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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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以及生产的正常进行,制订了本规定,对于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以期达到减少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场所,特别是涉及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生产场所,如化工、钢铁、煤矿等。

三、检测要求1.检测频率:每个生产场所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合理的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计划。

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及作业的场所,应每班至少进行1次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

2.检测设备: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仪器和设备。

3.检测内容:根据生产环境的不同,检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含量;(2)空气中氧气含量;(3)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变化趋势。

4.检测记录:对于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结果应当进行有效记录,并保留至少1年。

记录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检测结果、检测仪器品牌型号、记录人员姓名等。

四、应急处理1.操作规程:在进行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前,应先确定有效的应急处理规程,并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启动处理程序。

2.事故处理:发生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异常时,处理人员应急启动事故处理程序,并及时处置。

五、操作人员要求1.认真学习: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本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

2.严格执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检测计划、设备使用等操作。

3.个人安全:操作人员在进行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六、安全防范1.安全设施:生产场所应齐备合格的通风、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

2.告知员工:生产场所应及时告知员工相关安全知识,并组织培训。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订,应经过相应流程。

本规定涉及条款与国家相关法规不符的,适用国家相关法规。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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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4检测人员4.1测氧和测爆由经过培训取得检测资质的人员实施。

4.2检测时实行双人工作制。

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必须有一人进行监护。

监护人不需有检测资质。

4.3检验人员要穿好劳动保护服装、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和手套,根据情况使用合格的呼吸器以及安全带或安全索。

所用手电筒或照明设备应为防爆型。

4.4进入油舱、油柜进行测氧和测爆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等物品,严禁穿着化纤服装和穿带钉鞋,禁止带黑色金属下舱,应佩带防毒面具。

5含氧量检测要求5.1合格的氧气含量在19.5%~23%。

检测合格的舱室应在其道门口处悬挂醒目的检测数据板,应注明船舶名称、舱室位置、检测数据、是否允许进入、检测人及检测日期等参数。

5.2船舶建造过程中,凡被封闭的油舱、隔离空舱、箱柜、容器罐等需进行作业,作业前应进行含氧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舱作业。

5.3检测时应先在道门口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深入舱室或容器内检测。

检测人员发现测氧仪报警必须马上撤离,待进行有效通风后继续进行检测;也可利用长检测管代替人员进入舱内进行检测(具体操作方法由各企业自定,但是有人作业的舱室必须下到舱底检测)。

5.4已加油的油舱等存有可燃气体的舱室进入前还应满足可燃气体检验要求。

6可燃气体检测6.1凡属下列部位,确因需要进行热工作业及使用非防爆型电动、气动工具和内燃机设备等,必须到所属企业安全部门申请检测,取得《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氧气含氧量检测证书》后,方可施工: 6.1.1船舶建造盛装过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管道(如油舱、油柜、油罐及液化石油气贮罐); 6.1.2乙炔站(发生器、瓶)、制氧站、液化石油气库(站)周围禁区内; 6.1.3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以及加油站、油漆间等; 6.1.4油漆、泡沫喷涂作业和使用丙酮、乙醚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禁区内; 6.1.5动力管系的动力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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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于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安全管理,一般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安全检测人员:需要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安全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并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

2. 检测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仪器,确保准确、可靠地进行检测。

3. 定期检测:对于可能存在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的场所(如工厂、仓库、矿井等),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测,以确保环境空气的安全。

4. 检测范围和标准: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了不同场所的可燃气体和氧气浓度的限制范围。

在检测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燃气体或氧气浓度超过了安全范围,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通风、停工等。

5. 检测记录和报告:对于每次检测,需要详细记录相关数据和结果,并进行报告,以备后续参考。

6. 管理措施:在检测过程中,还需采取一些管理措施,如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以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总之,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安全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和环境空气的安全,减少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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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引言在许多工业场所和生活中,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可燃气体泄漏和氧气的不足都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极大的危害和伤害。

因此,对于这些气体的检测和管理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关于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的细则,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安全管理规定1.检测频率a.可燃气体检测•每天不少于两次检测,准确记录检测结果。

•有条件的工作场所,可使用自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并设定报警阈值。

•确认检测结果后,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氧气检测•根据工作场所使用的氧气量进行检测。

