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批中小学省级研学基地营地授牌
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第二批)公示名单(43家)

中国茶叶博物馆
中国茶叶博物馆
10
浙江工商大学浙商博物馆
浙江工商大学
11
杭州湘湖跨湖桥研学基地
杭州跨湖桥景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2
淳安石林运动港湾研学基地
淳安县石林镇人民政府
宁波市教育、文化和旅游部门共同推荐(4家)
13
宁波海洋研究院研学基地
宁波海洋研究院
14
宁波学生职业体验拓展中心
宁波经贸学校
15
宁波科学探索中心
宁波科学探索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16
宁波市城市展览馆
宁波市城市展览馆
温州市教育、文化和旅游部门共同推荐(5家)
17
雁荡山博物馆
雁荡山博物馆
18
瑞安曹村研学基地
瑞安市文化创意实践学校
19
乐清四都学生实践学校
乐清市四都学生实践学校
20
永嘉书院研学基地
浙江永嘉文化书院有限公司
21
洞头半屏山学生综合实践学校
温州市洞头区半屏山学生综合实践学校
41
丽水鱼跃研学基地
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42
丽水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研学基地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43
缙云仙都研学基地
缙云县仙都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注:1.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
2.各市属、县(市、区)属单位申报省级研学基地的,须先认定为设区市级的研学基地或营地。
衢州市教育、文化和旅游部门共同推荐(3家)
32
衢州邵永丰成正食品研学基地
浙江邵永丰成正食品有限公司
33
衢州荷鹭牧场研学基地
浙江荷鹭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研学旅行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场所,研学旅行营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生活住宿的大本营。
杭州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认定和管理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清退”机制。
一、申报条件设置(一)申报杭州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法人资质。
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前置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类别中的前置条件之一:(1)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市级及以上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市级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艺术馆等。
(2)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最美田园、示范型农业基地等),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动植物园等。
(3)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市级及以上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级及以上设立的科技馆、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等。
(4)全国闻名的企业、市场,市级及以上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
(5)有较高育人价值、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
3.运行情况。
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
4.活动专区。
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专门区域,且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
5.课程设置。
开设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课程,至少有一个活动主题。
6.讲解服务。
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辅导人员。
能结合研学旅行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7.费用减免。
凡接待学校集体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团组的,首道门票全免;内设研学活动可免费参与的项目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50%;对家庭组织研学或学生个体参与的研学,按有关规定减免门票,并有特定的研学项目费用减免等优惠举措。
全国研学旅行政策手册

全国研学旅行政策手册中央政策2013年政策首次提出一、《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首次提出2013年2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纲要中提出“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设想。
此前我国许多地区都有尝试把研学旅行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来开展。
2014年进入教育部基础司工作要点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4年工作要点蒲公英行动计划2014年4月19日,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在第十二届全国基础教育学校论坛上发表了题为《我国基础教育新形势与蒲公英行动计划》的主题演讲。
在会上,他首先提出了研学旅行的定义:学生集体参加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校外参观体验实践活动。
研学要以年级为单位,以班为单位进行集体活动,同学们在老师或者辅导员的带领下,确定主题,以课程为目标,以动手做、做中学的形式,共同体验,分组活动,相互研讨,书写研学日志,形成研学总结报告。
2014年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日常教育范畴三、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8月21日《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明确了“研学旅行”要纳入中小学生日常教育范畴。
积极开展研学旅行。
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
2015年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比较与2009年的国发41号文、2012年的国发31号文,本次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有新突破。
在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
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注意青少年学生特点,寓教于游。
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规范和提升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服务质量,使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有相对科学、规范的准入条件,引导旅行社正确选用合格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供应商,保证研学旅行线路产品的服务质量,推动研学旅行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基地)作为旅行社研学旅行线路产品资源供应商的认定准入标准,包括:基地创办原则、基本设立条件和要求、教育与体验、设施与服务、安全管理及合格认定。
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对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的认定与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T 19095-2008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8973-2016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GB/T 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31710.3-2015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LB/T 054-2016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25-2013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3 术语和定义LB/T 054-201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研学旅行 study travel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行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行活动。
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规范和提升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服务质量,使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有相对科学、规范的准入条件,引导旅行社正确选用合格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供应商,保证研学旅行线路产品的服务质量,推动研学旅行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基地)作为旅行社研学旅行线路产品资源供应商的认定准入标准,包括:基地创办原则、基本设立条件和要求、教育与体验、设施与服务、安全管理及合格认定。
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对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的认定与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T 19095-2008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8973-2016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GB/T 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31710.3-2015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LB/T 054-2016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25-2013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3 术语和定义LB/T 054-201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研学旅行 study travel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行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行活动。
研学“营地”与“基地”的辨识

