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管理办法
【经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全路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劳卫[2004]129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统一考核,评聘分开的原则。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统一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条件和标准,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路局统一组织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从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劳动工资部门负责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劳动工资部门指导下,实施技师、高级技师的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四条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技术等级设置达到技师的职业(工种),可以考评、聘任技师;技术等级设置达到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以考评、聘任技师和高级技师。
在《国家职业标准》尚未完全颁布之前,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工种范围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条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铁道部评审、批准,路局受铁道部委托,代部评审、批准技师职业资格。
二、考评条件第六条考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条件分为正常申报、破格申报和直接认定三种。
第七条凡具备《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者,可以正常申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在《国家职业标准》尚未颁布之前,技师、高级技师的正常申报条件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技师正常申报条件1.具备高中或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取得与所申报职业(工种)相同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2年及以上。
因路局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而未取得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而需要参加技师考评者,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须满十五年及以上;3.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作能力较强,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5.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传授技艺,培训技术工人的能力;6.具备高超(独特)的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生产工艺或工作中的难题,在复杂设备的安装、调整、检修,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等方面起重要作用;7.对防止事故、排除隐患有独到见解或突出贡献,且在近一年内,未发生过行车、人身、设备、质量等险性以上责任事故。
化工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实施办法(全文)

化工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实施办法(全文) 根据劳动部劳培字(1990)14号文《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化工行业的实际,特提出化工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实施办法如下:一、评聘高级技师专业(工种)范围和职务名称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评聘是技师聘任制的组成部分。
高级技师应在化工行业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专业(工种)中具有高超技能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技师中评聘。
根据化工行业的特点,决定先在氮肥、复肥、硝酸、硫酸、纯碱、氯碱、染料、农药、乙烯、电石、合成橡胶、基本有机化工和轮胎加工等十七类专业(工种)中进行试点。
化工高级技师的职务名称,原则上按专业命名。
对于化工工艺操作高级技师,前面冠以专业或产品名称,如合成氨、尿素、纯碱、烧碱、轮胎加工高级技师。
对于化工设备检修高级技师,按照检修物类型命名,如化工机械设备检修、化工电气设备检修、化工仪器仪表检修、化工防腐蚀高级技师。
专业(工种)范围和职务名称附后(见《化工行业高级技师试点专业范围及职务名称表》)二、任职条件(一)担任技师职务三年以上,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和解决本专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二)在本专业(工程)具有较系统的技术理论知识,并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操作技能,有参与组织系统或工序开停车的能力,在行业或企业内部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热心传授技艺、绝招,有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能力,能指导、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
三、考核内容和重点要求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业绩和劳动态度等项。
在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下,重点放在工作业绩、分析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和创新能力上。
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考核,应以笔试为主,同时应撰写单项成果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并进行知识答辩。
工作业绩的考核应以定量为主,包括履行技师岗位职责、技术成果、传授技艺等方面的成绩。
最新-某某某煤矿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聘用管理办法 精品

