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税局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第一二三四稽查局稽查区域的通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第一二三四稽查局稽查区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4.03.14•【字号】•【施行日期】201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第一二三四稽查局稽查区域的通知全系统各单位:现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二、三、四稽查局稽查区域调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2014年3月14日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二三四稽查局稽查区域调整工作方案根据2014年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为更好地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从发文之日起,按照稽查区域与行政区财政相匹配的原则,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稽查局稽查区域进行调整,专业稽查局继续保持对县(市)稽查局对口支持模式。
一、稽查区域调整内容第一稽查局负责铁西区国家税务局、于洪区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所辖纳税人的稽查工作,对口支持辽中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有稽查区域未调整。
第二稽查局负责和平区国家税务局、苏家屯区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所辖纳税人的稽查工作,对口支持新民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负责的棋盘山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所辖纳税人的稽查工作调整至第三稽查局负责。
第三稽查局负责沈河区国家税务局、东陵区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金融商贸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棋盘山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所辖纳税人的稽查工作,对口支持康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负责的蒲河新城国家税务局所辖纳税人的稽查工作调整至第四稽查局负责。
第四稽查局负责大东区国家税务局、皇姑区国家税务局、蒲河新城国家税务局、沈北新区国家税务局所辖纳税人的稽查工作,对口支持法库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负责的金融商贸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所辖纳税人稽查工作调整至第三稽查局负责。
二、工作要求(一)市局相关处室负责重新配置服务器和工作站相关数据参数、IP地址,修改协查系统用户及口令等工作。
原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一厅通办”高效服务纳税人

走进辽宁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原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原国税直属税务分局”)按照“优化、协同、统一、高效”的改革要求,全面整合资源,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效,积极解决纳税人实际困难,实现了“进一个厅,办所有税务事”。
一、主动作为,为大企业解决难题原国税直属税务分局了解到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每月“多头跑”的办税困难后,主动担起责任并积极为其解决问题。
在市局领导和相关处室的帮助下,理顺了系统权限、收款国库和票证分配等多个问题,实现了在该局一个大厅就能完成之前跑三个分局才能办理的业务。
!月"日,该局办税服务大厅受理了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以及千户集团财务报表的申报,完成税收缴款书的打印与核对工作,当日共开具税收缴款书#!张,税费合计超过$%亿元。
此外,在受理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对外支付代扣代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业务过程中出现了金三系统无法带出外方信息的问题。
对此,原国税直属税务分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与企业财务人员、原地税主管机关积极沟通,查找问题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克服困难逐笔录入外方企业和人员信息完成相关税费扣缴业务。
截至目前,!月征期共受理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代扣代缴业务增值税!%笔、所得税&!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笔,合同备案'(笔,服务贸易备案'$笔,累积涉及税额)***余万元。
二、积极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为尽快熟悉原地税业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原国税直属税务分局对内加强培训,对外加强辅导,双管齐下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该局税务干部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利用休息时间分成两个班次轮流开展地税业务的学习,一组人员坚守岗位为纳税人服务,另一组人员开展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的辅导和训练。
以考促学,逐一检测学习成果,通过扎实的学习,严格的把关,确保每一位干部扎实掌握相关业务,为改革的顺利完成打牢业务基础。
此外,为帮助纳税人更加清晰全面地了解国地税合并之后的最新税收政策,该局举办纳税人学堂,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将原国税、地税政策进行了整合,针对新版沈阳市纳税人办税指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政策及文件进行了详细讲解。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沈阳市总工会转发关于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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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沈阳市总工会转发关于工会
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补充通知
【标 签】工会经费税前扣除
【颁布单位】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沈国税特﹝2000﹞26号
【发文日期】2000-12-18
【实施时间】2000-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税费
