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法的23 个原理

“一个一”是指一个核心——矛盾;“两个二”是指两大总特征:联系与发展;“三个三”是指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四个四”是指四对范畴:原因与结果、现实与可能、必然与偶然、现象与本质。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
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矛盾的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所在。
反对只见对立、不见同一或者只见同一、不见对立的这种绝对化和片面化的形而上学的观点。
2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
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
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个性也不能脱离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共性不能代替个性,个性具有共性容纳不了的内容;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3 矛盾的不平衡性原理:事物都是由矛盾群构成的,事物矛盾群中的多个矛盾以及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由此区分为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引言: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的区别 引言: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是人的思维违反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它揭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 示的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对立与统一的运动 过程。 过程。
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 方向、形式等问题。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 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 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 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 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 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 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 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 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②矛盾双方相互贯通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通俗一点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 说,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工业中 的矛盾双方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农业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化肥 等等。 等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世界上任何 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 在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事有矛盾。 (2)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在事物 的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 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 旧矛盾之间绝对不存在哪怕一刹那的无矛 盾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
6个辩证原则 求是

6个辩证原则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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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辩证原则”是指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需要遵循的六种辩证思维方法。
这些原则包括:
1. 矛盾分析法:通过分析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和规律。
2. 质量互变规律:认识到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把握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3.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理解事物发展的周期性和上升趋势。
4. 普遍联系观点:认识到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存在着普遍联系,把握事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5. 发展的观点: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认识到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要与时俱进。
6. 实践的观点:强调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认识。
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讲的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动力,矛盾有两点论和重点论,所以我们做事要既抓主要矛盾也要注意非主要矛盾,或者是既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注意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2、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规律,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告诉我们做事要注意平时量的积累,当量积累的一定时,突破了度的限制,就达到了质的飞跃。
3、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指明了事物发展的过程,新的事物替代旧事物是历史的必然,但我们对待旧事物要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正所谓前途是美好的,道路是曲折的。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③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表现在: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本文对于基础的规律知识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是考生准确答题拿分的关键所在。
(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规律。
辩证矛盾不同于人们思维中出现的逻辑矛盾。
辩证矛盾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
对立和统一(即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一切事物矛盾具有的两种基本属性。
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连结、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它包括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和相互贯通,具有多种表现形式。
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离异、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十分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
矛盾斗争形式的不同,是斗争性的差别性问题,不是斗争性的有无问题。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
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它们的相互区别既体现矛盾双方的不同性质和趋势,也体现它们在矛盾发展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连结、不可分割的。
一方面,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没有脱离斗争性的同一性;另一方面,也没有脱离同一性的斗争性,即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如果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两种错误:一是只见对立不见同一,二是只见同一不见对立。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就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正是矛盾双方的既同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相互结合中共同实现的。
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片面夸大斗争性而否定同一性的作用,或者片面夸大同一性而否定斗争性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中又一重要的基本理论。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绝对性,包括矛盾无处不在和矛盾无时不有两方面。
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相对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侧面各有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绝对与相对的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1.矛盾和逻辑矛盾1)辨证矛盾是指事物内部的二个方面即对立又统一的联系,这是客观的、不可避免的;2)逻辑矛盾是指因违反思维的基本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主观的,也是可以并且应该避免的。
2.矛盾的两个属性(即同一又斗争)1)矛盾双方相互统一的属性,即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相互转化,它有两种情形:A、矛盾双方相互依赖,双方都各以其对立面的存在和发展作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同一体中。
B、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存在着由此及彼的桥梁,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各向其对立面转化。
2)矛盾双方相互对立的属性,即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对抗、相互排斥、相互否定;3)矛盾斗争性和同一性的辨证关系:A、区别:矛盾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同一性是相对的;B、联系:同一是矛盾的同一,斗争是同一中的斗争。
3.事物发展的动力1)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是事物内部的矛盾,事物内部的矛盾双方又同一,又斗争造成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2)内因和外因的辨证关系;A、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B、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
3)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的意义: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又要坚持对外开放。
4.矛盾的普遍性原理1)矛盾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事物发展的始终2)矛盾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矛盾的观点,坚持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认识事物、解决问题,要坚持“二点论”,凡事“一分为二”5.矛盾特殊性原理1)矛盾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及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上,矛盾也各有其自身的特点。
2)矛盾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对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被列宁称之为:“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活的灵魂。
6.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1)矛盾发展不平衡是指:A、在矛盾体系中,必有一对矛盾居于主导地位,起着支配作用,这是主要矛盾,其余被支配的矛盾被称为次要矛盾。
马哲口诀

