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西电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2014-1-13)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一、基本规定1、本办法评选对象为硕、博二年级及以后学年(学校规定的资助期限内)的研究生。
奖助金只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研究生荣誉称号有学籍的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所有有学籍的研究生均必须参加学年总评并认真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
国家奖助金按学校文件执行,2013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5日(具体视学校文件定)2、学校学年总评中测评数据的起止时间:2013-9-1至2014-8-31。
3、在上一学年中及学年总评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新学年的奖助金:(1)、违反国家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国家机关或学校或学院处分者;(2)、考试有作弊行为或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3)、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4)、不按时提交开题报告者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5)、在规定的培养学制内未完成学业者;(6)、未按学校的规定报到和注册者;(7)、本人未提出奖助金申请者。
4、学年总评工作小组全院教授、院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数大于等于3人的副教授。
5、学年总评工作程序(1)、导师根据学生表现在测评前给学生打出学术分。
(2)、各班成立学年总评小组,硕士班每个宿舍派一名代表,博士班由班长视本班具体情况决定总评小组成员。
班长任总评小组组长,全面负责班级的总评工作,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班干部原则上是总评小组成员。
班级QQ是学年总评工作期间班级发布学年总评信息的渠道。
(3)、学生向班学年总评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在班总评小组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向班总评小组提交完全部学年总评计分材料,超过规定期限后再提交的材料一律不接收不计分。
申报材料一旦提交不得修改。
在学年总评期间每个同学及时浏览班级QQ,若由于本人不上班级QQ,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个人负责。
(4)、班级学年总评小组在班级QQ上公告材料审核期间,同时根据本班具体情况公告本班评审操作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一、总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为鼓励、奖励优秀研究生学习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成果,提供资助和资助学习的上等学位生学费。
本规程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劈颇》(第641号)和《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劈狄l4商各项规定》(教学[2024]99号)制定。
二、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无违法的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学习和研究制度,学业成绩优秀,且有一定创新能力。
3.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学门知识,有较好的科研素质和能力。
三、奖学金的评选1.奖学金的评选委员会由学校成立,由领导和教授组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2.申请人必须提交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和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奖学金的评选名单。
3.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以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
4.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的审查和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
四、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学业成绩优秀的申请人将得到更高的分数。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以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将得到相应的分数。
3.个人素质:个人素质也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包括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等。
申请人在社会活动和学术交流中的表现将对评审结果产生影响。
五、奖学金的发放1.奖学金的发放在每学期末进行,学校会按照规定的金额将奖学金直接发放给获奖者。
2.获奖者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准确无误。
3.获奖者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两学年。
如果获奖者在资助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将会取消奖学金的资格。
六、评审结果的申诉如果申请人不同意评审结果,可以向学校的学术部门提出申诉。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为更好开展我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体现专项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设立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时间每年9月-11月,根据学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奖安排,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束后,开始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奖范围1. 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 “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专项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以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以按硕士生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确定;从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专项奖学金。
3. 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参加专项奖学金的申请,但专项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
三、评奖条件1. 爱国、爱校、爱专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班级事务,德、智、体全面发展;5.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发展潜力突出;6. 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不得参加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7. 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看《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例。
四、评奖程序1.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材料评审、申诉处理工作,确定学院获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受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委托,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开展申请学生材料收集以及初评分计算工作。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二○一○年三月修订)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努力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类)科技、学科、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努力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如下:一、评奖范围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学生需在我院就读满一个学期)。
