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广州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广州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广州市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发展挑战。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权益,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广州市制定并实施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办法的内容、目标和对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内容1. 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程序:广州市根据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程序,确保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 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广州市政府将地方标准发布到市政府官方网站,并通过媒体公告,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3. 标准的监督和检查:广州市相关部门负责对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理。
4. 标准的修订和废止:广州市视情况对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和废止,并根据需要制定新的地方标准。
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目标1. 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权益: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首要目标是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权益。
通过制定相关标准,加强对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减少事故和风险,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2.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 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和提高产品质量,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助于增强广州市场的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投资。
4.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标准的监督和检查有助于形成健康的市场环境,促进诚信经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1. 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促使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提升广州市产业的竞争力。
2. 提升市民消费体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市民的消费体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满足市民的多样化需求。
3. 促进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地方标准的监督和检查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推动优质企业的发展。
4. 增强市场信任和消费者保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增强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信任,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程度,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地方标准《公共场所(户外)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报批稿)

ICS03.100.50P00备案号:XXXX-XXXX DB44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XXXXX—XXXX公共场所(户外)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Safety 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electrical facilities in outdoorpublic places(报批稿)2019-XX-XX发布2019-XX-XX实施目 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 (2)4设计 (3)4.1一般要求 (3)4.2电击防护 (3)4.3接地 (4)4.4等电位联结 (5)4.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6)4.6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 (7)5施工及验收 (7)5.1施工 (8)5.2验收 (9)6运行维护管理 (10)6.1一般要求 (10)6.2巡视 (11)6.3试验 (13)7安全责任 (14)附录A(资料性附录)验收记录 (15)附录B(资料性附录)低压线路及设备日常巡视记录 (17)附录C(资料性附录)低压配电系统试验记录 (21)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31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能源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叶其革、苏校冰、袁伟灿、郑圆、尹文俊、陈卓、游复生、李学弘、何健宇公共场所(户外)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公共场所(户外)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安全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交流1000V及以下的各类用电设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1电工术语基本术语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776电气安全术语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T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4050系统接地的型式和安全技术要求GB/T16895.3低压电气装置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GB/T16895.21低压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GB/T16895.28低压电气装置第7-714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户外照明装置GB/T33587充电电气系统与设备安全导则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5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DL493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JJ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8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149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T107城市公共汽、电车候车亭DB44/T XXXXX-2019公共场所(户内)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3术语GB/T2900.1、GB/T4776、GB13955、GB14050、GB500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新广东省地方标准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

新广东省地方标准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DB44 37—90广东省标准计量管理局1990—03—20发布 1990—06—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排污控制区域分类和标准分级、水污染物和污水排放量标准值、其它规定、标准的实施。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境内一切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单位、个体生产经营者。
2 引用标准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GBJ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GB3552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3区域分类及标准分级本标准按照自然环境特点、地面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水质现状的差别,将广州市全境各种功能水体及其保护区或汇水区域(含市政下水道)划分为特殊保护区和?、?、?类排污控制区,分别规定相应的排污控制要求。
3?1特殊保护区系指:《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划定的第一级水源保护区:含黄埔、员村、河南、鹤洞、石溪水厂吸水点周围半径一百米以内区域),广州市各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及其他依法划定的禁止排放污水的区域。
本类区域内不得设置排污口或以其他方式排放污水。
3?2?类排污控制区系指:《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划定的第二、第三级水源保护区、水源污染控制区,广州市各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市及市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一般经济渔业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游览区,广州市中心区和市桥镇镇区。
排入本类区域内的污水执行一级排放标准。
3?3?类排污控制区系指:市区、花县、从化县、增城县境内特殊保护区和?类排污控制区以外的区域,番禹县境内特殊保护区和?、?类排污控制区以外的区域。
排入本类区域内的污水执行二级排放标准。
广东省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联盟标准管理,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创新成果标准化,提升产业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联盟标准,是指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情况下,由标准联盟组织制定并发布的,为了在标准联盟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由标准联盟内企业共同执行的特殊类型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准联盟组织,是指由企业或其他组织发起成立,两个以上(含两个)同一产业领域及其上下游的企业或相关组织,以加强标准化合作与交流为目的,通过联合制定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共性要求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或工作标准,共同促进产业发展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标准联盟组织内设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秘书处应由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承担。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秘书长由秘书处承担单位推荐,副秘书长由联盟成员单位推荐.秘书处及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设立由企业标准联盟成员协商确定.第四条标准联盟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应坚持广泛性原则,广泛吸纳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积极参与。
