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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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合法性探析及制度建议

小产权房的合法性探析及制度建议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监管
建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监管制度,对买卖合同 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管,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 益。
小产权房市场的监管
建立小产权房市场的监管制度,对小产权房的销 售、使用等进行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
05
小产权房的未来发展趋势 与挑战
小产权房的未来发展趋势
转正与规范化
随着国家对小产权房问题的重 视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未来小 产权房有望逐步转正,纳入规
范化管理轨道。
租赁市场崛起
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 小产权房有望在租赁市场发挥更大 的作用,满足广大租房人群的需求 。
区域性价值提升
在城市近郊和小镇地区,小产权房 可能会成为连接城乡的纽带,带动 区域价值的提升。
小产权房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01
02
03
法律地位不明确
由于小产权房建设未经正 规审批程序,因此其法律 地位不明确,给产权保护 和交易带来风险。
03
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争议
小产权房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 权。小产权房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规定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不发生效力。小产权房虽未办理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其合法性。
小产权房的历史沿革
小产权房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随着城市 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商品房价格逐渐上涨,而农村集体土 地上的房屋则相对便宜,因此小产权房逐渐成为城市居民 的购房选择。
在过去几十年中,小产权房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低收入人 群的住房需求,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房屋质量、产 权纠纷、土地使用权等问题。

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原则初探

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原则初探

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原则初探【摘要】小产权房是一种存在较多问题的房产类型,主要问题包括政府监管不严、开发商利润驱动、规划不合理以及居民权益受损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解决原则,包括加强政府监管、完善规划管理以及保障居民权益。

只有在政府、开发商和居民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有效解决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小产权房,问题,解决原则,政府监管,开发商利润,规划不合理,居民权益,加强监管,完善规划管理,保障居民权益。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小产权房是指存在产权证明但不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产权性质的房屋,通常是因为土地使用权不明确或不完整而导致的。

在房地产市场中,小产权房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一方面,小产权房的存在给那些无法购买商品房的人提供了一种住房选择的机会;小产权房的发展却带来了诸多问题。

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政府监管不严、开发商利润驱动、规划不合理以及居民权益受损等方面。

政府监管不严使得小产权房乱象丛生,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开发商为了谋取更多利润,往往忽视了质量和规范,导致小产权房的品质参差不齐;规划不合理则给小产权房的发展带来了混乱,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居民在购买小产权房时常常受到欺诈和侵权行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原则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深入了解问题所在,才能制定出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推动小产权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问题意义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意义是多方面的。

小产权房的存在加剧了城市规划和管理的混乱,容易导致城市建设的无序发展。

小产权房的存在也会损害购房者的权益,因为小产权房的产权不明确,购房者可能面临产权纠纷或者无法享受合法的房产权益。

小产权房的存在也会影响城市的良好形象,并可能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和居民生活环境的恶化。

解决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不仅是事关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重要问题,也是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任务。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在中国城市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然而,由于小产权房在法律地位、产权归属、市场交易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旨在通过对小产权房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提供参考。

二、小产权房的现状及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经国家批准的住房。

其现状及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其法律地位不明确。

一方面,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往往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紧密相关,导致其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另一方面,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转让等。

2. 安全隐患严重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其建筑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

一些小产权房甚至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等现象,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3. 市场秩序混乱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价格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一些不法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利用小产权房的特殊性质进行欺诈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三、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分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政策不健全土地政策是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由于土地供应不足、土地价格高涨等原因,一些开发商和居民选择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以规避高昂的房价。

2. 监管不力监管不力也是小产权房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地方政府对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交易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3. 社会需求驱动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也与社会的需求驱动有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需求不断增加,而高昂的房价使得一部分人无法承受,从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四、对策与建议针对小产权房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1. 完善土地政策政府应加强土地供应,完善土地政策,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小产权房确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小产权房确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小产权房确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小产权房是指在城市规划前就已经存在,未经批准的房屋。

这类房屋
由于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明,因此无法办理产权证,被称为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确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1.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批准,其法律地位不明确,无法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交易风险大: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权证,因此不能正常进行买卖交易。

一旦发生纠纷,业主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3.公共服务配套不完善:小产权房多分布在城市边缘、农村等地区,公共服务配套较差,如水电气路等设施不完善。

4.建筑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没有规范的监管和审查制度,小产权房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

相关建议:
1.政府应该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管理和监管力度,规范其建设和使用行为,并制定相关政策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2.鼓励小产权房业主升级改造,提高房屋品质和安全性。

3.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高小产权房居民的生活质量。

4.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增强公众对小产权房的认识和了解。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一、引言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对住房需求呈现井喷态势。

