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二标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1)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东盟多式联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贯彻设计意图,合理控制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保证变更合理性及技术经济性,明确操作程序,规范变更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设计概算内,特制定本办法。
1。
2 凡在“东盟多式联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范围内实施的工程及其参建单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单位),均执行本办法。
1。
3 本办法包含变更的分类定义,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1.4 云南腾晋物流有限公司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是工程变更的决策机构。
1.5 云南腾晋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部门,按其职能对口管理工程变更的相关事务。
1.6 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业主代表,代表业主在项目现场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工程变更(签证)的现场见证。
二、工程变更的定义2.1 工程变更按起因性质分为:设计变更、施工综合变更。
2.2设计变更:对合同工程的原设计做出优化调整设计、完善更正设计,或因地勘资料变化相应修改设计,或对合同新增工程项目做出补充设计。
2。
2.1 设计变更按照申报主体分为:业主单位变更(含①上级部门变更、②业主单位变更)、设计单位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2.3 施工综合变更:由于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施工条件及不可预见因素等引起的工程变更;业主、监理的指令要求或其管理过程失误引起的工程变更。
起因主要包括:施工方法措施、施工技术、施工过失、不可预见、进度管理、接口管理、工程事务管理等。
2.4 工程签证:工程变更以外的下列项目应采用工程签证形式:①合同工程外,必要的措施类项目②新增临时项目③非承包商引起的拆改项目④合同外的非工程项目⑤合同外零星工作。
三、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①在合同工程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增减;②在合同工程范围内,工程数量的增减或价格的调整.③取消合同内部分工程;④更改合同工程中有关工程或材料的性质、质量、规格;⑤更改合同工程中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⑥改变合同工程中经批准的关键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⑦合同工程中其他工程内容更改。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XXXXXXXXX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
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
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
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
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确定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都应遵照执行并承担超限责任。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和扩大设计范围的变更。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对已经完成或部分完成的设计图纸和方案进行调整、修改或扩大。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应当遵循“安全、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确保变更后的设计能够满足工程的要求。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当按照设计变更程序进行,包括需求调研、方案设计、评审审核、审批批准等环节。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流程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流程应当明确,包括需求调研、变更设计、评审审批、施工变更等环节。
第七条设计变更的需求调研应当充分了解变更的原因、范围、影响等,编制变更需求报告,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方案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变更方案设计报告,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设计变更的评审审批应当由专业评审机构进行,包括技术审查、合规性审查等,确保变更方案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第十条设计变更的审批批准应当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对通过评审的变更方案进行审批,并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的施工变更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施工,并将变更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控制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应当设立变更控制组织,负责统一协调变更过程中的工作和信息沟通。
第十三条变更控制组织应当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变更控制手册,并进行培训和督导。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应当及时记录,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过程、结果等,记录应当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确保各方能够了解变更情况。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应当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变更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变更顺利进行。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设计变更的责任,并保证变更后的设计满足工程的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新要求、出现设计错误、外部环境条件产生变化等,可对工程进行必要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项目内容的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和审批权限第三条工程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合同明确的有效施工图纸发生的实质内容变化而引起的变更。
现场签证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除有效施工图纸以外的、合同工程量清单未包含或清单虽包含但数量不明确的、需要施工现场通过签证予以确认的其它工作内容而引起的变更。
第四条为便于管理,按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金额大小,工程变更分为:(一)一般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造价影响在不超过10万元的变更;(二)重要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造价影响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200万元的变更;(三)重大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造价影响超过200万元的变更。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现场代表,是工程项目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控制、审核工程变更。
第六条一般工程变更提交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重要工程变更,提交分管副总审核后,总经理批准执行;重大工程变更,总经理还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三章设计变更第七条工程项目应该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公司提出,但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公司负责人员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申请单,同时应随附变更文件提交监理单位和公司项目负责人审核。
变更文件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
(二)变更的原因或依据,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变更、质量变更、合同变更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合理性原则:变更内容应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
(三)效益原则:变更应尽量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四)程序性原则:变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章变更范围及类型第四条变更范围:(一)设计变更: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变更。
(二)进度变更:包括工期调整、施工计划调整等。
(三)质量变更: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方面的变更。
(四)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变更。
第五条变更类型:(一)重大变更:涉及工程规模、结构、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二)一般变更:不涉及工程规模、结构、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管理程序第六条变更申请:(一)变更申请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变更费用及变更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管理部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七条变更审批:(一)重大变更: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报请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二)一般变更: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报请项目经理审批。
