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能不能减刑,死缓是否能减刑
论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完善

论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完善死缓是一种极其严厉的刑罚,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是一种极度恐惧的惩罚。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死缓的刑罚程度过重,导致一些无辜的人被错判,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权。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认为应该限制减刑制度,以保护被判处死缓的囚犯的权利。
目前,我国在死缓的限制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减刑的条件过于宽松,导致一些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后很快就被减刑。
其次,一些错误的案件,由于证据不足或者调查不当,导致无辜的人被判处死缓。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过多次,对于被错误判处死缓的人来说,无论他们是有罪还是无罪,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应该对死缓的限制政策进行加强和完善。
首先,对死缓的减刑制度应该进行限制,只有在罪犯真正做出了改变和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才能考虑减刑。
其次,应该加强对犯罪案件的调查和审判,减少错判的情况发生。
最后,在死缓的执行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死刑犯的人权,让他们在生死的面前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人性的对待。
以下是三个关于限制减刑制度的案例:1、沙特阿拉伯逐渐取消死刑的实践沙特阿拉伯最近逐渐取消了对一些犯罪的死刑惩罚,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举措。
这是因为该国的警方和法院虽然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来确保犯罪者被判罚得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冤假错案的问题仍然存在。
2、2016年中国最高法审理案件数降至历史新低中国2016年最高法审理的案件数量出现了历史性的降低,这表明中国在改革司法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这是因为在过去两年中,全国各级法院加强了对刑事案件的审判,确保了对犯罪者的严厉惩罚,并同时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3、美国弱化死刑的趋势自2020年以来,在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取消了死刑的实施,取而代之的是长期监禁和判处终身监禁的惩罚。
这表明在世界范围内,对于冤假错案和对囚犯权利的保护的注重程度越来越高。
综上所述,对于限制减刑制度的完善,我们需要持续努力,不断改进,以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要充分尊重人权,保护被判错的无辜人的权益。
死缓犯的四种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刑法中,死缓(死刑缓期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制度,旨在对罪行极其严重但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具有其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给予一定的宽大处理。
然而,死缓犯的法律后果并不单一,以下将从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详细分析。
一、死缓犯的减刑后果1. 减刑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 减刑的法律后果减刑后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减刑后,犯罪分子的刑罚执行期限重新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执行期限为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减为无期徒刑的,执行期限为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2)减刑后,犯罪分子的服刑条件可能会有所改变。
如减刑后,犯罪分子可能被安排在更宽松的监区服刑,或者获得更多减刑的机会。
(3)减刑后,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将对再次减刑产生重要影响。
若在减刑后表现良好,仍有减刑的可能。
二、死缓犯的假释后果1. 假释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对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
2. 假释的法律后果假释后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假释期间,犯罪分子将获得自由,但仍需遵守一定的义务,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法律、法规等。
(2)假释期间,犯罪分子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从事特定职业等。
(3)假释期间,犯罪分子若违反规定,将被收监执行。
三、死缓犯的执行死刑后果1. 执行死刑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犯罪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导语:在我国刑法中,死缓是一种特殊的刑罚,它既不是立即执行死刑,也不是无期徒刑,而是给予犯罪分子一个悔改的机会。
本文将从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两个方面对死缓犯罪进行探讨。
一、死缓犯罪的法律后果1. 刑罚执行(1)死缓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后,应在监狱服刑。
死缓期间为2年至5年,由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决定是否减刑。
在死缓期间,犯罪分子享有与有期徒刑相同的待遇。
(2)减刑: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法院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执行死刑: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法院可以执行死刑。
但死缓期间故意犯罪,只有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才能执行死刑。
2. 法律后果(1)人身自由: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虽然享有与有期徒刑相同的待遇,但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不能随意离开监狱。
(2)财产: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其财产状况不受影响。
但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用于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
(3)名誉: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其名誉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但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表现良好,悔罪态度诚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恢复名誉。
二、死缓犯罪的社会影响1. 遏制犯罪:死缓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既给了犯罪分子悔改的机会,又起到了震慑犯罪的作用。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犯罪行为。
2. 教育改造:死缓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接受教育改造,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
这对于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3. 家庭影响:犯罪分子被判死缓后,其家庭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犯罪分子的亲属可能会承受心理压力,但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表现良好,有助于缓解家庭矛盾。
4. 社会舆论:死缓犯罪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增强法制观念。
什么是死缓?死缓与死刑的区别

什么是死缓?死缓与死刑的区别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死缓是死刑(死刑立即执行)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
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附件列表:。
死缓不能减刑吗?

