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7-2030)
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

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2030年)公示稿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临清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目录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5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5第一节城镇空间发展策略与布局5第二节城镇化发展策略与城镇规模预测6第三节产业发展策略与布局7第四节旅游发展策略与规划8第四章城市规划区统筹发展9第一节空间资源管制9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9第五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10第六章中心城总体布局11第一节空间发展策略11第二节城市总体布局11第三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2第四节绿地及水系14第五节老城区改造14第六节城市整体形象设计15第七节发展时序与远景发展构想16第七章综合交通体系17第一节市域交通17第二节城市道路交通18第八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18第九章中心城市政设施21第一节给水工程21第二节排水工程22第三节电力工程23第四节电信工程23第五节热力工程24第六节燃气工程25第七节环卫工程26第十章中心城综合防灾减灾27第一节防洪27第二节消防27第三节人防与地下空间利用27第四节抗震28第五节城市生命线系统28第六节气象灾害预防29第十一章近期建设29第一章总则第1条修编动因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临清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促进临清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更加科学合理地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根据临清市城市建设需求,编制《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2030年)》。
第2条规划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本规划。
本规划为临清市域城乡建设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第3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近期2013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远景2050年左右。
威海市城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规划文本)(2020年整理).pdf

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第三章行政办公设施布局规划第四章商业设施布局规划第五章文化设施布局规划第六章体育运动设施布局规划第七章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第八章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第九章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使公共服务设施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对威海城市公共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为未来公共设施谋划、预留足够的承载空间,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6、《城镇老龄设施规划设计规范》;7、《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8、《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9、《山东省残疾人发展“十一五”规划》;10、《威海市残疾人发展“十一五”规划》;11、《威海市“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12、《威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16、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第25号);17、《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996]547号);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82号);19、十一部委转发关于加快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决议;20、《威海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计划》;21、《威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讨论稿);22、《威海市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资料》(2003年12月);23、《威海市体育事业战略发展规划》;24、《威海市群众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5、《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26、《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27、国家、省、市有关公共体育设施法规、文件、规范;28、《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29、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30、《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3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32、《山东省实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33、《威海市“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34、《省、地、县图书馆定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35、《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36、《省、市群众艺术馆、县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37、《青少年宫管理工作条例》;38、《城镇老龄设施规划设计规范》(送审稿);39、《档案馆建设标准》;40、《公共博物馆建设用地指标》(讨论稿);4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教育专项规划汇报PPT课件

-
12
三、现状概况
-
13
1、人口
根据清河县公安局提供的户籍人口数据,1997年清河县域总人 口为344803人,2010年总人口增加到403214人,增加了58411人。 1997-2010年,清河县域总人口呈现稳步上升的特点,年均增长率 为12‰。
2、教育设施
截止到2013年底,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09所,其中高中3所 (含私利高中1所)、初中17所(含私立初中1所)、小学86所(含 私立小学4所),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特教学校各1所;在校 生45339人;教职工3704名。
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
4
2、区域位置
邢台市清河县西北距省会石家庄160公 里,东南距山东省省会济南149公里。 现有京九铁路、青银高速公路、大广 高速公路、邢临高速公路、308国道等 交通干线,是冀鲁交通联系的大通道 之一。
100公里 清
河
邢临高速-53 Nhomakorabea自然清河县属暖温带半温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 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晴朗气爽,冬季寒冷少雪。
-
18
现状存在的问题
1.规模较小的学校还占有一定比例,尤其是部分小学、初中,由 于规模较小,教育硬件、软件设施较落后,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影响教学质量。 2.城乡教育发展有较大差距,在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学校规模 等方面,中心城区与周围村镇相比有较大优势,发展不够平衡。 3.新学制的改革及生源总量的减少,以及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城市 人口变化,对学校的布局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 4.基础教育投入不足,教育经费紧张;教师观念相对滞后,教育 评价机制不够科学、完善。
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 ❖ (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 (10)《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 (11)《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12)《清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 (13)《清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 (14)《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 ❖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划及规范标准
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清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

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清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清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5•【字号】临政发〔2018〕 17号•【施行日期】2018.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清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临政发〔2018〕1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现将《临清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清市人民政府2018 年12 月5 日临清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 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聊政发〔2018〕35号)精神,全面振兴我市中医药事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医药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明显减轻。
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服务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政策环境明显改善。
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防治水平明显提高。
基层中医药服务经济社会能力进一步增强。
临清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8_203

