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领域中的性别歧视问题
性别与就业歧视中国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分析

性别与就业歧视中国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分析性别与就业歧视:中国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分析在当代社会中,性别平等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尽管人们在努力争取性别平等的进展,但性别歧视问题在职场中仍然十分普遍,特别是在中国就业市场中。
本文将探究中国就业市场中存在的性别歧视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和对社会的影响。
一、性别歧视的存在性别歧视在中国就业市场中广泛存在,表现得十分明显。
首先,女性在招聘过程中经常面临到歧视。
许多雇主倾向于招聘男性,认为男性在职场中更有竞争力。
这导致了男性在就业数量上的相对优势,而女性则面临较大的就业难题。
其次,女性在职场晋升方面也面临不公平对待。
虽然女性在教育和工作能力上与男性并无差别,但男性晋升和薪酬上升的机会更多。
还有一些行业对女性存在一定限制,例如工程和高科技领域往往对女性不友好。
二、性别歧视的原因性别歧视问题的存在源于多方面原因,以下是其中几个主要的原因:文化观念、家庭角色和企业心态。
首先,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对性别的刻板印象影响深远。
按照传统观念,男性被认为更适合在职场中发展,而女性被期望在家庭中扮演主要角色。
这种观念限制了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的发展。
其次,家庭角色在性别歧视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女性在婚后需要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这使得她们在事业上更难有所突破。
最后,企业心态也是性别歧视问题的原因之一。
一些企业更倾向于招聘和提拔男性,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更偏爱男性在职场中的所谓"冷酷"形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职场中的性别偏见。
三、性别歧视的影响性别歧视在中国就业市场中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这种歧视造成了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失业和就业难问题。
由于女性在招聘中更容易受到歧视,她们在找工作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
其次,性别歧视限制了女性的职业发展。
女性在晋升和薪酬增长上的机会减少,使得她们很难在职业生涯中有所突破。
此外,性别歧视会导致女性自身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受到伤害,影响她们的自我价值感和幸福感。
就业歧视包括哪些内容

就业歧视包括哪些内容就业歧视是指在招聘、录用、聘用、培训、晋升、劳动报酬和解雇等方面,对特定群体或个人实施不公平对待的行为。
就业歧视的内容可以涵盖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因为个人的性别而受到不公平对待。
在招聘过程中,有些雇主会因为认为女性更容易怀孕而拒绝聘用女性,或者对女性在职场中的晋升机会存在偏见。
在薪酬方面,女性往往会因为性别而遭受薪资不公平的待遇。
这种性别歧视不仅违反了平等就业的基本原则,也剥夺了女性的平等权利。
二、年龄歧视。
年龄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因为个人的年龄而受到不公平对待。
一些雇主可能会对年长者持有偏见,认为他们的工作能力已经下降,或者对新技术不适应。
而对于年轻人来说,他们可能会因为缺乏经验而受到歧视。
这种年龄歧视不仅损害了个人的尊严,也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三、种族歧视。
种族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因为个人的种族而受到不公平对待。
一些雇主可能会因为对特定种族持有偏见,而拒绝聘用或晋升该种族的员工。
这种歧视不仅伤害了个人的权利,也破坏了企业的多元化和包容性。
四、残疾歧视。
残疾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因为个人的残疾而受到不公平对待。
一些雇主可能会因为担心残疾员工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而拒绝聘用或提供合适的工作机会给残疾人。
这种歧视不仅违反了残疾人的平等权利,也剥夺了他们融入社会的机会。
五、性取向歧视。
性取向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因为个人的性取向而受到不公平对待。
一些雇主可能会因为对同性恋或跨性别者持有偏见,而对其进行歧视。
这种歧视不仅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也破坏了企业的包容性和多元化。
总之,就业歧视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损害了个人的权利,也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我们应该加强对就业歧视的监管,促进平等就业的实现,营造一个公正、包容的就业环境。
人权问题性别歧视在职场中的表现

人权问题性别歧视在职场中的表现职场是一片展现个人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然而,性别歧视问题却时常阻碍着许多人的职业发展。
在当今社会,尽管男女平等的理念已经被广泛传播,但性别歧视仍然存在于各行各业中。
本文将探讨性别歧视在职场中的表现,并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