第八条变更实施:(一)项目管理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变更。
(二)变更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内容符合审批要求。
第九条变更验收:(一)变更完成后,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将变更情况报请项目经理审批。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变更责任:(一)变更申请单位负责变更申请的编制和提交。
(二)项目管理部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审批和实施。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变更设计程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变更设计活动。
二、变更设计的分类(一)按照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工程变更设计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1、重大变更:指涉及工程规模、技术标准、路线走向、结构形式等重大设计原则的变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2、较大变更:指对工程局部方案、工程数量、工程材料等进行较大调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变更。
3、一般变更:指对工程局部细节、施工工艺等进行的较小调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影响较小的变更。
(二)按照变更的提出主体,工程变更设计分为业主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
三、变更设计的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使用功能和效益。
(三)有利于节约工程投资,控制工程造价。
(四)尽量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变更设计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四、变更设计的提出(一)业主提出的变更业主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预期效果。
(二)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或需要优化,应及时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附变更设计文件。
(三)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为了提高施工效率、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理由、依据和实施方案。
(四)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或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和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变更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变更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的修改、补充等;(二)施工变更: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顺序、施工进度等的调整;(三)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价款、工程量、工程期限等的修改;(四)其他变更:包括与工程相关的其他事项的调整。
第六条工程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确有必要进行变更,且变更后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二)变更方案应当经过充分论证,确保变更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行性;(三)变更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四)变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申请和审批第七条工程变更的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九条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重大工程变更应当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做好变更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变更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执行单位应当做好变更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完整版)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完整版)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及变更计量的工作程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变更的合法、合规、有序和时效性,满足工程质量、精度和成本控制的要求,结合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
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工程在实施工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
第三条管理原则1.先审批后实施原则工程变更严格实行“先生僻后实施”的原则,应急性以及存在严重安全应还的变更。
井项目部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先实施,并按本管理办法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批手续。
2. 实事求是原则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必须坚持“实施求实”的原则。
不瞒报、不虚报、不增报,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等方式认为降低审批级别。
.3,实施与审批一直原则。
工程变更的实施必须于生僻通过的范围、内容、工程量、金额等一直,项目部应加强实施工程中的动态控制,对审批后出现范围、内容超审批或实施金额超过审批金额20%或实施金额跨越审批权限之任一情况的,有项目部负责按事前审批手续补充报审,未补充报审的,一律不予认可。
第四条工程变更分类第一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变更;第二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60~100万元(含60万元)的变更;第三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600万元(含20万元)的变更第四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变更。
单次变更金额,是指拟发生变更的全部直接费金额,变更金额不冲抵被替换项目的造价。
第五条审批管理(一)变更报批要件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3.变更的工程量及造价;4,建立、造价对变更应另行计费的分析意见;;造价单位出具的计价表5.6.材料核价审批手续;7.附图及计算资料等。
(二)分级审批1.一类变更由公司集体决策或董事长审批;项目部(5个工作日)→合同管理部(5个工作日)→项目部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二类变更由总经理审批;项目部(5个工作日)→合同管理部(5个工作日)→项目部分副总经理→总经理 3,三类、变更由项目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三类:项目部(5个工作日)→合同管理部(5个工作日)→项目部分副总经理四类:项目部(5个工作日)→项目部分副总经理一、二、三、四类变更累计金额超过中标价(不含预留金)的8%之后的三、四类变更升级为二类变更,有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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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张坊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意向通知单
承包人:长沙市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02 监理单位:湖南岳阳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编号:
浏阳市张坊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初步论证及说明
承包人: 长沙市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02 监理单位: 湖南岳阳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编号:
浏阳市张坊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意向申请表
承包人:长沙市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02 监理单位: 湖南岳阳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编号:
浏阳市张坊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数量和费用计算表
承包人: 长沙市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02
监理单位: 湖南岳阳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申报表编号:
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令(变表5)
承包人: 合同号:
监理单位: 变更令编号:申请表编号:
2、无变更工程申请表时,填写“无”;新增工程时,原图名、图号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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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令计量复核表(变表6)承包人: 合同号:
监理单位: 复核表编号:
备注:本表用于变更工程完成后实际工程量计量查验。
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四方联席会议纪要表
承包人:合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