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绩效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桂办发[2008]14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8.04.21【实施日期】2008.04.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桂办发〔2008〕14号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各级机关绩效,建立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乡镇以上(含乡镇)各级机关。
第三条机关绩效考评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客观准确地反映机关工作实绩,力求实效。
(二)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过程公开,标准规范,群众认可,结果透明。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考评指标科学,重点突出,简便易行。
第四条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一)自治区成立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专职副书记、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和有关领导同志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进行绩效考评,具体工作由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
(二)各市、县(市、区)成立相应机关绩效考评组织,负责对其下一级机关以及本级直属机关进行绩效考评,具体工作由该组织的工作机构牵头实施。
(三)各级直属机关成立相应机关绩效考评组织,负责对其隶属机关、内设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进行绩效考评,具体工作由该组织的工作机构牵头实施。
第五条各级机关要有计划地推进绩效考评工作,通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探索完善,全面推行。
第六条各级机关要结合实际,建立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考评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把机关绩效考评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
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细则概要

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细则今年3月中旬,广西正式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怎么改,待遇有什么变化,会不会有下岗的可能?”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事业单位3026个,正式在册工作人员近6万人。
自1996年起,我市先后在河池卫校、河池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进行聘用制度试点、探索和实践,随后在各行业系统逐步推进。
事业单位将改向何方?记者近日到市人事局进行了采访。
目标原则:以人为本平衡过渡据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自治区人事厅的统一部署而实行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
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还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优秀人才凝聚到社会事业中来。
岗位设置管理的各环节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这一原则要体现在岗位设置的各个环节,特别体现在结构比例、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等环节上,并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保证岗位设置的顺利实施。
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
岗位设置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事关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审慎开展;既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文件规定,又要结合河池的具体实际,维护大局的稳定。
实施范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简单地说,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就是事业单位的全部在编人员。
从单位看,除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以外,由我市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2022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考核和标准

2022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考核和标准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___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___月___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
人员编制数为___名,在岗正式职工___名。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___名,管理人员___名,工勤技能人员___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
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___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在市___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
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1、德(___分)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范本)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细则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细则第一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细则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为推进我镇学校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根据《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切入点,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教育办人员(总校长由县局考核);全镇小学教职工;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不含临时人员)。
三、考核办法(一)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边远山区教师津贴、干部津贴、班主任津贴、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四部分,其中,边远山区教师津贴由县提取,干部津贴、班主任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提取的方式以实际所需津贴占全镇总量的百分比提取)其余部分按学年核定到考核单位。
1、干部津贴发放按县教育局规定:以教育办、教育局对每位干部最后一次批复职务为准。
2、班主任津贴从总量中提取后,按各校班级数及班容量的四个档次核发到单位。
(二)分类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按学年进行,干部、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分别量化考核。
1、干部考核。
实行百分制。
(1)教育办成员(不含总校长)的考核,由教育办制定考核体系和量化标准单列进行考核;(2)小学、中心园一把手校(园)长的考核内容和量化计分办法由镇教育办制定,并由镇教育办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年度目标考核占50%,以教育办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为依据;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占50%,主要包括考勤、工作量、工作作风、管理水平、工作成效等内容。
其他干部的考核内容和量化计分办法由单位统一制定,并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其中任课、兼课情况占绩效考核工作量的30%)。
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最新).doc

2019年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最新)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最新)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最新)12月31日,自治区人社厅举行广西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闻通报会。
我区将从1月起,正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力争在底前,将符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目前,我区已陆续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范围、缴费比例、待遇计发方法、转移接续等进行明确1、与企业缴费政策保持一致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加上城镇企业职工和其他就业群体,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企业和城乡居民。
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雷震介绍,目前广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超过2200万人,但还有近18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未覆盖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内,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有退休制度。
不同的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产生了“双轨制”、“待遇差”的矛盾。
实行新政策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与企业缴费政策保持一致,有利于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此外,将为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实现新老制度待遇的平衡衔接。
职业年金的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这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
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我区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2、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据介绍,此次改革将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能够更加全面地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事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1.11•【字号】桂政发[1994]3号•【施行日期】199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1994年1月11日桂政发〔1994〕3号)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
根据我区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实施方案》),已报经人事部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推行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市、县和区直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组织纪律,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现象的发生。
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增资指标限额,不得擅自突破。
各级人事、财政、银行、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
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妥善处理好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我区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桂人社规〔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及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和管理工作,我厅对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5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章申报程序第五章聘期考核第六章交流与退出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下简称二级岗位)设置管理,充分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在人才强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已实施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及其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二级岗位是自治区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主要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级岗位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
第四条二级岗位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鼓励创新、服务发展。
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规定.doc
2018年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规定
2018年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规定
从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别提高到113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工人由现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至3)。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各岗位等级减少额度见附表4)。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生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
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上述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应的减少的具体办法,有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4•【字号】桂政发[2006]50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6]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已经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要严格执行各项改革政策,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防止出现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各项政策的现象。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精神上来。
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资制度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00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桂事改办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桂事改办发〔2011〕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自治区直属各事业单位人事处: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等文件,现对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认定程序的问题。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县(区、市)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完成后,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在《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上盖章,下发《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情况认定通知书》。
二、关于首次岗位聘用中专业技术岗位暂时调剂使用的问题。
在首次岗位聘用中,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暂时无相应资格人员竞聘的事业单位,在保证人才未来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其中部分岗位数额暂时用于较低等级岗位人员聘用。
在岗位调剂使用时,应保持规定的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结构比例,并按规定逐年调整达到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关于曾经担任过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任管理岗位人员能否竞聘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问题。
曾经担任过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任管理岗位人员,在首次岗位聘用时,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可直接参加原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层级中较高等级岗位的竞聘。
在上报岗位聘用认定时,需提供个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工资册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