死缓不能减刑吗?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说明其罪刑应该是极其恶劣的,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而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那么日后是否对死缓犯也不能减刑呢?关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死缓是指罪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一种制度。
死缓制度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也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最初产生于1951年镇压反革命时期,由于当时我国没有刑法,这只是刑事政策,当初死缓仅适用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1979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死缓制度,1996年、1997年《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订时,保留了死缓制度,并做了修改完善,扩大了死缓适用范围。
▲死缓减刑是指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及死缓减刑制度,《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可以减刑吗

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可以减刑吗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二、死刑缓期应该如何处理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根据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死缓判决可作两种变更:(一)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另需指出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的管辖法院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案件的程序是:罪犯所在监狱在死刑缓期二年期满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高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对申报材料审查后,认为应当减刑的,裁定减刑,并将减刑裁定书副本同时抄送原判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缓犯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
其程序是:由罪犯服刑监狱及时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依法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核准后,交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三、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十五、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被判死缓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既保留了死刑的威慑力,又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
本文将探讨被判死缓的法律后果。
二、死缓的适用条件1. 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死缓的适用前提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
2.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3. 有悔罪表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前、判决后或者在服刑期间有悔罪表现的,可以适用死缓。
4. 不满十八周岁: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死刑,也可以适用死缓。
三、死缓的法律后果1. 缓刑期间: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应当依法服刑,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缓刑期间为二年。
2. 缓刑期间表现: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缓刑期满后,原判死刑改为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3. 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后改为无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执行无期徒刑。
4. 有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执行有期徒刑。
5. 死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四、死缓的司法实践1. 死缓的适用比例:近年来,我国适用死缓的比例逐年上升。
据统计,2018年全国适用死缓的比例为22.3%。
2. 死缓的变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立功表现等因素,依法变更刑罚。
3. 死缓的执行:对于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监狱应当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改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死缓是不是可以不死,判处死缓可以不用死吗

死缓是不是可以不死,判处死缓可以不用死吗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热门城市:通辽律师池州律师涿鹿县律师抚远县律师枣强县律师赤城县律师同江市律师武邑县律师双桥区律师相信大家对死缓都有所了解,这是指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那么被判死缓是不是可以不死呢?其实,这还需要结合在缓刑两年期间的具体表现情况。
下面小编为您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中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共产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
后来在党中央总结实施死缓政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死缓作为一项刑罚制度被正式规定在国家法令中,开始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悔改表现的严重的贪污、盗窃犯罪分子,并最终被1979年刑法典和1997年刑法典所确认并发展。
从最初的一项政策到被写进基本法律,死缓制度的良性功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因而,长期以来,死缓制度都被视为我国贯彻“少杀慎杀”政策的重要举措。
死缓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死缓是党和国家的“少杀慎杀”政策的体现,是限制死刑执行的有力措施。
它严格地控制了被执行死刑的人数,使因犯罪被处死的人数减少到最低程度。
2、死缓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最严重的犯罪分子,分化犯罪分子,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刑罚制度。
3、死缓鼓励罪犯悔罪自新,有利于死缓罪犯加强改造,争取成为自食其力,有益社会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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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能不能减刑,死缓是否能减刑
可以。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减刑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执行期间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一种是在执行期间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发现很多罪犯在服刑期间都是获得了减刑机会的,当然这自然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实际被减刑。
而通常减刑的都是被判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
那实践中死缓能不能减刑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能不能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五十条规定可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减刑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执行期间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一种是在执行期间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死缓限制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对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对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四)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当然可以,只不过此时也需要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被减刑,换言之在没有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时,自然死缓也是不可以减刑的。
而现实中,死缓的减刑情况比较多少,要么就减为无期徒刑,要么就直接减为25年有期徒刑。
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