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搬迁清理工作方案
拆迁整治计划书

拆迁整治计划书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变得越来越紧张。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拆迁整治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
本文档旨在提出一个拆迁整治计划,详细介绍计划的目标、范围、实施步骤和时间表,以及涉及的各方利益和风险。
二、项目目标本拆迁整治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城市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居住环境质量。
通过拆迁整治,我们希望能够实现以下目标:1.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2.对老旧建筑和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提升城市形象。
3.营造宜居的居住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4.为城市未来发展留出更好的发展空间。
三、拆迁整治范围本次拆迁整治工作主要集中在市中心老旧区域和违章建筑较多的郊区。
具体拆迁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中心老旧建筑的改造和拆迁,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2.清理郊区的违章建筑,保障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清理占地较大的工业厂房,为城市的产业升级和规划提供空间。
四、实施步骤本次拆迁整治计划将分为以下几个重要步骤:1. 资源调查和评估在启动拆迁整治计划之前,我们将进行全面的资源调查和评估。
这包括对拆迁区域内的建筑、土地、人口和生态环境等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保整治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制定整治方案基于资源调查和评估的结果,我们将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
方案将包括拆迁的具体位置、时间和方法,以及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政策。
3. 拆迁操作实施按照整治方案,我们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拆迁操作。
拆迁过程将确保安全、有序进行,同时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4. 建设与改造拆迁完成后,我们将启动相应的建设和改造工作。
这包括新建道路、绿地和公共设施,以及老旧建筑的改造和翻新。
我们将借此机会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功能,满足市民的需求。
五、时间表本拆迁整治计划的实施时间表如下:步骤时间资源调查和评估第一季度制定整治方案第二季度拆迁操作实施第三季度至第四季度建设与改造第四季度至第五季度六、利益和风险本次拆迁整治计划涉及到多方利益和风险。
政策性搬迁清理工作方案

政策性搬迁清理工作方案(常州国税内部文件)一、政策性搬迁政策的基本调整情况(一)政策性搬迁涉及的三个文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以下简称“118号文件”),发布时间:2009年3月12日;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8月14日;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3月12日。
(二)三个文件的主要差异及适用1、118号文件明确,重置资产可以从搬迁收入中扣除,重置资产可以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118号文件适用于2012年9月30日(含)前已完成搬迁,并于2012年度汇缴时完成搬迁清算的企业;2、40号公告明确,重置资产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重置资产可以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40号公告适用于2012年10月1日(含)后签订搬迁协议的企业;3、11号公告明确,重置资产可以从搬迁收入中扣除,但已从搬迁收入中扣除的重置资产部分不得再按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11号公告适用于2012年9月30日(含)前签订搬迁协议,且至2012年9月30日(含)尚未完成搬迁的企业;或2012年9月30日(含)前已完成搬迁,但至2012年度汇缴时未完成搬迁清算的企业。
注:第1和第3项讲述的搬迁清算,仅指按118号文件结清税款。
(三)其它(省局口径)1、核定征收企业不适用政策性搬迁文件;2、核定征收企业如预知将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出更改征收方式申请,税务机关应做好相应纳税服务;未能及时更改的,鉴于核定征收企业不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因此应统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27号公告规定,即以取得的搬迁收入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年街道安置房清理工作方案

2024年街道安置房清理工作方案____年街道安置房清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许多地区都面临着城市老旧区、城中村的改造和更新的问题。
而一项关键的工作就是对于城中村居民进行合理的安置,为了保障城中村居民的生存权益,安置房的建设和清理工作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政策,完成对于城中村居民的合理安置,推进城市更新和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任务:a. 清理工作:清理城中村内的违法建设和危险房屋,确保城中村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b. 安置工作:按照相关政策,对于被拆迁的城中村居民进行合理安置,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
三、工作步骤1. 调查和摸底工作:a. 组织相关人员,对城中村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摸底,了解每个村庄的房屋状况、居民人数等基础情况。
b. 对于违法建设和危险房屋进行专项清查,制定清理方案。
2. 清理工作:a. 根据清理方案,组织专业清理队伍,对违法建设和危险房屋进行拆除和清理。
b. 清理过程中要注重安全和环境保护,确保不会给居民和周围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3. 安置工作:a. 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政策,选址建设新的安置房。
b. 针对被拆迁居民的需求和经济实力,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
c. 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对被拆迁居民进行入住指导和服务。
4. 监管和评估:a.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于清理和安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b. 定期评估清理和安置的效果,及时调整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四、资源保障1. 人力资源: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资金支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资金支持,确保项目的资金保障。
3. 设备和物资:组织并调配必要的清理和安置所需的设备和物资。
五、风险和对策1. 拆迁纠纷:可能出现被拆迁居民对于拆迁补偿的不满和纠纷。
应加强与居民的沟通,确保拆迁方案的公正和合理。
2. 资金不足:可能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
应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山西整村搬迁实施方案