临清市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7-2030)(征求意见稿)山东鲁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8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前教育规划第三章普通小学规划第四章普通初级中学规划第五章普通高级中学规划第六章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规划第七章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第八章附则附:市域中学、小学布点规划图市域幼儿园布点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指导思想及编制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按照“立足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资源优化,规范办学、均衡发展”的整体思路,合理布局全市各类教育设施,为逐步形成结构完善、功能齐备、具有临清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提供基础。
1.1规范发展学前教育,以实验幼儿园、中心幼儿园为示范,促进学前教育办园水平提高;1.2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构建均衡发展的空间体系,满足义务教育公平、普惠发展的要求;1.3合理确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布局,满足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1.4以产业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布局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满足社会对各类技能性人才的需求;1.5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教育科研用地空间,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促进临清市特殊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2条规划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2.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30年)》2.5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2.6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6号)2.7 《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2.8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2.9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09.2)2.10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2010)2.1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2.12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2.13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GBJ99-86)2.14 《幼儿园管理条例》2.1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2.16 《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2.17 《临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18教育主管与规划部门提供的相关政策文件2.19临清市1:10000电子地形图2.20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法规及规定第3条规划期限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第4条规划范围与层次与《临清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范围相一致,包括临清市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和12个镇,总面积为950平方公里。
临清德园小区布局规划方案

临清德园小区布局规划方案一、背景概述临清德园小区地处山水环绕的优美风景区,项目占地面积约500亩,是一座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性小区。
为了创造舒适、便利、宜居的居住环境,本文将针对德园小区进行布局规划,以最大程度满足居民的需求,并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社区生活空间。
二、总体布局1. 基本原则- 保持生态均衡:尊重自然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绿地、树木和水资源,通过合理规划确保小区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生。
- 人性化设计:将居民的需求置于首位,提供宽敞舒适的公共空间、便捷的交通网络以及便利的生活配套设施。
- 多样化功能:结合小区周边资源,布局不同功能区域,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和文化娱乐区,形成功能互补、便利且多样化的生活空间。
2. 布局设计将小区划分为三个主要区域:住宅区、商业区和公共服务区。
住宅区住宅区占小区总面积的70%,采用多层和小高层住宅建筑,提供多种户型选择,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为了增加居住舒适度,每个住宅单元都将配置通风良好的阳台和独立的储物空间。
此外,小区内将配备充足的停车场,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
商业区商业区位于小区南侧,占地面积约10%,包括便利店、餐厅、咖啡馆等日常生活及娱乐设施。
商业区需要与住宅区相互补充,方便居民购物和娱乐,同时也为小区之外的居民提供便利。
公共服务区公共服务区包括公园、健身设施、图书馆等公共设施,以及幼儿园和学校。
公园将占据小区北侧的一大片面积,内部将设置休闲设施、景观湖和儿童游乐区。
整个公共服务区域将为居民创造一个轻松、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
三、交通规划1. 道路规划采用网格状的道路设计,确保每个住宅区块都有便捷的进出口和停车位。
主干道宽度应达到10米以上,支路宽度为6-8米。
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和绿化带,美化环境,方便居民步行和骑行。
2. 公共交通在小区周边设置公交站点,方便居民出行。
同时,在小区内部设置专门的出租车停靠区域。
3. 非机动车交通为减少汽车交通对环境的污染,将设置专门的自行车停放区,方便居民骑行出行。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27•【字号】北辰政办发〔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北辰政办发〔2022〕1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27日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编制本次规划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关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相关要求,落实天津市“十四五”规划“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部分及北辰区“十四五”规划“着力提高民生服务水平,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创造更加美好新生活”部分的相关要求。
依据《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2019年修订)中北辰区相关的教育设施,及“北辰区教育现代化2035”的指标要求,开展本次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空间范围为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478.5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城乡规划编制办法》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7.《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13部分:中小学幼儿园》(DB12/ 680—2016)10.《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0年)11.《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成果)12.《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2019年修订)13.《北辰教育现代化2035》14.北辰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5.其他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第五条规划内容本次规划内容为学前教育设施(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及普惠型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设施(小学、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高中教育设施(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初中、高中)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区管)。
临清三和路路东规划

