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对立统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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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又称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

该原理表明,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对立的两个方面,但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对立的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构成了事物的本质。

对立统一规律是从事物内部的基本矛盾运动的过程中得出的。

事物内部的对立是事物运动和变化的根源,是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立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体现了事物的内部矛盾性和相互联系性。

对立统一规律适用于各个领域,如自然界、社会领域、思维领域等。

在自然界中,存在着诸多对立的现象,如生与死、运动与静止、热与冷等。

在社会领域中,社会的发展常常是由对立的阶级和矛盾推动的。

在思维领域中,思维的发展也是由对立的概念和观念之间的斗争和统一推动的。

对立统一规律的运用,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矛盾运动规律,从而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现实问题。

对立统一是一种普遍规律,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促进事物向更高级形态转化的重要原则。

简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

简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

简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基本原理之一。

它阐述了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事物的发展演变是通过对立面的斗争达到的。

对立统一规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事物的内部存在着对立面。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由矛盾相互作用而构成的。

这种内部对立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通过不断的斗争、矛盾的展开和解决来推动事物的发展。

第二,对立面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立面之间不仅存在着矛盾和斗争,而且还存在着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关系。

在对立面的斗争中,事物以更高的形式发展。

斗争是推动事物前进的力量。

第三,对立面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基础。

对立面的斗争最终会达到一个新的统一状态。

这种统一既保留了对立面的特点,又超越了对立面之间的矛盾。

新的对立面随着事物的发展也会产生,并继续驱动事物前进。

第四,事物的发展是无限的。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的普遍性和无限性。

事物通过不断的对立斗争和对立统一的过程,实现了发展的无限性。

这也是事物发展的根本特征。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指事物内部存在对立面,通过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推动事物的发展。

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对于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历年考试中,该知识点几乎每年必考,堪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重点的重点。

考试题型方面,选择题和分析题都会考查。

作为核心知识点,要求同学们既要掌握基本概念,还要理解并且学会运用。

对立统一规律包括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等。

下面老师针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相关内容给同学们为一一梳理。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作为唯一科学的发展观,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其理论体系主要包括两大总特征、三大基本规律和辩证法的范畴、辩证思维方法等内容。

其中两大总特征包括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三大基本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这是因为: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源泉与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第四,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是否承认内部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

二、矛盾的概念唯物辩证法中所谓的矛盾是指辩证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辩证法中的矛盾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是人们的思维过程中出现的逻辑矛盾。

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是主观造成的。

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同一性和斗争性。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接、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它们的含义有明确的区别,而且矛盾的斗争性的存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矛盾的同一性的存在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另一方面,两者又有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马原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围和三个观点

马原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围和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五大范围和三个观点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括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两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露了事物发展转变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围当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转变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进程,量变到必然程度引发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露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转变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进程,可是不是定并非是通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露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归纳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露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需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露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彼此关系的范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硕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可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离开本质的现象也没有离开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此刻: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肯定的界限和前后顺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倒置。

哲学的三大基本规律

哲学的三大基本规律

哲学的三大基本规律源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唯物辩证法,这三个基本规律分别是:
1.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o它指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这些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正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不断
运动和斗争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是事物发
展的源泉和动力。

2.质量互变规律
o这个规律强调了事物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的发展过程首先表现为量的积累,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
度时,会引起质的飞跃,即从一种质态转变为另一种质态。

同时,质
变的过程中也会伴随着新的量的产生,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相互转
化,共同构成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

3.否定之否定规律
o否定之否定规律描述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事物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

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基
础上产生,但它并非对旧事物的全盘抛弃,而是包含了旧事物的合理
因素,并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对旧事物的扬弃。

这个规律说明了事物
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每一次否定都是对前一次否定的超
越,呈现为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引言: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的区别 引言: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是人的思维违反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它揭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 示的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对立与统一的运动 过程。 过程。
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 方向、形式等问题。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 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 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 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 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 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 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 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 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②矛盾双方相互贯通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通俗一点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 说,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工业中 的矛盾双方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农业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化肥 等等。 等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世界上任何 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 在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事有矛盾。 (2)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在事物 的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 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 旧矛盾之间绝对不存在哪怕一刹那的无矛 盾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

矛盾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矛盾即对立统一。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内容: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方法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分析问题和指导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我国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内容: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方法论:承认矛盾普遍性要求我们敢于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揭露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内容: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方法论:分析矛盾特殊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即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及应用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及应用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及应用1. 概述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基本规律之一。

它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和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客观规律,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辩证性。

