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厂检验员管理办法
某驻厂检验管理细则

某驻厂检验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驻厂检验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驻厂检验是指在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内,设立专门的检验员,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的一种方式。
第三条驻厂检验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检验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四条驻厂检验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对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协助企业进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提供产品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方案等。
第五条驻厂检验员应当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内部信息。
第二章驻厂检验管理第六条驻厂检验员应与生产车间的相关人员密切配合,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第七条驻厂检验员应定期进行产品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驻厂检验员应及时向生产车间反馈检验结果,并提出解决质量问题的建议。
必要时,可组织召开质量改进会议,进行问题讨论和解决方案制定。
第十条驻厂检验员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检验文件和记录,确保检验过程的可追溯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惩罚与奖励机制第十一条对于驻厂检验员发现的质量问题,企业应及时复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对于导致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追查和分析。
第十二条对于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有效提高产品质量的驻厂检验员,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企业规定和要求,或者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的驻厂检验员,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停职、解聘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经企业和驻厂检验员共同商议并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外协驻厂员管理规定

外协驻厂员管理规定第一篇:外协驻厂员管理规定外协驻厂员管理规定编号:XL/GL--121.总则为提高本公司的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目标的实现。
根据公司派驻外包工作人员的工作特点特做如下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派驻外包企业的驻厂检验人员。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驻厂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及业务能力。
3.2驻厂员应代表公司对外包单位所生产的产品负责技术性指导和监督,出厂质量监控,生产作业计划的督促实施。
3.3驻厂员负责对外加工单位检验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每天要对已验收的合格品进行不低于10%的数量随机性抽查、复验,判断等级,复验合格后方可通知入库,不合格的要求外包单位复验,并做好每天的检验记录。
不按规定抽查一次扣10元,不抽查每次扣罚50元。
3.4驻厂员负责对生产线上各工序的制作质量的抽查指导,每日巡视不得少于四次。
否则每少一次扣10元。
3.5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驻厂员要向技术检验部领导请示处理意见,处理结论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做出让步接收或降级使用处理。
3.6工作上在不违犯原则的前提下,要积极主动的与包单位做好配合,确保每月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
3.7每批入库的产品,就是经驻厂员判定的合格产品,均应签发技术检验部制定的入库许可证。
3.8驻厂检验员是技术质量部派出的检验人员,在外包单位的工作是职责内的义务。
因此不得向外加工单位索要任何财物。
否则一经查出要如数退回,同时技术检验部按其价值的10倍给予扣罚,重大的由技术检验部交本公司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理。
3.9驻厂检验员休息日由技术检验部确定。
各片驻厂员负责人每月28日返公司向主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未经批准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10驻厂检验员在外包单位工作期间按其职责工作,职责以外的事一律不准办理,驻厂检验员必须严格遵守所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技术质量部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调离岗位。
3.13驻厂检验员在外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不准聚众赌博。
驻厂检验员实施方案

驻厂检验员实施方案一、前言。
驻厂检验员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为了规范和提高驻厂检验员的工作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2. 及时发现和处理生产中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落实;3. 协助生产部门进行工艺过程控制,防止质量问题发生;4. 参与对产品的抽样检验和检测工作,确保产品合格率;5. 汇报工作进展和质量情况,协助上级领导进行质量分析和改进工作。
三、工作流程。
1. 每日早晨,驻厂检验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当日生产计划和重点检验项目;2. 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当日的检验计划,并准备好相应的检验工具和设备;3. 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4. 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与生产部门沟通,提出改进建议,并协助处理;5. 每日下班前,填写检验记录和质量报告,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明日工作准备。
四、工作要求。
1.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对产品质量有高度的敏感性;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生产部门和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3. 具备一定的产品知识和质量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和问题处理;4. 遵守企业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5. 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总结。
驻厂检验员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通过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了驻厂检验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有利于规范和提高其工作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希望全体驻厂检验员能够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为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驻场检验员制度

