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融资业务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比较..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比较..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比较一:引言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为了满足业务发展或资本需求,通过发行新股、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可转债、优先股等方式进行募集资金的行为。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几种常见方式进行比较和分析,以便为上市公司选择合适的再融资方式提供参考。
二:发行新股1. 新股定向增发- 定义:新股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通过约定价格和数量来实现募集资金的行为。
- 优点:由于定向增发面向特定对象,可以更准确地满足特定投资者的需求,并降低股票市场上的供需压力。
- 缺点:相对于其他方式而言,定向增发相对复杂,需要满足监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且对融资对象有一定限制。
2. 公开发行新股- 定义:公开发行新股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从而募集资金的行为。
- 优点:公开发行新股具有市场公开、透明、公平的特点,有助于扩大公司知名度和提升市场价值。
- 缺点:公开发行新股规模较大,需要满足监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且市场反应可能会对股价产生一定影响。
三:可交换债券1. 定义:可交换债券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允许债权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实现债务转股权的转换。
2. 优点:可交换债券具有灵活性高、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等优势,对于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来说,是一种较为吸引的投资机会。
3. 缺点:由于债券转换为股票后,会增加公司股票供应量,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一定影响。
四:可转债1. 定义:可转债是指一种特殊的债券,债券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可以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2. 优点:可转债具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相结合的特点,可以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同时也有助于引入新的股东并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3. 缺点:可转债转化为股票后,对公司股票供应量有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一定的压力。
五:优先股1. 定义:优先股是一种股票,与普通股相比,在分配股利和资产清算时享有优先权。
企业再融资的常见方式

企业再融资是指已上市公司通过发行新的证券来筹集资金的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企业再融资方式:
1. 首次公开发行(IPO):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公司股份在证券市场上公开销售给公众投资者,以筹集资金。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向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特定条件下,公司需要快速筹集大额资金的情况。
3. 定向增发:公司向特定的投资者定向发行新的股票,以筹集资金。
这些投资者可能是机构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战略投资者等。
4. 可转债发行:公司发行可转债,即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这种方式可以吸引债券投资者,并在未来需要时将债务转化为股本。
5. 债务融资:公司通过发行债券或贷款等形式,向债权人筹集资金。
债务融资通常以固定利率和偿还期限进行,并需要支付利息。
6. 资产出售:公司出售部分或全部资产,以获取资金。
这可以是出售非核心业务、不动产、设备等。
7. 增加股本溢价:公司通过发行新股并设定溢价,向现有股东认购新股,以筹集资金。
这种方式可以增加公司的股本,并且对现有股东具有优先权。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再融资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市场条件、法律法规等因素。
在进行再融资时,公司应该与专业机构合作,并遵守相关的证监会规定和披露义务,以确保合规性和信息透明度。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取资金,以及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手段进行企业整合或扩大经营规模的活动。
这些业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经济效益,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推动作用。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行为。
再融资有利于满足上市公司资金需求,支持企业改善财务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竞争力等。
再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定向增发、企业债券发行等。
再融资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并经过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的审核。
并购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实现企业整合或扩大经营规模的活动。
并购重组有助于提升企业经营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同时也能够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等效果。
并购重组的方式主要有资产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债权重组等。
并购重组涉及到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并需要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在近年来发展迅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一方面,再融资的规模持续扩大,资本市场对企业提供的融资渠道更加丰富。
另一方面,大规模的并购重组案例频频出现,企业通过整合资源、优化产业链,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
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市场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防范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风险。
其次,企业自身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履行社会责任,以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企业的再融资及并购重组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总的来说,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在资本市场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资本市场的深入推进,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有望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中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条件

中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条件中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条件1.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中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在已发行的证券基础上进行再次发行,以增加资金实现业务拓展和发展战略。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条件,上市公司必须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进行再融资。
2.基本条件2.1 公司类型:上市公司必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2.2 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必须连续两年实现盈利。
2.3 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财务状况要良好,无重大负债或经营风险。
2.4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要规范,信息披露要及时准确。
2.5 公司信用等级:公司应具备一定的信用等级。