第五条鼓励将实施效果良好的联盟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第六条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辖区内联盟标准。
第七条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成立标准联盟组织,制定联盟标准或开展标准化活动,以及联盟标准备案等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联盟标准的制定第八条联盟标准由标准联盟组织成员共同制定,由标准联盟组织秘书长批准,由标准联盟秘书处发布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制定联盟标准的一般程序是:预研、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废止.第十条标准联盟组织成员均可提出联盟标准立项提案,经标准联盟组织秘书处提交联盟全体成员按标准联盟章程表决,秘书处对表决通过的标准项目予以立项,并组织成立起草工作组。
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依据《广州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9—2012年)》、《广州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细则》(穗字〔2010〕5 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 (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用于对全市从事技术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项目研究、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和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及企业标准体系建设、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开展标准化人才培养和标准文本的监督检查以及相关项目评审和验收等工作的经费。
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审核后列入部门预算安排。
第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财政局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广州市(含区、县级市)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符合本办法所列资助范围的,可依据本办法申请专项资金.第二章专项资金的原则、范围和额度第五条专项资金应鼓励先进标准与产业发展、城市管理的融合,并遵循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突出绩效的原则:(一)有利于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我市产品和服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二)有利于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服务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三)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促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环境保护、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四)有利于率先实行符合国际惯例的质量、安全、环境、技术、劳工等标准。
第六条使用范围:(一)标准制修订项目。
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广州市技术规范(含联盟标准)的制修订。
(二)标准化研究项目.承担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标准化研究项目。
(三)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获批负责承担市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的工作。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正文:----------------------------------------------------------------------------------------------------------------------------------------------------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州地区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服从城市规划管理,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建设必须执行“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严格控制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和耗能多、占地广、污染严重、交通源大的工业项目,着重发展技术密集型工业。
市中心区的人口和部分企业事业单位,要有计划地向市郊工业点和卫星城镇疏散。
第四条城市建设必须执行节约土地的国策,合理利用土地,节约用地。
第五条城市建设实行新区开发与旧城区改造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带状组团式的布局统一规划,成片、成线地进行综合开发与改造,搞好相应的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
第六条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称市规划局)是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各区、县、镇的城建管理部门,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负责本区、县、镇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协同做好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的编制与管理第七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详细规划。
全市的近期建设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由市规划局与有关单位协同编制。
城市重要地区(段)规划、居住小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建设单位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要点,委托有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
城市街区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210976085_标准在解决城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问题中的作用——以广州市为例

标准实践标准在解决城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问题中的作用——以广州市为例■ 郑 勇 连小燕(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摘 要:城市道路是城市的经济命脉,城市在快速扩张发展的同时,占道施工成为普遍的现象。
城市占道施工导致施工安全事故和交通拥堵情况频发。
为了顺利开展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作业,全面保障道路施工维修作业人员、设备、周边车辆及行人的安全,规范施工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维修作业的安全性,广州市专门制定了广州市系列地方标准DB4401/T 112-2021《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措施设置》。
该系列标准自2021年11月发布后,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
本文以“雁塔大桥便桥工程”为具体实例,介绍标准在解决城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问题中的作用。
关键词:标准,占道施工,安全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04.019The Role of Standards in Solving Traffi c Organization and Safety Problemsin Urban Road Construction-- Taking Guangzhou as an ExampleZHENG Yong LIAN Xiao-yan(Guangzhou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Abstract: Urban road is the economic lifeline of a city. As the rapid expansion and development of city, road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a common phenomenon, which leads to frequent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s and traffic congestion. To successfully carry out urban road construction, guarantee the safety of personnel, equipment, vehicles and pedestrians in road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specify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project, and improve th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Guangzhou has specially formulated the DB4401/T 112-2021, Specifi cation of traffi c organization and safety facilities in urban road construction. Since its release in November 2021, the standard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This paper takes "Yanta Bridge convenient bridge project" as a concrete example to introduce the role of standards in solving the traffi c organization and safety problems of urban road construction.Keywords: standards, road construction, safety城市道路是城市的经济命脉,特别是在当今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在建设、改造等过程中频繁占用道路,对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广州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正式发布