驻场检验员工作规范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厂驻厂检疫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生猪定点屠宰厂检疫监督职责,规范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树立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行业形象,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辖区内的定点生猪屠宰厂(场、公司)(以下简称厂)派驻检疫监督工作机构,具体实施该厂的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派驻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疫监督工作机构名称统一为重庆市xx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驻xx生猪定点屠宰厂检疫监督组,以下简称驻厂检疫监督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检疫监督工作由所在地动物检疫申报点或所在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的检疫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驻厂检疫监督组的建设与管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市驻厂检疫监督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区县(自治县)设立的驻厂检疫监督组应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并在动物卫生监督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驻厂检疫监督组应按照统一标志、统一工作服装、统一工作制度、统一记录记载、统一检疫器具配置的“五统一”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五统一”的具体建设要求见附录1。
第五条驻厂检疫监督组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入厂检疫室、同步检疫准备室、旋毛虫检验室。
办公室应设在屠宰企业的办公楼,具体承担组织管理、工作衔接、案件办理、检疫记录统计与保存、回收的检疫证明保存、开出检疫证明的存根保存等工作。
入厂检疫室应设在生猪入厂大门处,并配套值班休息设施,具体承担入厂检疫报验、入厂检疫、待宰巡回检疫、急宰检疫和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
同步检疫准备室与旋毛虫检疫室应毗邻设在屠宰车间内,具体承担同步检疫工作,包括同步检疫人员更衣、出具检疫证明、检疫工具存放与消毒、旋毛虫样品的检验,并可开展其他快速检疫检测工作.第六条驻厂检疫监督组设置管理、宰前检疫、同步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四大类工作岗位。
供应商驻厂检验人员质量管理工作细则

供应商驻厂检验人员质量管理工作细则适用范围适用于供应商质量部驻厂人员管理。
目的确保物料质量在供应商处得到有效控制,确使不合格品物料不进入公司;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辅导,协助供应商品质提升。
工作要求、职责及权限1、负责按检验规程及技术资料要求检验和试验,并提出检验和试验结论,对不符合要求的物料不允许供应商入库和出厂;2、负责按规定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在检验记录和有关单据上签署;3、认真实施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规定加不合格标识,隔离存放并记录,同时有责任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4、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本人使用的计量器具,按周期交部门组织检定,确保其处于校准状态;5、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质量信息;6、对C类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品有权处置,对B类和A类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品有权提出初步处置建议并及时报部门按规定评审处置;7、对个人的错检、漏检和误判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8、对因擅自不履行岗位职责,本岗范围内出现批量不合格或造成其他损失负直接责任;9、对不按规定填写检验记录或记录不真实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10、必须严格履行公司相关廉洁制度。
管理细则1、工作态度方面1.1驻厂人员其职责是代表集团质量体系在外进行质量监控,驻厂人员任何的言行举止将和公司的形象息息相关。
因此,驻厂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散播如抱怨等这类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论。
1.2驻厂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便于公司有重要信息及指示能迅速反馈到位,避免因信息反馈不畅通而导致重大问题发生或错过最佳处理时间。
2、信息反馈方面2.1质量问题反馈:驻厂人员对质量问题的反馈应及时到位,以免影响后续工作被动。
2.2相关信息反馈:驻厂人员必须每天把当天驻厂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总结汇报给部门领导。
3、信息保密方面3.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驻厂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1.驻厂检验员管理办法

附件一
驻厂检验员绩效考核细则
4/4
□半成品□外协□成品□监督抽查检验日期:年月日
备注: 无量的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适用划 /;一式三联:①质控科②送检单位③物控科QG/DLX.Z.ZW-482-40
纠正和预防措施单
日期:200 年月日NO。
QG/DLX.Z.ZW.485-3
月(周)供方生产质量完成情况统计表
统计/日期: 供方确认/日期: QG/DLX.Z.ZW-482-41
月份:(第 周) 月 日 至 月 日
月(周)供方重点质量问题统计表
统计/日期: 审核/日期: QG/DLX.Z.ZW-482-42
月份:(第 周) 月 日 至 月 日
驻厂检验员交通费用明细表。
备注:表格填写应工整清晰,字体要求书写端正,同时每换一次车,应填写一栏 QG/DLX.Z.ZW-482-43
出差人: 证明人: 审核:。
驻厂人员的要求管理制度

