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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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 附加
附加税
内容简介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二、城建税的征税制度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申报缴纳
五、税收优惠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下同),是
四、申报缴纳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
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所以,其应 纳的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 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4、对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城 建税。
五、税收优惠
1、城建税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但对出
税率执行,但对下列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 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2、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铁道部应缴纳城建税的适用税率统一为5%。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
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实际缴纳的 “三税”税额不包括违反税法而加征的滞纳金 和罚款。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 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逃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 罚款。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建税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适用税 率
的纳税地点为代征代扣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 不在一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 缴纳增值税,其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 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 各油井应纳的城建税,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 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缴纳增值 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Urban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Tax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Urban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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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征收管理
(熟悉)
一、纳税环节 二、纳税地点
城建税作为“三税”的附加税,纳税人缴纳“三税” 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
三、纳税期限
由于城建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三税”时同时缴纳的, 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四、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办理“三税”纳税申报的同时办理城建税 的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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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教育费附加
(了解)
一、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 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计 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
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曾几经变化。1986年开征时,规 定为1%;1990年5月《国务院关于修改 <征收教育费附加 的暂行规定 > 的决定》中规定为 2 %;按照 1994 年 2 月 7 日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规定,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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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税收优惠
4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 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 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即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判断题】进口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城 市维护建设税;出口货物按规定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但 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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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税依据
【判断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 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额和查补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的税额,以及对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法规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答案:× 解析:纳税人违反“三税”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练习题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练习题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位于某市的卷烟生产企业委托设在县城的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提货时,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600元,其城建税和教育附加按以下办法处理( )。

A、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附加128元B、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附加80元C、在卷烟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附加80元D、在卷烟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附加112元2、某县城一服务公司,2012年8月份餐饮收入600万元,提供垃圾处置劳务取得垃圾处置费20万元,经批准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取得手续费30万元。

该公司本月缴纳教育费附加为()万元.A、31。

5B、0。

9C、0。

95D、0.983、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货运业按代开发票纳税人管理的纳税人,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一律按营业税税款7%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B、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纳税人应按受托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C、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可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D、铁道部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统一为7%4、某市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本期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万元;本期在国内销售甲产品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50万元,消费税滞纳金1万元;本期出口乙产品一批,按规定退回增值税5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 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 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7%,5%、 1%三个档次。不同地区的纳税人,适用不同档次 的税率。具体适用范围是: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 税率为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 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三税"为计税 依据,指的是"三税"实际缴纳税额 ,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减税、免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 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 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生产企业出口 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 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 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 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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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具有 以下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税款的缴纳与受益更直接地联系起来,我 们通常称其为受益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专 款专用,用来保证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 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就一种具有受益税性 质的税种。

05-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05-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05-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城建税基本规定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例题】下列经营中,不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是()。

A.加工、修理、修配的私营企业B.生产、销售货物的国有企业C.生产化妆品的集体企业D.外贸企业进口由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时[答疑编号20050101:针对该题提问]【答案】D(三)税率:7%;5%;1%。

二个具体规定:1.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例题】某城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25%,这批雪茄烟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元。

[答疑编号20050102:针对该题提问]答案: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0000+5000)÷(1-25%)×25%×5%=750(元)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四)计税依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例题】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营业税58万元,遂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作出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对税金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款等额)的处罚决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第一章:引言1.1 目的使学生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和作用,掌握其财务处理及计算方法。

1.2 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许多企业和财务人员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及计算方法尚不清晰,本教案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第二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2.1 定义城市维护建设税(Urban Mntenance and Construction Tax,UMCT)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需要,按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一定比例,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一种地方性税种。

2.2 法律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3 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税率,根据城市等级不同,税率分为三档:一类城市为7%,二类城市为5%,三类城市为1%。

第三章:教育费附加概述3.1 定义教育费附加(Education Surcharge,ES)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基础上,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加征的一种专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附加费。

3.2 法律依据教育费附加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费附加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3.3 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全国统一,为3%。

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4.1 计算公式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率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教育费附加税率4.2 举例假设一家企业当期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为100万元,所在城市为二类城市,则: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100万元×5% = 5万元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100万元×3% = 3万元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5.1 会计处理企业应按照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第五章 城建税与教育附加


浙江师范大学经管学院黄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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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方教育附加概述
一、概念
财政部于2010年11月7日出台了《关于统一地 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10]98号),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和拓宽地方财 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 而征收的地方政府性基金。
二、地方教育附加制度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 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 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0000+6000)÷(1-10%)×10%=4000元

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
=4000×(7%+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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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缴纳
二、减免税
1、城建税、教育附加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教 育附加; 3、对出口产品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城建税、教 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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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方教育附加概述
◆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 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 2%,由省级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 报财政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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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化事业建设费概述
一、概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6月17日 颁布了《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 法》,目的是筹集文化事业建设专项资金, 满足文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具有特定用途税和附加税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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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化事业建设费概述
(三)计算

