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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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建设工程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一、计算原则费用索赔是整个合同索赔的重点和最终目标。

工期索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费用索赔。

在承包工程中,干扰事件对成本和费用的影响的定量分析和计算是极为困难和复杂的。

目前,还没有大家统一认可的,通用的计算方法。

而选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对索赔值影响很大。

计算方法必须符合大家所公认的基本原则,能够为业主、工程师、调解人或仲裁人接受。

如果计算方法不合理,使费用索赔值计算明显过高,会使整个索赔报告和索赔要求被否定。

费用索赔有如下几个计算原则:(一)实际损失原则费用索赔都以赔(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见承包合同条例第13条)。

在费用索赔计算中,它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实际损失,即为干扰事件对承包商工程成本和费用的实际影响。

这个实际影响即可作为费用索赔值。

按照索赔原则,承包商不能因为索赔事件而受到额外的收益或损失,索赔对业主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

实际损失包括两个方面:(1)直接损失,即承包商财产的直接减少。

在实际工程中,常常表现为成本的增加和实际费用的超支。

(2)间接损失,即可能获得的利益的减少。

例如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使承包商失去这笔款的存款利息收入。

2.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的证明。

在索赔报告中必须出具这些证据。

没有证据,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

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证据通常有:各种费用支出的帐单,工资表(工资单),现场用工、用料、用机的证明、财务报表,工程成本核算资料,甚至还包括承包商同期企业经营和成本核算资料等。

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在审核承包商索赔要求时,常常要求承包商提供这些证据,并全面审查这些证据。

3.当干扰事件属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时,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按照合同法原则,先用违约金抵充实际损失,不足的部分再赔偿。

(二)合同原则费用索赔计算方法符合合同符合合同的规定。

赔偿实际损失原则,并不能理解为必须赔偿承包商的全部实际费用超支和成本的增加。

工厂索赔管理制度

工厂索赔管理制度

工厂索赔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厂的索赔管理流程,保障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工厂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制定本工厂索赔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厂内部各个部门及工厂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索赔事件。

三、索赔管理的原则1. 依法合规:索赔管理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

2. 公平公正:对于客户的索赔,必须公平公正处理,不得有任何歧视或不合理的行为。

3. 处理及时:对于客户的索赔申请,必须及时处理及给予反馈,主动沟通和调解。

4. 严格程序:索赔的申请、审核、处理等流程必须按照合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越权处理。

5. 客户至上:在处理索赔时,必须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解决客户的问题,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索赔管理的责任1. 工厂领导层必须制定索赔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明确索赔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利。

2. 各个部门必须有专门的索赔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责任和权限。

3. 在客户遇到问题时,必须尽快上报并进行沟通协商,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4. 对于工厂内部产生的索赔事件,必须进行严格调查和处理,对于责任人进行追责并相应纠正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

五、索赔的处理流程1. 客户索赔:客户在使用工厂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如遇到质量问题、服务不满意等情况,可提出索赔申请。

2. 索赔申请受理:索赔管理部门收到客户的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受理,登记相关信息并告知客户索赔的流程和周期。

3. 调查核实:索赔管理部门应尽快对客户索赔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考察、取证等方式搜集证据。

4. 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索赔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索赔处理决定,对于合理的索赔申请应及时给予补偿或赔偿。

5. 反馈结果:索赔管理部门应尽快向客户反馈处理的结果,并解释支持理由,对于不合理的索赔申请应做出解释和解决方案。

6. 结案归档:对于已处理完毕的索赔事件,应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和总结,形成经验教训并为以后的同类问题提供参考。

索赔的基本原则

索赔的基本原则

索赔的基本原则
1. 公正公平原则:索赔应该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即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双方能够达成合理的协议。

2. 诚实信任原则:申请索赔的一方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信息,同时另一方也应当诚实相待,主动提供相关信息。

3. 承担风险原则:索赔方应当承担自己的风险和损失,不能把损失全部转嫁到对方身上。

4. 原则优先原则: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相关的法律原则。

5. 善意原则:在索赔过程中,应当体现出善意,遵守适当的礼仪和规矩,建立双方良好的关系。

索赔的条款

索赔的条款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处理索赔实践依据以下原则: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二、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其规定1.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未对承包商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被认可。

5.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索赔事件终了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的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以上所述。

三、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1.实际费用法,该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金额,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可得到总索赔费用值。

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2.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出该工程的事件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出索赔余额;3.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

四、工期索赔计算方法1.网络分析法。

就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

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和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造价工程师考点索赔的计算

造价工程师考点索赔的计算

造价工程师考点索赔的计算索赔是指建设工程合同一方因合同履行不当或违规违约行为导致经济损失,请求另一方赔偿的权利。

在造价工程师的考试中,索赔的计算是一个重要的考点之一、本文将介绍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计算方法以及常见的索赔类型。

一、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1.基于合同:索赔的计算必须基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

索赔方需要证明违约方的违规行为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需要分析合同中关于索赔的条款。

