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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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理工办发〔2017〕123号

北京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关于转发

党委学生工作部《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引导学生投身国防军工激励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经校领导同意,现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引导学生投身国防军工激励方案》,请遵照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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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引导学生投身国防军工

激励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北京理工大学加强学生国防教育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发挥学校传统文化优势,完善国防教育体系,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国防军工,特制订本激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学校“延安根、军工魂”的优良传统,立足学校办学历史和时代使命,结合学生专业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构建特色鲜明的国防教育体系。通过开展系列工作,普及国防军工知识,浓厚校园支持国防、热爱军工的文化氛围,激发学生军工报国、科技强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和激励学生增强国防观念、提升军工创新能力、投身国防军工建设,助力学校一流人才培养工作。

二、工作方案

按照增强国防观念、鼓励军工创新、引导就业方向的总体思路,分层次、有重点地面向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以下工作,为加强国防教育提供载体,为引导学生投身国防军工搭建平台。

1.开展国防知识竞赛,增强国防观念,浓厚校园氛围

开展“情系国防,强军强国”国防知识竞赛,以赛促学,激- 2 -

发学生学习热情。建立国防知识题库,普及国防军工知识,吸引学生广泛参与,自觉增强国防观念,营造校园关心国防、学习国防、贡献国防的浓厚氛围。竞赛内容涵盖:(1)国防的地位、作

(2)用;国防的构成和相互关系;国防的各部分与外部社会的关系;

马列主义军事理论、毛泽东军事思想、江泽民关于军事和国防的

(3)重要论断、习近平国防和军队重要论述;党和国家的国防政策;军、兵种知识、武装力量知识;(4)近现代国防史;(5)国防和军事法律法规;(6)国际形势,当今世界政治、军事格局。

竞赛面向北京理工大学全体本科生、研究生,采用院、校两级赛制,为巩固和拓展军事训练成果,竞赛安排在每年军训结束后的10月份启动。各学院在广泛开展国防知识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举办选拔赛,选拔赛形式不限,鼓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色创新比赛形式,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各学院通过选拔赛推荐一组选手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校级比赛由学生工作处牵头主办,以现场竞答的形式举办复赛和决赛,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选手奖,根据选手竞答表现现场遴选并进行表彰奖励。

为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工作实效,学校对学院开展系列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对学生总体参与率高、参加校级比赛选手表现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2.举办军工创意大赛,推动军工创新,支持成果转化

举办北京理工大学“军工创意大赛”,结合科技创新工作,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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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学生在军工方面的独特创意,发掘和培育创新成果,促进学校国防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大赛作品征集范围包括:①创意概念类,以文字为主要形式呈现的创意想法。②创新设计类,以电脑手绘、数码制作、3D建模等形式呈现的作品。③创新实物类,已具备应用价值或未来可能应用的创新作品。

大赛面向北京理工大学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于每年下半年进行作品征集,次年上半年进行成果评比。创意作品的主要完成人必须为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均可。校团委牵头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对于符合大赛主题和基本创意要求、通过初审的作品,分组召开现场答辩评审会,按照创意概念类、创新设计类、创新实物类分别评选出特等奖1项(可空缺),一、二、三等奖若干,给予表彰奖励。

相关部门和学院应以大赛为契机,推动学校军工科技创新,对学生参赛作品给予专业指导和平台支持,对获奖作品进行持续跟踪。对于大赛中涌现出的技术创新突出、应用前景良好的创新设计类和创新实物类作品,学校将额外给予资金支持,进行重点培育,促进军工创新成果转化。

3.建立就业激励机制,引导就业方向,鼓励投身国防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增进学生对国防军工行业的认识,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鼓励毕业生自觉到国防、到基层锻炼成才,唱响到国防、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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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搭建良好就业平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国防科技工业企业、到基层单位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团体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相关部门与国防科技工业企业共同组建学生社团。拓展到国防和基层就业渠道,按照学校服务面向定位,结合毕业生行业和地域分布特点,大力开展对国防和基层单位的走访和毕业生推介活动,巩固和建立一批高质量的实习就业基地。

二是提供职业发展支持。对有志于到国防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进行专门的职业生涯规划、求职技能、公务员考试、岗前知识等指导与培训,提高其求职竞争力与职业发展能力。支持在国防和基层就业校友回母校接受继续教育。建立定期回访制度,成立国防和基层就业联络小组,定期看望已就业校友,关心他们的职业发展,支持他们在当地开展工作,邀请在国防和基层就业校友回母校交流。

三是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对应征入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或者到艰苦地区国防科技工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优先给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设立专项资金,奖励到国防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对到新疆、西藏、青海、宁夏、甘肃五省区国防科技工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或者到以上五省区基层(非国家专项)就业的毕业生,学校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0元人民币的物质奖励。对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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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艰苦地区国防科技工业单位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学校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0元人民币的物质奖励。

就业引导与表彰奖励工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牵头,校团委、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和校友会办公室协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优惠和奖励规定只适用于在毕业当年派遣离校前办理完就业手续的统招统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其中,艰苦地区是指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全省范围和陕西省、四川省的非省会地区;基层是指县及县级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农村及城市街道社区;国防科技工业单位是指隶属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等军工集团、地方军工集团等单位。已享受奖励的毕业生,从报到之日起1年内解除就业协议的,须将荣誉证书与全额奖金退还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引导学生投身国防军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广泛动员,积极吸引和组织学生参与,切实增强国防教育实效,提高学生投身国防军工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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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部门要以此激励方案为切入点,结合人才培养整体工作,将国防教育具体化、形象化、载体化,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联系与合作,大力组织实施,确保激励方案落实到位。

3.制定引导学生投身国防军工的激励方案是发挥学校军工特色文化优势、强化国防教育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应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实践,树立品牌意识,共同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和特色发展。

四、条件保障

1.组织领导:学生工作处牵头,各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校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和校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共同开展。

2.经费保障:学校对激励方案中的各专项工作予以经费支持,每年总计70万元,其中国防知识竞赛经费15万元,军工创意大赛经费10万元,就业激励和奖励经费45万元。

3.制度保障:全校统一思想,制订各项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激励方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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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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