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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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一、适用范围
二、退换货要求
1.消费者在7天内携带购买的商品和购物凭证前往商家店铺办理退换货手续。

购物凭证可以是发票、收据、凭证或者订单号等。

3.商品必须具备正常的销售性能和功能,不能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4.对于鞋服等需要试穿的商品,试穿时间应在合理范围内,不能出现明显轻微使用痕迹。

三、退换货流程
2.售后服务人员核实商品的退换资格,检查商品的完好性。

4.满足换货条件的商品,商家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进行换货,如无存货或消费者不满意,可以要求退款。

5.存在商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商家可能会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退款等解决方案。

四、注意事项
1.退换货期限是指自购买日之后的7个自然日,包含法定节假日。

2.消费者在退换货时应注意自己权益的维护,如保留有效凭证、与商家沟通记录等,以防发生纠纷。

3.退换货的运费通常由消费者承担,但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商家承诺包邮,则商家应承担相关运费。

五、不适用场景
1.根据商品的性质,有些商品在售出后就不适用退货规则,比如个人卫生用品、食品等。

2.特殊定制的商品,比如定制家具、定制礼品等,通常不适用退换货规则。

3.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商品、二手商品等也不适用退换货规则。

总结起来,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是对消费者的一项保障措施,旨在保护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权益。

但同时,消费者在退换货时也要注意自身的权益,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遵守退换货的规定。

商家也应该注重产品质量,符合退换货规则,并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安徽实体商场退换货规则

安徽实体商场退换货规则

安徽实体商场退换货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安徽实体商场退换货的规则如下:
1. 退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如果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商家描述不符,可以选择在一定时间内(具体时间根据商品类型和商家规定而定)退货。

退货时消费者需要提供购买凭证,如发票、购物小票等。

2. 换货:对于发现质量问题的商品,消费者可以选择在一定时间内(具体时间根据商品类型和商家规定而定)进行换货,换货时消费者同样需要提供购买凭证。

3. 退款: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因为个人原因或者商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想要退货,商家可以根据自身政策是否接受退款。

一般情况下,商家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用。

4. 注意事项:消费者在退换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商品需要保持原状,并携带完整的配件和包装进行退换货。

- 根据产品类型和商家规定,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鉴定证明等。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可以主动了解商家的售后服务政策,以便退换货时有所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商家可能会有不同的退换货政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最好咨询商家或仔细阅读购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便了解具体的规定。

此外,如果消费者对商家的退换货政策存在争议,可以向相关消费维权机构投诉维权。

商城退换货规则协议

商城退换货规则协议

商城退换货规则协议
1. 退货条件,商家通常会规定商品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退货,比如商品质量问题、错发商品、商品损坏等情况。

2. 退货流程,商家会说明消费者在退货时需要如何操作,比如填写退货申请表、联系客服等流程。

3. 退货期限,商家会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退货,一般是在收到商品后的7-15天内。

4. 退货责任,商家会明确在不同情况下谁来承担退货的邮费,比如商品质量问题由商家承担,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的退货则由消费者承担。

5. 退款方式,商家会说明退货成功后,消费者可以选择的退款方式,比如原路退款、银行转账等。

6. 换货政策,商家会说明商品可以换货的条件和流程,以及换货后的相关注意事项。

7. 特殊商品退换货规定,对于特殊商品,比如食品、个人护理用品等,商家可能会有特殊的退换货规定。

总的来说,商城退换货规则协议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一种约定,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规范了商家的售后服务流程,使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商家消费者关系。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全面回答你的问题。

商场衣服退货管理制度

商场衣服退货管理制度

商场衣服退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商场衣服退货管理行为,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所有衣服类商品的退货管理,涉及商场所有销售渠道。

三、退货条件1. 商品在购买后七日内,且未经使用、未受损坏和污损的情况下可以办理退货。

2. 换货的商品需保留原购买凭证、吊牌及包装袋,且未经使用和受损坏。

3. 活动促销、清仓特价商品均不支持退货,但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退货。

4. 原则上不支持退货衣服质量无问题,但如特殊情况需要退货的,需接受商场鉴定审核。

四、退货流程1. 消费者携带要退货的商品到商场指定退货位置,填写退货申请表。

2. 服务人员核对商品是否符合退货条件,确认后填写退货单。

3. 持退货单和商品原购买凭证至商场指定柜台进行退款操作。

4. 退货单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退款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五、服务保障1. 商场会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退货服务,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2. 退货时如遇到服务人员不礼貌或拒绝办理,消费者可向商场相关部门投诉。

商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 退货中若产生纠纷,商场将积极协调解决,保障消费者权益。

六、违规处理1. 如发现有商家违反退货管理制度,商场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保障消费者权益。

2. 对于恶意串通退货的行为,商场将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其在商场的经营资格。

七、其他事项1. 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退货管理制度,并及时通知消费者。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商场所有,并且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便是商场衣服退货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消费者在退货时能依据此制度进行操作,保障自身权益,共同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

感谢您的阅读!。

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标准

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标准

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标准某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细则“无须理由退(换)货”即:为消除顾客购物的后顾之忧,凡在本商场购物,在国家有关政策规范范畴内无须陈述理由即可退(换)货的一种规范服务行为。