马哲口诀
1、“主观唯心强调内心,客观唯心有神论”
2、朴素唯物金木水火土,形而上者孤静片(孤立静止片面)
3、三大规律“互否对,揭示事物“过道泉”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4、实践是基础/来源/动力/最终目的/唯一标准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认识的反作用:正确理论指导实践会促进实践;错误理论指导实践会阻碍或破坏
实践。
5、唯物辩证:联系和发展
6、生产力: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
生产关系: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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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矛盾和逻辑矛盾
1)辨证矛盾是指事物内部的二个方面即对立又统一的联系,这是客观的、不可避免的;
2)逻辑矛盾是指因违反思维的基本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主观的,也是可以并且应该避免的。
2.矛盾的两个属性(即同一又斗争)
1)矛盾双方相互统一的属性,即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相互转化,它有两种情形:
A、矛盾双方相互依赖,双方都各以其对立面的存在和发展作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同一体中。
B、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存在着由此及彼的桥梁,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各向其对立面转化。
2)矛盾双方相互对立的属性,即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对抗、相互排斥、相互否定;
3)矛盾斗争性和同一性的辨证关系:
A、区别:矛盾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同一性是相对的;
B、联系:同一是矛盾的同一,斗争是同一中的斗争。
3.事物发展的动力
1)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是事物内部的矛盾,事物内部的矛盾双方又同一,又斗争造成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2)内因和外因的辨证关系;
A、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
B、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
3)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又要坚持对外开放。
4.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1)矛盾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事物发展的始终
2)矛盾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矛盾的观点,坚持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认识事物、解决问题,要坚持“二点论”,凡事“一分为二”
5.矛盾特殊性原理
1)矛盾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及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上,矛盾也各有其自身的特点。
2)矛盾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对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被列宁称之为:“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活的灵魂。
6.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
1)矛盾发展不平衡是指:
A、在矛盾体系中,必有一对矛盾居于主导地位,起着支配作用,这是主要矛盾,
其余被支配的矛盾被称为次要矛盾。
a. 主要矛盾决定次要矛盾,次要矛盾对主要矛盾有反作用。
b. 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发展的趋势。
B.在任何一对具体的矛盾中,必有一方居于主导地位,起着支配作用,即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为矛盾的次要方面。
a. 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
b.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二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2.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辨证关系原理,即共性和个性辨证关系的原理。
1)共性和个性是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A.区别
a. 共性较一般、抽象,个性则形象、丰富。
b. 共性是个性的一部分。
B.联系
a. 二者相互依存:共性存在于个性中,个性都具有与其他事物相同的属性。
b. 在一定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
(共性是绝对的,个性是相对的,共性存在于个性中)
2)共性和个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割裂二者的辨证统一,就会导致“白马非马”的错误。
二.质量互变规律
1.质
1)质的含义: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2)质与事物的关系:质与事物直接同一。
3)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的起点。
2.量
1)量的含义:量是指事物可以用数量来表达的规定性。
(如规模,速度,程度)2)量与事物的关系:量与事物是同一的,但不是直接同一的。
3)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精确化。
3.度
1)度的含义:度是指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的量的程度、范围、幅度。
它的两端的界限称为“关节点”或“临界点”
2)度是标志事物质和量的统一的哲学范畴,在度的范围里,事物的质和量相互规定。
3)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地把握事物及其趋势,在实际工作中才能把握适度原则。
4.量变
1)量变的含义:量变是指事物数量上的增减和位置的移动。
2)量变的特征:量变是一种渐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表示事物变化发展过程的连续性。
3)量变的基本形态
A.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
B.事物的构成成分在排列顺序上的变化。
5.质变
1)含义:质变是指事物性质的变化
2)特征: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渐进过程的中断,表示事物发展过程的非连续性。
(或间断性)
3)质变的基本形式
4)暴发式的飞跃。
5)非暴发式的飞跃。
6.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1)对立:量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基本形式,二者之间有明确的界限,是否超过度的范围是划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2)统一
A.两者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事物的变化总是由量变引起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
这是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
B.二者是相互渗透的
a. 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有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和阶段性的部分质变。
b. 在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
3)割裂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就会导致:
A.否认质变是量变引起的—“激变论”
B.否认质变—“庸俗进化论”
7.质量互变规律的意义
1)理论意义。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一个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相统一的过程。
2)实践意义:这一规律要求我们既要树立远大理想目标,又要脚踏实地。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辨证否定观
1.肯定和否定
1)肯定因素(方面):是指事物内部维持其存在的因素(方面)
2)否定因素(方面):是指事物内部促使其自身消亡的因素(方面)
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
2.否定也就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即质变。
3.辨证否定观
1)辨证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2)辨证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
(“肯定即否定“——列宁)
3)辨证否定是事物发展和联系的环节
4)辨证否定就是“扬弃“(扬弃是即克服,又保留)
4.辨证否定观的意义
1)在对待历史文化遗产的态度中应“去芜存精“,”古为今用“反对:
A.全盘继承的复古主义
B.全盘否定的历史虚无主义
2)在对待外来文化的态度上,有选择地借鉴“洋为中用“反对:
A.全盘肯定的崇洋媚外
B.全盘否定的盲目排外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1.事物由肯定阶段经过第一次否定到否定阶段,再经过第二次否定则到否定之否定阶段。
从而使事物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征,完成一个发展的周期。
(并未回到原来,只是重复了原来的某些特征)
2.否定之否定过程的实质是指事物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3.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形式上表现为一个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4.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过程,割裂二者的统一就会导致:“直线论“和”循环论“的错误。
(直线论:只看到前进,循环论:只看到曲折)
5.否定之否定的实践意义:“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