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正义思想溯源
[柏拉图,正义]对柏拉图“应得”的正义辨析
![[柏拉图,正义]对柏拉图“应得”的正义辨析](https://img.taocdn.com/s3/m/c135223bf8c75fbfc77db2fa.png)
对柏拉图“应得”的正义辨析西方的正义产生于古希腊时期,作为一种宇宙论原则而被提出来的古希腊的正义就是一种应得,即在宇宙中,每个人或每件事都有着他的或它的规定地位与规定职务,这种规定的地位与职务就是这个人或这件事的应得。
正义(dike)一词首次在荷马史诗中出现,宇宙的基本秩序是古希腊人对正义的使用预先假设的前提,要成为正义的,就是要按照这一秩序来规导自己的行动和事物,而在秩序范围内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就是一种应得,这种应得就是正义的。
柏拉图作为古希腊哲学的杰出代表,将古希腊应得正义的内涵系统化、理论化,因此正义之于柏拉图,是一种应得。
柏拉图的正义思想其实在《理想国》的第一卷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就是西蒙尼德所说的正义就是欠债还债,然而经历了伯罗奔尼撒战争的侵袭,人们歪曲了其中的含义,没有真正的理解正义的内涵。
而《理想国》中的苏格拉底对西蒙尼德正义思想的解说,即正义就是给每个人恰如其分的报答,就是柏拉图正义思想的真实内涵。
如果用两个字来概括柏拉图的正义,那么应得二字最恰如其分地彰显了柏拉图正义的内涵,即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找到自己应得的位置,做其应做的事,得其应得的东西。
柏拉图用城邦的应得的正义和个人的应得的正义以及哲学家的应得的正义来诉说这种应得的正义。
在城邦的正义之中,正义是建立城邦的基础,柏拉图赋予其一种政治哲学的意义;在个人灵魂的正义中,柏拉图赋予正义是怎样成为一个好人的伦理的意义;但它们又都是一种应得的正义,无论是城邦还是个人(包括哲学家),都要处其应处之位,谋其应谋之事,行其应行之为,得其应得之利。
一、城邦的应得的正义柏拉图的正义观和以往正义的思想最明显的不同,在于以往的正义观都认为正义是某种外在的东西,而柏拉图追求的是一种根植于心灵深处的内在的精神,力图找到存在于灵魂之中的正义之精神。
正如巴克所说:柏拉图的目的证明,正义在起源上不依赖于某种偶然的约定,在效力上也不依赖于外部的强力,相反,它是从永恒走向永恒的。
试论柏拉图的正义观及其现代意义

二、柏拉图正义观的思想内涵
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对“正义”和“不正义”的话题,与玻勒马霍斯、克法洛斯、忒拉叙马霍斯、格劳孔进行了一番争论,最终得出正义的定义。以珀勒马科斯、克法洛斯为代表的观点是认为“正义”就是“说实话、欠债还钱”;然后引出正义也是“把善给予好人,把邪恶给予坏人”的观点;在忒拉叙马霍斯看来“正义是强者的利益”。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驳斥了以上守旧的流行的正义观,并提出自己的正义观。
(二)思想基础
苏格拉底的思想在古希腊世界掀起狂潮。智者在当时不是由于聪明而讲授道理思辨家,而是造就能够在政事活动中告捷的人才,他们的教学活动有着赫然的功利性,对此,苏格拉底极力反对。苏格拉底以“牛虻”自诩,探讨德性的本质,批判当局时弊。柏拉图继承并发展了苏格拉底的伟大思想,他认为,理念世界是普遍的、永远不变的,而现象世界则是特殊的、不稳定的、常变化的,后者只是前者的仿摹。在他看来,最高的知识是关于“善”的知识,所有的“正义和与正义相关的一切东西”都是因为与“善”的理念相关,并且是通过“善的理念”,正义才逐渐显现出来。柏拉图认为,“理念”本来的意思是“看得见的东西”,那就是形状,后来是指“灵魂所见的东西”,柏拉图的“理念”后来对苏格拉底“是什么”的定义继承与发展。柏拉图认为,事物之所以存在的原因,是由于它们都有相同的理念,一种事物有一种理念,每一种事物就有不同的理念,各种各样事物构成了一个世界,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就是由它们的理念构成的整体。
《理想国》是写于柏拉图的第一次意大利之行之后,第二次意大利之行之前。面对当时雅典不断的战争与政体不断的更迭,柏拉图四处奔走、深入考察各地的政治状况,写就了《理想国》这一伟大的著作。在柏拉图看来,所谓的政体是"城邦”,而非国家。他认为,所有现实的国家都是不完善的,都只是"理念”的分有。一个城邦若想永远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在在世界中,那只能是"理想中的国家”,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所设想的"理想中的国家”是充满正义的,这反映的其实正是他的救世理想,因为在他看来,只有"正义”才能挽救处于日渐衰败之中的雅典城邦。
