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以及生产的正常进行,制订了本规定,对于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以期达到减少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场所,特别是涉及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生产场所,如化工、钢铁、煤矿等。
三、检测要求1.检测频率:每个生产场所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合理的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计划。
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及作业的场所,应每班至少进行1次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
2.检测设备: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仪器和设备。
3.检测内容:根据生产环境的不同,检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含量;(2)空气中氧气含量;(3)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变化趋势。
4.检测记录:对于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结果应当进行有效记录,并保留至少1年。
记录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检测结果、检测仪器品牌型号、记录人员姓名等。
四、应急处理1.操作规程:在进行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前,应先确定有效的应急处理规程,并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启动处理程序。
2.事故处理:发生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异常时,处理人员应急启动事故处理程序,并及时处置。
五、操作人员要求1.认真学习: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本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
2.严格执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检测计划、设备使用等操作。
3.个人安全:操作人员在进行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六、安全防范1.安全设施:生产场所应齐备合格的通风、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
2.告知员工:生产场所应及时告知员工相关安全知识,并组织培训。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订,应经过相应流程。
本规定涉及条款与国家相关法规不符的,适用国家相关法规。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企业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安全与有效进行,确保员工、设备和环境的安全,订立本《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相关环境中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工作,包含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以及其他需检测的区域。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检测设备1.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测设备的仪表和传感器应符合相关规定,设备的报警装置应设置合理,确保能在实现不安全阈值时及时发出警报。
3.检测设备的存放和使用应遵从统一的管理制度,设备的存放地方要干燥、通风好,并避开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接触。
第四条检测人员1.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从事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并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书。
2.检测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不影响安全工作的进行。
3.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应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爆服、防毒面具等。
第五条检测区域1.检测区域应订立明确的界限和进出口通道,避开无关人员进入不安全区域。
2.检测区域应保持清洁、整齐,设备和仪表的放置要规范,防止摔落和损坏。
3.检测区域的进出口通道、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应通畅,设置明显的标识和照明设施。
第六条检测流程1.检测前,检测人员应查看相关设备和仪器是否正常工作,检查检测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2.检测进行时,检测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记录数据并进行分析和推断。
3.检测结束后,检测人员应妥当保管检测记录和相关证据,并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归档。
第七条突发情况应急预案1.企业应依据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工作的特点,订立相应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大型仪器和设备检测区域应设有应急疏散通道,设置灭火器材等灭火设备,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防止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存在潜在可燃气体泄漏风险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储气罐区、矿井等。
3.工作场所负责人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措施。
二、检测设备要求1.工作场所应配备专业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测和校准。
2.检测设备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测量可燃气体浓度、氧气浓度、进行声光报警。
3.检测设备应具备屏幕显示浓度数值,方便人员及时了解气体浓度情况。
4.检测设备应具备数据记录功能,便于事后分析和溯源。
三、检测频率与要求1.根据工作场所的不同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可燃气体和氧气检测频率和要求。
2.高风险等级的工作场所,应每天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下来。
3.中风险等级的工作场所,应每周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下来。
4.低风险等级的工作场所,应每月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下来。
5.对于检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警示、疏散等),并进行排查、修复。
四、检测操作规程1.检测前,操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安全。