研学“营地”与“基地”的辨识“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项目,2017年和2018年分两批在全国各地遴选、命名了40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以下简称“营地”)和581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对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各省市也积极响应,陆续遴选命名了省市一级的研学基地与营地,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社会各领域对营地与基地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二者的功能与定位了解还不够全面,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了解还不够深入,现就营地与基地的辨识分析如下:1.研学“营地”与“基地”的功能与定位(一)营地的功能与定位营地是教育系统所属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单位,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外教育的中转站(能保障省内外中小学生开展实践教育活动),是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的枢纽,是区域内研学活动组织的大本营,对区域内研学教育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评价。
同时,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实践深度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营地是与普通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探索创新活动的新型载体;营地是为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承载更多任务和要求的实践学校;营地是凝聚学生体验生活、开阔视野、培养意志的重要媒介。
营地是组织开展研学活动的示范点,是区域研学线路和课程的统筹开发者,是区域研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者,是区域研学教师专业培训、研学活动统筹安排者。
营地的定位应着力于成为区域研学实践的协调指导中心和国(省)内外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交流中心。
营地具有完善的设施和保障能力,正式运营1年以上,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
房屋、水电、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优良,能够至少同时接待10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能够提供开展研学活动的交通需求,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周边有医院,有安全措施和完善的硬件保障能力,有应急预案,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浙江研学基地认定细则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浙教基〔2018〕67号)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生活住宿的大本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
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退出”的机制。
一、申报条件设置(一)申报浙江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法人资质。
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前置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类别中的前置条件之一:(1)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省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设区市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艺术馆等。
(2)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最美田园、示范型农业基地等),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动植物园等。
(3)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省级及以上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区市及以上设立的科技馆、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等;(4)全国闻名的企业、市场,省级及以上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5)有较好育人价值、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
3.运行情况。
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
4.活动专区。
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专区,且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
5.课程设置。
开设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课程,至少有一个活动主题。
6.讲解服务。
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辅导人员。
能结合研学实践教育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完整版)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与管理细则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生活住宿的大本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退出”的机制。
一、申报条件设置(一)申报浙江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法人资质。
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前置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类别中的前置条件之一:(1)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省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设区市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艺术馆等。
(2)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最美田园、示范型农业基地等),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动植物园等。
(3)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省级及以上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区市及以上设立的科技馆、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等;(4)全国闻名的企业、市场,省级及以上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5)有较好育人价值、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
3.运行情况。
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
4.活动专区。
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专区,且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
5.课程设置。
开设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课程,至少有一个活动主题。
6.讲解服务。
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辅导人员。
能结合研学实践教育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7.费用减免。
凡接待学校集体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团组的,首道门票全免;内设的研学活动可免费参与的项目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50%;对家庭组织研学、或学生个体参与的研学,按有关规定减免门票,并有特别的研学项目减免费等优惠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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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批中小学省级研学基地营地授牌
作者:
来源:《江苏科技报·E教中国》2019年第03期
本报讯日前,浙江省首批中小学省级研学基地、营地授牌暨中小学研学旅行启动仪式在杭州举行。
仪式现场,对浙江省博物馆等首批54家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及杭州市萧山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等9家营地进行了授牌。
下一步,浙江省还将依托高校的力量,设立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研究和指导中心;汲取基层的智慧,开通智能化的中小学生研学活动服务和评价平台。
推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是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
今后,浙江省围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将打造一批研学旅行营地基地,设计一批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创建研学旅行实践课程,建立起研学旅行工作机制,研制研学旅行活动服务平台和评价系统,探索形成激发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浙江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