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总工会、市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会经费拨缴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正常拨缴工会经费继续使用《行政拨交上级工会经费缴款书》、《行政拨交基层工会经费缴款书》的,其第四联仍作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依据。
二、以现金或支票及其他银行结算形式拨交工会经费的必须以市、区、县(市)总工会财务部开据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三、企业本年已提取而未拨交的工会经费,仍在“其他应付款”—;—;应缴工会经费科目核算,转下年按规定补交工会经费。
四、本通知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关联知识:
1.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补充通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连续零申报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连续零申报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07.05•【字号】沈国税发[2007]99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连续零申报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沈国税发〔2007〕99号)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连续零申报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连续零申报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解决增值税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连续零申报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增值税连续零申报企业分类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纳税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连续三个月以上零申报的原因进行分析,结合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条增值税连续零申报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分类管理对象确定、岗位设置、工作要求、考核监督四项内容。
第二章分类管理对象的确定第四条增值税连续零申报企业按纳税类型划分为:连续零申报的一般纳税人和连续零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划分为:正常零申报纳税人和非正常零申报纳税人。
第五条连续零申报的一般纳税人是指纳税人能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申报应纳税额(应补退税额)为零的一般纳税人。
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可分为:⒈非正常经营连续零申报的一般纳税人是指:企业因长期未经营、无法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无法注销税务登记造成连续零申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国税发[20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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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国税发〔2004〕7号)各分局、县(市)局:现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推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一月十三日沈阳市国家税务局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推行工作方案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推行“一窗一人一机”工作整体部署和统一安排,我市将于2004年2月1日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
本次推行的主要目的是为实现“一窗式”管理网络化奠定基础。
经市局研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恒副组长:何力、周晓娥成员:张毅明、刘绍铮、程晓阳领导小组下设技术业务指导办公室。
具体负责市局网络版软件技术业务工作,并指导各基层局技术业务工作。
办公室设在计算机中心。
主任:刘绍铮副主任:范柏军、王喜德成员:李慧民、吕斌、刘尧、丁春胜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工作由流转税管理处牵头。
其中:涉及报税、认证、发行、发售相关的业务工作由流转税管理处负责;与“一窗式”管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由征收管理处负责;技术工作及协调软件服务单位工作由计算机中心负责。
二、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的范围本次推行的范围包括全市19个征收分局。
其中直属征收分局在运行网络版软件后,应作为征收单位独立运行。
三、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实施步骤(一)1月15日前完成下列准备工作1.运行环境准备:主要包括网络运行环境、服务器运行环境、客户端运行环境的准备。
沈阳国税开展一体化税收风险管理

中国税务报/2011年/10月/12日/第009版数字税收专刊沈阳国税开展一体化税收风险管理本报记者刘建军通讯员王红兵张鹏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沈阳市国税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在税收征管中研发应用了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与软件系统配套建立了一体化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以此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管理风险,收到了良好效果。
依托软件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沈阳市国税局征管处处长陈甲介绍说,以前各业务部门在征管中习惯于从本部门角度出发开展管理工作。
由于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涉税数据资源缺乏有效整合,不仅使征管效率低下,也造成了税收管理的高风险。
陈甲说,由于市局各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缺乏信息交流,市局层面也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分析、共享与任务下发机制,造成了基层机关在信息接收、任务完成方面处于“一方对多方”的状况。
这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状态,使基层机关有限的管理资源无法得到合理利用,不能集中人力和资源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开展针对性管理,降低了征管工作的质量。