二、评奖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级规章制度;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3.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分及以上;4. 评奖学期的原始学分绩点不得低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学期的综合奖学金评定:1. 评奖学期内有必修课及限选课正考不及格的;2. 评奖学期学生未修满培养计划上要求本学期应选必修课程的;3. 评奖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4. 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或未给予处分但造成不良影响的;5. 评奖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15个学分的。
6.三次未参加学校、学院要求的集体活动的。
三、评定办法1. 综合奖学金的等级、金额、评奖比例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2.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评奖学期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为依据;3. 电气茅以升班的学生单独评奖。
四、评奖程序1. 学院学生工作组计算并公示学生原始学分绩点;2. 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 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4.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5. 公示无误后由评奖评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含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各级(类)竞赛、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性质的文章、文明寝室成绩等,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以下简称“西南交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管理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以全面推进研究生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和培养素质,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一、奖学金类别西南交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共分为三类:(一)优秀学习奖学金,用于表彰国家级学科竞赛(组)、省部一级或以上学科竞赛(组)、西南交大深造学术科研竞赛(组)、西南交大模拟法庭比赛(组)等获奖学生,以及学年成绩突出的学生。
(二)学术创新奖学金,用于表彰国家级科技奖项、西南交大深造学术科研竞赛(组)、西南交大模拟法庭比赛(组)等获奖学生,以及相关研究论文被国内外学术刊物收录或发表,取得重大成果的学生。
(三)学科竞赛奖学金,用于表彰省部一级学科竞赛(组)、西南交大深造学术科研竞赛(组)、西南交大模拟法庭比赛(组)等获奖学生。
二、申请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按期完成所学专业的学习任务,年级名次不低于3%;(二)已经被本校录取为研究生,且满足有关资格要求,未被开除学籍或留级;(三)学习有突出突出成绩,取得重大学术研究成果,或参加国家或西南交大规定的各项学术竞赛获得奖项的学生;(四)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性活动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绩效。
三、申请程序(一)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申请结束后,教育部门和学院将针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初步评审;(二)申请人须携带有关资料,于指定地点报名登记;(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学术、技能、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评审;(四)将经过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提出拟议奖学金人选,报教育部审批;(五)经教育部审批,结果正式发布。
四、奖励标准与办法(一)优秀学习奖学金:学年成绩综合评定优秀的学生,每学期奖励人数不超过全校研究生的5%,每人给予5000元;(二)学术创新奖学金: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学生,每学期奖励人数不超过全校研究生的3%,每人给予10000元;(三)学科竞赛奖学金:取得省部一级或西南交大规定的比赛获奖的学生,每学期奖励人数不超过全校研究生的3%,一等奖每人给予15000元,二等奖每人给予10000元,三等奖每人给予5000元。
西南交大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二(试行)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刻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科研实践及各种集体活动,德、智、体全面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校制定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以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和发放办法》,在《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范围入学一年的电气工程学院脱产研究生。
二、评奖条件1、爱国,爱校,爱专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关心班级事务,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4、一学年内因各种原因受到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或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三、评奖程序1、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学生的评奖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助)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
2、各研究生班级分别成立学生评奖材料审核委员会,负责本班学生的成绩初审、科研加分初审、班级学生干部加分初审,以及对班级成员的日常表现给出意见,组织班级大会公示。
该委员会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各实验室公选代表组成。
各班学生评奖材料审核班级委员会组成后,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备案。
3、评奖流程如下图所示:1、成立学生评奖材料审核班级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各实验室公选代表组成,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通过后方可执行后续工作。
2、个人准备学生个人从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评奖材料审核班级委员会。
申请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好相应内容;·学年成绩单:从研究生教务网上直接打印,并经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盖章。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1.申请对象:在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优秀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及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直博生除外)。
2.申请条件:道德品质优良、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
潜力突出。
3.评定方式:硕士生指标等额分配至各学院,由学院组织评审;博
士生国奖指标的80%为等额指标,由学院组织评审,国奖指标的20% X 2为差额指标,由学院推荐,学校统一组织公开答辩。
4.成果要求:参评成果获得时间需为上一年9月1日—当年8月31
日,第一完成单位需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5.其他要求:直博生第一年按硕士参评,硕博连读生博士入学按博
士参评。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模板】

**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制定的《**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参评要求第二条参评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评奖范围内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评奖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 **大学在读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6. 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7. 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评奖资格:(1)入学前一学年内,违反法律法规或受到所在单位的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2)违反《**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学术失范行为者;(3)档案未按时转入学校者、无故不按时注册者、无故拖欠学费者、学校给发放了工资待遇的免研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4)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来自我国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
第三章评选办法第四条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学生的成绩及评奖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第五条评定总则:1.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的评选依照评奖综合成绩排序择优确定。