2.实际损失:索赔的计算应该基于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直接与违约行为相关的损失,比如额外的材料费用或更长的施工时间。

间接损失是指由直接损失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如延误赔偿、利润损失等。

3.可预见性:索赔方需要证明经济损失是可以预见的,并且违约方有责任承担这些损失。

例如,在合同中约定了施工期限,如果违约方延误工程竣工,索赔方因此遭受损失,这些损失是可预见的。

二、索赔计算的方法1.直接费用法:直接费用法是最常用的索赔计算方法之一,通过计算索赔方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额外直接费用。

例如,索赔方需要购买额外的材料以替换违约方提供的次品材料,这些额外费用可以作为索赔的一部分。

2.条款法:条款法是指根据合同中关于索赔的条款来计算索赔金额。

合同中可能约定了索赔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额度,索赔方可以基于这些条款来计算索赔额。

3.计价法:计价法是指根据工程造价计算索赔金额。

索赔方需要计算原本合同价和违约后实际支出之间的差额,作为索赔的依据。

三、常见的索赔类型1.延误索赔:指因违约方延误工程竣工导致索赔方遭受损失。

延误索赔的计算可通过计算延误期间的额外费用和损失来确定。

2.设计变更索赔:指违约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进行任何改变,导致索赔方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计算设计变更索赔的方法可以通过计算违约方对设计变更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并与原合同价的差额计算。

3.施工错误索赔:指违约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索赔方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计算施工错误索赔的方法可以通过计算由违约方错误导致的额外费用并与原合同价的差额计算。

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原则、步骤及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原则、步骤及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原则、步骤及管理工程索赔是在工程管理实践中产生出来的一门独立的管理行为和专业知识,工程索赔管理是目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各方维护其合法权的重要管理行为。

在工程实践中,索赔实质上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在分担合同风险方面重新分配责任的过程。

一、工程索赔的原则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理由要充分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①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

接中标通知书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佣索赔;②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结束日;③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

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方法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因为业主变更设计、材料价格上涨、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费用增加,希望能够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的一种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对施工方进行指导和帮助。

二、索赔的基本原则在开始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的具体方法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索赔的基本原则。

索赔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基本目的是保障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索赔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合法性原则:索赔要求必须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背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2. 合理性原则:索赔的理由必须合理充分,不能是凭空捏造或者故意夸大,否则会影响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证据原则:索赔要求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包括相关合同、文件、记录等,证明索赔理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 协商原则: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前,施工方应当与业主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双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基于以上原则,施工方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导致索赔失败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后果。

三、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方法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时,施工方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来进行,以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一般而言,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的具体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证据: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前,施工方需要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件、记录、照片等,证明索赔理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这些证据将成为索赔的依据,对于索赔的成功至关重要。

2. 分析原因:施工方需要对导致施工费用增加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论证,包括业主变更设计、材料价格上涨、不可抗力等。

只有明确了索赔的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索赔要求。

3. 提出索赔要求:在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和分析了索赔的原因之后,施工方需要向业主提出具体的索赔要求,包括索赔金额、理由、证据等。

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

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

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获得赔偿的过程。

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是保险合同的约定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和利益优先原则。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原则。

一、保险合同的约定原则保险合同的约定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础和核心。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协议,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为被保险人提供赔偿服务。

被保险人也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如履行诚实信用义务、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等。

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公正、公平、合理地对待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及时审查,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和金额进行赔偿。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当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推卸责任、拖延理赔或拒绝理赔。

三、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建立起诚信合作的关系。

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其风险状况和损失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不报告。

保险公司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真实、全面的审核,不得故意拖延理赔或拒绝理赔。

四、利益优先原则利益优先原则是指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应当以被保险人的利益为第一考虑。

保险公司应当优先考虑被保险人的利益,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和金额进行赔偿。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是保险合同的约定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和利益优先原则。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这些原则,为被保险人提供及时、准确、公正、合理的赔偿服务。

同时,被保险人也应当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如实告知风险状况和损失情况,履行诚实信用义务,共同维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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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原则:只可以进行索赔工期和费用,以合同为依据,实际损失为原则(分析考试的重点章节和得分的重点)。

一、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时间及经济损失,应该有双方按照一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及运至施工现场地用施工的材料和待安全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的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简称:各家的孩子,各家抱)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的顺延。

二、索赔成立的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经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指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三、索赔意向通知的内容
1、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单的事实情况描述。

2、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

3、索赔时间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4、索赔的依据和理由。

四、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数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h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数。

五、“四不放过原则”
1、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2、责任者和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
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六、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其中需要专家论证的有:
1、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米至10米以上,搭设跨度18米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²以上,总荷载在15kn/m²以上。

3、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钢管脚手架工程。

七、事故的处理、
①、事故现场处理②、事故登记③、事故分析记录④、
坚持事故月报制度
八、脚手架工程检查验收情况。

1、基础完工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10米到13米高度
4、达到设计高度
5、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后
6、寒冷地区土层开冻后
7、停用超过1个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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