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

合集下载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4)

2009年4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试题课程代码:0092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行政执法中说明理由制度是为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 D)A.批评权B.陈述权C.申辩权D.了解权2.下列选项中,可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是(A )A.房屋产权登记B.对公务员的奖惩C.政府规章的适用D.劳动争议的仲裁3.政府对城市居民房屋拆迁行为属于( B )A.行政征收B.行政征用C.行政征调D.行政规划4.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的是( B)A.吊销营业执照B.销毁盗版音像制品C.户口登记D.拆迁补偿5.有权撤销国务院行政法规的主体是( B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主席D.最高人民法院6.下列选项中,属于可诉性行政行为的是(C )A.行政调解B.行政仲裁C.行政不作为D.抽象行政7.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主体是(A)A.人民法院B.审判委员会C.行政审判庭D.合议庭8.行政机关根据其决策和负责体制,分为首长制行政机关和(D )A.合议制行政机关B.分权制行政机关C.内阁制行政机关D.委员制行政机关9.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C)A.3个月B.6个月C.1年D.3年l0.对行政诉讼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 B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11.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 C )A.过错加违法原则B.过错原则C.违法原则D.公平原则l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的,应作出( C )A.维持决定B.确认决定C.撤销决定D.履行决定l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C )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大制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C.《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制定)D.《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制定)l4.行政裁决的主体是(C )A.行政监察机关B.行政复议机关C.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D.国家审判机关15.对政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前控制主要是授权控制和( A )A.程序控制B.行政首长控制C.督察控制D.检查控制l6.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B )A.原告B.被告C.第三人D.人民法院l7.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的时间是(D )A.15日B.30日C.60日D.180日l8.一企业没有履行除雪的行政法义务,某政府管理部门雇人替其除雪并责令该企业支付必要的除雪费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要题复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要题复习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重要特征是()A.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B.没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C.大部分国家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D.我国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2,在法学领域,与行政法学关系最密切的是()。

A.宪法学B.民法学 C.诉讼法学D.劳动法学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行政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外部行政关系 D.行政管理关系4,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行政主体 B.管理者 C.被管理者 D.行政相对人 E.行政组织5,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行政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C.行政管理法律关系D.监督行政关系E.监督行政法律关系6,现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裁决的有关争议案件主要涉及下述领域( )A.权属争议B.家庭纠纷C.知识产权争议D.民事侵权赔偿争议E.环境污染争议行政法行政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1.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法源是()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自治条例2.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大制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C.《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制定)D.《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制定)3.下列五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规章 E.其他规范性文件4,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省级人民政府5.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有()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 D.民法通则E.单行条例论我国行政法法源的种类。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某县政府拆迁县城中心一住宅小区出售给开发商牟取利益,该行为已构成行政法上的( )A.滥用职权B.超越职权C.违反法定程序D.适用法律法规不当2.对政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前控制主要是授权控制和()A.程序控制 B.行政首长控制C.督察控制 D.检查控制3.在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措施中,属于事后控制措施的是()。

行政征收知识点总结归纳

行政征收知识点总结归纳

行政征收知识点总结归纳一、行政征收的适用范围1. 土地征收:指政府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土地实行强制征用。

土地征收需要依法进行,对被征收方应给予合理、公正的补偿。

2. 房屋征收:在城市建设、市政规划、道路建设等过程中,政府可能对房屋进行征收。

被征收方有权依法获得合理补偿。

3. 资产征收:政府可以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征收,但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对被征收的资产应进行公平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

4. 海域征收:政府在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保等方面可能对海域进行征收,但必须依法进行,并对相关方进行公正补偿。

5. 其他征收:政府还可以依法对其他合法财产进行征收,但必须依法程序进行,并对被征收方给予合理补偿。

二、行政征收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最高法律,对行政征收的法律依据具有根本性意义。

宪法规定了公民和组织的财产权,同时也规定了政府有权实行合法的征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补偿标准等内容,对土地征收的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该法规定了城市房屋征收的法律程序、补偿标准等内容,对城市房屋征收提供了具体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了政府对海域进行征收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定,对海域征收具有重要意义。

5. 其他法律法规:除以上法律外,还有很多法律对行政征收进行了规定,如《拆迁规定》、《物权法》等。

三、行政征收的法定程序1. 决定依法性:行政征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政府部门在进行征收决定前,必须依法进行审查,确保征收的合法性。

2. 公告公示程序:政府在进行征收前,需进行公告公示,公布征收范围、标准、补偿方案等信息,以确保公开透明。

3. 协商协调程序:政府在进行征收前,应与被征收方进行协商协调,充分听取被征收方的意见,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整,保障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