驻厂人员的要求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驻厂人员的工作,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驻厂人员是指在工厂生产一线工作的员工,包括生产操作工、维修工、质检员等。
第三条驻厂人员应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任务分配和生产计划进行工作。
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擅自改变工作内容或者范围。
第四条驻厂人员必须遵守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规定、工作纪律、环境保护等。
第五条驻厂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者更改操作程序。
第六条驻厂人员应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到“三明四化”。
第七条驻厂人员应做好生产记录和质量数据的填写和归档,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八条驻厂人员在操作生产设备时,必须佩戴相关的防护用具。
严禁在生产过程中穿戴不符合规定的服装或者戴首饰。
第九条驻厂人员遇到生产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相关的主管人员报告,同时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驻厂人员不得在生产过程中酗酒、吸烟、吸毒,不得违反道德风尚或者进行不文明行为。
第十一条驻厂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司的排班制度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旷工、早退或者迟到。
第十二条驻厂人员不得私自接受来自客户或者其他厂家的礼物或者回扣,不得私下接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
第十三条驻厂人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重要信息。
第十四条驻厂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素质。
第十五条驻厂人员应尊重领导,尊重同事,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六条驻厂人员如违反本制度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甚至可能被开除。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为驻厂人员要求管理制度,望各位员工认真遵守,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驻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范例