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举措的前提和起点是国家有关商业法律、法规和政策。

要点是不损害全体消费者的利益。

一、“无须理由退(换)货”的若干规定:1、本商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依法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并按规定填写各项内容,作为顾客退换货的主要依据。

2、顾客退换货须持有效凭证,如购货凭证、发票和服务单据等。

3、国家“三包”规定可退换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可以退换;属“可退不可退”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酌情从宽退换;规定不可退换的商品,本着“顾客至上”的理念,尽可能给予帮助解决。

4、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应兼顾国家、消费者和企业三者利益。

二、“无须理由退(换)货”的实施细则:1、未经使用、不损害下一位消费者权益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货。

2、虽经试用、但不走样、无损污、包装完好、不影响再销售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3、经质量主管机关监测定性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4、国家“三包”规定不能退换的降等、降级的处理商品等,不损不污、不影响再销售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5、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组合音响、收音机、录音机、摄影机、空调机等各种家电产品未向消费者当场开箱检验的,消费者开箱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缺少附件应给予补上);经测试校验,售后发现主要零部件故障的内在质量问题,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6、售出商品质量、型号发现与实际不符,未经使用,保持原状的,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7、照相机、手表等精密高档消费品,如商品质量有问题,经检测定性后,7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8、黄铂金饰品、珠宝饰品、玉器、玻璃器皿、陶瓷用品、贵重工艺礼品和1000元以上的商品等,经检测定性后属于质量问题的15天内可退换。

购物商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原则及有关规定

购物商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原则及有关规定

购物商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原则及有关规定一、退、换、修原则(一)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商品质量及“三包”的有关规定处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

(二)根据保证商品退换原则,消费者所购商品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凭购物凭证15日内包退包换(国家有规定的除外);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商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换,免收折旧费,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收取折旧费(国家规定的除外)。

(三)商品退换须有购物凭证,进行换货、退货处理时,应按原始凭证实收价格换货、退货。

无销售小票(发票)的一般不准换货、退货。

(四)由于服务过程中销售人员造成的错误,给予退换。

(五)商品退换实行先行负责。

对于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商品,由我方先行解决,不得推诿或让消费者找供货方;给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或存在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由公司或厂商承担赔偿责任。

(六)以下七类商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1、标明“处理品”的商品。

2、食品、保健品类(包括烟酒和鲜活产品)。

3、感光材料类、图书、音像制品、电池。

4、药品类。

5、涉及人体卫生的商品(化妆品、内衣裤、丝袜、卫生用品等)和洗涤用品。

6、钟表、照相机、金银首饰、工艺品、珠宝玉器、乐器等价值较大的商品。

7、家用电器、微机、固定(移动)电话、家用视听产品、家具、健身器械等有保修服务的商品。

二、修理、更换、退货程序(一)当顾客要求退换货时,营业员应检查并判断;1、顾客出示的购物凭证是否有效。

2、查看商品是否影响再次销售。

3、判断所购商品是否在规定的“三包”期内(参见退换货细则)。

(二)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退换及修理手续。

1、对于无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的商品,按保证商品退换原则进行处理。

2、对于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的商品,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免收折旧费,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收取折旧费(国家有规定的除外)后,再予以退换。

3、对于需要修理的商品,视其情况进行免费修理或收费修理,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

退换货规定商场退换货规定

退换货规定商场退换货规定

退换货规定商场退换货规定商品退换货规定商品退换规定: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规定制定。

凡是在商城购买商品的客户,请仔细阅读此规定的详细介绍。

如产品页面无特殊退换货规定的,将按以下条款执行。

特别提示:在退换货前,请您事先通过电话或者e-mail方式与商城取得联系,您也可以在乐购页面下方投诉栏目里填写投诉表,告知您的定单流水号及退换货原因、联系方式等,商城视具体情况妥善为您解决。

一、退换货承诺1、所退换商品要求具备商品完整的外包装、备件、说明书、保修单、发票、发货单、退换货原因的说明。

2、用户所购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在质量保证期内请您根据产品保修卡所标明的方式直接与厂家或维修站联系。

如果您的要求没有得到答复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协助您维护您的权利。

3、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商品,商城协调,解决您的问题,由此增加的费用将由用户承担。

二、退换货方式1、请您在退换货之前与商城取得联系,否则购物商城有权拒绝没有任何原因说明的退换货要求。

您可以按商户提供的地址将产品交与商户或电话协商处理方式。

分类商品退换货细则一、IT产品1、所售出的IT硬件产品如无质量问题,不能享受我们的退换货规定。

2、如果您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问题,请您与厂家直接联系,我们也会积极协助您解决问题二、手机、小灵通商城所售商品均为原厂正品,享有原厂正规售后服务,敬请放心选购。

