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
输血工作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临床输血安全,规范输血工作流程,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输血工作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输血工作必须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输血工作管理制度,监督输血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输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输血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1. 主任:由医院院长担任,负责全面领导输血工作。
2. 副主任:由医务科主任、输血科主任、护理部副主任等担任,协助主任工作。
3. 成员:由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检验科主任、药剂科主任等担任。
第六条输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输血工作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
2. 组织输血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输血技术水平。
3. 监督临床用血、输血治疗及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
4. 定期检查输血设备、耗材及血液质量。
5. 处理输血工作中的纠纷和投诉。
三、输血工作流程第七条输血申请1. 临床医生在确定患者需要输血治疗时,应填写《输血申请单》,详细记录患者病情、血型、输血目的、预期效果等信息。
2. 输血科对《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输血适应症,必要时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第八条输血配血1. 输血科在收到《输血申请单》后,应及时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2. 配血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后,输血科将血液送至临床科室。
第九条输血治疗1. 临床科室在收到血液后,应仔细核对血液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 输血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确保输血安全。
3. 输血结束后,填写《输血治疗记录单》,详细记录输血时间、血液品种、输血量等信息。
第十条输血不良反应处理1. 发现输血不良反应时,立即停止输血,并报告输血科。
2. 输血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抢救。
输血管理规范

输血管理规范1. 前言为了确保医院输血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输血工作,包含血液库房管理、输血操作、监测与追踪等环节。
全部相关人员必需遵守本规章制度。
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输血人员管理2.1 输血科组织架构1.输血科设立科室负责人,负责对输血科的管理工作。
2.输血科应配备肯定数量的经验丰富的输血技术人员,确保输血工作的正常运行。
2.2 人员资质1.全部从事输血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证书,并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考核。
2.输血科负责人要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他们了解并掌握最新的输血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3 工作纪律和责任1.全部从事输血工作的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保守病人的隐私和医疗机密。
2.输血科负责人要对全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他们能够依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3.输血科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 输血料子管理3.1 血液和血液制品的采购1.依据患者的需求和输血指征,输血科负责人要订立合理的血液和血液制品采购计划。
2.血液和血液制品的采购必需从正规的血液供应机构进行,确保血液的安全和质量。
3.2 血液和血液制品的存储1.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需存放在指定的血库房内,确保温度和湿度的适合。
2.依照血液的不同品种和有效期,对血液库房内的血液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排查,确保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性。
3.3 输血料子的管理1.输血料子的管理必需做到防止混用、确保标签清楚和有效期的掌控。
2.严格执行输血料子的使用和消毒操作规程,确保输血料子的干净和安全。
4. 输血操作规程4.1 输血前准备1.输血前,医务人员必需核对患者的姓名、床号、血型和血液制品的标签,确保输血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在输血前,必需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评估患者的输血风险和适应症,并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临床输血管理,保障输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临床输血管理组织及职责(一)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输血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临床输血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输血科职责1、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血液储存、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发放等工作。
2、参与临床输血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技术支持。
3、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报告。
(三)临床科室职责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合理申请用血。
2、负责输血前患者的评估、告知和知情同意工作。
3、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输血治疗,密切观察输血反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临床输血申请(一)输血申请程序1、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注明输血目的、血型、血液品种、血量等信息。
2、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后,连同患者病历一并送至输血科。
(二)输血申请时间1、常规输血应提前 1-2 天申请。
2、紧急输血应在输血前及时申请,并注明“紧急”字样。
(三)输血申请限量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四、临床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一)标本采集1、护士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集输血标本,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输血是临床常见的治疗手段之一,对于许多疾病的治疗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输血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来确保患者安全。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为了规范输血操作流程,降低输血风险,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一、输血管理制度1.1 输血安全责任制度1.1.1 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输血安全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1.1.2 输血科室要配备专业输血医师和护士,开展规范的输血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1.2 输血操作规范1.2.1 输血操作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输血质量。
1.2.2 输血前需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检查,包括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1.2.3 输血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输血量和输血时间,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1.3 质控体系建设1.3.1 建立完善的输血记录和追溯制度,对输血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1.3.2 定期进行输血操作的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输血操作技术规范2.1 输血前准备工作2.1.1 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患者身份正确。
