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驻厂检验管理细则
某驻厂检验管理细则

某驻厂检验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驻厂检验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驻厂检验是指在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内,设立专门的检验员,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的一种方式。
第三条驻厂检验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检验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四条驻厂检验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对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协助企业进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提供产品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方案等。
第五条驻厂检验员应当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内部信息。
第二章驻厂检验管理第六条驻厂检验员应与生产车间的相关人员密切配合,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第七条驻厂检验员应定期进行产品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驻厂检验员应及时向生产车间反馈检验结果,并提出解决质量问题的建议。
必要时,可组织召开质量改进会议,进行问题讨论和解决方案制定。
第十条驻厂检验员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检验文件和记录,确保检验过程的可追溯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惩罚与奖励机制第十一条对于驻厂检验员发现的质量问题,企业应及时复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对于导致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追查和分析。
第十二条对于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有效提高产品质量的驻厂检验员,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企业规定和要求,或者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的驻厂检验员,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停职、解聘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经企业和驻厂检验员共同商议并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驻厂检疫管理制度

驻厂检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健康管理,防止因职业病、传染病对企业的影响,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外来人员、临时工等在企业内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驻厂检疫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进出企业的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五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发现和控制疾病传播风险。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和相关健康检查情况。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和通报相关部门。
第八条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健康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员工的健康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章健康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和体检,全面掌握员工的健康状况。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醒员工注意饮食、作息和个人卫生等问题。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情况和疫苗接种情况等。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健康状况的监测,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评估,发现健康隐患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心理健康管理,及时发现和帮助员工解决心理健康问题。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管理团队,制定健康管理方案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管理档案,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工作的情况,做好相关统计和分析。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和防控能力,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三章健康检查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和体检。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检查机制,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相关的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隐患。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及时对员工进行疫苗接种,提高员工的免疫力,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驻厂检验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驻厂检验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驻厂检验工作流程,提高检验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驻厂检验是指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实地检验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检验活动。
第三条驻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完成。
第四条驻厂检验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遵守检验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驻厂检验报告应真实、准确,质量部门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检验结果。
第六条对于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驻厂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二章检验管理第八条驻厂检验应按照相关的检验标准和程序进行,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驻厂检验负责人应组织并参与检验工作,对检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条检验过程应规范,检验人员应着装整洁,检验工具应保持干净,确保检验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对于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企业整改,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对于检验结果有异议的,生产企业可以提出复检请求,质控部门应尽快组织复检。