移动电话产品标明的价格均不含入网费。

移动电话产品价格变动较快,请您慎重考虑物品配送途中的降价风险后再进行购买。

移动电话一经售出,无质量问题恕不退换。

1、自手机购买订单确认之日起1年内出现非人为损坏原因的质量问题时,您可享有移动电话厂家的免费维修服务。

2、当您的手机出现非人为损坏原因的质量问题时,我们建议您首先在当地就近选择厂家维修中心进行质量检测与维修服务。

这样既可以节省寄还手机的在途时间,又能够保证您享有同等售后服务。

退换货管理规定

退换货管理规定

一、商品退换货制度(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商场正常出售的商品及商场促销活动期间的赠品与奖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时的商品退、换。

(2)引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简称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部分商品修、退、换责任规定》。

(3)职责顾客投诉所涉及到的商品退换由营运部负责贯彻落实并组织监督实施.(4)管理内容与方法4.1 凡商场正常出售的商品必须给消费者开具购物销售小票和电脑小票或发票(以下简称购物凭证).4.2 解决商品退换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合法。

坚持做到“三不出,四为主”。

即:小问题不出专柜,大问题不出部门,难题不出商场;商品可换不换的以换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责任分不清的以“我"为主.4。

3 商品退换由营运部当班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4。

4 商品退换实行先行负责制,营运部对正常退换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必须先行负责解决,不得推御责任或让消费者找厂家解决。

4。

5 商品退换必须有购物凭证,若购物凭证遗失,消费者须提供准确的购买日期、商品价格、价码牌子等依据,经专柜核查销售流水、总收核查收银系统核实无误并经报当班管理人签认后方做退换货处理,无购物凭证且提供不出相关依据或查证有误的商品,则不予解决。

4.6 售出商品发生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给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或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法》,有关规定由商品或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4。

7 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后,可与消费者协商,请国家授权的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鉴定,确定其责任。

检测费用等由责任方承担。

4.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消费者要求给予修、退、换,不得收取相关费用.A、消费者购买了规格、型号、色泽等不合适的普通商品(家电音响等特殊商品除外),在该商品不脏、不残、包装完整,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从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凭购物凭证,给予退换.B、由于服务过程中销售人员造成的错误给予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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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XX百货的企业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正确处理顾客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顾客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商场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顾客倾斜、意识向顾客倾斜、利益向顾客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第四条在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以及在商品质量“三包”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对各柜组或供应商拒不执行的,先由楼层管理人员与厂家协商解决,对厂家拒不配合的,可由投诉中心最终裁决强制执行。

第五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顾客要求退货的,可由柜组、楼层解决。

第六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柜组楼层解决。

如有争议时,由投诉中心调查核实后并注明原因,按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第七条退货时,如顾客曾领取了礼券、赠券、礼品及VIP卡已返利等,则应到总服务台退还礼券、赠券和礼品,收银员认真审核无误后,再按消费者购买时的付款方式予以退款。

第八条对于来商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

如果顾客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顾客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九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夏季服装7日内均可退换;春、秋、冬季服装15日内均可退换;对于外地的顾客,凭有效证件退换货日期可延至一个月。

没有开封的化妆品7日内均可退换。

第十条各种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为:皮鞋为60天,人造革鞋、布鞋、胶鞋、运动鞋、童鞋为30天。

其具体实施方法按《陕西省鞋类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认定时,消费者可去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供应商应承担鉴定费和顾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费用,并给予退换。

如无质量问题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退换商品遇调价情况做如下处理:在15日以内,如遇涨价、降价情况,应按原购物价格退款;超过15日,如遇降价,按降价后价格退换,如遇涨价,按原价格退换。

第十三条无机制小票和销售小票顾客留存联的,不予退换货。

第十四条因消费者使用、洗涤、保养不当而导致出现的问题的商品,不予退换货。

第十五条开封使用过的化妆品、内衣裤、名贵珠宝、名贵手表、高档裘皮、裁剪改型过的服装以及标明是(特价商品)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原因的除外)等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第十六条单价在2000元以上商品售出后,无质量问题(质量问题需有质量检测报告),不予退货。

第十七条同一品牌的商品,如本商场价格高于其它同档次商场而被消费者投诉的,应同意换货、退货或返还顾客的商品差价款。

同时商场将对柜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因物价标签误导消费,引起消费者投诉的,应予以退换货,并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因营业员商品知识不足,有意或无意地误导消费者而引起的商品退换货,经查实后,责任全部由营业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对投诉接待中心已确认投诉商品为质量问题的,但柜组和楼层不予配合为顾客办理退换货手续:
(1)投诉中心有权强制执行,先行退货,并给予专柜500元、当班管理人员100元、营业员50元罚款处理。

(2)如确有质量问题存在,而专柜或楼层还执意索取“检验报告”的工作推诿现象,顾客所购商品一经检验出现“不合格”结论的,公司将先行为顾客办理各项手续外,同时给予专柜1000元、当班管理人员200元、营业员100元罚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退换货过程中,由于有关人员服务态度不当,而导致工作人员被顾客投诉到有关行政部门而被媒体曝光的,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1000元处罚。

第二十二条在办理商品退换货过程中,对于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为了公司的利益和形象而忍辱负重的人员,公司将给予委屈奖50元—300元。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和供应商双方共同遵守,投诉中心以“商品退换处理单”的形式进行退换货的最终裁决。

对于裁决结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必须在接到“处理单”后无条件地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汉中海星星光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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