•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正常氧气含量。

•在有限氧气环境下作业,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保护设备。

2.检测场所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必须涵盖以下场所:a.液化石油气装置和气瓶储存区。

b.化学品储存区和实验室。

c.电镀、印刷、喷漆作业场所。

d.地下工程和地铁建设场所。

e.其他可能存在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异常的场所。

3.检测仪器的选择和使用a.可燃气体检测仪器•必须选择能够准确检测各种可燃气体的检测仪器。

•检测仪器必须具备足够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检测仪器必须定期校验和维护。

b.氧气检测仪器•必须选择能够准确检测氧气含量的检测仪器。

•检测仪器必须具备足够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检测仪器必须定期校验和维护。

4.安全措施a.可燃气体泄漏•立即切断气源,采取适当的排气、通风措施。

•在没有燃烧的情况下,使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在有燃烧时,必须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并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疏散。

b.氧气不足•立即补充氧气源。

•如无法及时补充氧气,必须在没有火源的情况下进行设备关停或人员疏散。

•在有限氧气环境下作业,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保护设备。

总结可燃气体和氧气的检测和管理对于保障工作和生活场所的安全非常重要。

本文档制定了关于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细则,将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意外事故,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保障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可燃性气体和氧气的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

第三条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目的是确保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中可燃性气体和氧气的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

第四条可燃性气体是指能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燃烧的气体,包括但不限于甲烷、乙烷、氢气等。

第五条氧气含量是指单位体积空气中氧气的含量,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第六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中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和氧气的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并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七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应建立相应的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检测记录,并保存一年以上。

第八条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章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检测要求第九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中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和氧气的区域,应每年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可燃性气体浓度、氧气含量、爆炸下限等。

第十条可燃性气体检测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般要求测得的可燃性气体的浓度低于可燃下限。

第十一条氧气含量检测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般要求氧气的含量在19.5%~23.5%之间。

第十二条检测过程中,应使用合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检测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按要求向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安全。

第三章管理和责任第十四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配备专业的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检测人员,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检测设备,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第十六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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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1. 概述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是一种重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通过检测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可以及时发现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本文档旨在规范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在工作场所使用这些气体时能够保证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仪器的企事业单位、工地和工程人员。

3. 可燃气体检测的要求3.1 可燃气体检测的设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并应当经过合格机构的检验和认证。

3.2 可燃气体检测仪器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技能。

3.3 可燃气体检测应当根据防爆区域的等级进行区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制定检测方案。

3.4 可燃气体检测应按照检测仪器的说明书规定进行。

3.5 检测完成后,应将检测结果记录在相关的文件中,以备查阅。

4. 氧气含量检测的要求4.1 氧气含量检测的设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并应当经过合格机构的检验和认证。

4.2 氧气含量检测仪器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技能。

4.3 氧气含量检测应按照检测仪器的说明书规定进行。

4.4 如果在现场出现氧气含量不足的情况,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5. 其他要求5.1 禁止使用未经认证的检测仪器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

5.2 禁止私自更改检测仪器的设置参数。

5.3 禁止在检测过程中进行打火或是其他形式的明火操作。

5.4 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仪器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总结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对于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本规定通过明确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相关要求,旨在规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检测任务时的操作,保证检测能够正常、及时、准确地进行。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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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防止可燃性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氧气含量异常导致窒息等风险,订立本规定,明确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管理要求,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存在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区域,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试验室等。

3. 管理标准3.1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设备1.企业应购置适用于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专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设备的校准。

2.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准确可靠地检测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

3.2 检测区域划分及标识1.企业应依据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特点,合理划分检测区域,并在入口、出口和紧要通道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检测区域应进行细致测量,确保全部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和氧气降至安全标准以下。

3.3 检测频率和方法1.检测频率应依据企业所处行业、环境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但至少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2.检测方法应依据检测区域的不同,选择适用的方法,如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氧气浓度测定仪等。

3.4 检测记录和报告1.每次检测应记录检测时间、地方、结果等信息,并保管相关记录及报告,至少保管两年。

2.检测记录和报告应依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数值等。

3.5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泄漏应急处理1.发现可燃性气体或氧气泄漏时,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停止相关操作、撤离人员、关闭气源等。

2.经紧急处理后,应重新检测检测区域,并确保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降至安全标准以下,方可连续工作。

4. 考核标准4.1 检测设备维护和校准1.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检测记录和报告1.每次检测记录和报告应符合规定的格式,而且准确完整,包含必需的检测信息。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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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是工业生产、实验室研究等领域中的重要安全措施。

该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工作得到规范和有效执行,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2. 定义2.1 可燃气体可燃气体指在标准环境条件下(20摄氏度、101.325kPa)下,与空气的混合物,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燃烧或爆炸的气体。

2.2 氧气氧气指地球大气中的主要成分之一,无色、无臭、无味,具有助燃和支持呼吸的特性。

3. 目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工作场所中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减少火灾和爆炸的风险,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现场、实验室、矿井、化工厂等。