一、薪资不平等性别歧视在薪资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尽管相同职位上男女员工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负荷相似,但女性往往比男性薪资低。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全球范围内,女性在同一职位上的薪资平均比男性低约20%。
这种薪资不平等不仅对女性职场发展构成直接挑战,同时也违背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
二、晋升机会不公性别歧视在晋升方面也表现出不公。
由于认为女性在家庭和职业之间需要平衡,许多雇主对女性的晋升机会存在偏见。
即使女性具备了足够的能力和经验,但她们在晋升途径上往往面临更多的障碍。
与此相对应的是,男性往往更容易得到晋升的机会和资源支持。
这种晋升机会的不公正不仅打击了女性的职业士气,也限制了性别平等的实现。
三、工作分配不公性别歧视还在工作分配方面表现出来。
有研究发现,在同等条件下,女性常被分配到与性别相关的工作领域。
比如,在科技行业中,女性往往更容易被安排到行政和市场部门,而不是技术领域。
这种工作分配的性别偏见不仅影响了女性的职业成长,也限制了她们在某些行业中的发展空间。
解决性别歧视在职场中的问题势在必行。
以下是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首先,建立公平的薪酬体系。
雇主应该建立起透明的薪资结构,确保同等工作获得相等的薪资。
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薪资监管,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
其次,加强性别平等的教育和培训。
通过教育和培训,加强性别平等意识,促进公平就业和晋升机会的提供。
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包括学校、企业和政府。
此外,鼓励男性参与家庭责任。
通过加强父亲假期和灵活的工作安排,可以减轻女性在家庭和职业之间的压力,提高女性职业发展的机会。
最后,加强法律保护和监督。
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法律监管,严厉打击性别歧视行为,确保职场环境的公平和正义。
性别歧视在职场中的案例分析

性别歧视在职场中的案例分析引言:性别歧视是指对于不同性别的人在就业、教育、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不公平的对待或偏见。
尽管现代社会通过法律法规禁止了性别歧视,但在实际职场中,性别歧视仍然存在。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具体案例来探讨性别歧视在职场中的表现和影响。
案例一:晋升机会的差异在公司A中,男性员工和女性员工在晋升机会上存在差异。
尽管女性员工的能力和表现优秀,但升职的机会总是被男性员工抢先。
公司中最高层的决策者都是男性,他们常常以各种借口忽略女性员工的能力和潜力,而选择男性员工进行晋升。
该案例反映了性别歧视在职场晋升方面的表现。
尽管女性员工展现出了相同甚至更高的能力,但却被歧视性地对待。
性别歧视不仅令女性员工感到不公平,也影响到公司的绩效和竞争力。
如果公司仅凭性别而忽视了优秀的女性员工,那么公司无法充分利用所有人才,从而降低了整个组织的效益。
案例二:薪酬待遇的不平等在公司B中,尽管男性员工和女性员工在相同的岗位上担任着相同的职责和工作量,但他们的薪酬待遇却存在差异。
男性员工的薪酬普遍高于女性员工,尽管女性员工也表现出了同样出色的工作能力和贡献。
这个案例表明了性别歧视在薪酬待遇方面的表现。
尽管劳动法规定了相同工作相同酬劳的原则,但在实际职场中,仍存在着针对女性员工的薪酬差异现象。
性别歧视不仅不公平,而且严重影响到女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
女性员工因为不公平的薪酬待遇而缺乏工作动力,最终可能导致团队合作性和整体绩效的下降。
案例三:职业晋升的障碍在公司C中,女性员工发现自己在职业发展方面存在着天花板。
女性员工发现自己很难晋升到高级领导职位,尽管她们有着与男性员工相当的能力和经验。
与此同时,男性员工的晋升路径更为通畅,他们更容易获得高级领导职位。
这个案例展示了性别歧视在职业发展方面的影响。
性别歧视阻碍了女性员工的职业晋升,使她们难以达到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
女性员工面临的职业壁垒和歧视加剧了性别不平等,阻碍了女性在职场中的成功和成长。
职场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分析与对策

职场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分析与对策性别歧视在职场中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它产生的根源多种多样,可能是由于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也可能是由于公司文化的限制等因素导致的。
这种歧视主要体现在职业晋升、薪酬待遇、福利待遇等方面,给广大女性员工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不平等待遇。
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性别歧视问题的建议。
一、性别歧视在职场中的表现形式1.职业晋升方面在许多公司中,仍然存在一种传统的思维观念,认为男性比女性更适合担任高层管理岗位和其他高级职位。
因此,在人事管理方面,很多公司会偏向选择男性来担任职业晋升的职位。
这种偏向很容易导致女性员工的职业成长受阻,无法得到实质性的晋升机会。
2.薪酬待遇方面男女员工在同等岗位上的薪酬待遇常常存在一定的差异。
数据显示,在相同岗位、职级和工作年限下,女性员工的薪酬往往比男性员工的低。
这种现象可能是由于公司在制定薪酬政策时考虑了员工的性别因素而导致的。
3.福利待遇方面在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方面,经常存在女性员工获得的福利待遇较差的问题。
比如,女性员工在怀孕、生育和育儿期间,往往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应对家庭和工作的平衡问题。
