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工作大事记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渝府发[2008]118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11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2007-2020年)》,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管理的严肃性,防止因随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影响城市功能和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都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控规修改)等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控规修改范围(一)禁止将公共绿地调整为其他用地(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的除外),冻结将非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严格限制对居住用地地上建筑总规模(容积率)的调增。
(二)限制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调减,限制对各个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地上建筑总规模(容积率)、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模、特殊地段建筑控制高度以及规划保护内容的修改。
(三)通过招标、挂牌、拍卖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得对控规确定的用地性质、总建设用地面积和地上总建筑规模指标进行修改。
因城乡总体规划修改、实施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决定修改控规,以及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建设单位无法实施,确需对“招拍挂”后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总建设用地面积和地上总建筑规模指标进行调整,且经市政府同意不需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的,应当经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土地主管部门及区政府共同研究,进行必要性论证,合理确定修改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否则,应先由土地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行修改,依法修改后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招拍挂”。
1.4重庆城市地位、形象与标志

一、城市地位
2007年9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பைடு நூலகம்0
年)》中,明确指出:
① 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②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③ 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 ④ 中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⑤ 西南地区交通枢纽
一、城市地位
2010年,建设部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
二、城市形象
山城、雾都、桥都、温泉之都
三、城市标志
• 市花 • 市树 • 城市形象标志
年)》中: 重庆是我国五大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
一、城市地位
• 2010年8月15日出版的《外交政策》: • “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城市”,“重庆是中国的明日乐园,是中国的芝加
哥,也代表了世界的未来”。 一。
• 2012年,国际著名旅行指南Frommer’s:重庆是世界十大旅游目的地之
• “一座相貌很有特色的城市。”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一、总则(一)编制背景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2、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禁止向长江、嘉陵江和乌江等江河及湖泊水库倾倒固体废弃物和排放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合理调整全市生产力布局,在缺水地区和水源上游地区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和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以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为主的水库库区和水源保护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利用,严禁布局污染性产业项目。加强地下水和温泉资源的保护。尽快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3)东南部地区
东南部地区包括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武隆等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1.98万平方千米。依托乌江和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等构成的东南线发展轴,形成以黔江为核心,以秀山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点轴状城镇发展区。
2、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一、规划策略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一)城乡协调发展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
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
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
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
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
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一)人口规模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pptx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pptx](https://img.taocdn.com/s3/m/43b08eabb7360b4c2e3f64fc.png)
第十二条区域城镇化水平预测
至 2010 年江津全区总人口为 154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58%,城镇人口为 89.32 万人;至 2020 年总人口 为 165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75%,城镇人口为 123.75 万人。
第十三条城镇等级及规模
建立“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心镇为骨干,一般镇为基础”的三级城镇体系格局,以江津中心城区大城市
规划预留渝黔二线铁路走廊,具体走向由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
规划通过渝泸铁路引入五举沱港区、朱沱港区铁路专线,实现货物水铁联运的无缝衔接
。
学习指导参考
7
学海无涯
相关部门应及时与铁路部门协调,并结合规划,预留铁路线路、铁路联系线和铁路站场用地。 第二十条水运 积极推进“城以港兴、港为城用、港群互动”的发展战略。以长江流域的“一中心三支撑”(几江中心作 业区、滩盘作业区、朱杨作业区、猫儿沱作业区)作业区为核心,重点建设白沙作业区,以长江一级航道 为支撑,以綦河、笋溪河、塘河航道为辅助,构筑“一干三支一重点港”航运体系,打造重庆西南部和川 南、黔北地区航运中心。 确保兰家沱、五举沱、猫儿沱、滩盘和朱杨港口等重点港口发展所需后方用地,提升港口设备水平和装卸 工艺,提高重点港口吞吐能力。 提高港口后方的道路等级,完善港口后方集疏运条件,确保水路和陆路联系畅通,推动铁路、公路、水运 之间多方式联运。 第五节区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综 合效益。 (二)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入研究江津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 , 全方位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原则。充分利用江津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山水园林城 市的风貌特色,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 期实施的可行性,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健康发展。