山西整村搬迁实施方案一、搬迁背景。
山西省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和重工业基地,但同时也是严重的生态环境恶化地区。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山西省决定对部分地区进行整村搬迁。
二、搬迁范围。
本次整村搬迁范围涉及山西省部分煤矿区、工业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共涉及XX个村庄,XX户居民。
搬迁范围内的村庄将全部进行整体搬迁,不再进行重建。
三、搬迁原因。
1. 生态环境恶化,受煤矿开采和工业生产影响,搬迁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土壤污染、水源受到严重破坏,居民生活环境恶劣。
2. 安全隐患,部分村庄位于矿区和工业区附近,存在安全隐患,为了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着想,必须进行整村搬迁。
3. 提高生活质量,通过搬迁,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四、搬迁方案。
1. 搬迁安置地选址,根据搬迁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确定搬迁安置地,确保安置地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便于居民生活和工作。
2. 搬迁安置方式,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居民意愿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搬迁安置方式。
3. 搬迁资金保障,政府将提供搬迁补助和安置补偿,确保居民搬迁后生活不受影响。
4. 生活设施建设,在搬迁安置地建设完善的生活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等,为居民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
5. 就业安置,政府将积极为搬迁居民提供就业机会,鼓励发展当地产业,帮助居民实现稳定就业。
五、搬迁工作流程。
1. 搬迁前期准备,组织开展搬迁范围内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详细的搬迁方案和工作计划。
2. 居民沟通和协商,与搬迁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沟通和协商,听取居民意见,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3. 搬迁实施,按照搬迁方案,组织实施搬迁工作,确保居民搬迁安置顺利进行。
4. 搬迁后期管理,搬迁完成后,加强对搬迁安置地的管理和服务,帮助居民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六、搬迁效果评估。
1. 生态环境改善,搬迁后,原搬迁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土壤水源恢复正常,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政府搬家实施方案

政府搬家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发展和规划的不断完善,政府机关的搬迁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
政府搬家不仅仅是简单的搬迁行为,更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以确保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能力不受影响。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政府搬家实施方案。
一、前期准备工作在正式搬迁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要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搬迁工作有序进行。
其次,要进行详细的搬迁规划,包括搬迁时间表、搬迁路线、搬迁物资准备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要做好对新址的环境和设施的调查,以确保新址的适用性和便利性。
最后,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与相关部门和社区进行沟通,做好搬迁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
二、搬迁过程管理在搬迁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前期规划进行管理。
首先,要做好搬迁物资的准备工作,包括搬迁车辆、搬迁人员、搬迁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其次,要制定详细的搬迁方案,包括搬迁路线、搬迁时间、搬迁程序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要做好搬迁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搬迁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最后,要做好搬迁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搬迁过程中的问题。
三、搬迁后续工作搬迁完成后,需要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首先,要做好新址的环境整治和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新址的适用性和便利性。
其次,要做好政府机关的重新组织和运转工作,包括人员调配、办公设备安装、信息系统搭建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要做好对外服务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确保政府机关的服务能力不受影响。
最后,要做好搬迁工作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为今后类似工作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政府搬家实施方案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只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严格管理搬迁过程、做好搬迁后续工作,才能确保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能力不受影响。
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执行该实施方案,确保政府搬迁工作顺利进行,为城市的发展和规划做出积极贡献。
整村搬迁实施方案