5. 责任分工5.1 领导责任•负责制定和审查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安全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行;•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员的安全意识。

5.2 检测人员责任•根据工作需求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的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使用合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遵循操作规程;•及时上报检测结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3 各岗位责任•厂区管理人员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现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并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监控人员应及时监控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维修人员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相关设备和仪器,确保其正常运行。

6. 检测程序6.1 前期准备•根据工作需求选择合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检查仪器的完好性和校准情况;•确保检测区域的通风情况良好。

6.2 实施检测•检测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对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进行定点、定时的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检测仪器型号和检测数值等。

6.3 检测结果处理•根据检测结果,评估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如存在异常情况或超过安全范围,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如检测结果正常,记录并保存检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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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
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产过程中, 舱室内可燃气体含量和氧气含量的检测(简称测爆和测氧)的职责、范围、方法和标准要求, 旨在杜绝各类火灾、爆炸及人员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修造船现场可燃气体含量、易燃易爆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管理, 也适用于公司陆域内相关动能管道维修前的测爆控制。

2 定义
可燃气体:指能够与空气(或氧气)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 遇到火源会发生燃烧、爆炸的, 并释放出大量能量的气体。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实施测爆和测氧并出具证书, 负责测爆和测氧仪器日常维护、保管和定期报验。

3.2 施工部门负责施工区域可燃物质的清除, 落实有效的通风、换气,使舱室内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和含氧量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3.3 物资部负责选购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测爆和测氧仪器。

3.4 质量部负责测爆和测氧仪器的送检、取证。

4 管理内容
4.1 测爆和测氧人员
4.1.1 经测爆和测氧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质证书;
4.1.2 身体健康, 无禁忌症;
4.1.3 熟练掌握检测仪器的使用和简单维护方法。

4.2 检测仪器
测爆仪和测氧仪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合格仪器, 经国家相关专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4.3 检测范围
4.3.1 测爆范围
a)货油舱、泵舱、油舱油柜、化学品货舱、液化气船气罐等各类危险化学品舱室及相关作业场所;
b) 涂装后的狭小、密闭舱室及通风不良处;
c) 使用或储存过有机溶剂、化学清洗剂等的易燃易爆舱室及相关作业场所;
d) 其它储存、盛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容器、管道等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及相关系统、区域;
e) 天然气等泄漏后可能造成事故的的密闭舱室及通风不良处;
f) 其它各类需要检测的重要危险作业场所。

4.3.2 测氧范围
a) 长期关闭的密闭舱室;
b) 锚链舱、隔离空舱、压载舱等通风不良的密闭舱室;
c) 发生氧气、惰性气体、二氧化碳等气体泄漏可能造成富氧或缺氧事故的的密闭舱室及通风不良处。

4.4 测爆和测氧前应具备的条件
4.4.1 测爆应具备的条件:
a) 油船货油舱室(包括管系)已进行洗舱, 舱内舱壁、舱底及其构件、梯道、管系、阀门等部位的油垢(油脚)已被清除, 舱内的加热盘管、货油管、扫舱管等已经清洗干净, 有关管系的阀门均已关闭, 舱室已打开并经持续有效
通风, 阀件拆解后已经用盲板封闭, 含油回丝布已经清除。

b) 化学品船货舱已经清舱结束, 经过有效通风, 有关管系的阀门已经关闭。

c) 其它含油舱(柜)测爆前, 舱室已清舱结束, 油垢(油脚)已被清除, 并经持续有效通风。

d) 液化气船的气罐的气体已经经过置换, 有关管系的阀门已经关闭。

e) 涂装舱室保持了24小时以上的有效通风或油漆表面基本固化, 涂
装舱室内油漆桶含漆回丝布已经清除。

f) 使用丙酮等危险化学品舱室测爆前, 舱室内危险化学品及其容器已经清除, 经过有效通风。

g) 其他测爆部位, 经过有效通风。

h) 进入舱室检测, 舱室道门、人孔畅通无阻, 无其他不安全因素影响检测安全。

3.4.2 测氧应具备的条件
a) 密闭舱室测氧前, 道门人孔已打开并已保持有效通风。

b) 泄漏二氧化碳或惰性气体的舱室, 已保持有效通风。

c) 进入舱室检测, 舱室道门、人孔畅通无阻。

d) 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影响检测安全。

4.5 检测要求
4.5.1 测爆要求
a) 进入舱内测爆执行《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必须有专人监护。

