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直营门店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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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门店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门店考勤管理规章制度门店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一、出勤规定1、上班时间:早上9:00—21:00点。

2、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前15分钟到达店铺,进行上岗前准备。

3、店铺人员按公司排班方式排班;店长在每月最后一日将上月考勤统计表及下月排班表传真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如因店铺原因需要加班的,对加班人员将给予加班补助或换休。

个人原因造成加班的将不予补助。

5、人员出勤情况将作为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

6、部门经理有3天以内的批假权,3天或超过3天的将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7、如店铺人员谎报或虚报考勤,将给予店长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500元处罚并给予除名。

二、考勤内容1、不能在上班时间前15分钟到达店铺者,即为未提前到。

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3、未到下班时间,未请假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4、工作时间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脱岗。

5、在上班时间未到岗,同时无任何事前说明者,即为旷工。

三、考勤处罚1、当月内未提前到二次者,按一次迟到计算。

2、按迟到/早退具体时间,依据5元/15分钟进行扣款,扣款总额不超过当日工资总额。

3、超过60分钟的迟到按旷工计算。

4、旷工:旷工一天者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及给于基本工资的三倍处罚,一年累计旷工2天解除劳动关系,将作辞退处理。

5、事假:请假半天以上按日基本薪资计算,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请假人必须提前一天(下午5:00以前)认真填写《请假单》,并有店长/主管签字和工作交接人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店长/主管在审批时根据工作情况确认是否许假。

请假人并在假期规定时间内及时返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返岗,按旷工处理。

四、奖励一个月未迟到、未请假者将奖励50元全勤。

五、请假程序请假必须按以上程序执行,不越级授假。

店铺请假或休假人员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门店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篇二」一、迟到早退员工迟到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月累计三次迟到按旷工一天计算;早退按旷工处理。

门店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

门店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

门店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加强门店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时间,保障门店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员工考勤纪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门店业务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店全体在岗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对所辖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三、工作时间1. 员工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两种,具体工作时间由门店根据业务需求和当地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 标准工时制: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周一至周五工作,周六、周日休息。

3. 综合工时制:员工根据门店业务需求,实行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保证员工每周休息日不少于一天。

4. 门店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但需提前通知员工,并确保调整后的工作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门店特殊安排的休息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 员工加班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门店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员工身心健康,防止过度劳累。

丰富您的要求,以下是相应部分的详细内容:1. 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门店指定,如电子打卡、手工签到等。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误应及时上报管理人员更正。

2. 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至少进行两次签到,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前15分钟内,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下班时间后15分钟内。

3. 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返回门店后1小时内进行签到,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

-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返回,需提前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4. 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2小时内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可能的证明材料。

- 管理人员应核实情况,视情况给予补签机会。

5. 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各级主管应对所辖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门店考勤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考勤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员工考勤管理,确保门店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门店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考勤周期与工作时间第四条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按自然月计算。

第五条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日。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六条员工须按时打卡上下班,打卡时间为上班前10分钟和下班后10分钟。

第七条员工因故不能按时打卡,需提前向主管请假,并说明原因。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打卡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经主管批准后,报门店经理备案。

第九条员工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批准后,报门店经理备案。

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及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条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表》,经主管批准后,报门店经理备案。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审核第十一条门店考勤记录员负责每日考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考勤记录报送门店经理审核。

第十二条门店经理负责审核考勤记录,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五章考勤奖惩第十三条对考勤表现良好的员工,门店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门店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迟到30分钟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20%。

2. 早退:早退3分钟以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早退30分钟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20%。

3. 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30%;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50%。

4. 事假:事假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

5. 病假:病假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5%。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门店经理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连锁店考勤制度范本

连锁店考勤制度范本

连锁店考勤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连锁店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连锁店全体工作人员。

二、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至下午18:00,中间休息1小时,具体班次根据店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2. 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由店长提前通知员工。