3.股权融资条件3.1 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再融资,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3.2 配股:公司可以通过配股的方式进行再融资,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3.3 增发: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再融资,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4.债务融资条件4.1 发行债券: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再融资,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4.2 银行贷款: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再融资,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5.其他融资条件5.1 权证融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权证融资的方式进行再融资,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5.2 可转债: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可转债的方式进行再融资,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6.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 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表格- 公司财务报表-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图7.法律名词及注释-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中国的行政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证券市场。
- 公开发行:指公司向大众公开发售股票或债券的行为。
- 配股:指公司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股的行为。
- 增发:指公司向公众或特定对象私募发行新股的行为。
- 债券:指公司发行的债务凭证,以吸收资金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

必须有明确的募集资金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
对发行股数无明确规定,一般不超过净资产 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配售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配售股 份前股本总额的30%
4
3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人大
《公司法》、《证券法》等
证监会 证监会 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上市公司各种格式指引
实际发行价格需询价确定
无特别规定,但为保证发行成功, 较交易价格存在较大折扣
无明确规定
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向有限售条件的老股东配售,采
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 取自愿锁定原则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 网下机构投资者采取分类配售,
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部分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期
由于锁定期限制,投资者要求发行价格有折扣,存在一定 发行风险
对短期业绩有一定的摊薄效应
实际询价结果与届时二级市场股价的关系较大
没有发行价格约束、无锁定期限制
6
4.2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分析(续)—债权类融资方式对比
公司债券
普通可转债
发行对象 盈利要求
向市场公开发行,可一次核准, 一次或多次发行
向市场公开发行,可设置原股东优先认购条款,以保证或提高控制 权及发行成功率
发行转债6个月后,转债持有人有权转股,即公司开始转股融资
上市公司再融资条件(一)2024

上市公司再融资条件(一)引言概述:上市公司再融资是指已经在证券市场上成功上市,并希望通过再次发行证券来筹集资金的行为。
在中国,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本文将从五个主要方面分析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
正文内容:1. 公司基本条件a. 公司规模: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通常是指具有较高的市值和资产总额。
b.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再融资需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更新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c. 公司经营业绩: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之一是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2. 股东要求a. 股东连续持股期限: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股东满足一定的股权持有期限,通常要求股东在融资前一段时间内持续持有股权,以体现其对公司的长期投资意愿。
b. 控股股东承诺注入资产:上市公司再融资可能要求控股股东承诺注入特定的资产或提供担保,以增加市场对公司再融资的信心。
3. 监管要求a. 证券监管部门审查: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通过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查,确保公司符合发行证券的要求,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b. 信息披露与交易所审核: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进行信息披露和交易所的审核,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 市场需求a. 市场环境: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之一是市场需求,包括资本市场的态势、投资者的投资意愿等。
b. 股市行情:上市公司再融资可能会受到股市行情的影响,股价的波动、市盈率等都会影响公司是否满足再融资的条件。
5. 行业政策a. 政策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还涉及到行业政策的支持与限制,政府是否鼓励某些特定行业进行再融资等。
b. 行业发展前景:上市公司再融资可能也受到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影响,行业发展前景直接影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态度。
总结: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包括公司基本条件、股东要求、监管要求、市场需求和行业政策。
公司需要具备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同时股东需要满足连续持股期限并承诺注入资产。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一、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一)内源融资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二)外源融资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
1、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2、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
体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行为。
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关系,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进行交易。
3、股权融资亦即公司发行股票进行融资。
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资本;对股东而言,所持有股份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
相对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有着自己的优势。
二、公司融资途径1、银行需要融资的时候您最先想到的肯定是银行,银行贷款被誉为创业融资的“蓄水池”,由于银行财力雄厚,而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因此很有“群众基础”。
2、融资平台由于从银行融资存在一定难度,第三方的融资平台是融资者的不错选择,比如国内最大的第三方融资平台投融界提供了比较专业的投融资信息服务。
3、信用卡信用卡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创新,结算方式日趋电子化,信用卡这种电子货币不但时尚,而且对于从事经营的人来讲,在急需周转的时候,通过信用卡取得一定的资金也是可行的。
4、保单质押保单质押保险公司“贷”钱给保险人吗?很多人可能会表示惊奇,然而,这项业务确实已经出现了。
投保人如因经济困难或急需资金周转时,可以把自己的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并按相关规定和比例从保险公司领取贷款。
5、典当行典当可能是从古至今最具生命力的行业。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配股、可转债等几种方式。
1. 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向公众发售股票,以获取资金的方式。
这种方式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发行,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上市条件和监管要求,如净资产不低于一定额度、最近三年不低于一定盈利水平等条件。