xxx煤矿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聘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技师、高级技师的管理,充分发挥高级技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骨干作用,鼓励工人钻研业务技术,提高企业职工的技术素质,完善工人技术职务聘用制度,规范技师、高级技师的聘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师、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不是技术称号,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普遍晋升。
第三条技师、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的生产岗位上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按专业设置的,不是所有技术工种岗位都设置技师、高级技师职务的。
第四条工人技师、高级技师实行择扰聘用,双向选择,不搞终身制。
第五条我矿技师、高级技师的聘用,在集团公司下达的岗位指标和比例限额内进行,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相应的职务津贴及待遇。
第六条技师的聘用 1、必须取得省煤管局批准颁发的《工人技师合格证书》。
2、在集团公司取得技师任职资格的,集团公司下发的文件为准;在其他单位取得技师任职资格的,以任职聘用证书或文件为准。
3、凡脱离生产岗位或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一律不予聘任。
4、技师聘任签订聘约。
聘约内容应包括:聘任期限、双方责任和义务、待遇、解聘与辞聘、违约处理等规定。
聘约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5、技师聘任期为二年,由矿发给《技师聘任证书》。
6、技师在聘任期满后,经集团公司和矿上共同复核,根据本人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连聘,但要重新签订聘约。
第七条经集团公司承认任职资格的高级技师,从正式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职务津贴及待遇,矿上不再另行下发聘用文件或证书。
第九条各单位对被聘的技师、高级技师要进行全面考核,建立日常工作记录,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
对当年考核不合格者,可在第二年解除聘约,并报公司备案。
第十条由于本人责任,在生产中造成重大事故,以及违纪、违法、受到行政或刑事处分技师、高级技师,可随时解除聘约,并上报公司备案,建议公司收回技师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技师、高级技师的职务津贴及待遇1、被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从正式受聘之日起实行职务津贴。
高级技师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高级技师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高级技师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高级技师。
高级技师是公司技术部门的核心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本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承当紧要的技术岗位职责。
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高级技师的职责和要求,提高工作规范性,促进岗位迭代升级。
二、高级技师的职责2.1 技术岗位职责1.负责组织和实施技术研发项目,订立实在的研发计划和方案。
2.负责技术难题的攻关和解决,供应技术咨询和支持。
3.参加新产品的立项评审和技术可行性分析,供应技术支持。
4.负责编制和修改技术规范、标准,并确保执行。
5.负责相关技术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分析设备故障原因,订立并实施相应的解决方案。
7.负责相关技术培训和知识传承,提高团队整体技术水平。
2.2 团队管理职责1.组织团队成员订立和实施工作计划,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调配工作任务,合理调配人员资源,确保工作高效完成。
3.供应团队成员的培训和培养机会,提高团队整体本领。
4.定期组织团队技术沟通和经验共享,促进团队合作和创新。
5.建立和维护团队资源库,整理和管理相关技术文档和资料。
三、管理标准3.1 技术管理标准1.高级技师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背景和深厚的技术功底。
2.高级技师需熟识公司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作符合要求。
3.高级技师在项目立项和研发过程中,要严格遵从项目管理流程,确保项目定时、按质完成。
4.高级技师要连续关注最新的技术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保持技术创新本领。
3.2 团队管理标准1.高级技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管理团队中的成员。
2.高级技师要擅长发现和培养团队成员的潜力,供应充分的支持和引导。
3.高级技师要乐观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和外部技术沟通,不绝提升自身管理和领导本领。
4.高级技师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纪律,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考核标准4.1 技术本领考核1.对高级技师进行定期的技术本领考核,包含技术知识面的考核和技术实践本领的考核。
技师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班组安全生产及日常管理中现场技术骨干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组长:车间主任、书记副组长:各副主任组员:各班组长小组职责:由各班组长每月对技师、高级技师日常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各专业为副主任进行审核考评,按照安供劳…2010‟125号《安康供电段技师、高级技师职务津贴考核办法》要求,并经车间主任签字,上报《技师高级技师职务津贴考核表》。
二、技师、高级技师职责1.在班组安全生产中职责2.在班组管理中职责三、班组对技师、高级技师管理要求四、考核月度考核标准分为100分,考核分在90分及以上者,技师、高级技师津贴全额发放;考核分在80-89分,技师、高级技师津贴按80%发放;考核分在70-79分,技师、高级技师津贴按60%发放;考核分在60-69分,技师、高级技师津贴按50%发放;考核分低于60分,技师、高级技师津贴免发。
1.发生各类事故的责任者,免发当月技师、高级技师津贴。
2.发生路风事件的责任者,免发当月技师、高级技师津贴。
3.内部待岗人员,在支付待岗生活费期间免发技师、高级技师津贴。
4.发生闹访、缠访或越级上访一次扣41分。
5.发生酗酒闹事或打架斗殴事件一次扣41分。
6.故意造谣,散播不利于团结稳定的小道消息,造成负面影响的,一次扣41分。
7.当班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或各类事故,未积极协助班组制定抢修方案和组织抢修,发生一次扣41分。
8.对当天检修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未积极协助班组提出解决方案,发生一次扣10分。
9.当月高空作业或担当工作领导人(工作执行人、主车司机)不足5次扣11分,低于2次免发;变配电值班人员当月担任值班员或工作领导人不足5次扣11分,低于2次免发。
10.当月出勤未满15天扣41分;未满20天扣21分。
11.旷工1天扣41分。