2.检测操作人员应熟悉检测设备的使用说明,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3.检测时,应选择适当的检测点位,确保能够获取准确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数据。
4.操作人员应保持专注、集中,不得擅自离开检测现场,避免发生事故。
5.检测时应确保周围无干扰物质存在,以免影响检测准确性。
五、异常情况处理1.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阈值时,检测设备应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2.一旦接到报警信号,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呼叫紧急救援队伍、疏散人员等。
3.在处理异常情况时,应优先保证人身安全,切勿盲目行动。
4.异常情况解除后,应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引言在许多工业场所和生活中,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可燃气体泄漏和氧气的不足都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极大的危害和伤害。
因此,对于这些气体的检测和管理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关于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的细则,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安全管理规定1.检测频率a.可燃气体检测•每天不少于两次检测,准确记录检测结果。
•有条件的工作场所,可使用自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并设定报警阈值。
•确认检测结果后,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氧气检测•根据工作场所使用的氧气量进行检测。
•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正常氧气含量。
•在有限氧气环境下作业,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保护设备。
2.检测场所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必须涵盖以下场所:a.液化石油气装置和气瓶储存区。
b.化学品储存区和实验室。
c.电镀、印刷、喷漆作业场所。
d.地下工程和地铁建设场所。
e.其他可能存在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异常的场所。
3.检测仪器的选择和使用a.可燃气体检测仪器•必须选择能够准确检测各种可燃气体的检测仪器。
•检测仪器必须具备足够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检测仪器必须定期校验和维护。
b.氧气检测仪器•必须选择能够准确检测氧气含量的检测仪器。
•检测仪器必须具备足够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检测仪器必须定期校验和维护。
4.安全措施a.可燃气体泄漏•立即切断气源,采取适当的排气、通风措施。
•在没有燃烧的情况下,使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在有燃烧时,必须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并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疏散。
b.氧气不足•立即补充氧气源。
•如无法及时补充氧气,必须在没有火源的情况下进行设备关停或人员疏散。
•在有限氧气环境下作业,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保护设备。
总结可燃气体和氧气的检测和管理对于保障工作和生活场所的安全非常重要。
本文档制定了关于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细则,将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意外事故,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1. 概述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是一种重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通过检测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可以及时发现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本文档旨在规范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在工作场所使用这些气体时能够保证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仪器的企事业单位、工地和工程人员。
3. 可燃气体检测的要求3.1 可燃气体检测的设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并应当经过合格机构的检验和认证。
3.2 可燃气体检测仪器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技能。
3.3 可燃气体检测应当根据防爆区域的等级进行区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制定检测方案。
3.4 可燃气体检测应按照检测仪器的说明书规定进行。
3.5 检测完成后,应将检测结果记录在相关的文件中,以备查阅。
4. 氧气含量检测的要求4.1 氧气含量检测的设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并应当经过合格机构的检验和认证。
4.2 氧气含量检测仪器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技能。
4.3 氧气含量检测应按照检测仪器的说明书规定进行。
4.4 如果在现场出现氧气含量不足的情况,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5. 其他要求5.1 禁止使用未经认证的检测仪器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
5.2 禁止私自更改检测仪器的设置参数。
5.3 禁止在检测过程中进行打火或是其他形式的明火操作。
5.4 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仪器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总结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对于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本规定通过明确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相关要求,旨在规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检测任务时的操作,保证检测能够正常、及时、准确地进行。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防止可燃性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氧气含量异常导致窒息等风险,订立本规定,明确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管理要求,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存在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区域,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试验室等。
3. 管理标准3.1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设备1.企业应购置适用于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专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设备的校准。