柏拉图的正义观

柏拉图的正义观柏拉图(前427—前347年),是古希腊最著名的唯心论哲学家和思想家,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使唯心论哲学体系化的人。
他的著作和思想对后世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柏拉图出身于雅典一个大贵族家庭。
据说他的名字源于他的宽额头,他的真实姓名却渐渐被人淡忘了。
柏拉图生于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青年时期和其他贵族子弟一样受过良好的教育,并接触到当时的各种思潮。
柏拉图是第一个对正义问题做出系统思考的思想家,在《理想国》一书中,正义的思想始终贯穿其中。
理想国是一种正义的国家,正义是柏拉图建立理想国的精神支柱,也是他构建理想城邦的出发点与归宿。
柏拉图将正义分为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就个人而言,正义意味着理性、激情、欲望的各尽其责,而对于城邦,正义则意味着赋有智慧、勇敢、节制的人们各司其职。
另外,他还进一步阐述了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的关系。
在某种意义上,柏拉图的正义观对个人发展与国家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拉图看来,每个人的天性不同,适合从事不同的工作。
他认为,理想国中存在三个等级,即统治者,辅助者和生产者。
神明在制造统治者时加入了黄金,在辅助者身上加入了白银,在生产者身上加入了铜和铁。
虽然每个人的天性不同,但是由于“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而每一个人又有多种需要,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三个等级就结合起来,组成了城邦。
这三个等级必须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尽其责。
城邦统治者,应是哲学家,是具有知识、有能力对国家事务进行谋划安排的人;统治者的辅助者,也就是城邦护卫者,他们是被选拔出来专门从事战争、保卫城邦的军人;生产者,如工匠、农夫、商人等。
当城邦里的这三种人各司其职,各当其分之时,城邦就被认为是正义的。
如果一个生产者企图爬升至护卫者等级,而护卫者想进入统治者的等级,或者这几种人相互交换位置,或者一个人同时执行所有的任务,这样必然就会给城邦带来巨大的危害,因此这些都是非正义之举。
当然,柏拉图考虑的不是城邦某一个等级的利益,而是城邦整体的利益,每个等级都是为了城邦利益而履行职责,是城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试论柏拉图正义观及其现代意义

一、柏拉图正义观的历史背景和思想基础
(一)历史背景
柏拉图诞生于公元前427年,对于他的诞生地,至今仍存有争议。柏拉图的父亲名叫阿里斯同,母亲名叫佩里克提奥涅,两人都出生于贵族家庭,阿里斯同的祖系可追溯到传说中的科尔德罗斯国王一代,佩里克提奥涅的父亲叫格劳孔。当柏拉图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的父亲去世了,母亲佩里克提奥涅嫁给了皮里拉姆佩斯,皮里拉姆佩斯是雅典著名政治家,并且他的好友就是军事家伯里克勒斯,活跃于政坛。柏拉图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特别是在文字音乐和体育三个方面,他更是着力有多。对于当时的各种优秀思想文化,柏拉图也是十分感兴趣,他不仅做到了读万卷书,而且做到了行万里路。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于政治问题的思考与雅典乃至整个古希腊世界的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柏拉图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随着“伯罗奔尼撒战役”的打响,他亲眼目睹并亲自参加了这场大战。伯罗奔尼撒战役使整个希腊世界发生了蜕变,最终以斯巴达获得霸主地位而宣告此次大战的结束。然而,它那落后的、封闭的政治制度缺乏内在的生命力和调整机制,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也无法有效统治其他国家。伯罗奔尼撒战役带去给古希腊世界以巨大的伤害,雅典曾经的繁荣也不复存在。在这种背景下,公民们失去了参与城邦政治的激情,那些曾经热爱民主制度的公民们甚至对于政治选举毫无兴趣,有的公民甚至把参加政治活动当成赚钱的手段。面对此情此景,柏拉图深感忧虑。更加令柏拉图不高兴的是,他所敬重的教授苏格拉底正是被雅典的法庭判处了死罪。