12.迟到早退1次扣11分。
13.发生违章1次扣11分。
14.当月组织班组职工业务学习或培训授课不少于1次,未组织扣11分。
技师、高级技师管理规定

技师、高级技师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技师、高级技师管理,规范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考试与考试前评议)以及上岗聘任工作,更好地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生产中的作用,促进工人岗位成才和队伍素质提高,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操作人员(以下简称技术工人)。
2术语和定义2.1 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师是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技师为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为职业资格一级。
本规定所指技师、高级技师是操作服务人员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的人员。
3职责3.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3.1.1 负责确定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聘任范围及参评指标、聘任指标;3.1.2 对所属各单位上报的技师、高级技师评议合格人选进行审核;3.1.3 负责组织技师、高级技师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3.1.4 对所属各单位上报的技师、高级技师聘任人选的审批;3.1.5 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工作。
3.2所属各单位人事部门3.2.1 负责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及聘任推荐、申报条件的审查;3.2.2 负责对本单位技师、高级技师日常的管理、考核聘任工作;技师、高级技师管理规定页码:2/ 10 3.2.3 负责建立技师、高级技师个人技术档案;3.2.4 负责定期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在职培训。
4管理内容4.1 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原则4.1.1考评和聘任分开原则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通过考评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聘任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报公司审批后再聘任,并与有关待遇挂钩。
4.1.2 考评结合,以考为主原则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通过评议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并以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为主。
4.1.3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评、考试、考核的结果等要如实向员工公布。
4.2 评审范围依据集团公司确定的技师、高级技师聘任范围并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在运行管理和维抢修的主要技术工种中设立技师职务和高级技师职务。
第三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管理办法

第三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级技师、技师的管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大港油田公司高级技师、技师及助理技师管理办法》,结合采油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遵循原则1.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2.坚持评聘分开、按需聘任的原则;3.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突出作用发挥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职责1.人事劳资部是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政策制订,负责高级技师、技师的培养、考核与聘任。
2.培训学校负责协助人事劳资部做好高级技师、技师的培养、使用、考核,负责高级技师、技师考评资格的审核。
3.所属单位负责协助人事劳资部做好高级技师、技师的培养、使用、考核,负责高级技师、技师的日常管理。
4.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助人事劳资部做好技师的培养、考核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工种范围:高级技师和技师的考评工种范围按油田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报基本条件: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第六条申报技师资格条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3年及以上;或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2年及以上。
第七条申报高级技师资格条件: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资格3年及以上。
第三章资格考评第八条考评程序1.个人申请。
按照自愿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基层单位申报,基层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报所属单位人事劳资部门。
2.所属单位推荐。
所属单位对申报人进行条件审核,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后,填写技能鉴定申报表、技能鉴定人员报名表和综合信息表,并将申报人的业绩考核表、申报表、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技术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一并上报人事劳资部。
3.人事劳资部审核。
人事劳资部按照申报条件,联合培训学校对申报人材料严格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上报油田公司。
4.考前培训。
对申报资格考评的人员,按照统一安排,参加油田公司和采油厂的考前培训。
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公司技师、高级技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员工的“工匠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
第二章评聘原则第三条评聘原则(一)“宁缺毋滥”原则.技师、高级技师的聘任要高标准、严要求,不符合聘任条件人员一律不予聘任。
(二)“评聘分开”原则。
技师、高级技师只有在被公司聘任后,才能享受相应待遇。