然而,许多公司的福利待遇政策并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导致女性员工在此期间面临更大的困难。
二、引起性别歧视现象的原因分析1.传统的文化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的观念一直存在。
尽管现代社会已经多次强调男女平等的重要性,但是这种传统的文化观念依然对很多人的思维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如果企业的管理层和雇员本身存在这种观念,很可能会对女性员工造成负面的影响。
2.公司文化的限制不同的公司文化对于员工的性别因素会有不同的考虑。
一些公司过分强调传统男性特质,比如竞争力、决策力等,而缺乏对女性员工特质的考虑。
这种情况会导致公司在职业晋升和薪酬待遇等方面偏向于选择男性,而不是依据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进行决策。
三、对策建议1.改变企业文化企业可以通过规定并接受女性员工参与制定公司管理规则和实施男女平等的政策,以建立有利于女性员工的企业文化。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引言:由于社会文化背景和性别观念的局限,女性在就业市场上遭遇性别歧视的问题较为突出。
尤其是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女性面临着一系列的歧视现象。
本文将对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为实现性别平等就业提供参考。
一、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的主要表现1. 工资待遇方面:女大学生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往往面临着较低的薪资待遇。
这一现象主要源于用人单位对女性的贬低,认为她们在家庭责任和职业发展间做出选择时,更容易为家庭妥协,故在薪资待遇上不予公平对待。
2. 晋升机会方面:女大学生相对于男性来说,获得升职机会的几率较低。
一方面是因为用人单位对问题解决和领导才能的容忍程度相对低,而女性常常被认为管理和决策能力不足;另一方面是因为某些行业和职业中性别歧视的思维观念还根深蒂固,“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仍然存在。
3. 职业选择方面:女大学生在工作岗位的选择面临更多限制。
某些传统行业和部分技术岗位普遍存在男女工作性别称谓,女性很难进入这些行业,或仅被安排在无晋升空间的职务上。
4. 性别偏见方面:就业面试过程中,女大学生更容易受到性别偏见的影响。
用人单位可能认为女性在怀孕、生育和照顾家庭等方面存在风险,亦或是担心她们因此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的影响1. 经济影响:女大学生在薪资待遇较低和晋升机会不足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就业收入的差距,进而影响到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
2. 社会参与度下降:女大学生面对性别歧视,可能会心生劣势感和自卑心理,从而降低其参与社会和职业发展的热情。
3. 培养优秀人才的失败:对女大学生的性别歧视,有可能导致许多有潜力和才华的女性放弃或被拒绝进入一些重要领域,无形之中降低了我国培养优秀人才的效果。
三、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对策研究1. 创造公平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应确保公平的招聘和晋升机制,对女性和男性应一视同仁,避免性别偏见影响决策过程。
《2024年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范文

《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妇女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就业问题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在就业过程中常常遭遇到性别歧视的问题,这不仅损害了妇女的权益,也制约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因此,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原因及影响,并就相关劳动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提出建议。
二、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一)现状描述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遭遇的性别歧视表现为多种形式,如招聘过程中的不平等机会、职场中的晋升障碍、薪资差异等。
这些现象在不同行业和地区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妇女的职业发展。
(二)问题成因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产生,既有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够严格等原因。
此外,部分企业和个人对性别平等的认识不足,也是导致性别歧视的重要原因。
三、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影响(一)对妇女的个人影响性别歧视使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遭受不公平待遇,导致其职业发展受限,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打击。
同时,这也影响了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