第十四条对于生产企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认真研究并及时采纳。
第三章检验流程第十五条驻厂检验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接受企业委托,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标准;2. 制定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3. 进行实地检验和取样检验;4. 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出具检验报告;5. 及时通知企业检验结果,并建议整改;6. 确认整改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检验人员应按照流程逐步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对于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对于复检结果的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企业,并及时进行后续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检验报告的审核,应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质控部门应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
工厂检验管理制度

工厂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厂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厂检验管理制度是对工厂检验工作的一项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工厂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工作。
第三条工厂检验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工厂检验的组织、检验人员的素质要求、检验岗位的职责、检验过程的规范要求等。
第四条工厂检验管理制度的执行单位为工厂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要负责制定、实施、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工厂检验管理制度的修订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并征得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品质部门具体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对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条工厂检验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八条对于严格执行本制度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厂检验的组织第九条工厂检验由生产管理部门和品质部门共同组织进行,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工作的组织安排,品质部门具体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生产管理部门要根据工厂生产情况,合理安排检验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人数,确保工厂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生产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品质部门通报生产计划和生产进度,确保品质部门能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品质部门要安排专人对检验工作的组织进行指导,确保检验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三章检验人员的素质要求第十三条工厂检验人员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检验仪器设备,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四条工厂检验人员要定期参加相关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检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工厂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检验工作,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工厂检验人员要对待检验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第四章检验岗位的职责第十七条工厂检验岗位包括原材料检验、半成品检验和成品检验,不同的检验岗位有不同的职责。
工厂检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工厂检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厂产品质量,规范检验室管理,提高检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厂检验室是负责检验产品质量的重要部门,所有产品在进入市场前都需要经过检验才能合格出厂。
第三条检验室主要任务是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四条检验室应当具备必要的检验设备、人员和环境,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检验室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公正、客观、精准。
第六条检验室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检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检验工作的基本依据,全体检验人员都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八条检验室的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一定检验经验和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检验室组织架构第九条检验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包括检验室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管理员等。
第十条检验室负责人负责整个检验室的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检验任务,制定检验计划。
第十一条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的检验工作,包括样品的采集、检测、数据分析等。
第十二条管理员负责检验室的行政管理,包括档案管理、设备维护等。
第十三条检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检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检验室设备管理第十五条检验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检验设备和仪器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
第十七条检验设备和仪器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检验设备和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当及时报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检验设备和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当做好清洁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长期使用。
第四章检验工作流程第二十条检验室应当根据产品的性质和检验要求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案。
第二十一条检验室应当建立样品的登记制度,确保样品的来源和数量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检验室应当建立样品的保管制度,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某工厂驻厂检验管理细则范文