整村搬迁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城乡发展的不断推进,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城乡一体化的持续发展,整村搬迁成为重要的政策举措之一。
本文将对整村搬迁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探讨,旨在为相关部门和农户提供合理的指导。
一、实施背景和目的整村搬迁是指为了实现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将分散的农民住房迁至集中居住点的行动。
其背景在于:农村分散建房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农民居住条件欠佳,不利于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因此,整村搬迁旨在推动农村土地整合和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实施原则1.政府引导,农民参与:整村搬迁需政府主导,广泛调研农民的意愿和需求,在搬迁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2.分类推进,有序实施: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不同的整村搬迁实施方案,分类推进,确保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保障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在新建居住点之前,要充分考虑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如道路、供水、供电、医疗、教育等,提高服务水平,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4.因地制宜,创新模式: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符合当地特色的整村搬迁模式,如农户自愿签约、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等,提升搬迁的主动性和可持续性。
三、实施步骤1.制定规划方案:由相关部门组织技术人员,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农户意愿等因素,制定整村搬迁的规划方案,明确搬迁的范围、时间和流程。
2.征求意见,广泛宣传:政府要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向他们详细解释整村搬迁的政策措施和好处,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签订协议,确定搬迁方式:政府与农民签订搬迁协议,明确搬迁方式和相关补偿措施,保障农民的权益和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4.建设新居住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规划方案建设新的居住点,确保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居民可以顺利迁入。
5.搬迁安置,维护秩序:政府统筹协调搬迁工作,确保搬迁过程的有序进行,保持社会安定,维护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房屋征迁“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模板】