(二)对社会的影响妇女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受到的性别歧视也会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解决妇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四、劳动法规制的作用与现状(一)劳动法规制的作用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对于防止和解决妇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劳动法通过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妇女提供法律保障,使其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二)劳动法规制的现状虽然我国劳动法在保障妇女就业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地区和行业对妇女的就业限制仍然存在,执法力度不够严格,对性别歧视的认定和处罚不够明确等。
五、完善劳动法规制的建议(一)加强立法工作应进一步完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性别歧视的内容和处罚措施,为妇女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
就业歧视问题解析

就业歧视问题解析近年来,不少人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到就业歧视的问题,这一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就业歧视指的是在招聘、录用和职场晋升中,因为个体的某种属性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本文将对就业歧视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就业歧视的种类1. 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最为常见的就业歧视现象之一。
在某些行业或职位中,女性面临着晋升机会少、薪资待遇低等问题。
这种现象不仅违背了平等就业的原则,也使得女性在职场竞争中面临更大的困难。
2. 年龄歧视年龄歧视是指对年长或年轻人在就业过程中的不公平对待。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给予首选年轻人的倾向,或者对年长人员进行歧视待遇,限制他们的晋升机会。
这种歧视现象既损害了个体的权益,也浪费了社会的人力资源。
3. 地域歧视地域歧视是指对特定地域的人员给予不公平待遇。
在一些发达地区,对于来自农村或欠发达地区的求职者存在着偏见和歧视。
地域歧视不仅影响了个体的就业机会,也加剧了城乡差距。
4. 学历歧视学历歧视是指对没有高学历的求职者给予不公平待遇。
一些用人单位倾向于招聘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求职者,而对其他具备技能和经验的人员不给予公平机会。
这种现象阻碍了社会人才的合理流动,也限制了人员的个人发展。
二、就业歧视问题的原因1. 观念落后就业歧视问题的存在与一些观念落后、思想保守有关。
一些用人单位对于性别、年龄、地域等因素给予歧视的想法仍然存在,这种片面的观念导致了就业机会的不公平。
2. 盈利驱动有些企业在招聘过程中注重对个体能力与背景的匹配,但也存在着过分追求利益的倾向。
他们更加注重利润和效益,而忽略了个体的权益和福利。
3. 体制性因素部分就业歧视问题也与体制性因素有关。
一些行业或职位对性别、年龄、学历等有明确规定,并且由体制决定了招聘和录用的方式。
这种体制性的歧视导致了就业机会的不平等。
三、解决就业歧视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应出台更加完善的就业歧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个行业和职位在招聘和录用过程中不得以性别、年龄等因素歧视求职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就业领域中的性别歧视问题一、引言(一)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概述(二)探索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意义二、当前我国就业中性歧视的现状(一)女性社会就业机会不平等(二)女性就业职业范围选择少(三)工作待遇不平等。
三、就业性别歧视引发的问题(一)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普遍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制约因素(二)就业性别歧视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四、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的原因(一)社会文化因素1、性别分工不同2、双重角色冲突(二)经济形势因素1、社会经济转型的劳动力需求2、企业追求高的效益(三)个人因素1、女性生理因素2、教育程度的不同五、缓解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对策(一)消除性别偏见(二)加快性别文化发展(三)提高以身素质和文化修养(四)改变就业环境和就业机会六、结语摘要“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这句话很早就被人们提了出来,意思是说男人和女人是一样的,没有差别的,女性劳动者应当享有与男性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男性劳动者能完成的工作,女性劳动者也能完成。
然而在劳动力市场上任然是以卖方市场为主导的今天,就业性别的歧视任然十分常见,这极大规模的影响了社会公平的推进,也对劳动力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就目前存在的这种巨大的就业性别歧视,损害了两性之间的平等关系和平等价值观念,不利于社会文明的发展。
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本文将通过对我国女性面临的就业歧视现状进行分析和解读,从而探索我国在保障女性合法权益,反歧视方面制度的建立。
以及如何消减这种就业性别歧视。
并再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过反就业性别歧视的建议和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对策。