1、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供应商质量部驻厂人员管理.2、目的确保物料质量在供应商处得到有效控制,确使不合格品物料不进入公司;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辅导,协助供应商品质提升。
3,工作要求、职责及权限3.1 负责按检蛉规程及技术资料要求检验和试验,并提出检睑和试竣结论,对不符合要求的物料不允许供应商入库和出厂;3.2 负责按规定及时填写检蛟记录,并在检蛉记录和有关单据上签署;3.3 认其实施检验和试脸状态标识的规定,对检睑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规定加不合格标识,隔离存放并记录,同时有责任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3.4 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本人使用的计量器具,按周期交部门组织检定,确保其处于校准状态;3.5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质量信息;3.6 对C类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品有权处置,对B类和A类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品有权提出初步处置建议并及时报部门按规定评审处置;3.7 对个人的错检、漏检和误判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3.8 对因擅自不履行囱位职责,本询范围内出现批量不合格或造成其他损失负直接责任;3.9 对不按规定填写检验记录或记录不真实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4、管理细则4.1 工作态度方面4.1.1 驻厂人员其职责是代表集团质量体系在外进行质量监控,驻厂人员任何的言行举止将和公司的形象息息相关.因此,驻厂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散播如抱怨等这类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论。
4.1.2 驻厂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便于公司有重要信息及指示能迅速反馈到位,避免因信息反馈不畅通而导致重大问题发生或错过最佳处理时间.4.2 信息反馈方面4.2.1 质量问题反馈:驻厂人员对质量问题的反馈应及时到位,以免影响后续工作被动.4.2.2 相关信息反馈:驻厂人员必须每天把当天驻厂出现的问遨及处理方式总结汇报给部门领导.4.3 信息保密方面4.3.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驻厂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432公司相关技术文件,标准未经批准不准向供应商提供.4.4 供应商辅导方面4.4.1 对供应商进行辅导前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稽查及辅导内容,稽宜后的不合格项一定要记录在案要求供应商逐一改善并提供改善整改报告,同时对改进后的效果进行持续跟踪。
【质量部】驻厂检验管理规范

1. 目的
通过对来料供方的生产、检验等过程提前监控和干预,保证进货物料符合标准,来料合格,特制定B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杭州AA有限公司驻厂检验,涉及供方详见《驻厂检验供方列表》。
3. 职责
3.1 质量部驻厂代表(以下简称:驻代)负责制定驻厂检验计划,对供方涉及的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环节进行抽C,同时根据情况对供方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检或抽J,并将不符合信息反馈给供F,跟踪供F整改。
3.2 采购经理负责通知供方相关要求,并将供F的生产信息反馈给质量部,协调供F配合质量部驻厂代表执行检验及抽C工作。
4. 定义
无
5. 工作程序
5.1采购经理下单,同时邮件通知供方该批次供货需驻厂检验,并与供方确认物料生产日期;确认的信息反馈给质量部驻代;
5.2 驻代根据采购反馈信息制定合理的《驻厂检验计划》,并将检验计划发送采购;
5.3 采购转发给供方并协调供方人员对接;
5.4 驻代前往供方现场进行驻厂检验活动;
5.5 驻代抽C各检验环节,并记录抽C发现;
5.6 驻代对供方在产的产品进行抽C或全检,并在产品及外包装上做检验标志(以**缩写JY为准);
5.7 驻代对本批次产品做判定,合格品在出货单上签字确认,不合格品J止出货,当场要求返G;
5.8 驻代返厂,总结并填写《驻厂检验记录》提交公文,由质量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共同审核。
6. 相关文件
6.1《驻厂检验供方列表》
7. 相关记录
7.1《驻厂检验计划》
7.2《驻厂检验记录》
8.修订记录
9 批示意见。
工厂日常驻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日常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驻厂人员,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驻厂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驻厂人员职责第四条驻厂人员应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履行各项义务。
第五条生产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高效;2. 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3. 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解决;4.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节约资源,降低能耗;5.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生产现场的管理,确保生产秩序;2. 定期检查生产设备,确保设备完好;3. 负责协调生产、技术、质量等部门的工作;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5. 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第七条技术人员职责:1. 负责技术指导,确保生产技术指标达到要求;2. 参与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3. 定期检查生产设备,发现技术问题及时上报;4. 参与解决生产现场的技术难题;5. 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驻厂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2.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串岗;3.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不得酒后上岗、疲劳作业;5. 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吐痰、乱扔垃圾。
第九条驻厂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工厂的和谐稳定。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条驻厂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驻厂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生产设备。
第十二条驻厂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驻厂人员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配合整改。
第十四条驻厂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驻厂人员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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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厂检验管理细则
1、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供应商质量部驻厂人员管理。
2、目的
确保物料质量在供应商处得到有效控制,确使不合格品物料不进入公司;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辅导,协助供应商品质提升。
3、工作要求、职责及权限
3.1负责按检验规程及技术资料要求检验和试验,并提出检验和试验结论,对不符合要求的物料不允许供应商入库和出厂;
3.2负责按规定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在检验记录和有关单据上签署;