4. 补偿协商程序:政府在进行征收后,应与被征收方进行补偿协商,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并签署补偿协议,确保被征收方得到合理补偿。

自学考试本科行政诉讼法历年试题与答案

自学考试本科行政诉讼法历年试题与答案

(1)贾某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说明依据.(2)贾某可向哪个法院起诉?说明依据.(3)确认贾某的诉讼时效.全国200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在王某诉某区工商局违法查封货物一案中,该局法制科科长纪××出庭应诉.问本案中纪××的法律身份是( )A.原告B.被告C.诉讼代表人D.诉讼代理人2.“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这是国家公务员的()A.执行职务权B.职位保障权C.申诉控告权D.工资福利权3.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 )A.公定力B.确定力C.拘束力D.执行力4.某市政府决定停止三轮车营运并给予因此遭受损失的车主一定补偿。

市政府的决定体现了行政许可的()A.法定原则B.公开公平公正原则C.均衡比例适度原则D.信赖保护原则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为罚的是( )A.行政拘留B.劳动教养C.吊销许可证、执照D.没收非法财物6.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某拆迁公司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属于()A.直接强制B.执行罚C.行为罚D.代执行7.公务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可以()A.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B.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8.行政复议最主要的审理方式是( )A.开庭审理B.书面审理C.两审终审D.听证9.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要审查的是( )A.行政事实B.抽象行政行为C.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D.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10.下列选项中属于可诉行政行为的是()A.外交行为B.国防行为C.行政调解行为D.行政不作为1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作出一审判决的时限是()A.2个月内B.3个月内C.6个月内D.1年内1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规章13.行政诉讼变更判决适用于( )A.行政处罚证据不足B.行政处罚显失公正C.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D.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14.公民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的期限是( )A.三个月B.180日C.1年D.2年15.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 )A.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B.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C.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D.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A.15日内B.一个月内C.两个月内D.三个月内17.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A.有效的行政行为 B. 无效的行政行为C.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D. 需要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18.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是()A.人民法院B.审判委员会C.行政审判庭D.合议庭19.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

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

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

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
《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
一、总体原则
1、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应当根据给予补偿的内容和形式、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因素,确定补偿范围、补偿数额及补偿期限等,使行政补偿具有法律约束力。

2、被补偿者对补偿数额应表示书面同意,才可以得到补偿。

3、补偿,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补偿的具体范围
1、物质损害补偿:指由于政府、国家行政机关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造成的各种损害而给予的补偿,包括动产、不动产以及政府、国家行政机关的责任。

2、精神损害补偿:指对患者因感到精神不适,可以补偿其精神损失,包括财产损失,身体受损,职业发展受阻,家庭生活受挫、家庭关系受累等。

3、赔偿损失:指因行政机关、政府的过失、疏忽而给予损失补偿等。

4、补偿医疗费用:指由于政府、国家行政机关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而政府、国家行政机关负责承担的补偿。

三、补偿流程
1、受损方提出补偿申请,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

2、行政主管部门收集、审查申请,并调查损失情况。

3、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适用的法律确定补偿内容和补偿金额。

4、行政主管部门将补偿金额通知受损方,受损方接受后,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支付补偿金。

5、受损方收到补偿金,行政补偿程序完成。

行政法 第二十一章 行政补偿

行政法 第二十一章 行政补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第二十一章行政补偿第一节概述一、行政补偿概念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相对人造成合法权益的损害,由国家依法给予补偿的制度。

其特征有:一是以合法的行政行为为前提。

二是行政补偿对象是特定的相对人,并且是其遭受了特定的损失。

P264三是行政补偿必须以损失发生与合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行政补偿方式多样,还可以是生产、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妥善安置。

五是行政补偿的原则是正当补偿,由法律规定,按照公平、合理原则进行。

六是行政补偿多发生在损失发生之前,也可能发生在损失发生之后。

其与行政赔偿的区别为:一是引起原因不同。

二是性质不同,行政补偿不属于责任范围,而行政赔偿则属于行政责任。

三是发生时间不同,行政补偿往往在行政行为发生之前。

四是标准不同,行政补偿按照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由法律规定;行政赔偿则据实赔偿。

五是适用程序不同,行政补偿适用行政程序,而后者可能会运用司法程序。

二、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发展P263—264三、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P264--2661、社会公共负担平等说2、结果责任理论3、特别牺牲说4、人权保障论5、社会协作理论6、社会保险论第二节行政补偿的范围和方式一、范围指行政补偿责任的范围,相对人取得行政补偿的范围。