b) 涂装部门向测爆人员介绍油漆和稀释剂实际使用量、油漆干燥时间、涂装作业结束时间和通风时间等情况。

c) 清洁油舱部门向测爆人员介绍清舱作业情况及通风情况。

d) 测爆人员进入舱室(场所)测爆前, 检查自身防护用品的穿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 取出通讯器材及金属物件并落实监护人。

e) 测爆前检查仪器, 确保仪器工作正常, 在空气洁净处先校准仪器。

f) 测爆仪在使用的过程中, 注意防止受到撞击, 探头不可吸到水等液体, 禁止拆装测爆仪或更换电池。

g) 测检结束后, 复核仪器的准确性, 证明仪器在测检全过程处于正常状态。

h) 进入舱室前, 先将探头从洗舱孔、观察孔或人孔口放入舱内初步检测, 当可燃气体浓度在爆炸下限的5%以上时, 禁止入舱检测。

i) 进入舱室测爆后, 取样部位每舱至少选舱的前后左右各一处, 每处一般测上、中、下三点;舱内测爆选择的测点应为油管口附近、洗舱“盲区”、舱内可燃气体积聚处和舱室死角之处。

j) 对舱室测爆后还应对相邻舱室及管道相通的舱室进行测爆。

k) 记录检测值时, 取舱室各测点中最大值为该舱检测值。

l) 进入舱室测爆之前还应满足含氧量要求。

m) 测爆不合格时, 在防火区域挂(贴)有关禁区标识。

n) 油轮、化学品船须每日对舱室气体进行检测, 同时出具检测单并告知船方。

4.5.2 测氧要求
a) 进入舱内测氧执行《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必须有专人监护。

b) 测氧人员在测氧前, 应了解检测区域状态, 包括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有毒有害气体, 是否处于长期封闭的状态, 情况不清时, 不准盲目进入。

c) 测氧人员进入舱室(场所)测氧前, 必须在空气洁净处先校准仪器, 检查自身防护用品的穿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 取出通讯器材及金属物件并落
实监护人。

d) 每次使用前、使用后须检查仪器状态是否正常, 确保仪器完好;测氧仪在使用的过程中, 注意防止受到撞击, 探头碰到水等液体。

e) 在存在可燃气体的舱室内进行测氧过程中, 禁止拆装测氧仪或更换电池。

f) 测氧结束后, 复核仪器的正确性, 证明仪器在检测全过程处于正常状态。

g) 舱外探测:将探头从洗舱孔、观察孔或人孔口放入舱内初步检测, 当氧气浓度在19.5%~23%之间, 方可进入舱内检测。

h) 测氧时, 在舱室各测点的读数中选最小值为该舱检测值;在对氧气泄漏区域进行测氧时, 选最大值为该舱检测值。

i) 测氧不合格时, 在舱室入口挂(贴)有关禁止人员入舱等标色。

j) 船舶现场在舱室第一次打开道门后及时检测, 施工过程中每周抽测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4.6 检测标准
4.6.1 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停靠码头标准
全船各货油舱、泵舱、隔离空舱及压载舱可燃气体的浓度必须在爆炸下限的5%以下, 氧气浓度在19.5%~23%之间。

4.6.2 舱室作业可燃气体和含氧量安全标准
需要进行热工作业或其它作业的舱室及相邻舱室, 可燃气体的检测浓度应在爆炸下限的1%以下, 含氧量在19.5%~23%之间。

4.7 检测证书的签发和失效
4.7.1 测爆测氧完毕, 测爆测氧人员出具《可燃气体、氧气检测单》(GL/CH 04-011-R-01), 在《可燃气体、氧气检测单》上填写测得数据, 作出准确的鉴定并在检测结果一栏以打钩形式注明“允许”或“禁止”。

4.7.2 《可燃气体、氧气检测单》的数据, 只能证明检测单上所指舱室(场所)内的当时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状况, 并不保证该舱室内的可燃气体(如石油气、苯)和氧气含量在检测后保持不变。

4.7.3 检测单签发后, 危险作业场所及周围区域, 在人员进入作业前, 须保持持续有效通风, 确保状态不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时检测单自动失效, 需重新进行检测。

4.7.4 在热工作业过程中, 保持通风, 作业场所状态发生突然改变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 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经复测合格方可恢复施工。

4.7.5 可燃气体测爆合格标准, 以柴油为例,爆炸下限为0.6%, 其爆炸下限的1%
即: 0.6% × 1% =60ppm。

4.7.6 其它可燃气体测爆合格标准见《部分可燃气体和蒸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按体积比计算)》。

5 附件
附件1 部分可燃气体和蒸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按体积比计数)
6 附表
附表1 可燃气体、氧气检测单GL/CH 04-011-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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