房屋征迁“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区房屋征收办)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提升市区工作总体部署,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对征地拆迁工作“专项研究、专项组织、全力突破”的要求,聚焦重点片区、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依规突破一批制约项目推进的征迁难题,努力实现“征迁障碍清零、项目落地开工、助力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本次征迁“清零”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影响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投用,重大民生项目建设使用,重点片区开发建设等4类征迁项目障碍进行“清零”。
此外,本次“清零”行动对象还包括城区主干道两侧,小区已建成、应拆未拆、影响城市形象的低层房屋,各街道(发展区)先按要求摸底,待摸清底数后另行公布清零计划。
据初步摸底排查,共涉及城区9个重点项目,涉及房屋障碍户数485户、11.6万平方米,建筑垃圾约3万立方米。
其中,凤凰街道6个项目,涉及房屋障碍户数464户、11.5万平方米,建筑垃圾约3万立方米;坊城街道3个项目,涉及房屋障碍户数19户、1000平方米。
三、实施步骤— 1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底前):各街道(发展区)梳理排查、摸清底子,明确“清零”行动目标任务,按照“一案一策、逐户突破”的原则,找准问题,制定房屋征迁工作“清零”行动具体方案,明确拆除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依法加快推进城区征迁工作进程,年底实现征迁障碍“清零”,项目落地开工。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11月底):紧紧围绕“征迁障碍清零、项目落地开工”的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征迁项目所在街道(发展区)及相关部门,对违章违建、临时搭建的,要继续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对拒绝自行拆除的,制定拆除预案,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坚决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对已签未搬、未签未搬的被征迁人,要全面启动谈判签约、助拆劝腾、行政裁决、司法强迁等相关措施,按照既定实施方案,综合运用“裁执分离”“公开听证”“律师参与”等工作做法,努力实现征迁障碍“引导转化一批、执法促拆一批、创新推动一批、强制执行一批”,确保本次行动取得成效。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5篇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5篇搬迁工作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工期安排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__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三、主要措施(一)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2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分散偏远、条件落后、灾害频发的贫困垸落、贫困户改造搬迁,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结合蕲春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以根本改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主线,把扶贫改造搬迁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改造搬迁新形式、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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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搬迁清理工作方案(常州国税内部文件)
一、政策性搬迁政策的基本调整情况
(一)政策性搬迁涉及的三个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以下简称“118号文件”),发布时间:2009年3月12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8月14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3月12日。
(二)三个文件的主要差异及适用
1、118号文件明确,重置资产可以从搬迁收入中扣除,重置资产可以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118号文件适用于2012年9月30日(含)前已完成搬迁,并于2012年度汇缴时完成搬迁清算的企业;
2、40号公告明确,重置资产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重置资产可以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40号公告适用于2012年10月1日(含)后签订搬迁协议的企业;
3、11号公告明确,重置资产可以从搬迁收入中扣除,但已从搬迁收入中扣除的重置资产部分不得再按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11号公
告适用于2012年9月30日(含)前签订搬迁协议,且至2012年9月30日(含)尚未完成搬迁的企业;或2012年9月30日(含)前已完成搬迁,但至2012年度汇缴时未完成搬迁清算的企业。
注:第1和第3项讲述的搬迁清算,仅指按118号文件结清税款。
(三)其它(省局口径)
1、核定征收企业不适用政策性搬迁文件;
2、核定征收企业如预知将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出更改征收方式申请,税务机关应做好相应纳税服务;未能及时更改的,鉴于核定征收企业不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因此应统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27号公告规定,即以取得的搬迁收入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搬迁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以市局下发企业为参考,结合各单位掌握情况,进一步与当地政府沟通,摸清辖管近年来涉及搬迁的企业名单,企业清理中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若各单位在清理过程中发现企业由于搬迁造成户管转移的,以及一、二、三、高新区局在清理过程中,涉及四分局的户管应及时上报市局。
各单位应在5月17日前填报《搬迁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化企业名单》,并上传至FTP:/所得税/搬迁目录下,市局将及时下发迁入地税务机关。
(二)以召开专题辅导会等方式,向涉及企业宣传搬迁政策。
宣传辅导时应明确搬迁企业可能涉及的A—E五种类型的范围及政策,要求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所属类型,做好《搬迁情况调查表》的填报及相关证明资料的上报工作。
五种类型为:
A类:2012年(含)前已经完成搬迁的核定征收企业;
B类:不适用政策性搬迁的查账征收企业;
C类:适用118号文的查账征收企业;
D类:适用11号公告的查账征收企业;
E类:适用40号公告的查账征收企业。
(三)各单位应组织人员对企业上报的《搬迁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资料,按省局解读口径和市局布置要求,逐户审验;
各单位在审验及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汇总后统一于5月24日前上报市局所得税处;
各单位应根据审验结果,分五类情况分别填报《搬迁情况调查汇总表》,在5月24日前上报市局所得税处。
(四)在汇缴期内,按调查审验结果分类处理如下:
1、A类企业
——应税所得率的确定
应根据搬迁收入确认当年收入占比最多的业务来确定主营行业,如果搬迁收入占比最大,则适用“其他行业”;
应税所得率应根据确定的主营行业来确定,企业实际利润率高于
应税所得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实际利润率调整其实际应税所得率。
——补缴税款的计算
应将搬迁收入并入收入确认年度收入总额计算当年应交税额,再减去当年已缴税额,得出当年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系统操作
系统内主营行业及应税所得率不调整,补缴税款从税票录入模块操作。
2、B类企业
应并入收入确认时间所在年度按税法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3、C类企业
按1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审验企业完成搬迁后,搬迁收入是否有余额、原拆迁资产的折余价值的涉税处理,并按规定在完成搬迁年度的汇缴时申报或补充申报相应税款。
4、D类企业
——做好11号和40号公告的宣传、辅导工作,尤其是以下两点:一是作为搬迁支出从搬迁收入中扣除的重置资产不得再计提折旧或计算费用在税前扣除,以前年度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可以在2012年度汇缴时一并补缴税款;二是搬迁费用或处置支出按40号公告进行搬迁清算时才可以税前扣除,对于2011年度前实际已税前扣除的搬迁费用或处置支出金额的不再调整,但搬迁清算时不得重复扣
除,2012年度发生的搬迁费用或处置支出在2012年汇缴时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告知企业限期按40号公告的要求进行资料报送,在搬迁期内做好台账(包括搬迁台账和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有差异的重置固定资产台账)的填报、搬迁完成年度进行搬迁清算等工作要求。
5、E类企业
——做好40号公告的宣传、辅导工作,尤其是重置资产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对于2011年度前实际已税前扣除的搬迁费用或处置支出金额的不再调整,但搬迁清算时不得重复扣除,2012年度发生的搬迁费用或处置支出在2012年汇缴时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告知企业限期按40号公告的要求进行资料报送,在搬迁期内做好搬迁台账的填报、搬迁完成年度进行搬迁清算等工作要求。
(五)6月15日前,各单位将本次政策性搬迁清理情况总结上报市局所得税处。
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如下:主要做法、《搬迁情况调查汇总表》相关情况、处理结果、尤其是处理结果与前期上报的《搬迁情况调查汇总表》情况有差异的应按户重点说明。
三、搬迁涉税操作的补充说明
1、企业以前年度已搬迁但未到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的,对以前未到税务机关报送政策性搬迁相关资料的,允许企业补报。
2、2012年(含)前尚未完成搬迁的核定征收企业,2013年起将征收方式调整为查账征收。
3、政府与企业签订搬迁协议,协议明确的搬迁补偿内容中,含非企业所有资产(如私房等)的,若企业能出具相关证明,并且能从搬迁补偿收入中区分或能按合理方法划分的,允许从补偿收入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