三、考勤方式1. 考勤采用刷卡或指纹识别系统,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打卡,如有异常情况,需提前向店长报告。

2. 店长需每日检查员工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四、考勤规定1. 迟到、早退(1)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2)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2. 请假(1)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店长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区域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公司总部批准。

(2)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3. 加班(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店长提前安排,并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区域经理批准后执行。

(2)加班工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发放。

五、考勤记录与考核1. 店长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反馈给员工。

2. 考勤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每月进行汇总,纳入员工工资和晋升、奖金等激励措施的评定。

3. 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店长需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六、其他事项1. 员工如需调换班次,应提前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 员工离职时,需办理离职手续,并在离职当天完成最后一天的考勤。

3. 本考勤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部补充规定。

通过以上考勤制度,我们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连锁店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店面考勤制度

店面考勤制度

店面考勤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考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店面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我们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员工实行统一的考勤标准。

二、工作时间1. 店面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0。

2.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 员工需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日常准备工作。

三、打卡规则1. 员工必须按时打卡,严禁代打卡或漏打卡。

2.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补打考勤。

3. 连续三次未打卡且未提前报告者,将视为旷工处理。

四、迟到早退1. 迟到15分钟以内,首次口头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的10%。

2. 迟到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的50%。

3. 早退需提前申请,未经批准早退者按旷工处理。

五、请假制度1. 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

2. 事假不得超过3天,病假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报请店长审批。

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处理。

六、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能需要加班。

加班需提前通知并获得员工同意。

2.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加班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

3. 加班结束后,员工应填写加班记录,由店长审核确认。

七、休假制度1. 员工享有法定的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年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由店长根据工作安排审批。

3. 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的联系。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罚工资或其他纪律处分。

2. 严重违反考勤制度,影响店面正常运营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店长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全屋定制家居整装连锁门店员工日常考勤规定制度

全屋定制家居整装连锁门店员工日常考勤规定制度

全屋定制家居整装连锁门店员工日常考勤规定制度
全屋定制家居整装连锁门店员工日常考
勤规定制度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本商场员工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2、工作时间:
设计师:8:30--12:00 14:30--18:00
导购:正常班8:30--18:00 值班11:30--18:00
安装人员:安装时间8:00—12:00 14:00--18:00
非安装时间8:30--12:00 14:30--18:00
3、本商场全年度带薪节日假期和福利:
元旦:1天(节后补休),春节:7天,清明节:1天(当天)“五一”劳动节:1天(节后补休),“十一”国庆节:1天(节后补休),中秋节:1天(当天)。

每年6月至9月份每月发放30元降温物品。

4、经理、店长每月休息4天,其他员工每月休息3天,余一天在年前、后补休(年休假10天),不能补休的,每天计发30元,未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休息2天。

二、考勤内容
1、未经批准休息,上班时间应到未到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2、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或私事者,为擅离职守。

门店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门店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店员工考勤管理,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门店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四条门店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具体如下:1. 上班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及门店实际情况确定。

2. 休息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门店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调整上下班时间。

第三章考勤方式第六条门店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员工需佩戴考勤卡或使用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方式进行考勤。

第七条员工应按时参加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或调休的,员工应提前向主管申请,并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统计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定期统计员工考勤情况。

第十条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异议,员工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公布考勤结果。

第五章考勤纪律与处罚第十二条违反考勤规定的,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一定数额的工资。

2. 旷工:按照旷工天数扣除工资,并视情况给予警告或辞退。

3. 无故缺勤:按照旷工处理。

4. 考勤作弊:一经查实,立即辞退。

第十三条门店主管应加强对员工考勤的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或修订。

连锁门店考勤管理制度

连锁门店考勤管理制度

连锁门店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连锁门店的考勤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门店运营的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考勤规定以及相关请假、休假政策,保障员工权益,同时促进门店业务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连锁门店的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员工以及实习人员。

三、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分为两个班次,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各门店实际情况和地区规定进行调整。