临清三和路路东规划1.老城区城市更新提升项目。
对温泉路以北,三和路以西,银河路以南,大众路以东进行区域内建筑物进行征收重建,逐步改善区域内雨污管网、公共区域绿化及公共设施和文化设施;区域内配套建设幼儿园;在解放路以北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对解放路中心城区供热管网升级改造,提升城市功效效果;提高居民居住条件,健全城市功能。
(1)永青路北首片区更新项目。
位于新华路以东、银河路以南、曙光路以西、解放路以北。
本片区主导功能为居住和教育,片区西南侧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余区域建设宜居生活社区,结合内部城市支路设置社区办公、社区商业、社区养老、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2)烟厂片区更新项目。
位于曙光路以东、先锋路以南、三和路以西、红星路以北。
本片区主导功能为居住,配套建设社区商业、健身场地、幼儿园等设施。
同时,烟厂部分厂房拟活力利用,打造电商创业基地。
(3)教育局片区更新项目。
位于新华路东西两侧、育新路以南、启秀路以西、温泉路以北。
本片区处于育新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未来将打造为区域性综合服务节点,西地块结合街角空间布局社区服务中心。
(4)元仓片区更新项目。
位于大众路以东、先锋路以南、永青路以西、红星路以北。
本片区处于旧城核心区域,未来该区域将以红星路现状商业中心为基础,规划成为集商业、休闲、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临清中心城区商业综合体新高地,打造旧城扩容提质的新引擎。
2. 南部城区城市更新提升项目。
(1)南厂片区整体提升项目。
对南厂片区使用年限长的简易、危险建筑进行征收重建,逐步改善区域内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和文化设施。
(2)大三里片区整体提升项目。
对大三里片区内使用年限长的简易、危险建筑进行征收重建,逐步改善区域内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和文化设施。
3. 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对区域内使用年限长的29个老旧小区进行外立面升级改造、室外环境提升,雨污分流等,逐步改善区域内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和文化设施。
4.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清市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7-2030)(征求意见稿)山东鲁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8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前教育规划第三章普通小学规划第四章普通初级中学规划第五章普通高级中学规划第六章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规划第七章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第八章附则附:市域中学、小学布点规划图市域幼儿园布点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指导思想及编制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按照“立足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资源优化,规范办学、均衡发展”的整体思路,合理布局全市各类教育设施,为逐步形成结构完善、功能齐备、具有临清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提供基础。
1.1规范发展学前教育,以实验幼儿园、中心幼儿园为示范,促进学前教育办园水平提高;1.2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构建均衡发展的空间体系,满足义务教育公平、普惠发展的要求;1.3合理确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布局,满足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1.4以产业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布局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满足社会对各类技能性人才的需求;1.5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教育科研用地空间,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促进临清市特殊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2条规划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2.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30年)》2.5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2.6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6号)2.7 《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2.8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2.9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09.2)2.10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2010)2.1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2.12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2.13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GBJ99-86)2.14 《幼儿园管理条例》2.1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2.16 《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2.17 《临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18教育主管与规划部门提供的相关政策文件2.19临清市1:10000电子地形图2.20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法规及规定第3条规划期限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第4条规划范围与层次与《临清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范围相一致,包括临清市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和12个镇,总面积为950平方公里。
规划层次:中心城区和各镇、街道办事处。
第5条规划内容包括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等教育设施布局。
规划重点为市域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
第6条规划原则6.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教育优先发展”为前提,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其他专项规划,统一编制教育布局专项规划。
力求教育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统一,教育设施布局更趋合理。
6.2需求导向,促进公平以社会对各类教育设施的需求为出发点,遵循现代城市发展规律,对各类教育设施合理布局,实现全民公平享有社会教育的权利。
6.3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在保持现有教育资源尽量不流失的前提下,通过整合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各类教育“校点多而分散,办学规模偏小,基础条件较差”的状况,实现教育资源合理布局,规模化发展。
