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公交客运驾驶员管理规定
客运站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站驾驶员管理制度客运站驾驶员是客运站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直接面对乘客,承担着客运站的形象和服务质量。
为了规范和提高客运站驾驶员的管理水平,制定客运站驾驶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岗位要求和招聘客运站驾驶员是客运站的形象代表,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
客运站应当制定明确的岗位要求,包括驾驶技能、服务意识、道德素质等方面。
招聘时,应当根据岗位要求进行面试和考核,确保招聘到合格的驾驶员。
二、培训和考核客运站应当对新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驾驶技能培训和服务意识培养。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驾驶安全知识、服务礼仪、客户满意度管理等。
培训后,应当进行考核,确保驾驶员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三、驾驶员证和档案管理客运站驾驶员应当持有有效的驾驶员证,并且驾驶员证应当与其个人档案相匹配。
客运站应当建立驾驶员档案,包括个人信息、驾驶证信息、考核记录等。
档案应当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
四、岗前和在岗安全教育客运站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和在岗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知识、紧急情况处理等。
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理,确保乘客的安全。
五、考核和奖惩制度客运站应当建立完善的驾驶员考核制度,包括驾驶技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驾驶员,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当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纠正。
同时,客运站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进行奖励,对违规的驾驶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六、定期体检和驾驶员健康管理客运站驾驶员应当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驾驶安全。
客运站应当建立驾驶员健康档案,及时记录体检结果,对有身体问题的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处理和安排。
七、加强驾驶员交流和沟通客运站应当加强驾驶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定期组织驾驶员会议,及时反馈工作要求和政策法规的变化,听取驾驶员的意见和建议。
驾驶员也应当通过交流和沟通,共同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八、严禁驾驶员接受贿赂和违规行为客运站驾驶员应当严禁接受贿赂和从事违规行为。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 简介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客运驾驶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能够遵循相关规定,提高驾驶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操作流程等内容,旨在确保客运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2. 目的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准则,避免违规操作;•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维护运营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3.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驾驶的员工,包括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司机、在线打车平台司机等。
4. 责任4.1 运营单位责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对客运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驾驶工具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驾驶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性;•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4.2 客运驾驶员责任•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和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营单位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驾驶技术和态度;•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协助运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 安全操作流程5.1 出车前准备•车辆检查:在每次出车前,客运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乘客座椅检查:确保乘客座椅的安装牢固,调整合适的位置;•行李安放:将行李放置在指定的区域,不得影响乘客和驾驶员的安全。
5.2 驾驶操作规范•遵守交通法规:客运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规操作;•安全驾驶技巧: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巧,如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观察和判断等;•驾驶工具使用规定:正确使用驾驶工具和设备,如安全带、防滑垫等。
5.3 突发事件处理•突发情况报告:客运驾驶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运营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乘客疏散:在紧急情况下,客运驾驶员应引导乘客安全疏散,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报警求助: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客运驾驶员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向相关部门求助。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客运驾驶的员工。
三、岗位要求1.必须拥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具有相关的驾驶经验。
2.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疾病和精神障碍。
3.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4.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态度友好、热情。
四、行为规范1.客运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法驾驶。