通常包括如下情形:1、土地征用补偿。

2、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3、公用征调补偿。

4、执行治安职务损失补偿。

5、紧急避险补偿。

6、军事训练补偿。

7、高度危险工程补偿。

8、行政行为废止补偿。

9、公民主动协助执行公务的补偿。

10、其他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补偿。

二、行政补偿方式分为直接补偿与间接补偿两种。

直接补偿以金钱与财物方式直接填补受害人损失。

间接补偿则通过授予某种特殊权利或利益给予的补偿。

直接补偿包括金钱补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间接补偿包括资源调配上的优待,减免税费,授予某种特许权,给予额外的带薪休假、旅游和疗养等,晋级晋职、增加工资、安排就业等。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概述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概述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概述在现代社会,政府的行政行为与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有时,行政行为可能会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就涉及到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问题。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虽然都旨在对公民的损失进行一定的弥补,但它们在性质、适用条件、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行政赔偿,简单来说,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行政赔偿的前提是行政行为违法,也就是说,只有当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给公民造成了损害,公民才有权利要求行政赔偿。

例如,某公安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错误地对公民进行拘留,导致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这时候公民就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个方面。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如违法拘留、非法拘禁、殴打、虐待等;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如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赔偿的方式主要有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不同的损害情况有相应的规定。

与行政赔偿不同,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由于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给予的补偿。

行政补偿的关键在于行政行为合法,但却给特定的公民或组织造成了损失。

比如,为了修建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依法征收了公民的房屋和土地,这种征收行为是合法的,但给被征收者造成了损失,政府就需要进行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补偿等。

行政补偿的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货币补偿外,还可能包括实物补偿、安排就业、提供社会保障等。

行政补偿的标准通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同时也要考虑到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保障被补偿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行政赔偿通常需要公民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赔偿决定或者公民对赔偿决定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救助、行政征收与行政补偿

行政救助、行政征收与行政补偿

行政救助、行政征收与行政补偿行政救助1. 行政救助概述行政救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行政机关申请救助的制度。

本章将详细介绍行政救助的定义、目的、适用范围等。

1.1 定义行政救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政府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通过申请救助获得补救或救济的一种形式。

1.2 目的行政救助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性,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1.3 适用范围行政救助适用于以下情况:-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侵害;-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救助的事项符合法定救助条件。

2. 行政救助的程序与要求行政救助通常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和执行等环节。

本章将详细介绍行政救助的程序与要求。

2.1 申请行政救助申请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书面形式:救助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包括纸质申请和电子申请两种方式;- 救助事实:申请人应当描述清楚救助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救助请求的合理性;- 救助请求:申请人应当明确提出救助请求,包括要求恢复原状、要求行政机关采取行动或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等。

2.2 受理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到救助申请后及时进行受理,并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辅助。

2.3 审核行政机关应当对救助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事实核实、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等环节。

2.4 决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救助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2.5 执行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救助决定的内容和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执行,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行政救助的效力和救助结果行政救助的效力主要体现在行政机关的救助决定上,并对申请人的权益产生直接影响。

本章将详细介绍行政救助的效力和救助结果。

3.1 救助决定的效力行政救助决定具有以下效力:- 具有强制执行力:行政救助决定对行政机关具有明确的强制执行力,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决定的内容和要求予以执行;- 具有司法效力:行政救助决定可以成为申请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有力证据,用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简述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
行政补偿是指政府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行为而遭受损失而予以赔偿。

行政补偿一般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政府及有关机构的行政行为而遭受损失,或者是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损失的情况,补偿价值包括物质损失和不可抗拒的精神损失。

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是由于行政行为而受到损害的案件。

这种情况一般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官员的不当行为,包括政府或有关机构的实施行政活动,行政官员在职责任范围之外,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法定程序承担行政职责,违反政府规章制度所致损失,而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行政补偿。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的损害案件。

这主要是指政府有关机构或行政官员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政府规章制度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是政府有关机构或行政官员因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政府规章制度而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精神损失,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可以由以上两类情况总结:一是由于政府行政行为或行政官员不当行为而受到损害的案件;二是由于政府有关机构或行政官员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政府规章制度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是造成不可抗拒的精神损失的案件。

以上所述只是行政补偿的主要适用范围。

换句话说,行政补偿也可以适用于政府行政行为或行政官员不当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和经济
损害,也可以适用于政府与行政官员违反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所致的损害和不可抗拒的精神损失,还可以适用于政府违反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而引起的损失,或者是违反政府政策和法律规定而引起的损失。

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依据法律框架,尤其是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进行的,具体的详细内容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实践中,被诉讼方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以便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享受行政补偿。

总之,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是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由政府行政行为或行政官员不当行为以及政府与行政官员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政府规章制度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是违反政府政策和法律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所划定的。

注意,行政补偿的具体适用范围以及细节内容都将因具体情况而异,需要根据法律框架情况来具体分析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