重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2015年12月精品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统一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规划与科技标准处组织制订。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总则1.1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下称规范),为统一声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法的内容和深度,加强重庆市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由重庆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乡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具体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
1.3 本细则是和规范配套的具体规定,声功能区划分方法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区划原则2.1 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
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主城区)以《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为指导,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其他区县在《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总体要求下,以各地方的城市规划为区划的主要依据。
2.2 单块的声环境功能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 km2,实际划分中可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应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2.3 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3 区划依据3.1 区划主要以《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标准适用区域为依据。
根据GB3096-2008中的相关定义,找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可能涉及的用地类型见表3-1。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新闻版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
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一)陪都十年计划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工作大事记2007年09月28日14:16:23 来源:重庆市规划局2003年12月12日,在市委办公厅二楼二会议室,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规委会主任黄镇东主持召开重庆市第二届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了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意见。
会议认为,重庆直辖以来,各方面取得了巨大发展,本着与时俱进的思想,适时调整原批准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十分必要,应抓紧时间做好修编工作,并在规划编制中坚持"三中心、两枢纽、一基地"的定位和坚持"多中心、组团式"的布局,保持山城、江城特色,完善组团内部功能的两大原则。
修编新版《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构想第一次被提了出来。
2004年1月8日,重庆市规划局向建设部递交申请--"关于开展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请示"。
请示提出,《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自199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起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多中心组团式的城市格局进一步得到强化,山水园林城市轮廊初步显现,城市功能逐步完善,一批重要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直辖市形象大幅度得到提升。
但是,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背景情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已批总规对我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义出现了一定的局限性。
为适应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切实指导我市的各项建设,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协调,适时、相应地进行修编。
请示得到建设部原则同意,《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进入修编准备阶段。
2004年1月30日,本轮总规修编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正式成立。
修编办公室负责总规修编的各项组织工作,统筹协调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相关事宜。
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同志担任修编办主任,工作人员从市规划局局机关各处室及规划设计院抽调。
2004年2月2日,总规修编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总规修编项目准备书及重点专题方向。
会议初步确定重点专题研究方向,并明确2月15日以前完成各重点专题的委托,五月中旬完成专题研究报告。
2004年2月6日,副市长赵公卿到市规划局现场办公,听取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赵公卿指出,总规修编关系到重庆城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有序、健康发展,要从科学发展观出发,创新思维,整合力量,迅速启动工作。
一是同意成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修编工作。
二是市级有关部门要在财政计划和土地出让金中安排好总规修编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同意成立总规修编顾问组,顾问组成员以市政府名义统一邀请。
四是修编工作要认真借鉴国内外总规编制经验,做好调查研究,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和档案,确保总规修编质量和水平。
2004年2月11日,总规修编办公室开展总体规划修编专题培训工作,参与上轮总规修编及规划专业的相关专家接受邀请,对参与本次修编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培训分为四个部分,包括《重庆市历次总规修编工作情况介绍》、《重庆市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重庆市主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四个专题讲座。
参与本轮总规修编人员,从培训中对本次总规修编的历史渊源,以及相关的重要规划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2004年2月12日,修编办公室在市规划局316会议室召开了总规修编专项规划及现状基础资料调查意见征求会,邀请市发改委、市经委、市交委等20多个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讨专项规划,以及现状资料调查收集方案。
会议初步讨论了总规修编将涉及到的专项规划,各部门均表示要齐心协力,建立对口联系人制度,为总规修编打好前站工作。
2004年2月27日,建设部正式发文批准重庆市对98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建设部批准修编的原因是:重庆目前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于直辖以前。
设立直辖市后,重庆的城市地位发生变化,行政区划也进行了调整。
因此,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符合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的精神,因此同意开展此项工作。
同时,建设部要求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应当在总结本轮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重点,注意防止都市区规模过大,做好发展时序安排。
基于重庆市市域范围较大,建设部指出有必要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此外,建设部还对重庆市修编的期限进行了规定,修编后的总规期限应从上报当年至2020年,并表示将在适当时间组织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
