对档案库房、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忠于职守;认真履行档案业务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推进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完整、安全、有效保护和利用招投标交易档案资源,结合市交易中心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交易中心设立档案室,存放镇交易中心的各类交易资料档案。
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镇交易中心交易资料档案的归集、装订和管理。
各驻村工作组、线办设档案协理员,各自负责交易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定期归档。
电子交易项目完成后,核实档案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后,交由镇交易中心统一进行归档处理并进行资料备份。
二、档案归档范围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政府采购、资源公开拍卖、集中采购招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业务资料。
三、档案整理要求1.分类各种交易资料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
2.排列同一交易类别的项目相关交易资料应当归类在一起。
3.装订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以“件”为单位固定在一起。
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需用“三孔一线”进行装订。
4.编号以归档的形式在归档文件上注明,包括:全宗号、年度、内部机构名称、保管期限和定编件号等内容。
电子档案由系统对项目进行归档处理后,由交易中心专人负责进行归档保存工作,需将全程资料打印为纸质资料,列为统一编号。
5.编目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把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按内部组织机构顺序排列后,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
6.装盒将归档文件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编制档案盒封面及盒背项目并排列上架。
四、归档要求1.各部门档案协理员负责各项交易档案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卷内材料按照档案整理要求进行整理,装订,按年度顺序进行编号、汇编目录后,移交交易中心入库存档。
2.档案管理员应每年三月份完成上年度档案清册,列明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等。
各类需存档的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年限保管,到达保存年限的资料按规定处置。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便于长期保存。
乡镇档案管理办法

XX县XX乡(镇)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本乡(镇)行政村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以更好地为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农民服好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村档案是指本乡(镇)各村民自治组织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或涉及村民权益并具有利用和查考价值而需妥善保管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文件材料的总和。
第三条本乡(镇)各行政村的档案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纳入监管和调整的范围并参照《四川省档案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和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档案管理体系和工作模式,按规定程序申报档案管理省级标准的认定并不断巩固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本乡(镇)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同时接受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本乡(镇)档案工作人员的监督与指导,统一工作制度和管理模式。
本乡(镇)各行政村档案规范化管理省三级标准的认定由本乡(镇)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省二级标准由县档案局负责考核,省一级标准市县档案局联合行考核,各行政村应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申报。
第五条市县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等级认定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的检查和抽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乡(镇)分管档案工作的乡(镇)长于每年底对村级文件材料的归档文件目录进行签字并作为对村级文件材料的形成、归档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的依据。
对档案监管不到位、不建立工作机制、有拒不归档行为、有档案丢失损毁等情形的组织和个人将采取通报批评、扣除津补贴等方式予以处罚,构成档案违纪和违法行为的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第六条本乡(镇)各行政村应当根据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结合实情逐步采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实现村级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主动建立和形成照片、音像、电子等新门类档案,加快积累并丰富室藏档案的数量。
村级档案管理七项制度范本

村级档案管理七项制度范本一、档案分类与整理制度1. 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管理要求等因素,将档案分为文件档案、统计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会议档案、项目档案等类别。
2. 每个类别的档案设立相应的档案分类代码,并将其标注在档案封面或盒内。
3. 档案整理时,应按照文件名、年度、发文日期等要素,进行有序排列并编制目录。
4. 每年度结束后,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整理、盘点和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档案保管制度1. 档案室应设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包括柜子、架子、文件夹等,以便妥善保存档案。
2. 档案采取密封、封装和防潮等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存安全。
3. 档案保管人员应分类存放档案,并及时更新存储位置和目录信息。
4. 对于涉密档案,应采取更加严格的保管措施,确保机密信息不泄露。
三、档案借阅与归还制度1. 借阅档案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批准。
2.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如需延期,应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3. 档案借阅时应进行登记,并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借阅目的等信息。
4. 在档案借阅期满后,借阅人应按时归还档案,并完成归还手续。
四、档案复制与打印制度1. 档案复制和打印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 档案复制和打印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并由专人操作。
3. 在复制和打印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丢失或错误。
4. 复制和打印后的档案副本应及时装订、标注,并在原件上注明复制或打印的标识。
五、档案销毁与归档制度1. 档案销毁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档案销毁必须填写销毁申请表,并注明档案种类、销毁原因等信息。
3. 销毁后的档案应进行记录,并填写销毁登记表,以备查阅。
4. 归档档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标注档案种类、归档日期等信息,并将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
六、档案电子化管理制度1. 档案电子化管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镇、村、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期限)