(三)“动态管理"原则.技师、高级技师评聘采取一年一聘,不在岗不聘、当年度受处分不聘。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负责组织技师、高级技师的评聘考试。
(二)负责组织召开技师、高级技师评聘会。
(三)负责技师津贴的审核及发放。
第五条各二级部门职责(一)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评聘考试。
(二)负责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四章考评与聘任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每年在公司范围内组织所有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考试、考核,以考试、考核的综合得分作为考评依据,其中考试占考评总分的90%,考核占考评总分的10%。
第七条考试(一)考试级别:考试分为技师和高级技师两个级别,持有技师职业资格证的参加技师考试,持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可以参加技师或高级技师考试。
(二)考试内容:1。
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按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上的工种分类进行。
理论考试占考评总分的30%,实操考试占考评总分的60%.2.理论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试题主要从岗位状元、技术能手题库和本工种的基础知识中提取。
3。
实操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技师、高级技师到现场分工种进行考试。
第八条考核年度考核由各部门对本部门符合参评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考核,考核占考评总分的10%,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传授知识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九条聘任人数: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考评结果和岗位需求情况,分工种确定各部门的聘任人数.第五章评聘流程第十条评聘流程(一)人力资源部每年下半年组织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考评,按考试、考核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二)人力资源部组织召开技师、高级技师评聘会,按各部门的聘任人数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三)将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正式下文.第六章聘任待遇第十一条公司下文聘任的技师在聘期内每月给予200元津贴,高级技师在聘期内每月给予300元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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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级技师、技师的管理,增强高技术人材队伍建设,按照《大港油田公司高级技师、技师及助理技师管理办法》,结合采油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遵循原则
1.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坚持评聘分开、按需聘用的原则;
3.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突出作用发挥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职责
1.人事劳资部是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政策制订,负责高级技师、技师的培育、考核与聘用。
2.培训学校负责协助人事劳资部做好高级技师、技师的培育、利用、考核,负责高级技师、技师考评资格的审核。
3.所属单位负责协助人事劳资部做好高级技师、技师的培育、利用、考核,负责高级技师、技师的日常管理。
4.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助人事劳资部做好技师的培育、考核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申报工种范围:高级技师和技师的考评工种范围按油田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报大体条件:遵纪遵法,酷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职位职责,较好地完本钱职工作,身体健康。
第六条申报技师资格条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3年及以上;或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2年及以上。
第七条申报高级技师资格条件: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资格3年及以上。
第三章资格考评
1
第八条考评程序
1.个人申请。
依照志愿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基层单位申报,基层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报所属单位人事劳资部门。
2.所属单位推荐。
所属单位对申报人进行条件审核,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后,填写技术鉴定申报表、技术鉴定人员报名表和综合信息表,并将申报人的业绩考核表、申报表、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技术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一并上报人事劳资部。
3.人事劳资部审核。
人事劳资部依照申报条件,联合培训学校对申报人材料严格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上报油田公司。
4.考前培训。
对申报资格考评的人员,依照统一安排,参加油田公司和采油厂的考前培训。
5.资格考评。
油田公司统一组织技师资格专业知识考试、技术操作鉴定和论文答辩;高级技师资格考评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第九条考评内容
1.业绩考核包括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两方面。
其中:工作表现包括职业道德、遵纪遵法、协作配合、工作主动性、责任心等;工作业绩包括履行职位职责、安全生产、解决生产技术关键问题、技术创新、教授技艺等。
2.专业知识考试。
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以本职业(工种)标准规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兼顾相关工种知识,试题主要从国家题库-石油、石化行业分库中提取。
3.技术操作鉴定。
按照本职业(工种)标准要求,结合生产实际命题,采用现场操作、笔试、模拟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4.论文答辩。
申报高级技师、技师资格考评的人员,需撰写论文或个人技术工作总结(2500~3000字),要求立论正确、论点鲜明、论证有力、论据充分,并有必然的应用价值。
第十条业绩考核、论文答辩、专业知识考试、技术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取得集团公司技2