6.4近远结合,适度超前,遵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处理好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近期以增加教育设施总量为主,远期整体推进教育设施规范化建设,力求配置规模适度超前,以应对未来城市发展需求。
6.5协调时序,分区实施处理好教育设施建设与城市开发时序的关系,通过教育设施引领城市发展。
结合实际情况,由各分区分步骤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前教育规划第7条规划目标7.1规划期末,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5%。
7.2形成以中心园为骨干和示范,由各中心园负责管理和指导附设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体系;使中心幼儿园在教学指导、师资聘用和培训、幼教事业发展等管理功能上基本完善。
7.3规范民办幼儿园的人事管理。
整顿幼儿师资队伍,通过招聘、在职学历进修和岗位培训等办法,改善幼儿师资结构,2030年,所有幼儿教师学历达标。
逐步取消家庭幼儿园。
7.4所有的中心幼儿园都成为省标准园,部分民办幼儿园建成优质园;幼儿园与城市的建设、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小区幼儿园与小区建设同步配套;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
第8条规划原则8.1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
以“发展教育”总体目标为前提,以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为依据,确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力求使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相统一,使幼儿园布局更趋合理,既有一定前瞻性,又有一定可操作性。
8.2坚持幼儿园均衡布点和规模办学并重的原则。
提升城区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缩小公办幼儿园和其它幼儿园之间的差距,加强对已存在的规模小和教学质量低的幼儿园的资源整合,使其办学水平有显著的提高,充分预留新建幼儿园的发展空间。
8.3积极引导民办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逐步取消规模小、质量差的家庭幼儿园。
积极引导民办教育投资者,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规范等要求进行投资办学。
第9条规划标准与规定9.1千人指标学前教育36座/千人。
9.2服务半径及办学规模城镇一般以6-15班为宜,服务半径500米,服务人口0.8-1.6万人;农村以3-9班为宜,服务半径不大于1500米,服务人口0.5万人左右。
9.3校园用地面积标准学校用地指标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控制,老城区园舍用地拓展确有困难的不低于15平方米/生;9.4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学校校舍建设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控制。
第10条中心城区学前教育规划措施10.1现状幼儿园对老城区规模较大幼儿园(用地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办园规模4个班以上),按照幼儿园设置标准进行改扩建,改造后的幼儿园不应小于6个班规模,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
对老城区较小幼儿园(用地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班级规模小于4个班),办园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且规模达到3个班,可完善户外活动场地,并形成大、中、小至少各1个班的幼儿园进行保留。
对于规模小于3个班、没有拓展可能的幼儿园,取消并合并入附近标准园。
10.2新建幼儿园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规模不易大于15班。
依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考虑配套幼儿园设施。
原则上每5000人以上的住宅小区应配建幼儿园,最小规模为6个班;对小于5000人的住宅片区开发,应结合周围片区开发情况借用或独立设置幼儿园。
第11条城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城区保留原6所幼儿园,结合新建居住配套20所幼儿园。
规划班级416个,规划学位12480个。
第12条镇办学前教育远期规划规划镇办幼儿园112所,其中公办及公办性质112所。
规划班级639个,规划幼儿学位19170个。
第三章普通小学规划第13条规划原则13.1均衡布局,就近入学原则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对现有小学布局逐步进行调整,逐步取消布局不合理且无发展潜力的学校。
调整后保留的学校,规划预留好其发展空间,在城市新建成区尽快配套建设新的学校,限制优质学校超规模发展,努力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
13.2区别对待,增强可操作性原则在对现状进行准确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现有学校的自身状况,对每一所学校提出明确的调整措施,确定学校的用地规模和学生容量。
对新建学校的用地进行严格控制。
13.3同步配套原则城区小学建设与新建住宅区保持同步;镇办小学布局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同步配套。
第14条规划标准与规定14.1千人指标小学72座/千人。
14.2服务半径及办学规模城镇以15-40班为宜,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800米,服务人口1.2-2.5万人;农村以10-20班为宜,服务半径不大于2000米(走读距离过远的,可采用在校午餐等方式),服务人口0.8-1.5万人。
班额不大于45人/班,提倡适当开展小班化教学。
14.3校园用地面积标准新建或迁建学校用地指标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控制,现状学校用地拓展参照本标准,老城区学校用地拓展确有困难的不低于11平方米/生。
14.4校舍建筑面积定额标准学校校舍建设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控制。
14.5校址选择新建(含迁建)学校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地段。
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公共断裂带地段、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14.5.1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14.5.2学校出入口应面向其所服务的住宅区或大量人员来校的部位。
对内宜接近行政办公楼和教学楼,对外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带和设置醒目标志。
14.5.3中心城区内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学校,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开辟操场、绿地等地下的空间作为公共停车场;其出入口应避开主要人流入口,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4.5.4农村小学主要布置在中心村,并服务其周边基层村。
第15条中心城区学校服务区划分15.1在合理确定人口空间分布基础上,满足就近入学,以城市道路、铁路及水系等自然界线为界划分各学校服务区。
15.2小学生上下学不宜穿越50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
第16条小学总体布局到2030年全市规划小学110处。
其中城区小学6处,镇办小学104处。
第17条中心城区小学布局规划17.1到2030年,中心城区保留小学4处(包括6处小学分校),结合新建居住配套18-24班小学2所;规划总班级数444个,学生总数约19980人,班额不大于45人/班。
第18条各镇办小学布局规划到2030年保留小学104处。
规划总班级数1428个,学生总数约64260人,班额不大于45人/班。
第四章普通初级中学规划第19条规划原则19.1均衡布局原则;19.2就近入学原则;19.3合理规模原则;19.4区别对待,便于实施原则。
第20条规划标准与规定20.1千人指标初中36座/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