试述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

试述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摘要:柏拉图是最早明确系统地探讨“正义”问题的哲学家,其正义观被认为是古希腊时期正义理论的集大成者。
他之后的西方一直到近现代的各种正义理论都能从柏拉图那里找到它的思想渊源。
本文通过对柏拉图的著作《理想国》中所体现的正义观进行梳理,从而更加清晰深刻地对其进行理解与阐释。
关键词:个人正义国家正义理念善不正义公元前5世纪,雅典哲人柏拉图以苏格拉底的名义,以对话体的方式著述《理想国》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探讨人类正义问题的著作。
这部著作探讨的主题,直至今天仍吸引着思想家们进行不倦的思考。
在《理想国》中,与苏格拉底讨论“什么是正义”的人们对“正义”提出了多种解释。
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就是讲真话、欠债还钱;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帮助朋友,损害敌人;色拉叙马霍斯认为人们都是把守法当作正义,而法律是国家统治者制定的,统治者是强者,他们制定的法律必然对自己有利,因此,所谓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格劳孔则认为由于人们在相互损害时,对从这种损害中的获利与受害进行比较,发现害大于利,从而相互协议、制定法律,放弃相互损害,而人们把就把守法践约称作正义,因此,正义来源于人们的契约或协议,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中。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对上述正义观念进行了反驳,系统陈述了自己的正义观。
一、柏拉图的“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柏拉图的正义分为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
但是,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都属于正义理念的影像,是对正义理念的摹写,而不是正义理念本身。
㈠、个人正义个人正义反应的是人类灵魂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人类灵魂由理性、激情、欲望三部分组成。
理性近乎美德,欲望近乎邪恶,激情介于二者之间。
理性是灵魂的最高原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性标志;欲望则是人类产生恶的根源,是人类动物性的一面;激情虽然也被赋予动物,但是它可以通过理性的引导,成为人的一部分。
理性才是人类灵魂的本性,如果没有理性的指引,激情和欲望就只能让人们去追逐表面的快乐。
古希腊正义思想综述

古希腊正义思想综述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摇篮,也是正义思想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在古希腊,一系列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和诗人们对正义进行了深刻而全面的思考,形成了多样化而丰富的正义思想。
本文将对古希腊正义思想进行全面综述,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古希腊正义思想的内涵、特点和影响。
古希腊正义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的价值观和伦理观。
在这两部史诗中,正义被看作是一种人类行为准则和社会秩序的基础,同时也是神圣的伦理规范。
古希腊传统中的正义思想也受到了宗教信仰的影响,如对于神灵和命运的敬畏,对于神圣法律的尊重等,为古希腊正义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土壤。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对于正义的探讨影响深远。
在其著作《理想国》中,柏拉图提出了关于正义的理论,并将其作为政治制度和个人道德的基础。
柏拉图认为正义是一种社会和个人之间平衡关系的体现,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个人内心和外在世界的和谐统一。
柏拉图将正义分为个人正义和政治正义,并提出了“三部曲”的正义观念,即智慧、勇气和节制。