2.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准确可靠地检测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
3.2 检测区域划分及标识1.企业应依据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特点,合理划分检测区域,并在入口、出口和紧要通道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检测区域应进行细致测量,确保全部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和氧气降至安全标准以下。
3.3 检测频率和方法1.检测频率应依据企业所处行业、环境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但至少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2.检测方法应依据检测区域的不同,选择适用的方法,如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氧气浓度测定仪等。
3.4 检测记录和报告1.每次检测应记录检测时间、地方、结果等信息,并保管相关记录及报告,至少保管两年。
2.检测记录和报告应依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数值等。
3.5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泄漏应急处理1.发现可燃性气体或氧气泄漏时,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停止相关操作、撤离人员、关闭气源等。
2.经紧急处理后,应重新检测检测区域,并确保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降至安全标准以下,方可连续工作。
4. 考核标准4.1 检测设备维护和校准1.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检测记录和报告1.每次检测记录和报告应符合规定的格式,而且准确完整,包含必需的检测信息。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是工业生产、实验室研究等领域中的重要安全措施。
该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工作得到规范和有效执行,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2. 定义2.1 可燃气体可燃气体指在标准环境条件下(20摄氏度、101.325kPa)下,与空气的混合物,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燃烧或爆炸的气体。
2.2 氧气氧气指地球大气中的主要成分之一,无色、无臭、无味,具有助燃和支持呼吸的特性。
3. 目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工作场所中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减少火灾和爆炸的风险,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现场、实验室、矿井、化工厂等。
5. 责任分工5.1 领导责任•负责制定和审查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安全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行;•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员的安全意识。
5.2 检测人员责任•根据工作需求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的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使用合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遵循操作规程;•及时上报检测结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3 各岗位责任•厂区管理人员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现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并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监控人员应及时监控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维修人员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相关设备和仪器,确保其正常运行。
6. 检测程序6.1 前期准备•根据工作需求选择合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检查仪器的完好性和校准情况;•确保检测区域的通风情况良好。
6.2 实施检测•检测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对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进行定点、定时的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检测仪器型号和检测数值等。
6.3 检测结果处理•根据检测结果,评估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如存在异常情况或超过安全范围,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如检测结果正常,记录并保存检测数据。
2024年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过程中舱室可燃气体和含氧量检测要求,确保船舶建造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船舶建造密闭舱室含氧量和含有易燃易爆或可燃气体舱室气体含量的检测。
(以下称测氧和测爆)3检测仪器测氧仪和测爆仪应经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
每次使用前应依照其使用说明书或有关资料的规定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待确认该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开始测检工作。
测检结束后,再一次复核仪器的正确性,证明仪器在测检的全过程处于正常状态。
4检测人员4.1测氧和测爆由经过培训取得检测资质的人员实施。
4.2检测时实行双人工作制。
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必须有一人进行监护。
监护人不需有检测资质。
4.3检验人员要穿好劳动保护服装、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和手套,根据情况使用合格的呼吸器以及安全带或安全索。
所用手电筒或照明设备应为防爆型。
4.4进入油舱、油柜进行测氧和测爆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等物品,严禁穿着化纤服装和穿带钉鞋,禁止带黑色金属下舱,应佩带防毒面具。
5含氧量检测要求5.1合格的氧气含量在19.5%~23%。
检测合格的舱室应在其道门口处悬挂醒目的检测数据板,应注明船舶名称、舱室位置、检测数据、是否允许进入、检测人及检测日期等参数。
5.2船舶建造过程中,凡被封闭的油舱、隔离空舱、箱柜、容器罐等需进行作业,作业前应进行含氧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舱作业。
5.3检测时应先在道门口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深入舱室或容器内检测。
检测人员发现测氧仪报警必须马上撤离,待进行有效通风后继续进行检测;也可利用长检测管代替人员进入舱内进行检测(具体操作方法由各企业自定,但是有人作业的舱室必须下到舱底检测)。
5.4已加油的油舱等存有可燃气体的舱室进入前还应满足可燃气体检验要求。