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第七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纳税 申报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 比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执行, 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 地点相同。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第四节 城建税的税收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其减免规定与 “三税”的减免息息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1)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 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 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也可同时退库。 (3)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 维护建设税。 (4) 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 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 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五、城建税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不仅包 括城市、县城、建制镇、而且包括了广大农村。 也就是说,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 税的地方,除税法另有规定者外,都属于其征税 法的范围。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第二节 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率
一、城建税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三 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 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 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以及个体户及其他个人。值得注意的是,对外 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 “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外资企业2010 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第一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1.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定义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立法背景与意义1.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1.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与计税依据第二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与申报2.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方法2.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销售额的确定2.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优惠政策2.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申报与缴纳第三章:教育费附加概述3.1 教育费附加的定义3.2 教育费附加的立法背景与意义3.3 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3.4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与计税依据第四章: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申报4.1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4.2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销售额的确定4.3 教育费附加的优惠政策4.4 教育费附加的申报与缴纳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5.1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科目5.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5.3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报表列报5.4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信息披露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6.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机关6.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制度6.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环节6.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方式第七章: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7.1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机关7.2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度7.3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环节7.4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方式第八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检查8.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检查内容8.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检查程序8.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检查方法8.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检查处理第九章: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9.1 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内容9.2 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程序9.3 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方法9.4 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处理第十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管理10.1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要求10.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风险防控10.3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管理策略10.4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管理实践第十一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筹划策略11.1 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的意义1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的方法11.3 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的案例分析11.4 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的风险控制第十二章:教育费附加的筹划策略12.1 教育费附加筹划的意义12.2 教育费附加筹划的方法12.3 教育费附加筹划的案例分析12.4 教育费附加筹划的风险控制第十三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信息化管理13.1 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13.2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选择与实施13.3 信息化管理在税收筹划中的应用13.4 信息化管理的风险控制与信息安全第十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案例分析14.1 城市维护建设税案例分析14.2 教育费附加案例分析14.3 综合案例分析14.4 案例分析的启示与总结第十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培训与考核15.1 培训的目标与内容15.2 培训的方法与组织15.3 考核的方式与标准15.4 培训与考核的持续改进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计算、征收管理、税务检查以及合规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城建税


回章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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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主讲:徐恩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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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要求
1.了解我国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内容 2.理解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特点及意 义 3.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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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要点
第一节 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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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纳税义务人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 务人。 注意: 注意: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缴纳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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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某卷烟厂(地处县城)2002年12月销售卷烟500箱,取得不含税 销售额150万元。 要求:计算当月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卷烟比例税率为 45%,固定税额150元/箱) (1)应纳消费税=500×150÷10000+150×45%=75万元 (2)应纳增值税=150×17%=25.5万元 (3)应纳城建税=(75+25.5)×5%=5.025万元 (4)应纳教育费附加 =(75+25.5 ) ×3%×50%=1.5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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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一.概念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 种附加费。 注意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缴纳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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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征依据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税+营业税 注意:与三税同时缴纳 三.计征比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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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x3% 五.减免规定:同城建税 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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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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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加 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适用税率
五、减税、免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 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生产企业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3)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 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 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4)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5)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自2010年5月25日起免征城市维护 建设税。 (6)对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 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 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7)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减免“三税”时,相应也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 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六、征收管理
(一)纳税人直接缴纳“三税”的,在缴纳“三税”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代扣代缴的纳税地点。代征、代扣、代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企业单 位,同时也要代征、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没有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的, 应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纳税。 (三)银行的纳税地点。各银行缴纳的营业税,均由取得业务收入的核算单位在当 地缴纳。 注意:由于城建税与“三税”同时征收,一般城建税不单独加收滞纳金或罚款;但 如果纳税人缴纳“三税”后,不按规定缴纳城建税,则可对其单独加收滞纳金,也 可单独进行罚款。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一)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 区。
(二)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交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 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的增值税,是否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例题2单选题】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主要经营内销和出口业务,2014年4月实际缴纳 增值税4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为4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缴纳消费税30万 元。该企业2014年4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A.2.80 B.3.08 C.2.52 D.5.81
1.即征即退,是指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 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 2.先征后退,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 再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的一种税收优惠。 3.先征后返,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 再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 收优惠。 先征后退和先征后返是区别是前者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 并由税务部门定期退还已征的全部和部分增值税; 而先征后返,是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然后由财政部门 将已征税款全部和部分返还给企业。 即征即退与先征后退、先征后 返相比,后者有比较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因此在退税时间 上也有差异。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一、纳税人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是为地方教育事业筹集资金的一种附加,实质上 具有税的性质。
二、计税依据
教育费俯角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三挡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B.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可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 维护建设税 C.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可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 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县政府设在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E.纳税人所在地为矿工区的,城建税税率统一适用5%的比率
【例题4单选题】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B.对“三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办法的,一般情况下附征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也予以退还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D.对新办的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 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例题3单选题】
某外贸公司(位于县城),2014年8月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15万元,退还消费税30万元;内销 产品实际缴纳增值税200万元;本月将一块闲置土地转让,取得收入500万元,购入该土地时支付 土地出让金340万元、各种税费10万元。该公司本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万 元。 A.21.44 B.17.84 C.17.6 D.16.64
二、税率
(一)一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适用不同档次的税率。 具体适用范围使: 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二)特殊规定
1.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的,其在市区办的企业,适用税率为市区的规定税率 2.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应根据行政区划分别按照7%、5%、1%的税率纳税 3.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 税率 4.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 5.铁道部(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税率统一为5%
三、计征比率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四、减税、免税
教育费附加的减税、免税与城建税的规定基本保持一致。
【例题5多选题】
根据现行规定,下列关于教育费附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消费税的,不代征教育费附加 B.对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C.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退还已经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D.某企业总机构在甲地,在乙地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在乙地缴纳 E.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不缴纳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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