关于印发《XX镇镇村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各部门:现将《XX镇镇村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太和县xx镇委员会X X 镇人民政府XXXX年X月X日__________镇(乡)、村、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全镇、村(社区)档案工作,规范镇、村(社区)档案管理,科学开发利用乡镇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安徽省乡镇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镇、村(社区)档案是指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村党组织、村委会(社区)、新兴经济合作组织、企业等在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镇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四条镇、村(社区)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将镇、村(社区)档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科学发展镇、村(社区)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镇、村(社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镇设立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主管全镇、村(社区)档案工作,集中保管并科学开发利用镇、村(社区)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并适时建立融管理档案、现行文件、图书、资料等于一体的档案信息中心。
第六条镇确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镇所属部门(单位)镇所属部门(单位)、村(社区)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移交本村(社区)的档案。
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培训。
镇所属部门(单位)确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第七条镇党委、政府应当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乡镇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制定乡镇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指导乡镇所属部门(包括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档案工作;(四)收集、整理乡镇应归档文件材料;督促村(社区)档案及时归档;(五)接收并集中统一管理乡镇档案,按规定移交档案;(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方面利用提供服务;(七)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报送乡镇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及档案事业统计综合年报。
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条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及时性,为乡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提供有效服务。
第四条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谁主管,谁负责;(三)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四)规范操作,强化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乡镇应设立档案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档案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档案信息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三)指导、监督和检查档案信息安全工作;(四)处理档案信息安全事故;(五)组织档案信息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理。
第七条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信息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三章档案安全管理第八条乡镇应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档案安全。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磁等条件。
第九条乡镇应建立健全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十条乡镇应实行档案电子化、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利用率。
第十一条乡镇应加强对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不被非法侵入、攻击和破坏。
第十二条乡镇应定期对档案信息进行备份,并确保备份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乡镇应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审核、审批和登记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利用管理第十四条乡镇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十五条乡镇应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信息。
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镇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规范、科学、有序。
第三条镇档案是反映镇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活动的历史性档案,是镇政府的重要依据和资料,必须得到妥善保管和利用。
第四条镇档案管理工作由镇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纳入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范围。
第五条镇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
第六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各单位、部门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第七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定期整理、清理、收集、保管档案资料,并按照规定规范利用档案。
第八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科学合理、操作便捷、符合实际。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九条镇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其产生并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汇总,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和编目。
第十条档案整理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严禁随意改动和涂改档案资料。
第十一条对于已经无用和失效的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和处置。
第十二条镇档案管理办公室应当定期对镇各单位、部门的档案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镇各单位、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意识。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四条镇档案管理办公室对镇档案的保管负有终身责任,必须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档案资料,严禁私自带出档案室。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借阅的重要档案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利用档案资料时,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严禁篡改或者伪造档案。
第十八条镇档案可以提供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查阅和利用,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精选十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那么关于档案管理的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为了使科研档案的管理更加系统、规范和科学,提高科研的管理水平,制定以下制度:一、科研档案的建立规范1、档案实行一题一档制度。
2、每个课题必不可少的材料(开题报告、论证书、立项书、批准书、中期成果鉴定、结题报告、验收鉴定书等)。
课题研究过程中全部纪实材料及主卷的佐证材料。
(现象记录、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教案、教学实录等)3、课题档案材料要注意原始性、真实性。
4、每卷档案都要有卷首页,便于查找。
二、科研档案内容:(一)、课题档案课题档案是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它指文字资料、电子资料、音像资料等。
1、前期档案:包括课题实施方案、开题报告、论证报告、课题立项、申报材料、立项批准书等。
2、中期档案:中期档案是课题的核心部分。
包括课题实施过程的原始材料(实验数据处理、组织培训记录、召开会议记录、课题研究实录等),中期研究成果(阶段总结、论文、获奖证书等),阶段检查记录等。
3、后期档案:包括课题研究总结、申请验收报告、结题报告、最终科研成果、课题验收鉴定书,成果应用等。
(二)、教学成果档案:论文、创新、教具制作(三)、试题:试卷档案(四)、综合档案包括:⑴各级教育行政和科研管理部门印发的有关科研工作的文件、法规、制度;⑵科研规划、计划、科研工作总结;⑶有关会议材料、领导讲话;⑷科研信息资料;⑸教师培训材料;⑹科研工作检查记录;⑺获得的各种奖励材料等。
三、科研档案归档:1、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科研档案的收集归档。
根据工作性质,相关研究人员于期末将本学期资料交科研办。