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风险,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该局研发应用了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由模型构建、信息采集、风险排序、任务管理、评价监控、信息发布等11个功能模块组成,可满足信息管税、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需求,具有信息采集、分析等功能,并可实现信息下发、反馈、评价、监控等多项管理功能。
按照信息管税和实现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思路,沈阳市国税局完善了税收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架构,并在一体化管理架构下建立了各业务部门的横向联动机制,以有效整合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并利用风险管理系统统一开展信息分析、信息传递、工作任务下发等工作。
与此同时,该局还建立完善了税源分类管理和专业化管理机制。
对纳税人按照行业、规模、税种、风险等级等要素进行了分类,明确了不同类别纳税人的管理工作重点,以合理配置管理资源。
按照信息分析项目,该局建立了专业化分析团队,根据征管需要开展专业化数据信息分析。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6.22•【字号】沈国税发[2009]68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沈国税发〔2009〕68号)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地方各税务分局,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总局提出的“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辽国税发〔2009〕4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和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了《沈阳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沈阳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第三条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沈阳市常用电话号码查询 政府机关、自来水煤气、供暖等电话

12345 沈阳市政府沈阳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96123 沈阳市纪委纪律检查公开投诉电话12333 沈阳市劳动局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19 沈阳市建委建筑工程公开投诉电话12358 沈阳市物价局物价局公开投诉电话12349 沈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热线12315 沈阳市消协消协指挥中心(申诉、举报)22828110 沈阳市电业局用电咨询服务中心22702270 沈阳市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服务热线96177 沈阳市燃气中心沈阳燃气服务专线96100 民政服务热线民政服务电话,30项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内容都被纳入服务范畴。
88564410 沈阳市民政局沈阳殡葬管理处行风监督电话22961055 沈阳市有线电视台市有线电视台公开电话22909090 沈阳市供暖办沈阳市供暖办投诉电话22834396 和平区供暖办和平区供暖办投诉电话24842123 沈河区供暖办沈河区供暖办投诉电话88715530 大东区供暖办大东区供暖办投诉电话86424709 皇姑区供暖办皇姑区供暖办投诉电话25852539 铁西区供暖办铁西区供暖办投诉电话24821448 东陵区供暖办东陵区供暖办投诉电话25320528 昼,25320510 夜于洪区供暖办于洪区供暖办投诉电话89863084 新城子区供暖办新城子区供暖办投诉电话89131401 苏家屯区供暖办苏家屯区供暖办投诉电话81504430 浑南新区供暖办浑南新区供暖办投诉电话100 沈阳市电信局国际长途全自动话费查询103 沈阳市电信局国际半自动挂号及国内国际话务员互拨106 沈阳市电信局国际半自动查询107 沈阳市电信局国际半自动班长台108 沈阳市电信局直拨受话和直拨话务员受话付费号码110 沈阳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2 沈阳市电信局电信客户服务中心障碍申告113 沈阳市电信局国内人工长途挂号114 沈阳市电信局电信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号115 沈阳市电信局国际人工长途挂号和查询116 沈阳市电信局国内人工长途查询117 沈阳市电信局报时118 沈阳市电信局郊区人工长途挂号119 消防队火警120 医院急救中心121 沈阳市气象台气象查询122 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报警160 沈阳市电信局人工信息服务台168 沈阳市电信局自动信息服务台(168+5位数)170 沈阳市电信局电信客户服务中心话费查询173 沈阳市电信局国内立接制长途半自动挂号174 沈阳市电信局国内长途挂号175 沈阳市电信局半自动来话台群176 沈阳市电信局国内长途半自动查询177 沈阳市电信局半自动班长台184 沈阳市邮政局邮政编码查询185 沈阳市邮政局沈阳邮政客户服务中心189 沈阳市电信局电信客户服务中心电信业务受理1000 沈阳市电信局电信客户服务中心1640 沈阳市电信局数据业务查询1649 沈阳市电信局数据障碍申告62041168 沈阳市铁路局沈阳北站问询62062222 沈阳市铁路局沈阳站问询89392510 89392520 沈阳市民航航班查询23197188 沈阳市民航民航售票电话供水市自来水总公司22826531自来水营业公司22821835水质检验中心23388245供电沈阳电业局23122754电业局报修中心22828110市路灯局25891807供暖市供暖办22931172和平区供暖办22525134沈河区供暖办24849583皇姑区供暖办86257646铁西区供暖办25852539大东区供暖办24338853于洪区供暖办25834050东陵区供暖办24821448苏家屯区供暖办89815927新城子区供暖办89863084煤气市煤气总公司23861570煤气用户发展办23505757市煤气供应公司23505767和平区煤气第一处23520093 和平区煤气第二处22822809 和平区煤气第三处23867687 皇姑区煤气第一处86892321 皇姑区煤气第二处86841403 皇姑区煤气第三处86879746 铁西区煤气第一处25707540 铁西区煤气第二处25733903 铁西区煤气第三处25874048 铁西区煤气第四处25897811 铁西区煤气第五处25414421 大东区煤气第一处88414219 铁西区煤气第二处88207333 沈河区煤气第一处24803156 沈河区煤气第二处88513950 东陵区煤气管理处24824052 新城子区煤气处89863026虎石台煤气管理处89872222 工商市工商局24808845监察室24112916市消费者协会23150315监察大队24112859公平交易局24112876对外分局22526055五爱市场管理处24809398 税务市国税局22826156稽查分局88566333市地税86246953城建、城管市城建局22825516市排水处88520264市公园处23847488市绿化处24811835市政管理处23388484市环卫处86849436市运河管理处24327433市城管监察大队23849230植物园24781853环卫和平区环卫局23501151 沈河区环卫局24812806 皇姑区环卫局86845301 铁西区环卫局25864228 大东区环卫局88500728 于洪区环卫局25832762 东陵区环卫局23894955公交车及出租车市交通局23911278出租汽车管理办22936901 交通稽查大队24145511 市客运集团24222420电信、邮政市电信局22733055本地电信用户投诉台1801 全省电信投诉台1802移动电话用户投诉台1803 本地邮政用户投诉台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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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税局:沈阳市国税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情况汇报2010年,市国税局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这一主题,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廉洁高效的要求,在全市国税系统进一步加强了职业道德建设。