然而,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和政策限制,大量的小产权房相继涌现,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本文将探讨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小产权房的定义和特点小产权房是指未经法定机关批准,违背法律规定建造的房屋。

由于建房行为违背了规划、设计和施工等相关程序,这些房屋通常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并且往往存在违建、违法用地等问题。

小产权房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建设违法:小产权房的兴起是在缺乏土地资源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背景下,由于相关政策限制,使得一些未经批准的房屋出现。

2. 土地性质不明确:小产权房往往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土地性质不明确,无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产权证明不完善,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3. 难以获得住房贷款: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不明确,银行通常难以接受这类房屋作为抵押物,使得购房者难以获得住房贷款。

三、小产权房问题分析1. 不确定的产权使得住户权益受损: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上明确的产权证明,由此导致住户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一旦房屋发生纠纷或产权争议,住户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建设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严重:由于小产权房往往是违法建造而成,建设质量参差不齐。

一些小产权房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如结构不稳固、消防设施不完善等,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3. 加剧土地资源浪费:小产权房的大量存在导致土地资源被浪费。

正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受到破坏,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四、小产权房问题的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对违法建筑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规定,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大监测和处罚力度,以遏制小产权房的兴起。

2. 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大对购房者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他们对小产权房风险的认识,引导他们购买合法的房屋,并提供适当的住房补贴和政策倾斜。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近年来,小产权房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小产权房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所导致的无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不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等产生的房屋。

其问题主要集中在权属不明、权益保护不到位以及影响城市发展秩序等方面。

本文将对小产权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以及影响,并对解决该问题的一些建议进行探讨。

一、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原因1. 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政策不完善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很多地方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政策不完善,导致了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

例如,在城市扩张过程中未能有效管理土地利用和存量房屋合理整合的问题,为小产权房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2. 居民居住需求与住房供给不匹配城市居民的居住需求与住房供给之间的差距也是小产权房问题的原因之一。

由于城市居住需求的不断增长,住房市场供给的不足,一些开发商或其他中介机构通过捷径满足市民的居住需求,不合法地开发出小产权房。

3. 部分开发商的不良商业行为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利用各种手段开发出小产权房,通过价格吸引购房者进行购买,而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了小产权房问题。

二、小产权房问题的影响1. 房屋权属不明导致的权益损害小产权房问题的主要表现是房屋的权属不明,购房者无法获得合法的房产证,这将导致他们在权益保护方面面临较大的困扰。

一旦发生争议,购房者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权益可能受到严重侵害。

2. 不利于城市发展秩序的形成小产权房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的秩序和规模,破坏了城市的美观和整体规划。

大量小产权房的存在导致了城市建设的混乱,增加了城市维护和管理的难度。

三、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建议1. 完善土地管理政策加强对土地利用和存量房屋整合的管理,制定完善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政策,以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源。

2. 增加合法住房供给加大对合法住房的建设和供给力度,以满足市民的居住需求,减少市民对小产权房的需求。

3. 强化开发商监管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打击不良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减少小产权房的产生。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引言小产权房,指未经批准,由农村土地上自建或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改建的住宅,属农村非法建设。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小产权房逐渐进入社会视野。

对于小产权房的认识和管理,已成为一项热点话题,也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问题表现小产权房跨越城乡两个层面,因此问题的表现也多种多样。

以下是小产权房问题的一些表现: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小产权房往往通过未经批准的方式占用农村宅基地或集体用地,导致土地资源的利用不合理。

城市规划混乱小产权房未经规划设计和审批,容易在城市规划中造成混乱。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小产权房居住人口较集中,对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同时,该类住房没有接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如电力、自来水、垃圾处理等。

城乡居民群体划分不清小产权房的涉及人群主要为农民和城市居民。

小产权房的建设、销售、租赁等问题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群体划分模糊,给城乡关系带来不利影响。

维权难度大小产权房权属不明确,往往存在矛盾纠纷。

因为小产权房的性质不合法,权利上没有有效保障,维权难度较大。

问题原因导致小产权房问题的原因有多个方面:政策、法规方面政策和法规的缺位或不完善是小产权房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有的土地法和城市规划法制定还有局限性,未能针对小产权房问题进行较充分的规定。

经济方面经济状况是造成小产权房问题的另一个原因。

农民为了解决居住问题和提高自身经济状况,往往通过非法的方式建造和出售小产权房。

同时,城市住房市场存在过高的房价及商业化运作,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非法买卖小产权房。

管理方面管理不当也是小产权房问题的一个原因。

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小产权房的认知不足,或无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居住权益,也未能及时整治,催生了小产权房的不断涌现。

解决措施针对小产权房问题,我们可以从政策、法规、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着手,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政策、法规方面1.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增设小产权房的相关规定,明确小产权房的性质、地位和权利;2.完善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政策,规范城乡土地利用和小产权房的建设。