2、归档工作实行签字制度。
3、对于个人有关资料,个人需要保留原件,应将复印件交档案室留存。
4、课题档案实行结题统一上交(或分阶段上交)。
乡镇食品安全督查档案管理制度
乡镇食品安全督查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督查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建立、使用、保管和销毁等环节,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食品安全督查档案的建立、使用、保管、查阅、复制、修改、删除、销毁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镇食品安全督查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督查档案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建立第五条乡镇食品安全督查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安全督查计划和实施方案;(二)食品安全督查记录和报告;(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信息;(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结果;(五)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资料;(七)其他与食品安全督查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食品安全督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
第七条乡镇食品安全督查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三章档案使用第八条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查阅范围、查阅程序和查阅人员。
第九条查阅食品安全督查档案时,应填写查阅申请表,经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档案室查阅。
第十条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损坏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十一条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受损。
第十三条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四条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五条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档案销毁制度,明确销毁程序、销毁人员和销毁方式。
乡镇档案综合管理制度
乡镇档案综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镇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1.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是本乡镇档案管理的领导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相关政策和方针。
2. 每个乡镇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档案管理机构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收集和整理产生的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2. 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分类体系,并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信息的有效使用。
3. 对于涉及国家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的档案,要加强保管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五、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档案管理机构应制定严格的档案保管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查性。
2. 档案应经过鉴定、装订、编号和分类等工作后,存放在专用档案室内,并设有专人负责保管。
3. 对于需要利用的档案,应及时提供给需要的部门和人员,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档案的销毁与归档1. 对于已经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处理。
2. 对于有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档,留存备查,以备后续利用。
七、档案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对于档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八、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1. 档案管理机构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信息的数字化处理和共享。
2. 档案管理系统应具备权限控制、数据备份和安全保护等功能,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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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一、组织《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镇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将本镇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三、布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任务,提出“收、管、用”要求,并组织监督、检查。
四、协调档案室与其他科室及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关系。
五、组织开展本镇各村(社区)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业务考核,落实奖惩。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三、对所属单位和系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本镇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项业务建设。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收集归档制度一、收集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镇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均属收集归档范围。
任何个人不得对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据为己有。
二、归档质量要求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和年度,便于保管和利用。
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的归档文件和案卷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三、收集归档时间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采用随时收集和集中收集等有效方法,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有序排列,分类存放,便于日常查找利用。
党务、行政管理文件于次年6月底以前整理归档;科技文件在科技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会计文件由会计机构整理立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次年3月底以前归档;音像文件在相关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电子文件实时进行逻辑归档,并对应于纸质文件的归档时间进行物理归档;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在该项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时间整理归档(如无规定,则自行确定归档时间,且确定的归档时间不得超过2年)。
档案整理制度一、档案整理原则档案整理工作应坚持尊重和维护档案的本质特性,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
二、档案整理环节档案整理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档案人员负责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进行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
党务、行政管理纸质文件由办公室整理归档;会计文件由会计科整理归档;科技文件、音像文件、电子文件、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专业文件由相关科室整理归档。
三、档案分类排列(一)文书档案采用“保管期限—年度”的分类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照相应的办法和标准、规范,综合运用“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工程项目”等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二)不同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分别排列;同一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分类方案进行排列。