他认为,只有在这三种美德协调统一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真正的正义。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中也对正义进行了深入研究。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一种中庸的情感和行为,是个人和集体行为的内在准则。
他提出了“黄金中庸”的正义观念,认为正义是一种中庸和平衡状态,是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寻求的理想状态。
亚里士多德还指出,正义的实现需要依靠理性思维和道德自律,需要通过良好的教育和道德习惯来塑造个人和社会的正义观念。
古希腊政治家伯里克利也是古希腊正义思想的重要代表之一。
伯里克利提出了以公正和公平为核心的正义观念,并将其作为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基础。
他认为,正义是一种合理和公平的分配制度,是对财富、权力和资源进行公平分配的标准。
伯里克利还指出,正义的实现需要建立公正的法律制度和社会秩序,需要通过制度和规则来约束个人和集体的行为,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古希腊正义思想综述

古希腊正义思想综述古希腊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文明之一,其思想贡献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遗产。
在古希腊的哲学思想中,正义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各种不同的思想家都对正义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阐述。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综述古希腊正义思想的发展历程和主要观点,深入探讨古希腊文明对后世正义思想的影响。
古希腊正义思想的发展历程古希腊正义思想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城邦时代,城邦是古希腊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城邦内部的政治、社会和道德观念对古希腊正义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个时代,正义与法律、政治等领域紧密相连,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古希腊正义思想的主要观点古希腊哲学家对正义的理解主要集中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两位思想家身上,他们对正义的阐述有着不同的角度和重点。
以下将分别介绍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
柏拉图对正义的理解柏拉图是古希腊哲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对正义的理解主要体现在其著作《理想国》中。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提出了著名的“哲人统治”理论,认为只有具有哲学知识的统治者才能够真正做到公正和正义。
他认为,哲学家具有更高的智慧和道德修养,能够真正了解和实现正义,因此应该成为统治者。
在柏拉图看来,正义是一种理想的国家秩序,它源于哲学家的领导和指导,通过哲学家的统治,才能够实现最高级的正义和公平。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的理解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的另一位重要思想家,他对正义的理解主要体现在其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
在这部著作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著名的“中庸”道德理论,认为正义是一种中庸之美的体现。
他认为,正义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分配各种资源和责任,使得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应得的利益和承担应得的责任。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正义是一种平衡与公平的体现,它需要在各种利益之间保持平衡,使得社会秩序能够得以维持和发展。