浅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浅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浅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标题:1. 小产权房现象的产生背景2. 小产权房的定义及其现状3. 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分析4. 小产权房问题带来的影响与挑战5. 缓解小产权房问题的对策建议论文报告一、小产权房现象的产生背景小产权房是指未获得法定规划许可,由村委会自行组织建设销售的房屋,其房产证是村委会出具的"农用地房屋所有权证",也被称为“三无房”。

2007年,国家就明令禁止小产权房出租和售卖。

但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小产权房的数量仍在不断增加。

二、小产权房的定义及其现状目前,小产权房的定义与产权不够清晰,很难得到有效监管,因此存在大量的漏洞和纰漏。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小产权房是指位于行政村用于农业生产或集体经济组织活动场所的土地上,非经批准的房屋。

小产权房大多数出现在县城及其周边地区,其市场主要由中介炒作。

小产权房的价格不稳定、产权不明确、装修差、质量不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给购房者和房东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损失。

三、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分析小产权房之所以会出现,与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密不可分。

首先,当前的土地政策缺乏稳定性,土地出让制度不合理、异化,导致土地成本高,房地产价格虚高,人民群众基础住房压力巨大;其次,城市化进程加速,人口迁移引起城市中心区域的土地供不应求,很多人不得不选择小产权房作为购买房屋的选择;最后,有些政府机构和地方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强行违反规定,随意私自批准房地产项目,造成小产权房的产生和过剩。

四、小产权房问题带来的影响与挑战小产权房面临着多种风险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产权不明确问题。

小产权房的产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房产证往往只是村委会出具的“农用地房屋所有权证”,很难得到有效认定,同样也无法得到合法的转让和抵押。

2. 质量问题。

大量的小产权房质量低劣,缺乏专业设计,管理混乱,很少遵守安全标准。

购房者需要承担装修、维修等各种费用,增加了购房成本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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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探析
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探析本文简介:Abstract:Thereisnodenyingthatthetrendoflimitedpropertyrightsisirreversible,itn otonlyreflecttheneedofurbanandruralintegrationbutalsoshowtheaspiratio nof
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探析本文内容:
Abstract:There is no denying that the trend of limited property rights is irreversible, it not only reflect the need of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but also show the aspiration of increasing the land expropristion and improve the housing security system.This article will firstly study the reasons and current sistuation of the problemsof the small property house and then, will propose legal avenuses, urban-rural dual structure,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so as to built up problem solving mechanism that suitable for the practical small property houses in China. Keyword:limited property house; legalization; urban-rural dual structure; collective land; 一、小产权房的概念及发展现状小产权房的小字在于产权。

法律并没有区别产权的大小, 如此说的根源在于我国特有的二元化土地制度, 该制度把土地划为国有土地与集体所有土地, 基于此, 大产权房及小产权房便有了相对性、可比性。

小产权房, 一般定义为:基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于其上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房屋, 由乡或村政府而不是国家专门的房屋产权登记机构颁发产权证。

据调查, 2016年我国的小产权房所占面积已经超过六十六亿平方米[1], 相当于全国房地产总面积的1/3, 并且有超过八千万的居住者。

我国禁止小产权房的交易, 但却屡禁不止, 而由此激化了社会矛盾, 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焦点问题。

笔者认为, 堵不如疏, 小产权房的出现和发展是我国城乡二元制度和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产物, 国家已不能回避集体土地的权属、收益及转让等重大问题, 政府应改变以往对小产权房的围堵封杀的态度, 正视小产权房违法但合理的实际状况, 结合我国的国情,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出台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具体。

二、小产权房问题形成原因分析 (一) 制度原因城乡二元体制纵观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的出现, 有一个根本原因不可忽视, 即我国的城乡二元化体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 我国就尝试并逐步建立了国家土地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相结合的土地二元结构。

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划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体系, 不管是我国宪法第十条还是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建设开发的原则规定, 针对的对象都是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没有国家的征收则不能合法的进入市场。

而在国家征收集体土地的过程中, 对农民的补偿与土地的增值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本质上就存在差距, 二者并不是同地同价, 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他们不得不另寻出路, 通过出卖小产权房这种不太合乎法律的行为来弥补他们的差额损失。

(二) 经济原因经济转型下城乡发展不均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深入, 具有巨大增值空间的土地日益被人们所关注和看重, 而小产权房正是农民参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源分配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一直居高不下, 再加上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在转让收益等方面的不平等, 使得农民为了提高自身收益, 开始出卖转让集体土地。

而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 城市人口剧增再加上房地产开发商不断进行炒房, 使我国房价普遍虚高, 造成了城市中低收入的居民无房可购的局面。