2.客运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车辆的机械部分和安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3.客运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遵守规定的车速、保持车距、注意安全操作等。
4.客运驾驶员必须熟悉所负责区域的道路状况和导航规划,确保准确到达目的地。
5.客运驾驶员必须熟悉公司的运行规程和服务流程,保证服务质量。
6.客运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和指挥,不得私自调整行车路线或违背公司规定。
7.客运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内整洁,定期进行车辆清洁和维护,确保乘客的安全与舒适。
8.客运驾驶员必须保守公司和乘客的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五、考核与奖惩1.客运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将以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评估。
2.出现交通违法或事故责任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3.客运驾驶员工作出色、责任心强的,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六、责任及违规处理1.客运驾驶员因违规行为造成乘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
2.发现客运驾驶员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将按照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扣除工资、停职、辞退等。
七、制度建议1.适时开展客运驾驶员的培训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
2.建立健全客运驾驶员的岗位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鼓励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
3.不定期进行客运车辆的年检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使用。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各种交通工具的使用越来越多,而客运驾驶员作为一种十分重要的职业,在运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驾驶员的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内容1.驾驶员招聘与培训(1)严格考核:招聘时加强对驾驶员的面试工作,选取合适的人员进行培训。
(2)全员培训:所有驾驶员都需要参加规范的培训课程,包括驾驶技能、交通规则及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
(3)考核合格:参加培训后,驾驶员需要参加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意识培养(1)反复强调:通过各种渠道向驾驶员反复强调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
(2)安全会议: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与驾驶员交流安全经验和注意事项,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3)安全教育:每年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加深对安全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3.规章制度(1)出车前检查:驾驶员出车前需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2)禁止超速:严禁驾驶员超速行驶,对于超速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3)禁止酒驾:严禁驾驶员饮酒后驾车,对于酒驾行为进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即予以严厉处罚。
(4)禁止疲劳驾驶:规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确保驾驶员的身心健康。
4.监管与奖惩机制(1)定期检查:定期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不良驾驶习惯。
(2)奖惩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安全驾驶表现出色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于违章、事故等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落实与推动为了确保该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保障:1.制度宣传:通过各种宣传活动,让驾驶员了解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加深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
2.培训指导:开展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对驾驶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市区城乡公交运营服务工作规范9页word文档

**市区城乡公交运营服务工作规范为进一步强化市区城乡公交客运市场管理,规范城乡公交车辆经营行为,提高驾乘人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对外窗口形象,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舒适的城乡公共交通服务,特制订本规范。
一、从业人员规范1.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调度员等窗口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或工号牌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仪表大方、举止文明、热情服务。
2.驾乘人员在行车中严禁吸烟、吃零食、聊天、打手机等妨碍行车的行为。
3.驾驶员应正确使用电子报站器,劝导乘客主动投币或刷卡,向乘客宣传和解释《乘车须知》。
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号。
4.驾乘人员应积极疏导乘客顺序上车,避免拥挤。
遇有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上车,及时主动宣传让座。
5.驾乘人员应及时劝导乘客在行车中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厢内吸烟、编织织物等,以免影响安全和他人健康。
6.驾乘人员对持有免费乘车证件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秀人才、盲人、现役军人及1.2米以下的儿童等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人群,应当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不得拒乘。
7.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遵守票务管理制度,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或认可的客运车票,文明售票。
8.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驾乘人员应当向乘客说明原因,并负责安排乘客改乘其它车辆,同线、同方向车辆的驾乘人员不得拒绝,并不得二次收费。
9.车辆从首末站发车前,调度人员应督促驾、乘人员及时到岗,让乘客提前上车,以保证车辆准时离站。
调度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调度纪律,按规定程序、行车计划依次调度车辆出站。
10.调度人员应督促驾乘人员按行驶线路检查行车标识,确保头、腰、尾牌齐全并与行驶路线一致。