2. 推免类学生和统考类学生分别排序,推免类学生与统考类学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8:2;其余推免类学生享受二等及三等奖学金比例为6:4。
3. 参与中法4+4项目的免试研究生,原则上可获得二等或以上学业奖学金。
4. 通过本科推荐免试进入我校学习的“硕士生优质生源”,直接获得优质生源奖学金。
“优质生源”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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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根据学校当年的评奖通知确定评奖时间、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二、评选范围
1、硕士生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生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已经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硕博连读学生在评奖学年还未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直博生第一学年可以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7、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评奖资格:
(1)一学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一年内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一年内休学、退学及转专业者;
(5)超过规定培养年限者;
(6)外国留学生及来自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
(7)导师不推荐或不建议参评的研究生;
(8)向学院提交申请奖学金材料存在不属实者。
注:
①在我校学习期间,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学术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能兼得其它专项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材料评审、申诉处理工作,确定学院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2、评奖流程:
(1)个人申请
学生从网上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及《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并准备证明材料,经导师审核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申请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完全,逾期不接受修改和补交。
申请材料包括: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③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或者录用通知单的复印件。
SCI、SCIE、EI检索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号,研究生本人未提供检索号的论文按未被检索计算,提供录用通知单复印件时要同时提供论文原文打印件,全国性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需提供参会证明、论文首页、论文集封面和目录;各类学术科技竞赛需提供获奖证书及带有获奖个人名单的获奖文件复印件。
④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授权院学生工作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初选,按照初评分数排序确定参加答辩的学生候选名单。
(3)综合答辩
组织研究生进行综合答辩,现场投票确定学院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4)公示名单
在学院网站公示学院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5)报送结果
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报学校。
五、初评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评成绩计算办法
初评成绩=科研业绩分+综合素质分
(二)科研业绩分=发表学术分+专利分
1、学术论文计分办法:
每篇论文得分=论文单篇分×权系数
根据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论文单篇分值情况如下:
注:
①同一篇文章只计最高分,检索源论文必须提供检索号,未提供检索号的论文视为未被检索,检索源期刊论文或检索源国际会议论文已录用(会议已召开)但尚未检索的按相应分值乘以0.75计分;其他有录用通知书但尚未发表的论文按期刊级别(是否为CSCD库)或会议类型(国内或国外)相应分值乘以0.75计分。
②一学年内,EI收录国际会议论文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国际学术会议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国内学术会议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③发表在刊物增刊的在原刊物分值基础上乘以0.25计分。
④SCI、EI分区标准、CSCD论文核心库和扩展库目录见论文发表或录用当年最新版。
⑤“先进材料与机械”、“???”等学校列入垃圾期刊的论文,不予加分。
2、专利计分办法:
每项专利得分=专利单项分×权系数
专利单项分如下表:
注:专利申请已获得受理,但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以上分值乘以0.2计分。
3、说明:
(1)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不作为加分指标,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较高一级奖学金。
(2)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或“磁浮列车与磁浮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国家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工程技术中心”。
(3)论文和专利的计分去除导师后进行计算,计算权系数如下表:
多人参加的论文、专利等的工作量划分比例表(‰)
注:多于10人按前10人计
(三)综合素质分=学术科技竞赛分+学生干部工作绩效分+文体活动分
1、学术科技竞赛分计分办法:
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每项按下表获奖分值除以团队人数进行加分。
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
部分学术科技竞赛等级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2、学生干部工作绩效分计分办法:
学生干部工作绩效分=学生干部单项学生工作标准分×绩效加权根据学生干部工作量及工作业绩划分,由班级学生评奖材料审核委员会及学生社团讨论学生干部工作绩效等级,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
学生参加学生社团工作涉及到学院以外的,需要相应部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多项工作时取最高值计分。
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绩效分由班级和院学生工作组分别评定,两部分分值各占0.5权重。
班级学生干部的绩效应该根据班级干部工作情况按比例给出。
各级别学生干部标准分值:
绩效加权:
3、文体活动分计分办法:
(1)代表学校、学院参加由正规部门组织的集体文体比赛获奖加分:
(2)代表学院、学校参加的单项文体比赛加分:
(四)以上各加分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评审未使用过的荣誉或业绩。
六、现场答辩
1、现场答辩要求
原则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需出席三分之二及以上时方可召开答辩会。
评审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候选人依次进行演讲(硕士研究生演讲3分钟,博士研究生演讲5分钟),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展示自己科学研究、参加学术竞赛、文体活动、参与学生工作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综合能力情况。
现场评委有权对参评学生评奖材料提出质询。
2、现场答辩票数组成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委投票占总票数2/3,班级评委投票占总票数1/3。
现场统计票数,最终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获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如出现票数相等无法决定的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审委员会现场决定当选学生。
3、答辩评委组成
(1)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
(2)班级评委:研二、研三及博士各班班长(若班长不能到现场则党支部书记
到会,若班长和党支部书记都不能到现场则该班弃权)。
七、本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何晓琼、何正友
委员:高仕斌、陈维荣、张昆仑、肖建、陈小川、金炜东、李春茂、李群湛、王晓茹、许建平、吴广宁、马磊、王轶、徐雁、院研究生会主席秘书:徐雁(兼)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