恰逢此时, 小产权房的低廉价格恰好迎合了中低收入者强烈的安家意愿, 供给与需求的契合度一路攀升, 小产权房的市场不可避免地变得炙手可热。

(三) 社会原因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如果着眼于城市的住房保障制度, 我们不难发现,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低价房尚不能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而且由于相关监督机制的缺失, 使得保障性住房并没有分配到真正需要它的人群。

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 一方面, 农村的医疗基础设施、养老保障体系尚待建设, 卫生资源仍旧短缺。

另一方面, 物价上涨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农村人群的生活水平, 农民又是迫于生活压力, 不得不走向了卖地卖房地步。

(四) 法律原因缺乏合理有效的法律规范毋庸置疑, 小产权房法律上的空白也对小产权房的产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并没有对集体土地建设房屋及其流转作出明确规定。

现有宪法法律对小产权房立法上的空白, 而政府发布的禁止性意见通知亦没有强制力, 这也对小产权房的火爆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对策研究 (一) 对于现有小产权房的处理对策研究现有小产权房数量惊人, 排查困难,
而且对于排查出来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也成了政府及相关学者的难题。

笔者认为, 现有的小产权房应遵循:不拆除, 不罚款, 公平合理的原则, 逐渐将其进行合法化改造。

小产权房的排查是首先要面对的难题, 传统的地毯式排查方法费时费力而且效果不大, 笔者主张政府应与乡镇政府沟通合作, 让乡镇政府协助排查, 并在乡镇做好宣传, 鼓励村民自查自纠。

对于相关的小产权房开发商与购房者做好政策宣传与鼓励, 促使相关人员到政府设立的小产权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并补交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金等, 政府则进行地价评估, 对于合格的小产权法, 颁发产权证, 确认其权利。

对于某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垄断而购买或占用大量耕地, 不符合城市规划的小产权房可以将其改造为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 纳入到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中去。

若某些小产权房的建造占用了大量耕地, 已经威胁到了我国的粮食安全, 政府应坚决抵制, 立刻拆除, 并还原耕地。

(二) 完善集体土地自由流转制我国物权法对所有权这样解释: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 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毫无疑问, 根据土地管理法, 农民对集体土地的处分权上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因此, 在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上, 国家应赋予其与国有土地同样的权利, 包括允许农民将个人宅基地村集体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 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问题。

在利益分配方面, 我们可以借鉴广东省在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的经验[2], 本文经过研究整理如下。

对于农民集体共有的土地, 是否流转有村委会以及农民代表决定, 并由农民选举出的监督小组进行监督。

土地流转的收益确保属于全体集体组织成员共有, 可以用于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 社会保障金或者以分红的形式分给全体村民。

农民转让出售自己的宅基地的, 收益归农民个人。

在流转土地的地价问题上, 参照国有土地地价的平均水平, 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价问题。

(三) 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法律对策研究 1. 立法对策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若要赋予小产权房的合法地位, 必须使其合宪。

首先宪法应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 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尤其是转让权, 国家和集体同样是土地的主体, 两者的地位是平等的, 严厉禁止国家有超越集体的职权。

另外, 我国土地管理法也有必要进行修改, 规定具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赋予农民对土地使用权地完整权能, 打破集体土地流转的身份限制, 使其能够自由进入市场流通。

针对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不合理的问题, 土地管理法应明确补偿的
标准, 综合考虑土地产值、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青苗费以及土地增值收益等, 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原则上都要维护农民的利益。

2. 司法对策随着小产权房的兴起, 关于小产权房的纠纷案件也随之大量涌入法院。

买卖双方的矛盾无非是双方签订的买卖是否有效。

在北京画家村李玉兰一案中, 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是非集体组织成员不得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判决更多的是参考了我国现有的政策。

这种裁判标准显然损害了买受人的利益, 不利于诚信公正原则的体现。

因此, 如何统一关于现有小产权房的裁判标准成为了司法界处理此种案件的重中之重。

笔者主张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应该有效, 若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并无违法行为, 对买卖合同也无异议, 本着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及诚信公平的原则, 可以承认其合法效力, 维护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小产权房的出现是现有的土地制度政策与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冲突的产物, 从当前我国小产权房的现状以及对小产权房出现的原因的深刻剖析, 阐述了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意义及可行性, 并从土地制度, 立法司法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研究对策。

笔者认为小产权房合法化是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途径, 政府应该构建城乡多元保障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体制,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修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使小产权房合法化实现软着陆。

参考文献 [1]苏民.北京等地开始清理小产权房[J].现代企业, 2013. [2]王天逸.小产权房问题研究及相关制度构建[D].华南理工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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