2. 原理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对立面的存在: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两个或多个方面组成的,否则事物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立面的统一:在矛盾斗争中,对立面通过相互作用实现统一,使事物得以发展和变化。

•对立面的转化:矛盾的双方在斗争中相互转化,推动事物不断发展和变化。

3. 应用对立统一规律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十分广泛,以下列举几个具体的例子:3.1 政治领域•党内团结和斗争:党内存在着各种不同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的对立面,通过斗争实现统一,推动党内团结的发展。

•阶级斗争和阶级和谐:阶级之间的矛盾斗争推动社会的变革,而阶级和谐则是通过对立面的统一实现社会稳定和进步。

3.2 经济领域•供需关系:供给和需求是经济活动中的两个对立面,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和协调实现统一,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资本与劳动的矛盾:资本与劳动是经济领域的两个对立面,通过劳资双方的斗争和相互依存实现统一,推动经济的发展。

3.3 科学领域•知识创新和知识传承:知识创新是对立面的斗争,而知识传承则是对立面的统一,推动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4. 总结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客观规律,它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推动力。

在各个领域,对立统一规律都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理解和应用对立统一规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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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根本对立的发பைடு நூலகம்观
• 辩证法:联系的、发展的,肯 定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 形而上学:孤立的、静止,否 认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对立统一规律是 唯物辩证法的实 质和核心?
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 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性质和趋势。 • 同一性有两方面的含义: • 一,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共处于 一个统一体中; • 二,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 斗争性: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 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 不同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斗争形式,同一矛 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的斗争形式也不同。 • 不能把斗争性归结为一种形式,也不能把 斗争形式的改变误认为斗争的消失。 • 两种基本形式:对抗性和非对抗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相互连接、 相互制约
• • • • • 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斗争性:无条件的、绝对的 同一性:有条件的、相对的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 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 动事物的发展。
方法论意义
• 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 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 反对形而上学的只见同一、不见对立或只 见对立、不见同一的观点。
斗争性的作用表现:
• 一,推动双方力量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 量变; • 二,促使双方地位或性质发生转化,实现 事物的质变。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共同作用 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
方法论意义
• 一,说明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 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 • 二,说明和谐作为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 式,体现这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 进、共同发展。
矛盾分析法
• 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 法居于核心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 内容:“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 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 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 评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 和核心?
• 一,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 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 的问题; • 二,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 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 律和范畴的“钥匙”; • 三,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 法——矛盾分析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 • 四,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 上学对立的实质。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 中的作用
•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无条件的绝 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 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 展。 • 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中,矛盾的同一性和 斗争性各有其作用。
同一性作用表现:
• 一,双方相互依存,利用对方发发展使自 己获得发展; • 二,双方相互包含,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 素得到发展; • 三,彼此相通,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得到 发展,并规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谢谢!:)
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反对均衡论和一 点论。
矛盾解决的形式
• • • • 一,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 二,矛盾双方同归于尽; 三,矛盾双方形成协同运动的新形式; 四,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
矛盾特殊性的意义
• 一,科学认识事物的基础; • 二,正确解决问题的关键; • 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 内因:事物的内部矛盾。它是事物发展的 基础,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 规定者事物的发展方向,是事物发展的根 本原因。 • 外因: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是事物变化的条件,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 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但必须通过内 因起作用,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
• 普遍性:无时不在,无处不有。 • 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中。 • 矛盾分析法: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对 所有事物都是可以分析也是应该分析的, 分析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
• 特殊性: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其 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 表现: • 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 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 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 三,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 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关系
•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 • 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 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 任何现存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 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 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问题的精髓: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绝对 与相对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 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人的认识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到认识一般, 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对立统一规律
也叫做 矛盾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概念 ?
• “语无伦次,自相矛盾” • “善于分析和解决矛 盾” 逻辑矛盾 辩证矛盾
逻辑矛盾是指违反形式逻辑的矛盾律
所造成的逻辑错误。
辩证矛盾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
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
辩证法与形式逻辑的关系
• 同形式逻辑相比,辩证法是更高级的。 • 辩证法包含形式逻辑但并不归结为形式逻 辑。 • 例如:油价降了 •统一物中总是包含着对立的 因素,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 这种对立的统一就是唯物辩 证法所说的矛盾。
矛盾及其各个方面地位和作用的特 殊性
•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 主要矛盾: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 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次要矛盾处于服从地位。 • 两者关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一定 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 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地位,主导作用。 • 次要方面:支配地位,次要作用,影响事 物的发展进程。 • 关系:相互区别,相互联结。 • 方法论: • 一,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事物的本 质和主流; • 二,注意矛盾的次要方面,逐一解决非本 质、非主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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