一、引言(一)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概述1975年第一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墨西哥宣言》第一条规定,“男女平等应当包括男女两性在人格尊严,价值,权利和机会的平等”,即男女平等的概念,包括两层意思,一方面男女平等是价值观的体现,指男女两性作为人在社会和家庭中应该受到同样的尊重和对待,另一方面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作为,人在社会和家庭中各个领域中,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歧视,是指人对人就某个缺陷,能力,出生等不平等的眼光对待,使这个人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歧视是直接针对某个特殊群体的行为,由偏见引起,往往从带有感情色彩的表现,转化为行为中的故意回避,直至发展成为暴力行为。
就业歧视指没有法律规定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基于种族,肤色,民族,年龄,性别,残障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给予一定的好处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而大部分学者则认为,就业歧视是指具有相同生产特征的,人,仅仅因为他们所属的人群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或者说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对工人与劳动生产率无关的个人评价。
学者们将歧视的表现形式总结为就业歧视,工资歧视,和职业歧视三类。
歧视具有排斥性和广泛性的特征,所以就业歧视通常表现出的是正式的制度规则下,运用着非正式方式来实施某个工作。
2010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开展第三期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超过72%的女性对“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歧视有明确认知,并且女性的认知程度在各个年龄,各个教育程度几乎都高于男性,同为80后女性,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比仅为初中和初中以下教育程度女性,对“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歧视的认知程度分别高14%和12%,既年龄越小,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就业性别歧视和认知程度越高,就业歧视存在城镇女性认知优于农村女性认知。
高学历女性认知高于低学历女性认知,年龄小的认知高于年龄大的认知的特点。
同时未结婚的女性就业者,相比于已经结婚的女性就业者,对“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歧视的认知程度要高12%左右,根据调查显示,未婚女性就业者,对歧视的认知程度要高于男性就业者,但已婚女性就业者要低于男性就业者,并且随着生育孩子数量的增多,认知歧视的程度会快速的下降,男女性别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婚姻使女性就业者对就业性别歧视的认知程度发生了偏移,降低了他们的认知率。
就同等职位来比较,女性就业者的人数仅为男性就业者的70%左右,而工资和收入也仅有男性就业者的70%到80%,因此可见这个社会对女性就业者多少都存在着一些歧视,但这些歧视却是隐形的,不常被人发现的,是人类心中潜移默化的,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十分正常的。
歧视的隐形化,也是就业歧视的一个重大特点。
《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提出了;“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可见国家也从法律等方面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国家也在很努力的抑制歧视现象的发生,也支持那些受歧视的女性积极维权,但维权的效果却甚微,主要原因就是就业者的性别歧视,认定十分艰难,我们虽然有各种权益和保护法,但没有对性别歧视的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更加没有涉及到已经凸显出来的隐性就业歧视,举证责任由谁负责的问题,迫使一些权利被损害的妇女无法维权。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在用人简章中公开歧视女性就业者所面临的处罚,往往在现场只是简单的收集就业者的简历,而在事后却不通知该女性就业者进行下一项面试,或者是在面试完成后再由内部进行淘汰。
在一些已经录用女性就业者的单位,仍然会采用将女性调到一个条件异常恶劣或者超级困难的工作岗位上,迫使其离职,要么就是以工资属于个人私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外泄的虚假霸王条款,来掩盖同工不同酬的目的,而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也没有一个部门去实施和执行已经制定的保护女性就业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这就使得女性无法维权,同时也难以界定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对女性的权利有了很大的损害。
(二)探索就业性别歧视的意义女性就业者难以就业的问题,长期以来影响着和阻碍者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运行,两性平等就业是女性就业者经济独立和个人发展前进的基础,扩大女性就业者的就业比例,提高女性就业者的就业层次和就业水平,提升女性就业者的社会地位,使女性就业者获得经济资源,是当前我国经济现代化和社会发展下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隐性歧视使得女性就业问题一年比一年严重,如何通过相应的对策来消减,消除女性就业者被歧视的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也是值得我们不断探索和探究的。