广州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正式发布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行为,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并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文档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1. 工程现场安全评估2. 施工人员培训和技能考核3. 施工设备的检验和维修4. 施工材料的采购和储存三、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布置规划2.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3.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4. 施工现场秩序维护四、作业安全措施1.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2. 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3. 电气作业安全措施4. 焊接和切割作业安全措施5.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6. 埋地管线作业安全措施五、文明施工要求1. 前期准备工作2.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3. 噪声、振动控制4. 施工废弃物处理5. 施工现场公共区域管理附件: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旨在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2.《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指广州市地方法规,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一、背景说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是广州市地方标准的一部分,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行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本规程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二、施工前准备2.1 工程现场安全评估2.2 施工人员培训和技能考核2.3 施工设备的检验和维修2.4 施工材料的采购和储存三、施工现场管理3.1 施工现场布置规划3.2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3.3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3.4 施工现场秩序维护四、作业安全措施4.1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4.2 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4.3 电气作业安全措施4.4 焊接和切割作业安全措施4.5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4.6 埋地管线作业安全措施五、文明施工要求5.1 前期准备工作5.2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5.3 噪声、振动控制5.4 施工废弃物处理5.5 施工现场公共区域管理附件: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旨在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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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规范广州市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依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州市地方标准是指用于提高我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质量以及供给能力,培育和规范各类公共服务提供主体,满足公众的有效需求,经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并由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对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缺失或明显不能满足我市需要,而又需要在广州市统一的技术要求,可制定不低于以上标准要求的广州市地方标准,在广州市相关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推荐使用,规范相关行业有序发展。
第四条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广州市地方标准的立项、审定、编号、发布等工作。
我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方标准项目的提出,组织起草单位开展项目的申报、送审、报批等工作,并鼓励本部门各相关单位开展广州市地方标准的制定,推动广州市地方标准的实施。
第五条广州市地方标准应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一致。
第六条广州市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包括:项目申请、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定、发布。
第二章立项与起草
第七条本市有关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等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提出广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申请。
第八条申报广州市地方标准应填写《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有关项目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等材料。
第九条广州市地方标准应由内容所涉及的主要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提出部门并归口。
第十条广州市地方标准采取随时申报项目、定期下达计划的方式,每年申报时间截止到当年的6月30日,重要和亟需的项目另行组织立项评审。
申报单位对拟制定的广州市地方标准项目,应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和广州市地方标准等范围内进行查新。
第十一条市质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项目经初审后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对通过论证拟立项的项目在市质监
局网站上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时间不少于15日,经收集意见综合分析后,确定立项项目。
第十二条起草单位应在充分调研、综合分析或试验验证的基础上编写广州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并广泛征求和采纳相关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和专家及用户的意见,形成广州市地方标准的送审稿,向市质监局以书面形式提交组织专家评审会的申请(附件2)。
第十三条起草单位应认真撰写编制说明,并作为广州市地方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二)工作情况介绍;
(三)项目涉及技术在广州市的基本情况;
(四)广州市地方标准起草过程中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的确定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及广州市地方标准的关系;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结果和依据;
(七)贯彻广州市地方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八)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第十四条广州市地方标准项目从立项至形成送审稿时间原则不超过2年,广州市地方标准起草过程中如主要技术内容需调整或终止项目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报提出部门和市质监局批准,方可实施。
第三章评审与发布
第十五条市质监局应在收到起草单位召开专家评审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提交审定的答复。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市质监局会同提出部门组织专家对广州市地方标准进行审定。
第十六条广州市地方标准的审定应采用会审形式,专家应具有代表性,且不少于5人。
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程序;
(二)广州市地方标准的送审稿;
(三)广州市地方标准的编制说明;
(四)征求意见及意见处理情况;
(五)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通过审定后,起草单位根据专家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广州市地方标准报批稿,经提出部门同意后,报市质监局审核。
起草单位提出报批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州市地方标准报批签署表(见附件3);
(二)广州市地方标准报批稿(文本及电子文档);
(三)广州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四)广州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五)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件4);
(六)广州市地方标准送审稿;
(七)广州市地方标准审查意见及名单(见附件5);
(八)其他起草过程中的有关技术文件。
第十八条市质监局对广州市地方标准送审稿的格式及报批
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编号,并由市质监局统一发布或会同提出部门联合发布。
第十九条审定未通过的广州市地方标准应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组织专家评审,如项目存在严重技术问题、项目内容明显不适应行业需要、项目与国家相关标准冲突明显等情况下,市质监局可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对项目进行调整或终止。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条广州市地方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的要求,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市质监局应对发布广州市地方标准目录予以公告,并提供广州市地方标准文本查询信息。
第二十二条广州市地方标准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发生变化,相关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社会需求发生变化或者标准实施发现问题,应进行复审。
复审可由原起草单位经提出部门同意后提出,也可由提出部门或市质监部门直接提出,复审结论为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继续有效、修订、废止。
复审程序参照第三章要求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1:
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
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审定申请表
附件3:
广州市地方标准报批签署表
附件4:
《》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
发出“征求意见稿”的单位数:个
回函的单位数:个;其中,回函并提出意见的单位数:个
没有回函的单位数:个
注:如本表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共页第页
第11 页共12 页
附件5:
《》送审稿审查人员名单
第12 页共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