6可燃气体检测6.1凡属下列部位,确因需要进行热工作业及使用非防爆型电动、气动工具和内燃机设备等,必须到所属企业安全部门申请检测,取得《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氧气含氧量检测证书》后,方可施工:6.1.1船舶建造盛装过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管道(如油舱、油柜、油罐及液化石油气贮罐);6.1.2乙炔站(发生器、瓶)、制氧站、液化石油气库(站)周围禁区内;6.1.3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以及加油站、油漆间等;6.1.4油漆、泡沫喷涂作业和使用丙酮、乙醚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禁区内;6.1.5动力管系的动力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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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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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过程中舱室可燃气体和含氧量检测要求,确保船舶建造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建造密闭舱室含氧量和含有易燃易爆或可燃气体舱室气体含量的检测。
(以下称测氧和测爆)
3检测仪器
测氧仪和测爆仪应经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检验合格并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
每次使用前应依照其使用说明书或有关资料的规定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待确认该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开始测检工作。
测检结束后,再一次复核仪器的正确性,证明仪器在测检的全过程处于正常状态。
4检测人员
4.1测氧和测爆由经过培训取得检测资质的人员实施。
4.2检测时实行双人工作制。
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必须有一人进行监护。
监护人不需有检测资质。
4.3检验人员要穿好劳动保护服装、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和手套,根据情况使用合格的呼吸器以及安全带或安全索。
所用手电筒或照明设备应为防爆型。
4.4进入油舱、油柜进行测氧和测爆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等物品,严禁穿着化纤服装和
穿带钉鞋,禁止带黑色金属下舱,应佩带防毒面具。
5含氧量检测要求
5.1合格的氧气含量在19.5%~23%。
检测合格的舱室应在其道门口处悬挂醒目的检测数据板,应注明船舶名称、舱室位置、检测数据、是否允许进入、检测人及检测日期等参数。
5.2船舶建造过程中,凡被封闭的油舱、隔离空舱、箱柜、容器罐等需进行作业,作业前应进行含氧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舱作业。
5.3检测时应先在道门口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深入舱室或容器内检测。
检测人员发现测氧仪报警必须马上撤离,待进行有效通风后继续进行检测;也可利用长检测管代替人员进入舱内进行检测(具体操作方法由各企业自定,但是有人作业的舱室必须下到舱底检测)。
5.4已加油的油舱等存有可燃气体的舱室进入前还应满足可燃气体检验要求。
6可燃气体检测
6.1凡属下列部位,确因需要进行热工作业及使用非防爆型电动、气动工具和内燃机设备等,必须到所属企业安全部门申请检测,取得《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氧气含氧量检测证书》后,方可施工:
6.1.1 船舶建造盛装过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管道(如油舱、油柜、油罐及液化石油气贮罐);
6.1.2 乙炔站(发生器、瓶)、制氧站、液化石油气库(站)周围禁区内;
6.1.3 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以及加油站、油漆间等;
6.1.4 油漆、泡沫喷涂作业和使用丙酮、乙醚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禁区内;
6.1.5 动力管系的动力沟。
6.2申请测爆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6.2.1 船舶分段、舱室喷涂作业后,保持了至少四小时的有效的机械排风,油漆表面基本固化,并将该舱室的通风设备关停20分钟后再进行检测。
6.2.2 要进行热工工作的燃油舱(柜)、污油舱(柜)、滑油舱(柜)等,已进行有效的清洗和通风除气,所有连通的管系阀门应关闭。
6.2.3 要进行热工工作的含油管系和其它可能存在可燃物的管系及阀门等附件,必须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清除管系内部油气,保持与大气流通,并与含油舱柜拆开、隔离。
6.2.4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区域和场所应定期申请检测,必要时,也可随时申请检测。
6.3检测程序
6.3.1 测爆人员接到检测任务后,应掌握检测舱室存在可燃性气体的种类及爆炸极限和所检测部位及其相临舱室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有毒有害气体,在不了解情况时,不准盲目进入。
6.3.2 凡进入危险作业舱室(场所)检测前,应先校准仪器,然后在进口处检测氧气和可燃气体的浓度,当氧气浓度在19.5%-23%,可燃气体的浓度在爆炸下限的5%以下时,方可进入舱内检测。
6.3.3 可燃气体检测点选择:
a.舱外探测:将取样管或探头从洗舱孔放入舱内,取样部位每舱应至少选舱的前后端各一处,每处一般测上、中、下三点。
b.进舱探测:在舱外探测可燃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5%,舱内测量选择的测点应为油管口附近、洗舱“盲区”和舱内油气积聚处所。
c.在舱室各测点的读数中选大者为该舱记录。
7允许热工作业检测条件
需热工作业的舱室或场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7.1舱内或容器内含氧量达到19.5%~23%;
7.2已经检测可燃气体未超过爆炸下限的1%且再无产生易燃气体的途径,并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下方可进行。
8检测证书的签发和失效
8.1每次检测完毕,测爆、测氧人员必须在《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氧气含量检测证书》上根据测得数据做出准确的鉴定,合格后签证。
8.2可燃气体检测证书,只能证明检测后签发证明书上所指舱室(场所)内的可燃气体处于相应的安全范围,并不保证该舱室内的可燃气体(石油气、油漆溶剂)在检测后保持永远不变。
因此,对允许热工
工作的舱室(场所)及周围区域内,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复测,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再次申请复测。
待可燃气体排出并经检测合格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施工。
施工前要认真检查现场各种消防设施的完备性,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证书签发后,如在证书所指的舱室(场所)内发现任何在检测时已关闭或关紧的管道和阀门被开启、损坏致使油类或石油气重新进入时,证书则失效。
8.3证书签发的部位,不应包括各种管系、泵及其人员进不去和仪器摆不进的狭小部位,所以对这些部位的热工工作应特别注意。
事前必须采取通风和一端拆开等措施。
8.4热工工作的标准,必须严格要求,严加控制。
热工工作的舱室(处所)可燃气体浓度不准超过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1%。
8.5热工作业的舱室应有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应采取机械排风和开工艺孔等措施。
9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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