二、车容车貌规范1.车容整洁,漆膜完好,无起皮脱落现象,车身外表无破损。
2.平峰一趟一清扫,雨后及时清洗,车辆内外无积泥、脏物,无卫生死角。
玻璃明亮无缺损、清洁无污渍,地板干净,车门无油污。
3.在车身外部规定位置喷涂经营企业名称和监督机关及投诉电话。
城乡公交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城乡公交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城乡公交企业成立安全行车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 安全行车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行车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安全行车要求1. 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且每年参加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2. 驾驶员上岗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
5. 驾驶员应尊重乘客,维护良好乘车秩序,不得在行车过程中接打电话、吸烟等。
6. 驾驶员应熟悉线路情况,遇到突发情况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四、安全检查与维护1. 城乡公交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驾驶员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车辆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五、应急处置1. 驾驶员应熟悉应急处置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2. 城乡公交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责任追究1. 驾驶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城乡公交企业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城乡公交企业安全行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城乡公交安全行车管理,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客运安全,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客运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客运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旅客安全。
第二章驾驶员准入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0至60周岁之间;2.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3. 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5. 经企业考核合格。
第五条新驾驶员必须经过以下培训: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客运服务规范、职业道德教育;2. 驾驶技能培训,包括驾驶操作、车辆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等;3.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三章驾驶员日常管理第六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超速行驶;2. 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3. 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4.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5. 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和调度。
第七条企业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包括驾驶技能、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培训或降级处理。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八条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配合事故调查。
第九条驾驶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如实陈述事实,不得隐瞒、伪造证据。
第十条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安全驾驶、服务质量良好的驾驶员,企业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质量问题的驾驶员,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交车驾驶员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公交车驾驶员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公交车驾驶员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负责运送乘客安全、快速地抵达目的地。
为了保证公交车驾驶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公交车驾驶员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自律与职责1. 服从调度指挥:公交车驾驶员应服从指挥调度,按照班次准时上下班,并且要保证车辆不晚点。
2. 严守驾驶规则:驾驶员必须熟悉道路交通规则,不得违法超速、闯红灯等行为,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负责检查车辆:驾驶员在每天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各项设备正常运作,如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三、公交服务规范1. 服务态度:驾驶员应保持礼貌和耐心,热情接待乘客,提供准确的乘车信息。
2. 文明行为: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工作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 安全意识:驾驶员要保证行车平稳,不急刹车、急转弯,确保乘客的安全。
四、乘客服务1. 对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特殊乘客要给予关爱和帮助。
2. 不得拒载:不得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拒绝运送合法乘客。
3. 不得趁机敲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不当好处。
五、突发状况处理1. 意外事故:驾驶员在突发意外事件发生时,应保持冷静,迅速报警,并组织车上乘客疏散。
2. 乘客冲突:驾驶员应积极调解纠纷,妥善处理突发的乘客冲突。
3. 车辆故障:驾驶员在车辆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车,并尽快通知调度中心进行维修。
六、奖惩机制1. 优秀驾驶员奖励: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2. 违规处分:对违反工作规章制度、驾驶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的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培训与考核1. 定期培训:公交公司应定期组织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服务等方面的培训。