古希腊正义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古希腊正义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古希腊正义思想对欧洲中世纪的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柏拉图正义理念的伦理思考

关于柏拉图正义理念的伦理思考关于柏拉图的正义理念,伦理思考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正义本身就是一种伦理价值。
在本文中,我将探讨柏拉图正义理念的伦理思考,并用五个例子来证明这种思考的正确性和重要性。
柏拉图的正义理念可以追溯到《理想国》中,他将正义定义为“每个人完成自己的职责”。
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只有在履行这些责任时才能得到正义。
但相比于维多利亚时代中的职责道德,柏拉图这里的职责,是更大的层次的精神追求。
在此基础之上,柏拉图进一步指出,正义中的最重要的元素是智慧和美德,而不是权力和财富。
这一点从他对劳动的理解可以看出来:他认为,劳动可以教育人们,让他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人性和使命。
因此,根据柏拉图的看法,一个理想的社会必须建立在这样的共享价值观基础之上,这样才能实现正义。
在这里,我们需要提到原则问题,也就是柏拉图的追求,也是伦理思考的一部分。
柏拉图意识到,一个社会无法在正义的基础上建立,如果没有建立在原则上。
原则代表了一种基于伦理的价值观,它在行动和信仰中表现出来。
在柏拉图看来,原则和美德是紧密相连的,因为只有在知道自己的原则和信仰时,才能有效地表达和实践美德。
这一观点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有一个世界,每个人都能够以最好的方式发展自己,并且为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这个世界可以说是一个理想的世界。
但是,如果这个世界中没有人坚持原则,那么这种理想的社会生活还会持续多久呢?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原则可以说是一种无序,没有价值的状态。
这就是为什么柏拉图认为,只有在建立在原则之上的美德体系中,人们才能够良心的发挥以及履行自己的职责。
另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关于政治权力的问题,这是柏拉图思考中一个很重要的话题。
柏拉图认为,政治权力是一种道德责任,而不是一种职业或利益。
他认为,有效的政治必须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之上。
因此,柏拉图主张领导者必须有高尚的道德观念,同时也要有广阔的学识和领导能力。
这个问题可以带入下一个具体例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柏拉图的正义思想溯源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前347年)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社会思想家,他的正义思想是西方正义理论的源泉。
在他的代表作《理想国》中,对正义理念做出了比较完整而深刻的探讨。
他研究正义的根本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完善、和谐的理想社会,这与当前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构想非常契合。
柏拉图生活的时代处于古希腊城邦奴隶制从繁荣开始走向衰落之际,社会的分裂动荡和政治危机对他的正义思想的产生和形成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一、柏拉图正义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一)希腊的政治改革与立法活动,要求人们建立正义的法律观念。
公元前六世纪,希腊城邦发生了一系列政治改革和立法活动,原本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和习俗受到巨大冲击,在社会思想领域出现了激烈的政治斗争和辩论。
一些进步的社会改革家和立法者需要针对当时的社会政治问题发表自己的主张,并需对此做出解释,他们的思想主要通过立法活动及创立政治法律制度等途径来体现。
