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
第三条食堂是指为师生提供膳食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不存在任何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状态。
第五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学校食堂管理部门。
第六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拥有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设施、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食堂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分类、标识、保存、加工等要求进行操作。
第九条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负责食品的采购、接收、储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第十一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是指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和评估的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食堂食品的采购、接收、储存、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管理情况的检查。
(三)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情况的检查。
(四)食堂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情况的检查。
(五)食堂食品安全监测和检验的情况的检查。
(六)食堂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的检查。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实施步骤为:(一)定期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计划。
(二)食堂管理部门按照计划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检查和监督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四)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和监督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校园食品安全情况检查制度7篇

校园食品安全情况检查制度7篇校园食品安全情况检查制度【篇1】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
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
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校园食品安全情况检查制度【篇2】我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杜绝学校学生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本着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目的,9月19日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商店、饮用水、学生自带食品等方面进行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陈发震(校长)副组长:何文龙(教导主任)成员:各班班主任二、工作措施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督查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督查机构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监督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 食品安全监督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监督督查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3. 食品原料采购:检查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是否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
4. 食品加工制作:检查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括加工场所、设备、工具、操作人员等。
5. 食品储存:检查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储存条件、温湿度控制、食品摆放等。
6. 食品销售:检查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销售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食品包装、标签、保质期等。
7. 食品留样:检查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留样量是否符合要求。
8. 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检查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9.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检查学校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监督督查方式1. 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 不定期抽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3. 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五、监督督查结果处理1. 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共14篇)-规章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共14篇)-规章制度篇1: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场内(店内)的食品及出租柜台进行日常检查。
二、食品安全员定期要对店内环境和条件、库存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记。
三、食品安全员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经营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检查的内容(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二)经营条件,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食品,采购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四)标签标识,检查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1、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2、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包装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3、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是否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分装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4、散装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贴标签,销售人员和场地是否落实“两罩一套一帽”;(五)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持有所销售食品来源可靠的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六)仓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为了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提高食堂食品质量,我们特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食堂的食品安全标准与卫生条件符合相关规定,构建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堂环境,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
二、监督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监督机构为校团委和学生会。
他们将负责监督食堂的食品供应链、卫生条件以及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以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
三、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1. 食堂食品供应链管理食堂应建立完整的食品供应链,确保食材的来源可追溯。
所有供应商必须提供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并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食堂将建立并维护供应商黑名单,对食品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的供应商进行处罚,严禁购买其产品。
2. 食品质量检验食堂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食品质量检验。
在食品进货之前,将对食材进行抽样检验并评估其质量指标。
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将立即通知供应商处理。
对于食品留样,食堂将保留一定数量的样品,以备发现问题时进行检测。
3. 食堂卫生管理食堂将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堂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卫生管理制度将包括食堂环境卫生检查、食品加工区域卫生巡查、员工个人卫生监督等。
食堂将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4. 食品安全事件处理食堂对于所有食品安全事件都将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保护学生的食品安全。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食品变质等问题,食堂将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供应,对受影响的学生进行医疗救治,并调查事件的原因和责任人。
5. 监督与反馈校团委和学生会将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并定期向学生发布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报告。
学生如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可向校团委和学生会进行举报,监督机构将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并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1.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食堂将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食堂员工食品安全责任食堂员工将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熟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用餐安全,我校食堂必须保持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第一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小组,设立专门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二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在每天不固定时间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每天至少检查三次。
第三条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建立周查、月查制度。
即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
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
相关人员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由食堂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中止承包合同。
对发现的严重食品卫生隐患问题,学校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食堂具体检查内容如下: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
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
灶台,操作台等一些卫生死角处是否干净、整洁。
2、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是否配戴首饰,是否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是否有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有无健康证等。
3、食品留样:每天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并做好相关记录。
4、食堂是否有定期消毒制度及具体操作方法,三防设施是否完善。
5、操作间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
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并按要求存放。
7、从业人员是否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存放,需冷冻的食品有无冷冻保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选18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选18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1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
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
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不是社会主义。
以下是作者整理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内容八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1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
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检查后认真填写,所有自查记录需留存完整,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需备注说明。
五、月度自查情况应及时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六、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
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七、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管理。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对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导抽查、飞行检查等,及时督导检查学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检查应从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记录入手,审查自查过程实际情况,自查是否有针对性、发现的问题是否客观存在、整改是否及时到位等。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2为切实加强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幼儿食堂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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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2016.9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为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工作,依照《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标准食具消毒卫生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
建
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食堂的饮食卫生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分开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放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三、学校卫生室每周两次对食堂进行安全与卫生的监督检查。
四、严禁配送以下食品:
1)有毒、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
常的食品;
2)无食品卫生检查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和肉、食、水产品、
调料等副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五、发现学生出现疑似食源性疾患,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传播蔓延。
对患病学生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
对食堂的食品和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
六、要利用各种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师生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七、学校每学期要对食堂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在每学期开学前组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
食品加工人员必须在取得卫生健康许可证并经过食品卫生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
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工作中要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八、要认真做好加工及存放食品的检查。
蔬菜要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干净;用于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用具、容器及其他工具必须有明显标志,并做到分开使用、存放,保持清洁。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凡是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在低温、安全卫生的条件下存放,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再次食用。
餐具必须按要求洗净、浸泡、消毒后再使用,并有专人负责并对消毒情况进行记录。
制作凉菜应严格按照有关卫生要求执行。
九、加强食品加工场所的安全。
要对食品加工场所的管理,严禁非食堂人员入内,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煤气灶、罐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食品加工场所要按有关规定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十、要加强对学生饮用水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和卫生,要对饮水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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