2.1.2 准备输血所需的输血器材和血液制品,对输血液制品进行核对和检查。
2.2 输血操作流程2.2.1 采血前要做好消毒和穿刺准备,选择适当的穿刺部位和针头。
2.2.2 输血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和患者反应,随时观察患者的症状变化。
2.3 输血后处理2.3.1 输血结束后要对输血器材进行正确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2.3.2 对患者进行观察和监测,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结语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输血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输血操作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输血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 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 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 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 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
录。
第三十八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 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 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6、凡稀有血型(RhD阴性)、不规则抗体阳性或特殊 治疗输血应于3天前向输血科提出申请、预约
7、输血科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取回得血液应尽快输用,各科室不得自行储血
9、当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执 行“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登记报告制度”,并 按照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处理办法对患者进行诊
第十二条、受血者配血试验得血标本必须就是输血 前3 天之内得。
第十三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 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 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 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
配血。 第十四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 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
交叉配血RhD阳性血液发放
医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 管理制度
4、主管院长、医务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定期对紧急抢救输血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得问 题与缺陷追踪评价,督促输血科不断改进和完善
开始
结束
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 4小时以内
血小板制品、冷 沉淀
新鲜冰冻血浆
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试行)

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医院临床输血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和输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参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适用于所有开展临床输血工作的医疗机构,是对医院临床输血管理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医院临床医护人员应执行输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诊疗规范。
第四条医院应充分发挥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的作用,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安全、合理、科学和有效用血的教育、培训和评价。
第五条医院应开展输血质量全程监控,加强临床输血培训,制定、实施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建立科学有效的临床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及应急用血预案。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开展对各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情况的评价,评价结果与科室质量管理和医师个人业绩考核及用血权限认定挂钩。
第二章输血培训第七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应对临床医护人员及从事临床输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教育与培训,并做好记录。
未经临床输血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临床输血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输血科(血库)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或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过输血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执业医师,须经医院组织的输血培训合格后,由医院医务处(科)授权方可开展临床输血工作。
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第十条医院必须对新入院医护人员和其他从事输血相关辅助工作的专门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一条医学生、进修人员入院教育培训必须包括临床输血知识,在带教教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输血相关工作。
临床合理输血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管理制度
1.围手术期血液保护是解决临床用血紧张,减少经血传播传染性疾病和降低输血不良反应的有效途径,临床必须采取必要的具体措施降低治疗及手术中的临床用血,特别是降低围手术期患者的用血量,以开展科学合理的临床用血。
2.输血指征:1.Hb>100g/L普通不必输血。2.Hb<70g/L才需输血。3.Hb在70g/L~100g/L之间,结合患者心肺功能以及术后是否有继续出血可能而决定是否输血,除参考Hb及Hct外,还需根据患者的心血管功能,动脉血氧合情况,混合静脉血氧张力,心输出量和血容量综合考虑。
(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
配血标本采集、运送、核对制度
1.确定输血后,由2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标签的试管,
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床号、血型和诊断后,采集血样并在采血者栏双人签字。
2.配血标本需用EDTA抗凝剂抗凝(淡紫色管),采集血液不少于
偿献血,由血站进行初,复检,并负责调取合格血液。
10.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相关医护人员必须对临床输血全过程中的血液标本采集,输血科标本接收,输血相关试验,血液及成份的接收入库,交叉配血,血液的发放与领取,临床输注前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1.所有输血必须由经治医生填写完整的“输血申请单”,主治医师或者科主任审核,输血申请单要求字迹清晰,病人资料完整,有明确的用血时间和医生签名。
4.对成份血预约单(包括血浆)上的血型必须核查后才可预约,发现临床医生写错血型应记录在案,并通知该科室改正。
5.对于Rh阴性和其他希有血型患者,应及时通知临床,确认备血量,由主治医生和病人或者病人家属签名后,与市血液中心联系相应血液,并及时将联系发展通知临床。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委员会及职责、会议记录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委员会及职责、会议记录一、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院临床输血管理,提高临床输血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临床输血管理原则1.1 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使用血液制品。
1.2 优先使用自体输血、成分输血,严格控制异体输血。
1.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第二条临床输血管理组织2.1 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输血管理工作。