四、档案整理标准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档案,必须分别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江苏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整理归档。
五、档案基本编目(一)案卷封面项目“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档号”等填写齐全。
(二)案卷脊背项目“全宗号”、“目录号”、“年度”、“案卷号”等填写齐全。
(三)档案盒封面和盒脊“全宗名称”、“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室)”、“盒号”等填写齐全。
(四)以卷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以件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的结构编制档号;科技档案采用“类别号—项目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
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材料等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档号。
(五)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填写齐全完整、规范;机读目录符合《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等的规定。
档案保管制度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
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并作好各项检查记录;坚持每周4次以上的库房温度、湿度测记,并对不在14℃—24℃温度、45%—60%相对湿度范围的库房温湿度进行调控;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努力做到一尘不染。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一、根据本镇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地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二、成立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镇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档案人员按照职责参加鉴定销毁工作并对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鉴定档案的价值要根据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与不归档范围表》等规定进行。
四、档案鉴定工作采用由鉴定人员对案卷逐卷逐件分析、研究的方法进行,写出鉴定销毁工作报告,提出存毁意见,交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应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和方法。
及时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进行总结。
档案统计移交制度一、建立档案、资料的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准确记载和统计室藏档案、资料情况,做到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帐实相符。
二、档案统计台帐的类型:室藏档案总量统计、档案分类(门类、载体、保管期限)统计、基础设施统计、档案人员统计、室藏资料统计、提供利用档案统计、检索工具统计等。
三、按照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报表。
四、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按照市、区档案局、馆的统一安排,向区档案馆移交规定范围并符合案卷质量标准的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档案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遇有“帐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一、凡查阅档案者,都应当如实填写包括查阅目的等项目在内的《档案利用登记表》。
二、本镇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按以下规定办理:(一)查阅一般的档案,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二)查阅党组会议记录、行政领导办公会议记录、有关控制数字等需要保密的档案,还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其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查阅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的利用一般于工作时间内在阅览室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借出利用档案时,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
档案借阅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实需要继续利用的,应当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五、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印、照相、翻拍档案或借给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不得在档案上圈点、勾划、作记号,更不得撕毁档案;不得有其他有可能造成档案损毁的行为。
违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人员要主动热情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对归还的档案必须进行卷数、页数等项目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同时,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收集制度为确保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的齐全完整,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登记范围:凡在上级机关主要领导视察、检查、指导本镇工作活动,本机关举办的重大的活动,新闻媒体有关本镇的重要报道,涉及本镇的重大灾情和事故,以及其它重要事件中形成的各种纸质的、音像的、电子的文件和实物,均属重大活动档案收集登记归档范围。
二、实施登记: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收集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重大活动登记簿》中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项目全面准确地进行登记,并设置卷夹,将收到的文件分类临时存放,方便日常利用。
三、及时归档:档案室应对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过程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重大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确定人员将本次活动形成的全部文件按相关标准整理归档,由档案室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资料收集制度一、凡档案室收藏的、为本镇各方面工作参考的需要而收集或编写的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和档案复制品。
二、收集范围(一)反映本镇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史料、刊物、志书、大事记、年鉴、历史沿革、机构沿革。
(二)与本镇各项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政策法令法规汇编以及其他文件汇编,各类统计资料,内部通讯、简报。
(三)系统反映本镇活动而编辑的剪报资料。
(四)字典、百科全书、专业辞典、手册等工具书。
(五)有选择地收藏一部分革命领袖著作以及其他图书。
三、收集方法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本镇编印发行资料的信息,及时将资料收进档案室;根据利用工作反馈的信息收集或向领导建议订购相关资料。
四、资料的整理档案室收集来的资料,应根据《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结合运用作者(出版者)、内容、时间、载体形式等特征进行分类、排列、整理和编制目录、索引。
五、资料的管理(一)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
(二)凡借阅资料,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三)借阅者应爱护各类资料,并按期归还。
如丢失、损坏,应照价1—5倍予以赔偿。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一、归档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应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档案室对其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本镇主要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具有重要凭证性、依据性和参考利用价值,应进行归档。
重点收集定稿电子文件和正式电子文件。
此外还包括数据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计算机程序、多媒体文件等。
三、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并以物理归档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