一、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市局党组高度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始终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建重要工作来抓,把职业道德建设贯穿于创建学习型机关之中、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之中、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之中、贯穿于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活动之中、贯穿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
市局在职业道德建设上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抓教育到位,筑牢职业道德建设基础。
把职业道德建设列入到党组工作的议事日程,作为加强税务干部思想教育的重要举措。
二是抓制度到位,完善了《税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了“税务人员五项禁令”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确保税务干部遵守职业纪律。
三是抓服务到位,今年市局为加强纳税服务工作,专门设立了纳税服务专司机构,成立了纳税服务处,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
市局为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制定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意见》、《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及实施纲要(2010-2012)》及《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建设工作规程》等,为更加规范纳税服务明确目标、明确方法,把职业道德建设渗透到纳税服务之中。
四是抓结合到位,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成果,坚持职业道德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及税收各项工作相结合,把职业道德建设渗透各工作环节之中。
二、不断创新形式,努力营造职业道德文化建设一年来,市局坚持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为重点,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创新形式,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营造职业道德文化氛围。
(一)弘扬雷锋精神,突出主题教育,开展好职业道德思想教育。
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热爱税收、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税,其核心是:依法治税,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市国税局紧密结合干部队伍实际,把开展职业道德思想教育与弘扬雷锋“四种精神”高度融合,通过“四个载体”将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1)在全体干部中开展心得短语撰写活动。
每名干部均以“雷锋精神与我同行”“我与雷锋的差距”为主题,用精炼的语言写出自已的学习感悟和心得体会,市局将其制成计算机屏保,供广大干部学习交流,使雷锋精神的“一种信仰,四个精神”入脑入心,在全系统形成了立足岗位学雷锋的浓厚氛围。
(2)开展“创建书香机关、提升能力素质”活动。
在局域网开创学习专栏,与东财大联合创办网络培训,向干部推荐好书11册,丰富63个图书馆的功能,为干部学习搭建多种平台,在干部中掀起全员读书的热潮。
(3)推出“六个不让”服务要求。
即“不让办税事宜在我手中耽误;不让涉税文书在我手中积压;不让执法差错在我身上出现;不让不廉言行在我身上发生;不让办税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诚信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害。
”全面提升了纳税服务工作水平。
蒲河新城国税局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行动迅速、全员参与、传承创新、成效显著。
具体做法:一是学习活动扎实深入。
通过参观雷锋纪念馆、与雷锋连共建、召开专题学习会、撰写心得短语等,深刻领会学雷锋活动的现实意义,统一干部思想,引领干部行为。
二是学习氛围浓厚。
利用走廊、电梯、电子屏幕、展板、干部工作电脑等宣传主题口号和雷锋精神共计38处,让雷锋精神无处不在,真正融入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
三是发挥三个作用。
充分发挥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习的表率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道义税务所(雷锋所)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四是全力打造“全职能”雷锋税务所。
继承道义税务所被命名为“雷锋所”15年来的光荣传统,将雷锋精神与创建服务品牌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功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税,在税收服务中践行雷锋精神的同时,更彰显国税部门的时代精神与职业道德品质。
(二)贴近实际,以人为本,开展好职业道德岗位教育。
市局在大力搞好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中,紧紧贴近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以“强化责任,爱岗敬业;依法治税,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增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
(1)以税收服务观为根本,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在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中,全面落实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基层税务所建设管理规范》、《沈阳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标准》和《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着力解决办税大厅(科、所)、服务窗口人员文明服务和工作效率问题。