驻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范例一、目的为了加强对驻厂管理人员的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公司在厂内的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派驻到合作工厂的管理人员。
三、驻厂管理人员职责1、生产管理(1)监督合作工厂的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2)协助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并协调处理。
2、质量控制(1)严格按照公司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流程,对在制品和成品进行检验。
(2)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出现。
3、物料管理(1)监控物料的收发、存储和使用情况,确保物料的合理利用和库存的准确性。
(2)协调处理物料短缺、积压等问题,保障生产的连续性。
4、人员管理(1)与合作工厂的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2)对驻厂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评估工作绩效。
5、信息反馈(1)定期向公司汇报驻厂工作进展、生产情况、质量状况等重要信息。
(2)及时反馈合作工厂的需求和问题,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四、驻厂管理人员工作流程1、每日工作(1)参加合作工厂的早会,了解当天的生产任务和工作重点。
(2)巡查生产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控制、物料使用等情况。
(3)与相关部门和人员沟通协调,解决当天出现的问题。
(4)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和重要事件。
2、每周工作(1)总结本周工作,制定下周工作计划。
(2)参加合作工厂的周会,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3)对本周的质量数据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3、每月工作(1)汇总本月的生产、质量、物料等数据,形成月度报告。
(2)评估合作工厂的表现,提出奖惩建议。
(3)参加公司的月度驻厂管理工作会议,汇报工作并接受工作安排。
五、驻厂管理人员的权利1、有权了解合作工厂的生产计划、工艺技术、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
2、有权对合作工厂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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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分
1
驻厂检验员的形象代表公司,例如:衣冠、语言、行为等等
5
供方对此合理投诉一次扣3分/次
2
认真做好首件封样,过程巡检、成品检及相关记录
5
未进行首件封样扣2分/次,过程不巡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扣3分/次
3
对特急半成品和成品应优先检验
10
未配合生产,优先检验特急任务,影响生产和延误交货期扣5分/次
驻厂检验员管理办法
版本
A·1
页次
共4页2页
发布日期
2008年3月22日
3人员的入职与离职
3.1经公司正式招聘录用的驻厂检验员,经培训合格后由公司直接委派并发函通知相关供方,驻厂检验员外派时除知会供方外,同时需知会公司相关部门,以便于工作联络。
3.2驻厂检验员离职参照公司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驻厂检验员必须与接任人员办理严格的工作交接手续。
4.4驻厂检验员原则上均需住宿供方宿舍,以方便工作。住宿费由公司与供方协商确定,并由公司直接支付供方;特别情况(如供方无法提供宿舍等)可申请由公司外租宿舍,外租宿舍由公司统一按协议支付房租,水电费及管理费等。
4.5驻厂检验员正常因公返回公司及在各供方之间的出差,必须按照规定路径行走(特殊情况报公司领导批准除外)。出差未超过半天时费用只报销车船费(市内公交汽车可以报销),出差超过半天时参照公司《费用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办法规定执行。
6.2考核流程
6.2.1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各人员的绩效工资为基数,制定各项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每月底由质控主管对各检验人员进行考核打分。
6.2.2次月3日前,质控组长将考核结果上报质控科长审批。
6.2.3每月考核结果将作为质控人员年终考核、评先、晋升、岗位调整、淘汰的主要依据。
6.3考核方法
6.3.1考核分为五个等级A、B、C、D、E级,当月考核分数在95-100分为A级,85-95分为B级,75-85分为C级,65-75分为D级,低于65分为E级。
2.5按产品的检验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检测供方产品质量,并做好质量记录,相关的记录表格详见附件表格。
2.6汇总统计分析供方产品质量并及时反馈给质控科。
2.7代表公司监督、执行、落实合同协议及相关指令,协调供方与我司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2.8维护公司利益,负责我司在供方的财产安全工作,包括品牌资源使用的监督。
4
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5
未及时反馈质量信息扣3分/次
5
检验应按抽样方案要求对取样,并做到尽量随机,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正确性
10
取样数少于抽样要求数量的扣3分/次,取样随便,工作随意性大的扣5分/次
6
检验认真,对错检、漏检负责
15
出现错、漏检,客户投诉(查证属实)扣10分/次
7
资料整理:对日常品质记录定期整理,每月将需归档的资料带回公司归档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德力西国际电工有限公司中山照明分公司所有驻厂检验员。
2岗位职责
2.1负责行业和厂家情报的收集,定期向公司反馈。
2.2服从质控组长的工作安排,并直接对质控组长负责。
2.3负责订单交货期的落实,跟踪生产进度及库存情况,以保证采购订单的顺利执行。
2.4跟进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不断改善公司的供方产品质量,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浙江德力西国际电工有限
公司中山照明分公司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QG/DLX.Z.QC-001
驻厂检验员管理办法
版本/次
A·1
实施日期
2008年3月22日
制定
审核
批准
页
1/4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明确驻厂检验员工作职责,激励驻厂检验员工作热情,确保我司所有供方产品生产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驻厂检验员的岗位职责,入职与离职、费用、人员考勤及考核管理等相关要求。
2.9公司质控科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或临时性工作。
2.10对判定不合格的产品,应将不合格原因做好详细记录,督促供方加强管理,限期整改。
2.11每月对供方产品有关质量问题做好详细检验报告,进行分类汇总,督促供方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提升产品质量。
2.12及时处理好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与市场投诉。
浙江德力西国际电工有限公司中山照明分公司
5.1考勤拉卡,驻厂检验员在供方时,按照供方的上班时间在外协厂进行拉(打)卡,并在月底发回公司。
5.2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如供方在星期六或星期日需要生产时,驻厂检验员应与公司及时沟通,并按公司的考勤制度填写《加班申请单》传回公司相关领导审批,确定加班。
6人员的考核管理
6.1驻厂检验员的绩效考核,由公司质控科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并于次月初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办公室,具体的考核办法按附件一《驻厂检验员绩效考核细则》执行。
6.3.2每月驻厂检验员的月度考核等级将直接汇总于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年终奖励挂钩并得以体现。
6.3.3如连续出现两个月考核为E级的或连续三个月考核为D级的,则考虑给予调岗或提交办公室安排。
附件一
驻厂检验员绩效考核细则
姓名: 科室: 岗位名称 :考评月份:200 年 月
序号
考核条款
分值
考核标准
自评分
4费用管理
4.1通讯费原则上按照公司相关财务执行,考虑集团公司局域网,驻厂检验员移动话费原则上不超过50元/月,由驻厂检验员按照实际话费金额提前支付,再凭话费发票回公司报销。
4.2驻厂检验员伙食费用原则上由公司负责,由公司在当月工资中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300元/月;驻厂检验员可自行决定是否在供方食堂就餐,在供方就餐时,当供方要求交纳伙食费用时,必须按照供方标准按时交纳伙食费用,并将票据交回公司财务部备案。
5
未及时带回一次扣1分/次
8
每周及时上交周报,每月27日前上交生产订单完成情况统计表、供方月度业绩评定表、质量分析报表
5
未及时上交(传真)每延迟一天扣3分
9
生产订单进度的跟进: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生产订单欠缺物料等情况及时与物流计划科反馈和沟通
5
未时反馈扣5分/次
10
客户投诉处理和技术改进的跟踪:协助公司对客户投诉、技术改进进行处理,及时跟进确认供方的改进进度及效果
4.6驻厂检验员在供方期间定期寄回的相关资料所产生的费用,凭票据可回公司报销。
4.7报销时间规定:原则上每月初报销上月的费用,如不能回来或在外省的可让供方送货时将报销单据一并送回。
浙江德力西国际电工有限公司中山照明分公司
驻厂检验员管理办法
版本
A·1
Hale Waihona Puke 页次共4页3页发布日期
2008年3月22日
5人员的考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