我们要通过探索就业的性别歧视,来找寻改变这种现状的方式,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二、当前我国就业歧视的现状就业性别歧视是就业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现象,许多的用人单位会根据自身的效益出发,进行区别对待,设置一些条款来迫使女性就业者落选,从而达到用人目的,当前我国就业市场上的性别歧视现象广泛存在,不容乐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一下,我国当前女性就业者所面临的歧视和当前就业的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人口中男性为6730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51.53%,女性为63319万人,占总人口数的48.47%,而城镇就业人口中,女性就业比重仅占总数的37%,明显低于男性就业率,且低于女性的自然人口比。
同样在失业率方面,全国人口中女性失业率普遍高于男性失业率,2015年男性失业者下岗率约为38.6%,而女性的失业下岗率约为43.7%,我国政府一贯主张男女要同工同酬,反对女性就业歧视,但在现实生活中,男女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却普遍存在,2016年的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中显示,在一些服务行业的一线中女性收入占男性收入的56%左右,而在管理、教育、等技术行业中,该比例约为77%左右。
这就说明我国就业市场存在很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
企业在市场上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性别歧视产生的经济原因,一般来说,在社会生活中,女性承担着人类自身生产的社会责任。
所以存在就业上的歧视,主要表现为:(一)工作机会不平等工作机会的不平等,指的是女性劳动者在其他条件与男性劳动者相同的条件下,甚至部分女性具有更优秀的劳动力供给的条件下,由于性别的原因而遭受到雇主的拒绝,因而承受着不适当的失业比重率,江苏省妇联曾针对本省《妇女权益保护法》实施十周年情况进行的专题调查研究表明,有80%的女大学生在求职找工作的过程中,遭到了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有34.3%的女性就业者,在求职过程中遭到过多次拒绝,同时有很多的求职者表示,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过只要男性,或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的招聘要求。
目前很多企事业单位在就业的招聘中,多多少少都存在一些不同程度上的性别歧视,只招男生似乎成为了一些用人单位招聘的最基本条件,正是有这些不平等条件的限制和束缚,使得女性的就业被拒绝率,远远的高于男性就业者,竞争上岗的方式,使得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文化素质低和年龄较大,成为女性就业者再就业的拦路虎,下岗以后能再就业的女性劳动力是女性劳动力总人数中极少的一部分,党和政府虽然十分重视下岗女工女工再就业的问题,但因为在就业面临着工资低、医疗保障不全面,老板骚扰等问题,使很大一部分下岗女性就业者陷入苦恼和困惑之中,甚至不会在选择就业,从数据上看,女性劳动力在智力型职业中占的比例十分小,领导岗位上几乎没有女性领导,女性劳动力再就业者存在很大的不平等性。
(二)女性职业范围选择少男性劳动者和女性劳动者的职业选择天生就存在着各自的生物特征,加上自古以来就有男耕女织,男的打猎女的负责持家的分工,再加上男性本身就代表了力量和理性,而女性则是柔弱、感性的象征,这就决定了男性和女性天然的社会分工和事业工作上的差距,女性的职业范围很小,比如搬运、传送、国防等,靠力量的适合男性的工作是女性无法适应的。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保姆,护士,纺织等工作,被看作是女性特有的职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男性也加入到了这些行列之中,这无疑对女性的就业造成了很大的竞争压力,以前女性劳动者只要和女性劳动者竞争就行了,现在不仅要和女性劳动者竞争,还有和男性劳动者竞争,极大的压制了女性的就业选择。
很多行业中,女性劳动者的比例开始大幅度的下降,甚至出现根本不要女性的局面,IT行业,土木工程,水利水电等理工科的专业大多部分是男性劳动力,一个部门除了前台,公关和销售等部门会有零星的几个女性外,很多时候都根本看不到女性的身影。
这些行业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不招女性,但是男性的逻辑思维方式,身体素质等条件,更加适合企业的胃口,所以,这些个行业里,招女性劳动力的机会就少得可怜。
最后女性因为身体素质原因和生理特征,只能被迫选择一些服务类的行业,加上面对高强度的工作压力时,女性劳动力可能会出现坚持不住等现象,使得用人单位很少选择女性,这就极大的限制了女性劳动力的职业选择。
(三)工作待遇不公平工作待遇的不公平,也就是说两性具有相近似的劳动生产率,但其获得的劳动报酬却大相径庭,自从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以来,用人单位在市场为主导的今天,拥有着确定劳动力数量和特点的自主权,在经济效益的促使下,用人单位开始对女性劳动力进行区别对待,实施同工不同酬的方式,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居民的收入也开始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增长,1990年我国城镇女性工资收入相当于男性的77.5%,到1999年,城镇女性的工资收入相当于男性的71.1%,降低了7.4个百分点,经济的迅速发展并没有缩小男女收入之间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