2. 非公开发行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比如原股东、投资机构等,这种方式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规定,如非公开发行的数量限制、中介机构的参与等。
3. 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资者进行增发股票,这种方式对一些特定的资本或者战略投资者比较适用,可以帮助上市公司快速获取资本,扩大业务规模。
4. 配股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新股,这种方式主要用于扩大股东人数和稳固原股东身份。
5. 可转债
可转债是指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债券可以转换成股票,比如一定价格下,投资者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债券转换成相应的股票。
这种方式通常用于控制上市公司的资金成本和风险,同时也给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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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融资 股股权融资 股 配配股 募增发 公公募增发 向增发 定定向增发 权融资 债债权融资 司债券 公公司债券 期融资券 短短期融资券 业债 企企业债 债结合的融资 股股债结合的融资 转换债券 可可转换债券 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分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录
第二部分 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实务 2.1 2.2
招 商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部 2008 年 员 工 培 训
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重点 上市公司再融资案例分析
-1 -
第一部分 上市公司再融资概述 1.1 1.2 1.3 1.4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概览 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体系与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制度 上市公司再融资市场概况
招 商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部 2008 年 员 工 培 训
-2 -
1.1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概览
目前上市公司常用的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包括:
开发行 公公开发行 股 配配股 募增发 公公募增发 转换债券 可可转换债券 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分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司债券 公公司债券 期融资券 短短期融资券 业债 企企业债
公开发行 非非公开发行 向增发 定定向增发
-3 -
1.1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概览(续)
配股、公募增发、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的融资条件:
共性融资条件
章程合法有效,三会及独董制度健全,内控健全 治理结构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符合任职资格,36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12 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五独立”, 12个月内无违规对外担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现有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定,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12 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盈利能力 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科持续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24 月内公曾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下降50% 的情形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近三年及一期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情形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影响已消除 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最近36 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最近36 个月内未受工商、说收、土地、环保、海关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刑事处罚 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符合环保、土地等规定 不得用于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财务性投资,不得投资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金融类企业例外 项目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独立性 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使用制度 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擅自改变前次公发证券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 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招 商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部 2008 年 员 工 培 训
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 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 低于百分之六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分离交易债期限最短为一年,认股权证存续期不超过债券期限、不少于6个月,权证存续期公告后不得调整,发行结束六个月后方可行权 认股权证上市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条件:正股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30亿;正股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 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3亿股;上市权证不低于5000万份
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2008年新员工培训
——【上市公司再融资业务培训(增发、配股)】
投资银行总部内核部
招 商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部 2008 年 员 工 培 训
二 零 零 八 年 八月
内部交流材料 -0 -
目
第一部分 上市公司再融资概述 1.1 1.2 1.3 1.4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概览 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体系与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制度 上市公司再融资市场概况
财务状况
招 商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部 2008 年 员 工 培 训
合法经营
募集资金禁ຫໍສະໝຸດ 性情形-4 -1.1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概览(续)
配股、公募增发、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的融资条件:
个性融资条件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配股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须采用代销发行方式,期满认配不足70%的,发行失败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计算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 公募增发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的款项、委托理财等财物性投资的情形 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计算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可转债 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债券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可转债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信用评级与跟踪评级且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可转债应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的公司可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