师培训毕业证书的,2年内参加技师资格考评可免于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何况取得现资格满1年的,经油田公司人事处审核,集团公司职业技术鉴定指导中心审批后,按规定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
1.取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竞赛(集团公司竞赛,下同)前三名,原是中、高级工的直接晋升技师资格,原是技师的直接晋升高级技师资格;取得国家级一类竞赛银牌、国家级二类竞赛第四至五名或银牌,原是高级工的直接晋升技师资格,原是技师的直接晋升高级技师资格;取得国家级一、二类竞赛铜牌,原是高级工或技师的可免于理论和实际操作鉴定,经单位业绩考核和技术答辩合格,油田公司人事处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
2.取得油田公司主体工种竞赛(符合竞赛规模和命题难度)第一名,原是高级工或技师的,经单位业绩考核和技术答辩合格,油田公司人事处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取得第二、三名,原是高级工的可破格参加昔时技师资格考评,原是技师的可破格参加昔时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3.经油田公司推荐参加省级石油石化行业特有工种竞赛并取得名次的人员,其职业资格晋升按油田公司级竞赛规定执行。
参加省级通用工种竞赛取得前三名并被授予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报请集团公司审核,从头确认其技师、高级技师资格。
第四章聘用管理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
人事劳资部每一年末对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主要对工作态度、安全生产和解决生产技术关键问题能力和教授技艺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聘用方式。
采油厂人事劳资部按如实际需要,对高级技师、技师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聘用。
第十四条聘用期限。
技师、高级技师的聘用实行聘期制,聘期为1年。
对于劳动合同剩余期限不足1年的,按劳动合同剩余期限肯定聘用。
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3
员在次年度聘用。
第十五条聘用程序
1.各单位推荐。
由所属各单位按照年度考核情况推荐上报聘用名单,填写《高级技师、技师考核聘用表》。
2.资格审查。
人事劳资部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提出拟聘意见,厂领导审批后,行文聘用。
第十六条解聘
高级技师、技师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随时解聘。
1.由于本人责任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2.触犯刑律受到刑法惩罚,或因严重违背采油厂规章制度,受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的;
3.聘期内离开本工种操作职位或因身体及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聘约的;
4.所属各单位以为在聘期内职责履行严重不到位提出明确解聘意见的;
5.其它不适应继续聘用的情况。
第五章责任、权利、培育和待遇
第十七条在聘高级技师、技师的责任
1.及时了解掌握本职业(工种)的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新设备,并应用到生产实践。
2.结合生产需要,踊跃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合理化建议活动,解决本工种(职位)生产技术难题。
3.弄好传、帮、带工作,聘期内培育后备技术人材1-2名。
4.开展业务理论和操作技术讲课,每一年很多于150学时。
5.参与油田公司培训教材和题库编写,参加职业技术鉴定考评和督导。
第十八条在聘高级技师、技师的权利
1.在解决生产进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方面有建议权。
2.在围绕生产难题开展的小改小革或科研项目方面有立项建议权。
3.同样条件下,具有参与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或科研项4
目的优先权。
4.对违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制止权。
5.具有参加本职业(工种)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新设备培训的权利。
第十九条培训与培育
1.培训计划单列管理。
采油厂以提升善知识技术结构知识、增强解决难题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按照业务专长和工作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每一年脱产培训时间不低于15天。
2.下达攻关课题。
利用优势资源进行集中攻关,通过科技部门申报专利,为采油厂生产难题解决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十条聘用期间的待遇
1.聘用后,依照高级技师、技师工资序列执行工资晋档。
未聘期间,工资不予晋档。
2.高级技师每一年可利用800元购买专业书籍,技师每一年可利用500元购买专业书籍,所属单位可按照年度考核情况适度奖优罚劣;两次年度考核处于本单位后10%者,书费待遇取消。
3.高级技师、技师离岗担任兼职教师期间,可享受兼职教师酬金,所属单位可按照离岗时间进行绩效考核,扣减业绩奖金(体此刻业绩奖金中的技术专家津贴除外)。
4.高级技师、技师解聘或辞聘的,从解聘或辞聘的次月起,停止执行相关待遇。
5.所属各单位可按照在聘高级技师、技师考核结果择优推荐技术骨干人选。
第六章技师交流
第二十一条为了提升高级技师、技师资源共享,更好地发挥高级技师、技师传帮带作用,人事劳资部将结合所属各单位的需求开展技师交流活动。
第二十二条交流程序
1.由需求单位提出交流申请;
2.人事劳资部协调选派技师的单位;
3.交流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支援交流,由选派单位主动5
向需求单位输送一名技师;二是互换交流,由选派单位向需求单位输送一名技师,需求单位向选派单位输送一名骨干,两边一路商定,经人事劳资部审核同意后,肯定选派人员。
选派技师必需在本单位技师考核中排在前40%;
4.互换交流两边进行为期一年的技师交流;
5.互换交流期结束后,交流人员可各自返回所在单位。
第二十三条交流奖励。
对技师交流取得工作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如下奖励:支援交流单位,一次性给予培训经费奖励2万元;互换交流单位,一次性给予选派技师单位培训经费奖励1万元,对成绩优良的个人,优先选聘为采油厂技术骨干。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采油厂人事劳资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第三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年气宇化考核表
2.第三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3.第三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考核聘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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