2004年3月13日,在北京参加"两会"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就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事宜到国家建设部拜会了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和副部长仇保兴。
黄奇帆悉数了总规修编对指导重庆今后一段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并向建设部领导介绍了重庆近几年来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和城市规划工作。
汪光焘和仇保兴表示,重庆市的总规修编工作确有必要,并殷切希望重庆的总体规划能成为山地城市规划的典范。
2004年3月期间, 修编办公室工作组及相关设计研究人员对主城九区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分别与各区政府进行了座谈。
通过座谈交流,摸清了主城各区的城市建设情况,了解了主城各区未来的发展计划,并对都市区发展的总体走势进行了科学分析,为总规修编提供了现实依据。
2004年3月10日至15日,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赴北京、杭州、苏州和上海进行了调研。
就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与上述四城市开展了专题调研和交流活动,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市目前的发展状况提出本轮总体规划修编的技术路线及重点内容。
2004年3月31日,市规划局举行总规修编以来第一次新闻通报会,要求中央驻渝媒体,以及重庆本地主流媒体参加。
新闻通报会就我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作用、基本情况、规划内容、编制重点及工作进展进行了通报。
总规修编由此得到新闻媒体,以及重庆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
2004年4月8日,副市长赵公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智亚听取了我市总体规划修编进展情况汇报,就总规修编工作中的部门及区政府协作、相关规划协调、专家指导及规划内容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
2004年6月16日,市委副书记姜异康、副市长赵公卿到市规划局听取了《重庆都市区总体规划纲要(2004--2020)》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姜异康和赵公卿对总规编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原则同意总规纲要的基本内容,并对都市区总规编制提出要求。
2004年6月25至26日,《重庆市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4-2020)》专家咨询会在渝举行,会议由市规划局蒋勇局长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智亚出席会议。
会议还邀请了原建设部总规划师陈为帮、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吴建平处长、香港规划署冯志强署长、原新加坡重建局总规划师刘太格、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杨保军总规划师、同济大学徐循初教授、南京市规划局周岚局长、重庆市工商大学王崇举校长、重庆市社科院陈澍院长、重庆大学黄光宇教授、重庆市规划协会陈材倜理事长、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雷尊宇董事长等12位规划界专家。
专家充分肯定了《纲要》的成果,认为《纲要》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总结了1998版总规以来城市建设的实施经验,对1998版总规实施作了客观、准确的评价;指导思想正确,技术路线与编制重点得当,在开展八个重点专题和研究近年有关规划的基础上,对重庆市未来的发展作了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反映了重庆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资源环境的客观实际;编制具有较高的水平,可以指导重庆市未来的发展。
同时,专家对《纲要》也提出了很多建议性的意见。
2004年7月7日至9日,修编办邀请市内专家,开展了总规重点专题的评审工作,专家充分肯定了本次都市区总体规划各专题的成果,认为各专题研究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近期,把握未来,落实了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指导思想正确,技术路线与编制重点得当,研究报告资料翔实,研究方法科学,运用的数据真实可靠;从重庆市城市发展与规划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入手,很好地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起来,能为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提供重要的参考材料和理论依据。
最后,总规的八个重点专题都顺利的通过了专家评审。
2004年9月23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规委会主任黄镇东主持召开市二届规委会三次全会,审议并通过了《重庆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规划纲要》,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王鸿举,副市长赵公卿等规委会成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基本确定和通过了重庆都市区的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城市布局形态等内容。
200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设部组织专家工作组对《重庆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规划纲要》进行了审查。
审查意见指出,纲要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前期工作充分,工作基础扎实;二是统筹规划城乡发展,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新世纪总体规划的特色;三是进行了土地适宜性评价分析和分类,增强了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同时,对于下一步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工作指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
2004年11月,市规划局正式启动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重庆市总体规划信息系统是一个以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等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综合管理系统。
总体规划信息系统也是市规划局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系统建成后将集成到重庆市规划局信息化平台中,方便局属各部门进行信息查询、信息评价、现状分析、规划管理、信息预测,为规划管理者提供先进的辅助工具,同时对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进行监控、信息反馈及分析。
系统可以为各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数据支撑平台,为管理决策者提供科学决策的手段。
系统可以面向研究机构,为专业研究提供基础信息资源。
系统还可以面向城市公众,为社会各界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浏览和查询方式。
2004年11月23日至12月1日,总规修编办工作组前往渝中区、江北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巴南区、北碚区、渝北区和北部新区,向各区通报了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并征求了各区对纲要的意见。
各区四大班子和相关部门参加了意见征求会,对总规修编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
各区还就发展空间、相关组团功能定位、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04年12月2日,重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在市规划局召开了《重庆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规划纲要》公示活动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智亚主持会议,中央驻渝媒体和重庆主要媒体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总体规划纲要进展情况和公示活动内容,副市长赵公卿、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就媒体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交通、组团、区域竞争等方面的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