来库古执掌大权后,他立法贯彻极端的集体主义原则,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绝对平等,他的这些法律思想就是依据正义原则制定的。
在雅典,伯里克利改革使民主制得到了广泛发展,但法律却在不断萎缩,统治者处理案件不是完全依靠法律,而是依据正义感审判,法制陷入解体状态。
在这种形势下,人们迫切需要建立正义的法律观念。
(二)雅典民主制的衰落,要求人们建立和谐与正义的政治秩序。
公元前五世纪爆发了希波战争,战争以雅典大获全胜结束,雅典由此进入最辉煌的伯里克利时代。
伯里克利取消了对公民参政的一切限制,在他的领导下,人们参与城邦政治生活的热情极度高涨,奴隶制民主空前繁荣。
然而表面的繁荣掩盖不了雅典民主制群众基础的不牢靠。
此外,苏格拉底之死(被民主政体处以极刑)也给希腊城邦有识之士思想上带来了强烈的震撼,使他们对民主制感到非常失望。
面对这样的现实,寻求一种合理的政治秩序便成为当时社会的首要问题。
(三)希腊城邦动荡的社会秩序,要求人们追求和谐与正义的理想价值。
伯罗奔尼撒战争是雅典由强盛转向衰落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场战争以雅典的失败而告终。
战后,希腊奴隶制城邦转入危机时代。
战乱层出不穷,社会动荡不安,和谐与秩序不复存在,希腊城邦体制的生命力呈现出衰竭迹象。
随着城邦之间战争的不断发生,城邦内部也出现了严重骚乱。
“奴隶主们公然宣称弱肉强食就是正义”,公民内部的阶级矛盾异常尖锐,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奴隶主们轮番执政,希腊城邦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政治制度,但都不能解决当时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
面对雅典城邦的社会危机,和谐与正义成为人们追求的理想价值。
(四)政治动乱引起精神危机,要求人们建立正义的道德观念。
战争打破了正义是公道与和谐的传统正义观,社会政治动乱又使希腊精神世界发生极大的混乱和危机。
道德沦丧、人性堕落、社会风气败坏等等,柏拉图认为,这些现象腐蚀了希腊民族精神,是造成种种祸害的根源。
他试图从精神方面建立一种新的道德价值体系,使正义成为人们心中普遍的道德观念,以克服城邦的精神危机。
在他看来,拯救社会的根本出路在于改善人的灵魂和本性,使灵魂达到至善。
他力图通过理性的思辨,确定正义的社会伦理价值,并试图建立一个道德上正义的理想国,使正义在社会里得以实现。
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和维护国家的幸福。
二、古希腊传统正义思想正义是人类最基本、最原始的观念之一。
可以说,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正义观念。
(一)神性正义。
正义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荷马时代。
在古希腊哲学形成之前,追求正义可以说是整个史诗及悲剧的传统主题。
《荷马史诗》中的“dick”(狄刻)一词,就表达了最初的正义观念。
“狄刻”是主神宙斯和法律女神忒弥斯的女儿,主管对人间是非善恶的评判,是正义女神。
她捍卫神的正义,惩罚违背正义的行为,是人们的行为准则。
在希腊人的观念中,正义不仅是人间的秩序,也是神界的秩序,宙斯是普遍正义的监护者。
史诗中,英雄们依据正义原则捍卫和追求自己的“荣誉”或权利,“荣誉意味着管理一定事务的权利,为荣誉而斗争,实质上是为权利而斗争”,他们维护荣誉是基于正义的要求。
赫西俄德在他的长诗《工作与时日》中,关于正义思想的发展论述的更为深刻。
他认为,正义是宙斯的最高法则,在人类内部必须实行正义。
因为正义是宙斯为人类立的法,如果人们破坏正常的秩序,拒绝神所分配的工作或取得不正当的利益,那么就会受到神的惩罚。
世间有许多不正义,但宙斯一定会主持正义。
正义是人类福祉的源泉,只有遵从正义,才会有人类的和平与幸福。
在神性氛围的笼罩下,这样的正义并不能解决现实问题,直接为人类建构一种公平、自由的秩序。
但希腊人关于正义观念的认识却是很重要的,就是把正义神性化。
他们认为,正义是神,是法律的灵魂;正义是客观的,而不是人们可以任意创立的,人们应当服从法律和正义,从而也得出了最初的法治思想。
(二)自然正义。
希腊人的正义观念最初来自神灵或宇宙,而非社会。
在赋予正义以神性之后,他们并没有迷茫于对神的崇拜,而是进一步在自然理性的引导下探求正义。
阿那克西曼德说:“万物由之产生的东西,万物又消灭复归于它(始基),这是命运规定了的。
因为万物在时间的秩序中不公正,所以受到惩罚,并且彼此互相补足”。
这里所说的“公正”就是正义,同时也表示自然秩序。
“命运”是希腊人至高无上且根深蒂固的信念,他们认为不仅人的活动要由命运来安排,就连宙斯也要听从命运的安排。
阿那克西曼德不仅赋予命运以理性,而且给予命运以正义的内涵。
在他看来,正义是必然的,是由命运所决定的。