(2)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按照建设服务型国税机关的要求,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主要内容;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标准,切实解决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干部的职业素质教育,规范税务人员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拓展服务形式,为纳税人营造良好的办税环境。
(3)明确岗位责任,创新服务机制。
规范岗位设置,梳理岗位流程,实行“一岗多能”、“一人多岗”,实现工作职能化。
以“始于纳税人所需,终于纳税人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立足岗位开展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收遵从度,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三)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好职业道德廉政教育。
廉洁从政是税务干部职业道德的重要规范,就是要每一名税务干部在行使职权的时候,都要以国家的利益为重,以高尚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拒腐蚀永不沾,成为党和人民信的过的税务工作者。
今年,市局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1)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辽宁省国税系统《勤政廉政典型事迹选编》和《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选编》,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2)利用廉政教育日坚持学习廉政知识。
今年市局把学习《廉政准则》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全员的学习计划。
统一发放了《廉政准则》手册,组织2100多人开展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
各基层单位也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促进税务人员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从税。
(3)开展了岗位廉政教育。
制定了《关于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教育岗位、内容以及措施要求等。
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查找岗位风险点,编写情景案例,制定避险管理措施,开展岗位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岗位廉政建设管理机制。
推动税务人员自觉形成岗位廉政行为规范。
(4)开展了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为了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市局通过安装廉政屏保、开辟廉政文化专栏、开放廉政文化书廊和廉政成果展示,坚持每季度向领导干部推荐读书思廉文章,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丰富廉政文化形式内容。
在全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可耻的良好氛围。
(5)开展了“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廉洁自律”主题教育活动。
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和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营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
一年来,全系统共评选勤廉兼优先进典型27个,组织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辅导讲座、观看电教片等40余次,组织税务干部到监狱参观和到法庭参加庭审24次,受教育干部3400余人,为反腐倡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市局于10月份正式启动了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
把近几年来,全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点滴成果汇聚成一幅幅图片,进行集中展示,以形象的语言,反映沈阳市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的业绩。
成果展在辽宁省国税局进行巡展,得到了省局领导及其他各市局的肯定和好评。
(四)运用多种载体,为职业道德建设增加活力。
通过开展了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的教育。
今年以来,为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在全市国税系统广泛开展了各种业务培训和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
共举办税源管理、稽查业务、企业所得税、注册会计师等48期培训班,培训人员3100人次,进一步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
通过开展百个窗口单位“双评”活动,激发税务干部岗位责任感和争先创优的荣誉感。
市局对评选出十佳窗口单位,授予“雷锋式团队”称号。
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之家”的职能作用,开展丰富文化活动,全年组织了市直机关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中国象棋、围棋等体育比赛,活跃了机关文化生活,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营造了团结向上的氛围,焕发了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
三、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巩固职业道德建设成果。
以开展民主评议为契机,把职业道德素质作为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指标,强化系统内基层税务所和办税服务厅检查和指导,切实纠正纳税人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
全年对75个基层税务所、32个办税服务厅进行检查。
并依托网上纳税申报平台,对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主动征求意见,邀请纳税人填写《政风行风评议表》,对基层税务所和窗口人员的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实事求是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全市参与测评纳税人共有59327户,占全部纳税人户的91.16% ,纳税人综合满意率为96.75%。
同时,聘请400余名来自人大、政协、企业及社区等社会各界人士为特邀监督员,延伸内外监督渠道,真正体现了请人民群众评议和监督,进一步推进了队伍作风建设,巩固了职业道德教育的成果。
2010年,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坚持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重要工程”来抓,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坚持“依法征收,廉洁从政”职业道德精神,精心耕耘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沈阳市国税局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