3.3认真实施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规定加不合格标识,隔离存放并记录,同时有责任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3.4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本人使用的计量器具,按周期交部门组织检定,确保其处于校准状态;
3.5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质量信息;
3.6对 C 类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品有权处置,对 B 类和 A 类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品有权提出初步处置建议并及时报部门按规定评审处置;
3.7对个人的错检、漏检和误判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3.8对因擅自不履行岗位职责,本岗范围内出现批量不合格或造成其他损失负直接责任;
3.9对不按规定填写检验记录或记录不真实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3.10必须严格履行公司相关廉洁制度。
4、管理细则
4.1工作态度方面
4.1.1驻厂人员其职责是代表集团质量体系在外进行质量监控,驻厂人员任何的言行举止将和公司的形象息息相关。
因此,驻厂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散播如抱怨等这类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论。
4.1.2驻厂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便于公司有重要信息及指示能迅速反馈到位,避免因信息反馈不畅通而导致重大问题发生或错过最佳处理时间。
4.2信息反馈方面
4.2.1质量问题反馈:驻厂人员对质量问题的反馈应及时到位,以免影响后续工作被动。
4.2.2相关信息反馈:驻厂人员必须每天把当天驻厂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总结汇报给部门领导。
4.3信息保密方面
4.3.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驻厂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4.3.2公司相关技术文件,标准未经批准不准向供应商提供。
4.4供应商辅导方面
4.4.1对供应商进行辅导前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稽查及辅导内容,稽查后的不合格项一定要记录在案要求供应商逐一改善并提供改善整改报告,同时对改进后的效果进行持续跟踪。
4.4.2通过培训让供应商知道我公司物料的具体质量要求,了解该供应商质量管理的有关情况(如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质量体系的建立与实施,物料设计、生产、包装、检验等),特别是对出厂前的最终检验和试验进行监督辅导。
4.4.3辅导供应商制程中关键质量控制点的建立。
5、管理流程
5.1前期阶段
5.1.1供应链管理部在新供应商开发,相关部门最终评审通过后,在供应链管理部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后,供应商质量部应参与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的签定;
5.1.2质保协议在双方确认和签定后,供应商质量部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的出厂检验标准(规程)、质量控制手段、质量管理方法等,并对标准中的内容、物料加工工艺流程、关键质控点的设置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于无法满足物料质量要求或存在须改进的方面,提出改善建议和要求,直至能满足要求为止;5.1.3经采购部确定下单给供应商生产前,供应商应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送至公司进行样品评估确认,由研发中心或中试中心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全面的评估,评估合格后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反之则出具不合格报告,供应链管理部将评估结果反馈至供应商。
同时供应商在物料质量问题改进后须重新送样品至公司再次进行样品评估,直至样品评估合格,合格后的样品供应商质量部封样保存,并形成样品封样记录备查。
5.2 供应商生产阶段
5.2.1供应商确定批量生产时,供应商质量部需派SQE或检验员去供应商,重点工作项目和内容如下:
5.2.1.1 过程质量控制和出厂抽检方面:
5.2.1.1.1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审核,将有待提高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将存在问题的方面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后的效果进行再次验证;
5.2.1.1.2依据设计技术条件、检验标准(检验规程)等文件,对供应商生产物料进行批量加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5.2.1.1.3派驻供应商人员应严格监控供应商出厂检验情况,须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物料进行抽检,对于达到拒收标准的不合格批应给予拒收;合格批方可入库和出厂。
5.2.1.2不合格控制方面:对供应商生产物料不合格情况进行监控:出厂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品(批)和在线检验岗位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统计与分析,对不合格现象协助供应商或供应厂商进行原因分析,并对不合格品(批)做出妥善处置,确保所生产物料满足要求;
5.2.1.3参数变更控制方面:供应商物料加工过程中,凡有变更(参数、原材料、供应商、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点、加工方法等),均须征求公司相关领导意见,重新送样评估,经小批试用合格后方可批量性投产,并做好详细的变更记录。
派驻供应商人员负责监督供应商物料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上述变更情况,并对变更确认过程进行监控;若变更未征得我司同意或重新检测,且存在一定质量隐患的,驻厂人员有权叫停生产,供应商负责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2.1.4日常事务控制方面:
5.2.1.4.1 定期向公司领导(包括部门经理)反馈供应商目前产能、进度、质量状况、质量统计与分析,是否存在违规现象以及供应商日常事务开展情况,对存在差异或有待落实的方面提出确认;
5.2.1.4.2为了共同提高公司和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和效率管理水平,派驻供应
商的质量工程师或检验员还需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了解与掌握,对供应商各方面的优势予以肯定,并反馈回公司组织学习与完善,对供应商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和建议,协助供应商提高;
5.2.2供应商物料送至公司后,供应商质量部按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和验收标准进行入厂检验,抽检合格后,出具合格报告,仓储配送部办理入库手续;抽检不合格,按照《质量保证协议书》进行协商处理,供应商质量部负责通报验收结果,出具书面反馈单通知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尽快作出原因分析和制定后续预防纠正措施。
5.2.3供应商生产质量和进度稳定后,派出质量工程师或检验员可返回公司,并在回公司一周内须递交出差工作总结。
5.3物料投入使用阶段
5.3.1 物料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供应商质量部应进行不良现象的确认、汇总,将不良现象以供应商物料验收质量反馈单的形式书面反馈给供应商,督促和跟进供应商开展原因分析、改进和预防纠正措施。
5.3.2如不合格品在用户端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大,给市场或公司声誉造成较严重的影响,供应商质量部
须协助供应商对不合格品做出妥善处置,并追究供应商的质量责任。
6、其他
6.1派驻供应商人员如在驻厂检验过程中遇技术问题,须及时与研发中心或中试中心指定人员反馈和落实。
6.2专职检验员和质量验证人员须经质量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履行本岗职责。
6.3本管理细则自批准之日起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