2. 考核制度:通过定期考核,评估驾驶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再培训或者限制驾驶资格。
八、结语公交车驾驶员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确保公交运营的顺畅,提升乘客的满意度和安全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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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公交客运驾驶员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执行公交行业服务规范,加强公交客运营运管理,规范公交客运经营行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提高城乡公交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交通客运行业形象,努力实现营运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民、服务社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营运线路驾驶员,望遵守执行。
第一章驾驶员营运服务规范
第三条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职业道德,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各项培训和职业教育,掌握熟悉全市地理环境、行车路线、站点名称、运行班次、运价等各项知识和规定。
第四条自觉遵守《××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公交客运行业管理考核办法》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规范操作,安全行驶,热情服务。
第五条驾驶员上岗须提前20分钟到场,按操作规程要求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即:向所属部门报到,领取当天
的行车路单及银箱跟踪单,认真做好车辆例保检查工作,检查电子线路牌(头、腰、尾)、GPS是否完好、报站器是否与营运线路一致相符;检查投币箱、下车门铃、标志标语、车票等是否完好及正确;车辆内外卫生、驾驶室仪表操作台上保持清洁。
车辆车容车貌要做到晴天当班清,雨停车辆净,脏车不出场。
第六条发车前5分钟须到达起点站候客,首发车时须正确填写当天的银箱跟踪单并投入投币箱内,在车站始发的,发车前须至车站检票员处领取当班车的结算三联单并核对上客人数是否正确,结算三联单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填写、涂改;晚班收车后,须将当天行车路单及结算三联单交回到所在分公司。
第七条上岗时须统一着装,正确佩戴服务工号证、工作服要干净整洁,驾驶车辆时严禁赤膊、穿拖鞋、运行途中接打手机、吸烟、饮食、闲谈等行为,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必须服从所属公司的调度管理,按核定营运路线、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无故脱班、空班、私自更换线路、变更发车时间。
按站停靠,逢站必停,有客必带(客满除外),运行中不得随意滞站、甩站甩客、拒载、中途逐客、强行拉客、跨线
运营、中途加油、停车办私事。
首末班车必须到达起、终点站,不准在中途甩客、调头或找不正当理由停开班次。
驾驶员未经所属部门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相互替班、换班。
第九条在运行过程中,遇到车辆抛锚、堵车、事故,要及时向乘客进行解释,能按排乘客转乘的要做好转乘安排工作,并及时向所属公司或调度员汇报。
遇重大节假日或客流高峰临时安排加班加点或班次发生变化时,要顾全大局,加强整体观念,服从现场管理指挥。
第十条在运行中要按规定正确使用报站器,做到逢站必报,如报站器出现故障不能播报时须用人工报站。
遇有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车应主动宣传,动员乘客让座。
在工作中要妥善保管报站器、GPS监控等设备,如有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完好无损。
第十一条必须服从站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线路待客、上客车位停放。
在途中停靠站点时要做到对准候车亭或站牌、靠边停直,如多台车辆同时到站,应依次排队停靠站点,严禁超越、强行进站,严禁在非站点区停车上下乘客。
第十二条要督促乘客正确投币,严禁代乘客投币、找零、接触投币箱上的钱币。
严禁擅自免票乘车或买人情票;严禁将
车票私自转卖或送与他人作为营运票据。
第十三条要监督阻止乘客携带可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运行中要注意观察车内外乘客动向,停稳开门,关门起步,防止开、关门时发生伤人事故。
第十四条在营运中要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客、文明用语、有问必答,对外地乘客要讲普通话,做到耐心解答乘客询问。
如遇与乘客发生纠纷时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严禁用歧视讽刺语言谩骂、刁难乘客或推搡、殴打乘客行为的出现。
车内温度超过28度需开启空调设施。
第十五条经公司批准对外包车和执行任务的驾驶员,要提前做好车况检查和车辆整洁工作,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
严禁以任何借口故意刁难客户或索要钱物。
第十六条营运中当日班次完成后应及时回场,按指定车位停放整齐,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严禁将营运车辆开回家或带客在中途停车办事、购物不准在外就餐、游玩等其他活动,回场要加强对车辆例行保养检查工作,有故障及时报修,检查燃油存量(存油80升以上)保证次日车辆正常营运。
要做好当日行驶路单上燃油消耗记录并将当日路单及三联结算单、车辆钥匙交所属部门,汇报当日营运情况,了解次日行车任务。
第十七条要严格遵守请假制度,病假须凭市级医院证明,凭病假条休息,手续须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办理,不准托他人办理,特殊情况例外。
病假者在外从事其他工作一律按旷工处理。
事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有事须提前半天以上请假,但须得到部门准假,先办手续后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凡在年内遵守公司各项运营规定、遵纪守法,营运中无投诉、无事故、对待乘客热情服务,为乘客排扰解难,遵守职业道德,发扬拾金不昧高尚品德,对涌现出好人好事将记入本人档案,优先列入评优评选对象;对工作成绩显著,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及精神鼓励。
第二章奖惩考核规定
第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仼人扣款50元,
1、未按时到岗、造成误班、脱班的;
2、不按规定着装、穿拖鞋、高跟鞋开车及未正确佩戴工号服务证等相关证件的;
3、车辆内外、发动机、驾驶室仪表台脏、乱的;随意将垃圾扫到站场上;对车辆设备、设施卫生不及时清洁的;
4、营运途中违章驾车,开车接打手机、长时间单手握方向、双手脱把、吸烟、饮食、闲谈的;
5、车辆停靠站点未能依次进站,强行超越前车靠站的;在非站点区域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特殊情况除外);
6、不按规定开启空调设备的;
7、营运时不开电子路牌的或电子路牌设置与营运路线不一致的;
8、不按规定正确使用报站系统的;报站器出现故障不口头临时报站;报站器故障不及时报修的;
9、不主动宣传动员为老、幼、病、残、孕等乘客让座的;不回答乘客有关乘车问询的;
第二十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仼人扣款100元,停岗处理。
1、无故缺席公司组织各种业务培训、安全教育活动的;
2、不按规定使用报站器(人工报站),致使乘客误乘、误站的;
3、有站不停,有额不带乘客的;
4、营运途中故意滞站待客,甩站甩客的,改变运行线路、随意停车办与本岗位无关的私事;
5、营运途中遇车辆故障等无法行驶时,未能做好旅客解说和安排转乘乘客,并引起乘客投诉的;。