毕达哥拉斯学派将正义确定为“数”的某一特性。
他们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世间万物都具有数的比例关系,适当的数的比例关系就构成和谐。
比如湿和干、冷和热等等,造成这种和谐的适当比例、尺度就是正义。
而赫拉克利特则声称:“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而产生的”。
“如果没有不义,人们也就不知道正义的名字”,这些都说明了“正义”自然命运的不可抗拒。
希腊人关于自然秩序的理念并未仅仅停留在自然形态上,而是被直接用于社会政治领域,并得出了正义、和谐的理念。
将正义概念与社会真正联系在一起的是梭伦的立法。
梭伦认为获得财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劳动得来的;二是作为遗产继承的,这些都是应得的,所以公民应当靠劳动获得财产,城邦应当保护公民的财产。
梭伦第一个将应得与正义概念直接联系起来,使正义成为一个有明确的社会与德性意义的概念,从而最早在正义概念中引入了“给一个人以其应得”的涵义,并由此萌芽了人的选择自由即权利问题,但这时的正义仍是自然正义。
自然哲学家们摆脱了对自然的恐惧和崇拜,把自然作为研究对象,并赋予自然以正义性,是由于当时城邦还处于形成时期,城邦的政治生活还不够发达。
他们通过对自然的研究,得出了关于秩序与和谐的观念,并把它们运用于社会政治领域,这就是自然正义的体现。
(三)社会正义。
梭伦改革后,人们参与国事的积极性逐渐提高,个人能力普遍受到重视,这种社会意识与价值观的转变,为智者派登上政治舞台提供了绝好的机会。
智者派第一次把人们认识的重点,由自然引向了社会。
他们坚持法律是正义的准则,如果破坏法律,不仅政制遭到破坏,人们的生活水准也会降低。
由此可以看出,在智者派的思想中,也蕴含了自然法的萌芽。
在哲学层面上把正义观念真正引入社会开始于苏格拉底。
“他着重探讨人类社会生活的道德原则,探讨个人美德和社会美德,如社会正义、勇敢、节制等。
”他通过“知识即美德”这一命题,把个人的善(知识)和社会的善(正义)联系在了一起,把个人的善看成是社会的善,即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条件,并以此求得一个道德上至善的社会,作为社会生活的最高目的。
苏格拉底以后,希腊哲学的主题由命运转向境界,正义成为人们追求的一种理想价值。
正义范畴的主旨尽管依然取决于秩序与和谐,但它已经与人和城邦相联系,而不同于自然秩序的命运。
柏拉图沿着其师的思路继续探索由自然正义向社会正义的转化问题,并把它带到人类社会。
他从现实的社会政治中寻找正义,再把它交给法律。
国家由法律支撑,必定应是理性和正义的,从而否定了国家是强权而非个人私利的结果,这也推导出了国家是正义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体现。
他的这种思想一方面将正义观念运用于社会政治领域,另一方面从伦理道德层面揭示了正义是人类心灵的秩序,使正义不仅具有客观属性,而且也具有主观属性。
在不断的探索中,他逐渐找到了正义范畴的部分内涵,如理性、利益、幸福、权利、自由、和谐等等。
在悲剧时代追求自然本体及必然命运的正义被赋予了宿命论的形态,到柏拉图的时候,正义逐渐成为城邦统治秩序的原则,社会性的内容取代了人的自然性上升为主要内容。
显然,古希腊时期的社会正义思想是建立在自然正义基础之上的,这表明当时哲学家们思考的中心是社会秩序与正义问题。
柏拉图的正义“强调的是社会秩序,认为正义体现为国家和谐的秩序,他的正义就是要确立一个社会的等级隶属关系秩序,以利于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
”柏拉图承袭苏格拉底的思想,开始了自然正义向社会正义的转变,社会性的内容成为正义思想的主要内容。
他认为,“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
他把人分成了统治者、辅助者和劳动者三个等级,这三种级别的人在国家里各尽其职,互不僭越,就是正义。
当社会各等级的成员都能做到等级分明、职责清晰、分工有序,社会就处于一种和谐的关系中,社会正义就有实施的可能。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探讨的正义涉及人在社会存在中的各个方面,他从探讨正义的人开始,到正义的事,以及正义的行为、正义的生活、正义的原则、正义的制度及正义的政体等等,他设计的理想国技术正义在社会里的实现,理想国追求的就是一种和谐的社会秩序——社会正义。
虽然柏拉图的正义思想带有深深的阶级烙印和等级成分,他的理想国也只不过是一种理论构建,但他对正义王国的憧憬和探索,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启示和反思,也为人类对正义问题的思索和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