2. 休息时间:员工每连续工作1小时,可休息10分钟。

员工应按照门店规定的时间段进行休息,不得擅自离岗。

3. 加班规定:如需加班,应提前向门店负责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 调休规定:门店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安排员工进行调休。

调休应提前通知员工,并确保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5. 排班制度:门店应制定合理的排班制度,确保员工工作与休息时间的平衡。

排班应提前公布,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作为出勤的依据。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考勤机打卡、手机APP签到等。

每位员工应确保签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上班签到时间为开始工作前5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工作结束后5分钟。

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时间,将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补签需注明外出事由和时间,经上级确认后方可生效。

4、忘记签到处理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经上级核实后,可进行补签。

若未及时报告,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门店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执行本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遵守规定,对考勤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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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直营门店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使门店的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规范员工的各项工作标准,促进各门店的整体形象,打造一个适合的门店管理制度,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1)直营店开业时间为早上6:00(7:00)至晚上23:00(24:00),营业时间不得无故擅自更改,如需调整,需报总部批准执行。

2)直营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早班:6:00(7:00)─18:00晚班:12:00─23:00(24:00)。

所有直营店由店长编排每月《门店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3)直营店人员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班休息。

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4)员工申请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2、打卡:
1)店员应于营业时间前10分钟到达门店打卡。

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工作服,全情投入工作。

2)店员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卡。

3、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分—15分钟为三级过失,16分—1小时为二级过失,1小时以上为一级过失。

4、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

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3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4)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5)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过失处罚:
三级过失处罚10元,二级过失处罚20元,一级过失处罚100;旷工半天扣罚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6、假期及请假制度
1)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①事假: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

请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天。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②病假: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伤。

病假须出示区级公立医院或以上“医院证明”。

③吊唁假:员工为三代以内的直属亲戚奔丧可享有3天吊唁假。

④婚假:员工及配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按法律手续结婚者可享有7天带薪婚假,发放基本工资。

⑤其它假期:请参照公司相关通知和规定。

2)请假程序
①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

②无论任何假种,员工请假在1天或以内的,由店长批准同意。

2天或以上的必须经区域主管/区域营销经理批准同意。

一周以上的必须经上级经理批准。

《请假单》与当月《考勤表》一同上交人事部门。

③请假在3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请假6天以上需提前半个月。

④休假前必须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因交接不周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⑤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在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辞职、调职与解聘
当重要岗位的员工离职时,行政部门必须在其离职当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文,告知相关事项及职务接替人。

如:店长以及公司内部等。

①辞职
Ⅰ、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一周递交《辞职申请表》,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申请。

Ⅱ、辞职员工在未离职前必须同样专心工作。

当辞职申请按程序获得批准,并完成工作等交接后才可离职。

《辞职申请》——店长批准——区域主管——运营部经理——人事部
Ⅲ、辞职者工资于公司规定的发薪日发放。

②调职
Ⅰ、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应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委。

Ⅱ、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通知所限的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并与新任接替者作好工作交接。

奉调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代理负责。

③解聘
解聘包括:开除、辞退、劝退、自然解聘
Ⅰ、开除: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经营理念,公司可视情况给予开除处理。

因违反操作规章为公司、客户或其他方带来损失的,必须给予相应赔偿。

被开除者,公司将扣发工资和奖金,待事情解决无遗留问题并签定《确认书》后才可发放。

并于全公司通告。

Ⅱ、辞退:员工在试用期间明显不符合要求,或在正职期间不努力工作,表现越来越差者公司可即时予于辞退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如因公司经营问题而需辞退员工的,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

Ⅲ、劝退:若员工在职期间不符合岗位知识、技能等要求,虽然努力工作但仍不见成效的,公司将规劝其辞职。

Ⅳ、自然解聘: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到期,而任何一方无续签意向,当该员工办理清交接手续后,双方的雇佣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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