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案管理与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之解析

未决赔款准备金作为非寿险公司的主要负债,对公司的产品定价、利润测算、风险管理和偿付能力等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如何准确合理地对其进行估计,一直是业内人士讨论的重点。
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即未决估损)、已发生未报告和已发生未完全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即IBNR和IBNER)以及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其中,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可以通过前两者计算而得,因此本文只讨论未决估损和IBNR/IBNER。
本文讨论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未决估损和IBNR/IBNER的计提方法和主要影响因素,旨在揭示公司理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数据准确性的问题,从而帮助精算人员准确合理地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
一、未决赔款准备金对利润核算和产品定价的影响未决赔款的估计是否合理,对保险公司的当年承保利润有很大影响。
保险公司当年承保利润核算公式如下:当年承保利润=已赚保费-赔付支出=(当年保费收入+摊回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当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赔款支出+费用总支出+当年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是统计期末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与统计期初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的差值,代表在统计期内对所有未决赔案做出的拨备;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的定义与之类似。
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当年年末未决赔款准备金多提就会减少当年利润,反之亦然。
由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在方法上较为确定,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数量和金额无论在确认和精算方法的选取上都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因此“未决赔款准备金”常常被比喻为“调节利润的蓄水池”。
未决赔案对产品定价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纯保费法和损失率法均要计算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赔案的最终赔款(ultimateloss),包括已经赔付给保户的已决赔款和尚未赔付给保户的未决赔款。
未决赔款的高估和低估将直接导致保险产品价格的高低。
未决赔案的管理与未决赔款的估计直接影响到未决准备金提取、利润核算和产品定价的准确与否,甚至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4准备金评估

保单生效日
事故发生日
保单到期日
准备金评估日
时间T
7
风险分布法:七十八法则与逆七十八法则
假设: 对于七十八法则,自承保起期开始后,风险的发生呈现 逐月等额递减的趋势。对一年期的保单,自承保起期开 始,在每月内的风险以比例12:11:10:……逐月递减。 12+11+…+1=78。 对于逆七十八法则,自承保起期开始后,风险以比例1: 2:3:……逐月等额递增。
0 1,130 1,103 1,008 965 1,028 850 567
进展年
1
2
3
4
2,003 2,715 3,206 3,563
2,199 2,937 3,592 3,904
1,957 2,566 3,021 3,320
1,868 2,520 3,117
2,145 3,142
1,678
5 3,798 4,064
2 2,715 2,937 2,566 2,520 3,142 2,266 1,501
进展年
3 3,206 3,592 3,021 3,117 3,801 2,742 1,816
4 3,563 3,904 3,320 3,429 4,181 3,016 1,998
5 3,798 4,064 3,519 3,635 4,432 3,197 2,118
1.150 1.265 1.530 2.066
1.030 1.053 4.049
18
最终赔款的预测值 (单位:千元)
事故年 0
1998 1,130 1999 1,103 2000 1,008 2001 965 2002 1,028 2003 850 2004 567
非寿险准备金评估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其所承保的有效保单未了责任评估后的资金准备
非寿险准备金简单说分成以下几类: 保费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赔款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Outstanding Claim Reserve+理赔费用准备金Claim Adjustment Expense Reserve) 3保费不足责任准备金
事故年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8年末的已付案均赔款额
4.9429
季比例法(1/8法) 假设保费在每个季度是均匀流入,因此可以认为保单是在每个季度中间时刻开始生效,每张保单在当季度只能赚到当季度保费的一半 公式:(2m-1)/8*第m个季度的保费收入 以一年期为例,2010年四个季度保费收入分别为100、200、300、400万,则2010年12月31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1/8*100+3/8*200+5/8*300+7/8*400 课后题第一题 生效时点、结束时点、评估日期 未赚保费因子
预期未来发生的赔款与费用扣除相关投资收入之后的余额。
在责任准备金评估日假设所有保单退保时的退保金额。
保费不足准备金
习题4.2充足性测试的例子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
100
预期终极赔付率
(2)
77%
预期维持费用率
(3)
28.32%
预期投资收益率
(4)
1.6%
预期赔款
预期维持费用
预期投资收入
差额
假设退保时退保金额为90元,计算需要计提的保费不足准备金。
1.8940
1.3181
1.2332
1.1127
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12.22•【文号】财会[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15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保险公司:为了规范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会计司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为了规范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等问题,现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保险混合合同分拆(一)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
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保险合同。
2.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如果保险风险重大,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不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
(二)确定为保险合同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等进行处理;不确定为保险合同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进行处理。
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一)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需要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应当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7-8准备金评估