2.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输血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2.3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临床输血管理职责3.1 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监督实施。
3.2 监测、分析临床用血情况,推进临床用血科学化、规范化。
3.3 组织临床输血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输血知识水平。
3.4 审核临床输血申请,确保输血适应症准确。
3.5 监督临床输血操作,保障输血安全。
3.6 处理临床输血不良事件,及时上报。
3.7 开展临床输血研究,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第四条临床输血管理程序4.1 临床输血申请: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填写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签字同意后,报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4.2 输血科配血:输血科收到输血申请单后,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液安全。
4.3 输血前检查:输血前,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感染筛查等,确保患者适合输血。
4.4 输血过程:医护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输血,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确保输血安全。
4.5 输血后评估:输血后,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记录输血效果及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第五条临床输血管理考核与奖惩5.1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输血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2 对在临床输血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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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节选)第十二条输血前检查包括:
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 D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
第十五条建立输血科和麻醉科等临床用血科室的有效沟通,严格掌握术中输血适应证,合理、安全输血。
麻醉医生在术前访视患者时,应认真核查《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前检查等备血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当提请患者主管医师及时备血。
手术医师、麻醉医生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应认真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对术前备血进行核查,对输血患者的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确认,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第十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名。
无家属签名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输血治疗同意书》应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档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名。
临床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10U履行报批手续,需科室主任审核签名,经输血科医师会诊或输血科负责人同意,报医务处(科)批准。
输全血和大量用血申请单由输血科保存。
医院应有紧急用血预案,并能得到落实。
紧急用血时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并记入病历,事后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第十八条三级甲等医院全血、成分血申请单审核合格率为100%。
第十九条稀有血型等特殊用血申请须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医师应当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进行输血指征综合评估,正
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提倡互助献血。
医院对输血适应证应有明确的规定,并定期评价与分析用血趋势。
三级甲等医院全血和成份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0%。
第二十三条医院应高度重视临床输血管理,建立临床输血前评估和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制定临床医师合理输血的评价机制和奖惩办法。
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应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科室和医师绩效考核管理,并作为医师用血权限认定及医师定期考核的必需内容。
第二十五条对于符合条件的手术患者,经治医师要动员患者进行自身输血,双方签订《自身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择期手术患者的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符合条件的术中患者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自身输血医疗技术,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
三级医院自身输血率(与手术科用细胞成分血量相比)≥25%。
第四十条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质量是否异常,执行双人双核对、双签名制度。
第四十一条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或门急诊号、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单)相符,并再次核对血液后进行输注。
第四十二条输血前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确认静脉通路通畅。
输血器必须具备过滤功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三证”齐全,至少每12小时更换一次。
第四十三条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患者无输血(不良)反应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输血中途拔掉输血器,以免造成血液人为污染。
第四十四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重点监测以下几个阶段:开始输血前;
开始输血后15分钟以内;
输血过程中至少每小时一次;
输血结束后4小时。
第四十五条医院应对输血治疗病程记录有明文规定。
输血当天相关病程记录内容应完整详细,至少包括输血原因、输注种类、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以及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等。
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应注明输血开始和结束的
第四十六条血液输注完毕,废血袋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录。
第四十七条医院应制定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记录。
制定输血(不良)反应及其处理预案,记录及时、规范。
第四十八条血液输注到患者体内之前发现血液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采供血机构的血液质量控制部门,并按照血站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临床输注过程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不良事件应通知输血科,并报告医院医务部门,经调查核实,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五十一条输血(不良)反应发生后,临床医师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相关项目,并及时送输血科查找原因。
输血科需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相关项目,并向临床反馈。
对怀疑输入了可能有传染性疾病血液的患者应有随访,并记录,具体由主管职能部门监管。
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输血科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封存的血液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五十三条发生严重的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不良)反应时,应当由医务部门、用血科室、输血科和供血机构在场共同调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输血传播性疾病后,按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