已付赔款链梯法:步骤
流量三角形 进展因子 最终赔款 未决赔款准备金
26
流量三角形
累计已付赔款(单位:千元)
事故年
2019 2019 2000 2019 2019 2019 2019
0 1,130 1,103 1,008 965 1,028 850 567
进展年
1
2
3
4
2,003 2,715 3,206 3,563
22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概念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 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狭义上是指保 险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广义上还 包括:
已报案但尚未进入理赔程序的准备金
重立赔案的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在未来的发展变化
非寿险准备金评估
孟生旺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
1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分类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
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T0
A
T1Biblioteka V时间T T0 A
T1 V
保单生效日 事故发生日 保单到期日 准备金评估日
3
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对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 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 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为保险事故已经 发生,但尚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
2,199 2,937 3,592 3,904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精算介绍
• 精算职业组织
• 北美精算学会(SOA)、 • 英国精算学会(IOA) • 美国意外险精算学会(CAS) • 澳大利亚精算学会(IAAust) • 中国精算学会
• 职能分类的精算师头衔
首席精算师/总精算师(Chief Actuary) 资产负债管理精算师 (Investment Management Actuary) 财务精算师(Financial Actuary) 营销精算师(Marketing Actuary) 产品开发和定价精算师(Product Development and Pricing Actuary) 准备金精算师(Valuation Actuary)
精算定价原理
——保险定价的两大基本理论
1、概 率 论
• 概率论中的大数法则(Law of Large Numbers)是近代保险 业赖以建立的数理基础。
• 随机现象的大量重复时往往呈现几乎必然的规律,这类规律 就是大数法则。
• 根据大数法则,承保的危险单位愈多,损失概率的偏差愈小, 反之,承保的危险单位愈少,损失概率的偏差愈大。
2
150
150
3
150
200
注:假设定价利率为0
0.10% 0.15% 0.20%
自然保费和平衡保费
自然保费 • 每年交付不等保费 • 与死亡率成正比 • 年老时保费负担沉重 • 修改为平衡保费
平衡保费
• 每年交付等额保费
• 年轻时交付保费大于自然 保费
• 多交的保费形成保单的不 可丧失的现金价值
来 保
险
SA1 p30 q31 V 3/ 2
责 任
现
SA q30 V 1/ 2
值
我国财险公司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差异性的实证分...

我国财险公司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差异性的实证分析袁智军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企划部【摘要】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评估IBNR准备金、厘定费率、计算满期赔付率、核算财务利润等工作的准确性。
本文首先对我国各财产保险公司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评估结果的差异性进行实证分析,并探讨如何构建行业统一的具体准则和检验评估准确性的统一标准,以促进各公司对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的标准一致,提高各公司其它准备金评估结果和财务报告结果的可比性。
【关键词】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差异性一、引言已发生已报案赔款准备金评估是财产保险公司IBNR准备金评估、费率厘定、满期赔付率计算、财务利润核算等工作的基础。
已发生已报案赔款准备金评估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IBNR准备金评估、费率厘定、满期赔付率的准确性及财务报告结果的真实性。
因此,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的方法和准确性应引起公司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重视。
我国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七章十四条规定:“未决赔款准备金指公司对在保单有效期内发生的未决赔款所计提的赔款准备金。
按最高不超过当期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的100%提取”。
2005年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第七条指出“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的准备金”;第十三条规定“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应当采用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它方法谨慎提取”。
由此可见,1999年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和保监会在《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中对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定义和要求存在很大差异,这为许多公司对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结果确定留下了可操作的空间。
即将在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25号—原保险合同》的第十二条也定义了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该法规的定义和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给出的定义一致,并且要求按照精算的结果确定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简介

四、准备金精算知识简介
评估模型采用的方法
基于赔款三角采用的方法
损失发展法(LDM-paid) 损失发展法(LDM-paid) 损失率法 B-F法(BFM-paid) 法(BFM-paid) PPCI方法(原来没 PPCI方法(原来没 有)
损失发展法(LDM-rp) 损失发展法(LDM-rp)
基于已发生损失三角的方法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方法
车险:2010年 车险:2010年5月份以前商业车险已报告入帐数小于数据 库(因为省公司下发数较数据库小),6月份以后商业车 库(因为省公司下发数较数据库小),6 险已报告入帐数为数据库实际数;交强险已报告入帐数大 于数据库。2010年 于数据库。2010年2月份以前,各司部总体车险已报告入 帐数小于数据库车险数,2 帐数小于数据库车险数,2月份以后,总体车险已报告入 帐数等于数据库车险数(6 帐数等于数据库车险数(6月份除外)。已发生未报告按 各司部已报告占比分摊省公司下发未报告,6 各司部已报告占比分摊省公司下发未报告,6、7月份按各 司部一季度车险估损充足率调整数据库未决赔款,再按调 整后未决占比分摊省公司下发未报告金额。 车险估损充足率计算方法 估损充足率=(对应立案未决清单中案件的未结金额/ 估损充足率=(对应立案未决清单中案件的未结金额/立案 未决清单中的案件发展至当前的已结金额)* 未决清单中的案件发展至当前的已结金额)*100% 小于100%为不充足,大于100%为充足。 小于100%为不充足,大于100%为充足。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方法
月末未决赔未准备金总的入帐原则 省公司每月根据我公司数据库各险种未决毛额和 净额,综合各种因素,下发我公司各险种应入帐 未决赔款准备金总毛额和总净额,包括已报告和 未报告两部分,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下发数入帐。 各司部未决赔款准备金入帐原则 非车险: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以月末数据库清 单为准;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分别按各司部月 单为准;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分别按各司部月 末未决赔款净额和前12个月已决赔款净额(扣除 末未决赔款净额和前12个月已决赔款净额(扣除 大赔案)占全辖的比例、前12个月已赚净保费占 大赔案)占全辖的比例、前12个月已赚净保费占 全辖比例分摊省公司下发的未报告金额,因此有 些司部某个小险种虽没有已报告但却有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